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491.1-2004 无公害锥栗 第1部分 产地环境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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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65.020.40 B 66 备案号: 15490-2004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 491.12004无公害锥栗 第 1 部分:产地环境要求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hinquapin Part 1: Requirements for environment of production area 2004-04-19 发布 2004-05-08 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 491.12004 I 前 言 DB33/ 491-2004无公害锥栗按部分发布,分为三个部分: 第 1 部分:产地环境要求 第 2 部分:生产技术规程 第

2、 3 部分:安全质量要求 本部分为 DB33/ 491-2004 的第 1 部分。 本部分的 3.1、3.2、3.3 为强制性条款。 本部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林产品质量检测站、庆元县林业局、仙居县林业局、中国林科院亚林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柴振林、吴连海、张汝忠、龚榜初、吕爱华、徐漫平。 本部分由浙江省林业厅负责解释。 DB33/ 491.12004 1 无公害锥栗 第 1 部分:产地环境要求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锥栗的产地环境要求、检测方法及其它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锥栗产地的选择和建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DB33/ 49

3、1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19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 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3 产地环境要求 3.1 土壤环境质量 无公害锥栗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1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指 标 项 目 单 位 pH6.5 pH6.57.5 镉 mg/kg 0.30

4、0.30 汞 mg/kg 0.30 0.50 砷 mg/kg 40 30 铅 mg/kg 250 300 铬 mg/kg 150 200 六六六 mg/kg 0.50 0.50 滴滴涕 mg/kg 0.50 0.50 DB33/ 491.12004 2 3.2 灌溉水质量 无公害锥栗产地灌溉水质量应符合表 2 的要求。 表2 灌溉水质量标准 项 目 单 位 指 标 pH 值 5.5-7.5 氯化物 mg/L 250 氟化物 mg/L 3.0 氰化物 mg/L 0.5 总汞 mg/L 0.001 总镉 mg/L 0.005 总砷 mg/L 0.1 铬(六价) mg/L 0.1 总铅 mg/L 0

5、.1 3.3 空气环境质量 无公害锥栗产地空气环境质量应符合表 3 的要求。 表3 空气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 单位 (标准状态) 日平均 1小时平均 总悬浮颗粒物 TSP mg/m30.30 / 二氧化硫 SO2mg/m30.15 0.50 氮氧化物 NOxmg/m30.10 0.15 氟化物 F g/m37 20 铅 Pb g/m3季平均 1.50 DB33/ 491.12004 3 4 检测方法 4.1 土壤环境质量的采样和分析方法根据 GB 15618-1995 中的 5.1、5.2 规定执行。 4.2 灌溉水质量的采样和分析方法根据 GB 5084-1992 中的 6.2、6.3 规定执行。 4.3 空气环境质量的采样和分析方法根据 GB 3095-1996 中的 6.1、6.2 规定执行。 4.4 检验结果的数值修约按照 GB/T 8170 执行。 5 其它要求 5.1 确认无公害锥栗产地和申请无公害产品标志使用权时,应提供经有检测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检测结果,凡应测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本部分第 3 章的规定,不能作为无公害锥栗产地。 5.2 无公害锥栗产地应设立明显的标志,标明范围及防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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