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 10408. 2 2000 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是对GB10408. 2 1989超声波人侵探测器的修订。卒标准等问采用国际电I委员会!EC839-24,1990报警系统第2部分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第4节z建筑物内用超声波多普勒探测器儿本标准与GB10408. 2 1989的主要不同是:1)名称由超声波入侵探测器改为入侵探测器第2部分z室内用超声波多普勒探测器以2)增加了探测人体间歇移动的要求g3)取消了抗电铃干扰试验和抗常温干扰试验。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10408. 2 1989超声波入侵探测器。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
2、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福来、张雅慧。本标准1989年2月首次发布,2000年10月第一次修订。.i20 GB 10408. 2 2000 IEC前言1 ) I配在技术问题方面的正式决议或协议将尽可能地表达在该专题上的国际上一致意见,这些决议或协议系由代表了对这些问题有特殊兴趣的所有国家委员会的技术委员会拟订。Zl这些决议或协议具布国际应用的推荐形式,且在此意义上可被各国委员会所接受。3)为了促进国际统,!EC希望各国委员会在本国条件允许情况下尽可能采纳!EC推荐的内容作为本国的标准。当!EC推荐的内容与相应国家法规之间出现任何分歧时,应尽
3、可能地在本国法规中清楚地指出。卒标准由!EC第79技术委员会z报警系统制定。本标准的正文基于下列文件:6月法规79(C0)Z5 表决报告79(C0)35 有关赞成本标准投票友决的信息可以从上述表决报告中获得。S2 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入侵探测器第2部分:室内用超声波多普勒探测器Detectors for intruder alarm systems-Part 2, Ultrasonic Doppler detectors for use in buildings 1 范围GB 10408. 2 2000 idt IEC 8392-4,1990 代替GB10408. 2 1989 本标准规
4、定了入侵报警系统中安装于室内的超声波多普勒探测器的特殊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是GB10408. 1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的补充,并与!EC839 1 1报警系统通用要求配合使用。本标准的目的是规定保证超声波多普勒探测器具有良好性能和最低误报警的那些特殊技术要求。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巾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 10408. 1 2000入侵探测器第l部分:通用要求Cidt!EC 839 2 2, 1987) !EC 68 1, 1988环境试验第1部分总论
5、和导则!EC 839 1 1, 1988报警系统第1部分总要求第1节通用要求IEC839 l 3,1988报警系统第1部分总要求第3节:环境试验3定义除了通用技术要求中给出的定义外,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 1 超声波多普勒探测器ultrasonic Doppler detectors 由于人体移动使反射的超声波频率发生变化而产生报警状态的一种探测器。3. 2 传感器sensor 探测器的发射和接收单)Go3. 3 超声波辐射ultrasonic radiation 频率大于22kHz的声波辐射。3.4 参考目标reference target 一个体重50kg70kg、身高165cm 180
6、 cm、身着棉外衣的人体。3. 5 探测范围边界boundary of detection coverage 参考目标从各个方向朝着探测器移动而产生报警状态的最远径向距离点的集合。3-6 探测距离detection ranges 给定方向的探测距离是从探测器到探测范围边界的径向距离。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10 17批准2001 - 06 01实施.22 GB 10408. 2 2000 4 一般要求探测器由一个或多个传感器和一个处理器组成。每个传感器装在一个机壳里,该机壳中也可包含处理稽。对于允许多个传感器与该处理器相连接的探测设备,第6章所要求的测试应在只接一个传感器的情况下进行。探测器
7、可以具有某些改变探测范围边界形状的功能。含有这种功能的探测器,在正常安装和设置下,除了要做第6章中要求的测试外,还应进行附加的测试以验证这些功能的效果是否与厂家宣称的一致。5 技术要求5. 1 功能5. 1. 1 频率探测器的工作频率,不得低于22kHz0小于20kHz的任何声频辐射在距探测器。.5 m处不能高于40 d8A, 5. 1.2 探测范围边界在探测器设置为最大探测距离的情况下,所达到的探测范围边界应至少等于产品说明书的给定值,但大于的部分不得超出给定值的25%。5. 1. 3 信号处理当参考目标从探测范围边界朝着探测器移动3m或达到最初距离的30%(选择其中小的)时,探测器应产生报
8、警状态。移动距离小于Q.2 m时不应产生报警状态。5. 1. 4 报警状态后的恢复报警状态产生后,引起探测器报警的移动停止,探测器应在10s内恢复它的正常的非报警状态(警戒状态)。5. 1. 5 间歇移动报警功能探测器应具备探测间歇移动的能力,参考目标朝着探测器以叮探测速度范围内的速度移动ls,然后停止5s o当间歇移动的距离为Sm或最初距离的5%(选择其中小的)时,探测器应产生报警状态。5. 1-6 呵探测速度范罔探测器应能探测到参考目标以O.3 m/s 3 m/s之间的任何速度朝着探测器的移动。5. 1. 7 稳定性在恒定的环境条件下,探测器在7天的正常工作期间,其探视l距离的变化不得超过
9、10%。5. 1. 8 防拆保护探测器应安装防拆保护装置当探测器外壳被打开到能接近任何调节器或机械定位装置肘,应产生报警状态。5, 1. 9 电缆保护当传感器和其处理器不在一个盒子里时,连接它们的电缆应被视为探测器的一部分,它应受到电气的监控。任何导线发生断路、短路而使报警信息或防拆报警不能被处理器接收到时,处理器应在10s内产生报警状态。5. 2 环境要求除GBI 0408. I的规定外,无附加要求。5, 3 安全性要求除GB10408. I的规定外,无附加要求。5,4 叮靠性要求除GB10408. 1的规定外,无附加要求。523 GB 10408. 2 2000 5. 5接口除GB1040
10、8. 1的规定外,无附加要求。5-6结构要求除GB10408. 1的规定外,无附加要求。5. 7 步行测试指示器如果探测器安装了步行测试指示器,则在不打开探测器的情况下应能控制它的指示。5. 8制造厂技术说明书除了满足GB10408. 1的规定外,制造商应为每个探测器提供如下资料:a)给出水平面上和垂直面上的探测范围边界图,是在1m/s的速度下依6.2. 1提供的方法测量确定的。此图可以极坐标的形式给出。b)工作频率。c)如果可探测的速度范围超出5.1. 6规定的范围,则应给出其可探测的速度范围。5.9 选择项当与探测器连接的系统处于解除状态时,允许提供降低探测器辐射的方法。当报警系统处于警戒
11、状态时,这种方法应能使探测器在1min之内恢复到完全工作状态。如果探测器采用了这种方法,应有一个有效的信号输出到报警系统用来指示辐射已被降低。这一信号输出可以用报警状态的形式实现。6试验方法6- 1 试验条件试验应在一个有硬质地板的场所进行,周围的结构对测量探测范围的影响不能超过5%。探测器在试验时应安装在制造商推荐的高度,并应依照制造商的说明进行。当给定安装高度范围时,试验成在安装高度的上限和下限分别进行。测试应在标准的环境条件下进行,此条件已在lEC68-1中给出,但湿度应保持在40%60%r.h.6-2 功能测试6.2. 1 探测范围边界参考目标位于最大探测范围以外,以大约1m/s的速度
12、向探测器移动,当报警状态发生时,测量参考目标到探测器的距离,此数据至少应等于制造商说明书中给定的值,但大于的部分不能题出给定值的25%。此项测试应至少分别在水平面上和垂直面上共7个问隔均匀的方向上进行。垂直面上的测试应将探测器沿辐射轴线转动”。后进行。s.2.2 柿测器对固定速度的响应参考目标位于探测范围边界上,以大约1m/s的速度从探测器的正前方向探测器移动,移动小于o. 2 Il的距离,不应产生报警状态。但移动3m距离或径向距离的30%(选择其中小的时应产生报警状态。测试应以0.3 m/s、lm旭、3m/s三种速度分别进行,如果制造商给出更宽的速度范围,还应以最高和最低速度进行测试。62
13、3 报警状态的恢复参考目标饺子探测范Ill!边界上,以大约1m/s的速度从探测器的正前方向探测器移动,当报警发生时记录下参考目标到探测器的距离,然后参考目标退回到原位置。随后一个有别于参考目标的人或物体移动使探测器产生报警状态,然后停止运动。10s后,参考目标再以大约lm/s的速度朝着探测器移动,产生报警状态时距探测器的距离与第一次测试结果进行比较,变化不得大于10%。6.2.4 间歇移动的响应GB 10408. 2-2000 参考目标从探测器正前方探测范围边界上向探测器移动,在1s内移动Im,然后停5s ,并重复这一过程,当移动距离为5m或径向距离的50%(二者取其小值)时,探测器应产生报警
14、状态。6.2.s 稳定性此项测试可在探测器可调的任何探测距离下进行,但在测试期间,已设定的探测距离不能改变。参考目标从已调好的探测距离以外,以大约1m/s的速度向探测器移动。报警发生时测量下参考目标到探测器的距离。在探测器处于工作状态至少7天后,在相同的测试条件下重复以上的测试。产生报警状态时参考目标距探测器的距离变化不应大于初始距离的10%。6.3 环境适应性试验如下的测试项目,应在完成探测器通用般技术要求GB10408. 1规定的试验循环之前和之后分别进行。这些项目是干热;低温;一一振动(正弦)。本试验可在探测器调节到任何探测距离的状态下进行。但在进行环境试验期间,己设定的探测距离不得再改变。参考目标在探测器正前方,从己调好的探测距离以外,以大约1m/s的速度向探测器移动,报警发生,测量并记录参考目标到探测器的距离。每项环境试验后,重复上述试验。报警发生时参考目标到探测器的距离与环境试验前进行比较,变化不得大于初始距离的10%。环境试验可以采用模拟方法进行,但应能说明模拟试验给出的结果应与规定的测试方法的试验结果相同。在进行如下的试验时,探测器应设置在最大探测距离状态。电尖峰s静电放电;电磁场。s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