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77.150.30 H 62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6034-2010 片状铜粉Flake copper powders 2011-01-10发布数码防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1-10-01实施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片状铜粉GB/T 26034- 2010 祷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晤开本880X12301/16 印张0.5字数8千字2011年3月第一版2011年3月第一次印刷祷书号
2、:155066 1-41730定价14.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G/T 26034-2010 目IJJ:I 本标准按照GB/T1. 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AC/TC243)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虞市丰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永善、杨明、姜国峰、杨丽娟、任同兴、赵志华。I GBjT 26034-2010 片状铜粉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片状铜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
3、明书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电子工业用的片状铜粉。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总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目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jT 5060 金属粉未松装密度的测定第二部分:斯科特容量计法GBjT 5121(所有部分)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jT 52462007 电解铜粉GBjT 5314 粉末冶金用粉末的取样方法GBjT 19077_1粒度分析激光衍射法3 要求3. 1 产品分类根据片状铜粉的粒度分布不同,分为五个牌号:PC-l,PC-2、PC-3,PC-4、PC号。3.2
4、化学成分各牌号产品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产品的化学成分Cu含量,杂质含量,不大于不小于Fe S Ni As Bi Sb Pb 。Zn 99.7 0.01 O. 004 0.003 0.00-4 0.002 0.OQ5 0.02 0.2 注,:本标准中铜含量为直接测得。注2:本标准中的杂质总量是指表中所列杂质元素实测值的总和。3.3 物理规格产品的粒度分布、松装密度以及粒径上限应符合表2的规定。% Sn 杂质总量0.3 1 GB/T 26034-2010 表2产晶的粒度分布及粒径上限粒度分布/m松装密度/牌号(g/ cm3) 粒径上限010 D50 D90 PC-1 二日515 运二25
5、O. 50. 8 PC-2 二三6二注1525主三45O. 61.1 应通过200目筛(75m) PC-3 二三8二三253555 0.61.1 PC-4 二三15二,3545骂王700.71.2 应通过100目筛PC-5 二主20二,4555主二90O. 71. 2 (150m) 3.4 外观质量外观为色泽均匀、元肉眼可见杂物的铜红色鳞片状金属粉末。3.5 其他若需方对产品有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另行商定。4 试验方法4. 1 产品化学成分的测定按GBjT5121的规定进行,氧含量的测定按GBjT5246中附录A的规定进行。4.2 粒度分布按GBjT19077.1的规定进行。粒径上限用标准筛检
6、验。4.3 松装密度测定按GBjT5060的规定进行。4.4 外观质量的检验形状可用光学显微镜在透射光(或反射光)下放大2001000倍观察,或采用电子扫描显微镜观察,其余用肉眼观察。5 检验规则5. 1 检查与验收5. 1. 1 产品应由供方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符合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并填写产品质量证明书。5. 1. 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不符合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0d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可委托供需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对有争议的项目进行测定,仲裁取样在需方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5.2
7、 组批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由同一生产周期生产的同一牌号的铜粉组成,每批重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5.3 检验项目及取样规定见表3片状铜粉的检验项目及取样规定应符合表3的规定。2 GB/T 26034-2010 表3取样位置和取样数量检验项目取样数量要求的章条号试验方法的章条号化学成分3.2 4. 1 粒度分布每批按GB/T5314 4.2 物理规格松装密度进行检验3.3 4.2 粒径上限4. 3 外观质量逐批检验3.4 4.4 5.4 检验结果的判定5.4. 1 产品化学成分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合同(或订货单)不符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5.4.2 产品粒度分布、松装密度、粒径上限检验结果与本标
8、准或合同(或订货单)不符时,应在该批产品中对该不符合项加倍取样重复试验,如加倍取样复验结果都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该批产品判为合格;若加倍取样复验结果仍有一个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5.4.3 产品的外观质量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不合格。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6. 1 标志每批产品外包装上应用标签或不易褪色的颜料注明:a) 供方名称及商标;b) 供方地址;c) 产品名称和牌号;d) 检测日期。6.2 包装产品最小包装为1kg真空密封包装,外用桶包装,如需要有其他包装形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6.3 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外包装,防止尖锐的器械剌通真空包装袋,有
9、防止雨水和阳光暴晒的措施。6.4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没有腐蚀性化学物品、通风干燥、防火的地方,并且避免阳光直射。6.5 质量证明书每批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za) 生产厂家、地址;b) 产品名称、牌号;c) 批号;d) 净重;OFONl寸例。NH国。GB/T 26034-2010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和质量检验部门印记;检验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本标准编号。巳)f) 、,r、,hghc 本标准所列材料的合同(或订货单)内应包括下列内容za) 产品名称;牌号;化学成分及物理规格的特殊要求5数量;本标准编号:其他。合同(或订货单)内容7 、,、a/、ahuc,d e) 侵权必究nu-ru q-EJ ti-nU AA-O TA-AT U费时一nu-Fhu-号一价书一定版权专有f) GB/T 26034-2010 打印日期:2011年3月30I:l F002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