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20 B 21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594.2-2005草莓脱毒种苗 第 2 部分:生产技术规程 Virus-free plantlets of strawberry Part 2: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production 2005-12-12 发布 2006-01-12 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 DB33/T 594.22005 I 前 言 草莓脱毒种苗系列标准分为 2 个部分: 第 1 部分:脱毒种苗; 第 2 部分:生产技术规程。 本部分为草莓脱毒种苗系列标准的第 2 部分。 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归口。 本部分
2、起草单位: 浙江大学生物技术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毛碧增、娄沂春、李德葆、孔樟良、吴建祥。 DB33/T 594.22005 1 草莓脱毒种苗 第 2 部分: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草莓脱毒苗生产过程中的培育技术等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通过组织培养技术培育的不携带草莓斑驳病毒( Strawberry mottle virus, SMoV) 、草莓轻型黄边病毒 ( Strawberry mild yellow edge virus, SMYEV) 、 草莓镶脉病毒 ( Strawberry vein banding virus, SVBV)和草莓皱缩病毒( Strawberry
3、 crinkle virus, SCV)的草莓脱毒种苗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DB33/T 501.2-2004 无公害草莓 第 2 部分:生产技术准则 DB33/ 594.1-2005 草莓脱毒种苗 第 1 部分:脱毒种苗 3 脱毒苗培育技术 3.1 脱毒组培瓶苗的培育技术 3.1.1 优良品种选择 选择适宜当地栽培的高产优质品种。
4、3.1.2 草莓脱毒的主要方法 3.1.2.1 茎尖组织培养法 3.1.2.1.1 外植体选择 采样最佳时间为 6 月 8 月份晴天的中午,选择无病虫、品种纯正的健壮植株,切取带生长点的匍匐茎段 2 cm3 cm,用流水冲洗干净。 3.1.2.1.2 茎尖剥离 将表面清洗过的外植体置于超净工作台上,用 70乙醇表面消毒 1 min,弃乙醇,加 0.1升汞和1 滴 Tween-20 消毒 8 min10 min,并不断摇动,然后用无菌水冲洗 5 次 8 次,用无菌滤纸吸干水分。再置于解剖镜下用解剖刀挑取 0.2 mm0.3 mm 的茎尖,接种于茎尖诱导培养基中。 3.1.2.1.3 培养条件 白
5、天温度252,光照强度30 molm-2s-160 molm-2s-1;晚上温度182,黑暗培养。每天照光12 h16 h。 3.1.2.1.4 组织培养快繁 诱导培养至不定芽 1.5 cm 2.0 cm 时分株接种于增殖培养基。 经病毒检测合格的试管苗在增殖培养基上增殖,增殖培养每 20 d30 d 继代一次(总继代次数不超过 8 代) ,选 2 cm3 cm 的小苗转入生根培养基进行生根培养。脱毒组培瓶苗质量要求按 DB33/ 594.1-2005 草莓脱毒种苗第 1 部分脱毒种苗执行。 3.1.2.2 花药组织培养法 3.1.2.2.1 外植体选择 DB33/T 594.2-2005 2
6、 摘取花萼未张开花粉母细胞处一单核期的花蕾,放入 4冰箱中预处理 1 d 2 d。 3.1.2.2.2 培养过程 取预处理过的花蕾,在超净工作台上用 70 75%乙醇浸泡 1 min,再用 0.1%升汞消毒 5 min 10 min,并不断摇动,无菌水冲洗 5 次 10 次,然后去除花萼、花托等,用无菌镊子夹取黄色花药接种到愈伤组织诱导培养基中。 3.1.2.2.3 愈伤组织培养条件 暗培养,培养温度为 252。 3.1.2.2.4 组织培养快繁 诱导培养至致密愈伤组织直径为0.2 cm左右时转入分化培养基中诱导芽分化,待分化成苗后,进行病毒检测,对合格的试管苗进行增殖,增殖培养每20 d30 d继代一次(总继代次数不超过8代),选2 cm3 cm的小苗转入生根培养基进行生根培养。脱毒组培瓶苗质量要求按DB33/xxx.1-2005 草莓脱毒种苗第1部分脱毒种苗执行。 3.2 脱毒原原种苗、脱毒原种苗和脱毒生产用苗繁殖技术 3.2.1 脱毒原原种苗繁殖 打开脱毒瓶苗的瓶盖,常温弱光照条件下驯化1天2天后洗 净琼脂,定植按照DB33/T 5 01.2-2004的规定执行。 3.2.2 脱毒原种苗繁殖 按照 DB33/T 501.2-2004 的规定执行。 3.2.3 脱毒生产用苗繁殖 按照 DB33/T 501.2-2004 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