1、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设计规范GYJ 41-89 主编部门:广播电影电视部批准部门:广播电影电视部实行日期:1990年7月1日一29一关于发布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设计规范的通知广发计字。990)166号由广播电影电视部设计院承担编制的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颁布,编号为:GYJ41-89。自1990年7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中,请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随时函告广播电影电视部设计院。-30一广播电影电视部1990年4月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地球站分类第三章地球站业务能力35第四章地球站主要技术性能37第五章地球站设备组成第六章地球站场地选择第七章地球站建筑及技术要求45第一节一般
2、规定.第二节总体布局第三节用房面积及技术用房的技术要求46第四节设备布置. 第五节大型天线及微波天线塔49第八章供电第九章给排水及采暖通风第十章交通与通信53第十一章防雷与接地第一节接地系统的设置与接地电阻54第二节防雷措施. 附录名词解释. 附加说明-31一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广播电视系统地球站(不包括单收站)的工程设计。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6/4GHz频段的通信卫星系统。所建地球站根据需要既适用于国内通信卫星,也适用于租用国际通信E星或亚洲通信卫星的转发器。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传输PAL制电视信号和D2一MAC制电视信号;模拟广播节目信号和数字声广播节目信号,并
3、兼传电话、传真、数据等信息的地球站。第1.0.4条设计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下列标准的有关要求或规定。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总技术要求GBl1443、l一切。第一部分:通用要求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总技术要求GB1l443、4-89。第四部分:电视/调频载波通道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发射、接收和地面通信设备技术要求GBl1444、3-89。广播电视工程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YJ33-88.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32一第二章地球站分类第2.0.1条卫星电视广播地球站按品质因素(G/T值)和等效全向辐射功率(EIRPe值)分为三类,见表2.0.1. 卫星电视广播地球站分类参敛表表2.0.
4、1汩走艾I类H类皿类频段(GHz)6/4 6/4 6/4 民线直径D(m)11-13(注1)5-7 3.7-5 口/T31.7 24.5 21.9 dB(K-1)(注2)+201gf / 4(注3)+201gf /4 +201gf /4 85(国际通信卫星)72-75 72 EIRPe (dBW) 75-倒(国内卫星或国内卫星或亚洲国内卫星或亚洲亚洲卫星系统)卫星系统)卫星系统)注(1)具有接收II(JII)类回传信号功能的地球站,天线直径可增大到18m;(2) G /T值规定为天线工作抑角大于、等于10.,睛天微风条件下测试值;(3) f为接收频率(GHz)。一33一第2.0.2条各级卫理广
5、播电视地球站设计类别。中央地球站,按1类站设l;二省、自治区、自辖市地球站,按I类站或H类站设计;兰、车载移动式地球站,按H类站或皿类站设计。-34一第三章地球站业务能力第3.0.1条以传电视为主的中央地球站:一、发送中央电视台的电视节目;二、与国际进行电视节目交换;三、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地球站选行节目交换;息。四、可采用D2-MAC制兼传多路f播节目;五、与广播电视系统的地球站互通电话、传真、数据信第3.0.2条以传广播为主的中央地球站。一、发送对国内、对国际广播节目;二、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地球站进行广播节目交换;三、与广播电视系统的地球站互通电话、传真、数据信息。第3.
6、0.3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地球站:一、发送本省或自治区办的广播、电视节目;二、可采用D2-MAC制把电视和多路广播节目同时传输;二、接收中央电视,广播节目或与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地球站进行节目交换;四、与广播电视系统的地球站互通电话、传真、数据信息。第3.0.4条车载移动式地球站:-35 一、组织临时性的卫星新闻采集(S.N.G)和把广播、电视节目通过卫星罔传到中央级地球站或省、自治区级地球站;二二、发送一套电视或多路广播节日;三、接收一套以上电视或多路广播节目;四、与广播电视系统的地球站互通电话。一36一第四章地球站主要技术性能第4.0.1条频率范围上行频率(MHz):59
7、25- 6425 (扩展5850-6650) ; 一下行频率(MHz):3700- 4200 (扩展3400-4200)。第4.0.2条发射载波频率容差TV/FM载波:士250kHz第4.0.3条等效全向辐射功率(EIRPe)一、发送TV/FM系统的地球站的EIRPe必须满足卫星转发器单载波饱和通量密度的要求。二、EIRPe稳定度除恶劣气候条件外,稳定度应保持在:一1.5-+1dBI每天其中包括:高功放输出功率不稳定度,天线发射增益不稳定度,天线指向误差和跟踪误差。三、对邻近卫星方向,主波束外辐射的EIRPe能量密度的允许值为:150时G=29-251g0 (dBi) (1 0100时G=32
8、-251g0 (dBi) (1 0 48 0 )。式中D一-天线直径,m;A一发射频率的波长,m;G一旁瓣包络增益,dB;Q二斗肩离主轴的角度,第4.0.5条天线接收旁瓣特性偏离主波束中心,大于l。的天线旁瓣峰数的90%不得超过下式所规定的增益包络线。G=32-25Ig0 (dBi) (1 0 GYJ33-88的规定执行。第7.1.3条地球站机房、天线基础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中的乙类建筑物设计。第7.1.4条单独建设的地球站应设围墙。围墙高度距外侧地面不宜低于2.2m。第工节总体布局第7.2.1条地球站总体布置分为技术区和生活区。第7.2.2条技术区包括大型天线、微波天线塔、技术
9、用房、辅助用房。技术用房分成二个小区:无线电电子设备及低压配电小区(简称技术A区);高压配电及自备电站小区(简称技术B区); 第7.2.3条生活区分成行政管理区和宿舍区。第7.2.4条地球站内宜设有运动场地及其设施。第7.2.5条上述四条只适用于建在离城区较远,且工作人员常生活在站内的地球站;如果地球站和广播电视中心合建,只配技术A区。第7.2.6条发电机房与技术A区之间应有一定距离或采取隔离措施,以防噪声影响。第7.2.7条锅炉房应设置在场地下风向位置,并与技术区有一定距离。第三节用房面积及技术用房的技术要求第7.3.1条各类用房使用面积及技术用房的要求见表7.3.1。-46一e 、4技术A
10、 区技术B 区房屋使用面积及技术要求问二大使用面积(m2)净空高度I类站E类站E类站(m) 高功放室40 60 3.2 小信号窒60 3.2 通信室30 3.2 低压配电室(含UPS)40 30 3.2 蓄电池窒30 3.2 仪器室20 20 20 3.2 维修窒20 20 20 3.2 移动车车库50 50 值班室15 x 4 20 20 3.2 消防用房10 3.2 厕所15 15 15 3.2 使用面积小计325 215 125 高压配电室40 3.5 变压器室20 4.0 发电机房60 4.0 金工间30 3.0 泊库20 值班室20 3.0 厕所15 3.0 使用面积小计205 表7
11、.3.1地面相对负荷地面室温湿度照明(LX)备注N/m2 材料(t) (%) 5000 水磨石18-32 12 12 75-100 5000 水泥75-100 水泥30 塑料贴面75-100 30 蟆表7.3.1la-访斗之使用面积(m2)净空地面地面室温相对照明高度负荷湿度备注I类站E类站E类站(m) N/m2 材料(t) (%) (LX) 站长办公室20 3.0 塑料贴面75-100 辅技术人员办公室20x4 3.0 塑料贴画75-100 助会议室40 3.0 塑料贴画75-100 用血洗间20 3.0 水泥30 房厕所15 3.0 30 使用面积小计175 行政人员办公室120x2 3.
12、0 塑料贴面75-100 厨房30 3.0 水泥75-100 食堂40 3.0 水磨石75-100 仓库20 3.0 水泥30 行车库25x2 3.0 水泥30 政管浴室20 3.0 瓷砖30 理采暖锅炉房30 3.5 水泥30 需设采暖的地方区泵房10 水泥15 门卫20 水磨石75-100 厕所15 30 使用面积小计275 总计980 215 125 宿舍区家属宿舍每户建筑面积按当地标准.第7.3.2条高功放冷却进风口可设置在室内,也可引伸到室外,对引伸到室外的进风口应加滤尘装置。室内风机噪声应小于65dB(A声级)。第7.3.3条建筑物室内外装修宜为中等水平。机房应有防霉、防尘、防虫鼠
13、、防静电等措施。第四节设备布置第7.4.1条高功放室一、机架背离墙1.5m,机架侧离墙l.2m;二、机架面离墙不少于2.5m。第7.4.2条小信号室及控制室一、机架背离墙l.2m;二、机架侧离墙l.2m;三、机架面离墙不少于2.5m(单面排); 四、机架面对机架面不少于3.0m(双面排)。第7.4.3条配电室一、机架背离墙1.5m;二、机架侧离墙l.2m;三、机架面离墙不少于2.5m。第五节大型天线及微波天线塔第7丘1条天线宜设置在地面或高功放室房顶,应紧靠高功放室,连接馈线及被导元件的总损耗不应超过2.5dB。第7丘2条多雪又易结冰的严寒地区,天线宜设有清扫冰雪装置。第7丘3条大型天线距离围
14、墙应大于5m。-49一第7.5.4条天线支持物应能承受当地30年一遇的10min平均最大风速的风压。风压计算高度为天线馈电点的高度。第7丘5条波导馈线每隔2m用波导卡紧固一次。第7丘6条引接电路采用微波,并需要设置微波天线塔的站,微波天线塔应按广播电视微波站(台)设计规范GYJ31-87设计。一50一第八章供电第8.0.1条地球站交流电源宜用市电,并按一级负荷供电。第8.0.2条I类地球站应设自备电站。发电机容量应不低于技术总负荷的1.5倍。第8.0.3条高功放、天、t、下变频、调制解调、基带处理、通信设备、微波等设备要采用不间断电源(UPS)方式供电。当外电断电后,UPS应能维持上述设备15
15、min至0.5h的工作。第8.0.4条三相交流电,频率为50:t1Hz,电压380V,当地电压稳定度超过+5%或一10%时,必须采取稳压或调压措施;单相交流电源,频率为50:t1Hz,电压为220V,当电压稳定度超过+5%或-10%时,亦必须采取稳压或调压措施。第8.0.5条用电线路设计执行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GBJ52-83及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的规定。-51一第九章给排水及采暖通风第9.0.1条地球站的给水系统应满足站内的生活、工艺、消防用水的水量和水质要求。如果现场远离市政供水管网,场内的给水和消防用水均需自成体系。第9.0.2条地球站如不在城区,附近无市政下
16、水道管网时,站内雨水、污水应有排放措施,并要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第9.0.3条:高功放室、.中、视频终端及控制室、通信宝、低压配电室,按表7.3.1的温度、相对湿度标准设置采暖通风系统。-52一第十章交通和通信第10.0.1条交通对独立建设的地球站,当需要自建进站公路时,公路标准按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的4级单行公路标准设计。地球站内主要道路路面宽度为3-4m,非主要路面宽度为2-2.5m路面材料宜用水泥或沥青。第10.0.2条通信地球站可设20门以下的电话交换机,并与附近邮电局(所)的电话联网。一53一第十一章防雷和接地第一节接地系统的设置与接地电阻第11.1.1条地球站的工作接地、
17、保护接地、防雷接地应合用一个接地系统。第11.1.2条地球站的技术A区、微波天线塔、大型天线可合设一个接地系统。技术B区若与技术A区距离较远可另设接地系统。第11.1.3条当工作接地,保护接地与防雷接地合用一个接地系统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Q。第二节防雷措施第11.2.1条有微波天线塔的地球站一、可将防直击雷的避雷针固定在微波塔塔顶,使地球站天线、技术用房等位于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内;二、利用塔基埋设的垂直接地体及水平接地体,应围绕塔基、大型天线、技术用房成闭合环路;三、塔上的所有金属件(禁航灯、天线支座、波导馈线的金属外皮)、大型天线底座必须与接地体焊接;四、机房内环行接地母线应至少引出两条与室
18、外闭合接地体焊接。五、如果大型天线及技术用房不在微波天线塔避雷针保护范围内,应另设防雷系统。-54一第11.2.2条不含微波塔的地球站,应设避雷塔或在大型天线的的反射体顶端或抛物面边沿制高点设避雷针,并使技术区位于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内。其它做法同第11.2.1条。第11.2.3条房屋建筑的防雷按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J57-83有关规定执行;电力线路和设备的防雷应按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执行;联络电话线的防雷按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GBJ79-85执行。一55一附录名词解释名词说明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以传电视f播节目为主具有上行链阳下行链路的l地球站中央地球站广播电影电视部部级站通过卫星传输重要新闻、娱乐性活动(如:大型体育比卫星新闻采集赛)、特殊事件(如:地震或其它灾害)等指的是安装上、下变频器,调制、解调器,中、小信号室视频处理器,微波、光缆终端、监控等设备的房间-56一附加说明:本标准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主编单位:广播电影电视部设计院主要起草人:章加兴、黄秋芳、李丹江一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