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6877-2011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上传人:孙刚 文档编号:254341 上传时间:2019-07-13 格式:PDF 页数:12 大小:297.9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GB 26877-2011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GB 26877-2011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GB 26877-2011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GB 26877-2011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GB 26877-2011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亲,该文档总共1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ICS 13.060.30 Z6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6877-2011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Uutants for motor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2011-07-29发布2012-01一01实施玉不尊重f呆士户音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57号GB 26877-201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2、准等两项标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二、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以上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以t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不再执行下列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特此公告。(此公告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陈钢会签)2011年7月29日GB 26877-2011 目欠前言.1V1 适用范

3、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25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46 实施与监督.5 111 GB 26877-2011 目IJ昌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加强对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维修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汽车维修业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

4、放限值。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汽车维修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汽车维修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一1996)中的相关规定。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己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北京

5、汽车维修行业协会。IV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1年7月18日批准。本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GB 26877一2011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维修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现有一类和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对一类和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6、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GB/T 6920一1986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 7494-1987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T 11893-1989水质总磷的测定铝酸接分光光度法GB/T 11894一1989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押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GB/T 11901一1989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7、 11914-198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铭酸盐法GB/T 16488一1996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GB/T 16739.1-2004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HJ/T 195-2005水质氨氨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9-2005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399-2007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 505一2009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s)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 535-2009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6-2009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7-2009水质氨氨的测定蒸悟中和滴

8、定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GB 26877-2011 3.1 汽车维修企业指从事汽车修理、维护和保养服务的企业。本标准中汽车维修企业指符合GB/T16739.1-2004要求的二类和1-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不包括从事油罐车、化学品运输车等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的企业。3.2 小型车指车身总长不超过6m的载客车辆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3.3 大、中型客车指车身总长超过6m的载客车辆。3.4 大型货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峙的载货车辆、挂车及专用汽车的车辆

9、部分。3.5 现有企业指在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汽车维修企业。3.6 新建企业指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汽车维修业建设项目。3.7 直接排放指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3.8 间接排放指排污单位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3.9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指通过纳污管道等方式收集废水,为两家以上排污单位提供废水处理服务井且排水能够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包括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区域(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业聚集地等)废水处理厂等,其废水处理程度应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3.10 排水量指生产

10、设施或企业向企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废水的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废水(女口厂区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厂区锅炉和电站排水等)。3.11 单位基准排水量指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维修每辆车的废水排放量上限值。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4.1 自2012年l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现有企业执行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2 、 表1现有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序号污染物项目限值直接排放间接排放l pH 69 69 2 ;悬浮物(SS)30 100 3 化学百年t:l!t(COD) 100 300 4 五日生化;百年t址(BOD)30 150 5 石油类5 10 6 阴

11、离子表面活性剂(LAS)5 10 7 头t兔t15 25 8 总氮25 30 9 总磷3 4.2 自2013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4.3 自2012年1月1日起,新建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序号污染物项目限值直接排放间接排放pH 69 69 2 悬浮物(SS)20 100 3 化学;J;j氧最(COD)60 300 4 五日生化市氧量(BOD5)20 150 5 石泊类3 10 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3 10 7 氮氮10 25 8 总氮20 30 9 总磷0.5 3 GB 26877-2011 单位:mglL

12、 (pH值除外)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企业废水总排放口单位:mg/L (pH值除外)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企业废水总排放口4.4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水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应严格控制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企业执行表3规定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单位:mg/L (pH值除外)序号污染物项目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直接排放间接排放pH 69 69 2 悬浮物(SS)10

13、20 3 化学需轼茧(COD)50 60 4 五日生化面氧泣(BOD,)10 20 5 石油类1 3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3 7 釜L兔t5 10 8 总结15 20 9 总磷0.5 0.5 3 GB 26877-2011 4.5 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单位基准排水量按表4的规定执行。表4单位基准排水量单位:m3J辆序号车型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小型客车0.014 2 小型货车0.05 3 大、中型客车0.06 排水茧计茧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相同4 大型货车0.07 4.6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实际排水量不高于基准排水量的情况。若实际排水量超过基准排水量,须按式

14、(1)将实测水污染物浓度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并以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维修数量和排水量统计周期为一个工作日。 -Q总 Y耳艺布了时式中:J,l;一一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下的排放浓度,mg/L; Q,总一一排水总量,m3/d; 写一一维修某种车型汽车的数量,辆/d;Ql;一一-维修某种车型汽车的基准排水量,m3/辆:实一一实测水污染物浓度,mg/L。若Q(,J、与艺写Q萃的比值小于1,则以水污染物实测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5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1) 5.1 对企业排放废水的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水处理

15、设施的,应在处理设施后监控。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须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5.2 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5.3 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5.4 企业产品产量的核定,以法定报表为依据。5.5 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排污状况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5.6 对企业排放水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5所列的方法标准。表5水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序号污染物项目分析方法标准名称标准编号pH值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JT 6920-19

16、86 2 悬浮物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1901-1989 化学需氧量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铭酸盐法GBJT 11914-1989 3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JT 399-2007 4 五日生化市氧量水质生如需氧量(BODs)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l!Q_505-2009 4 GB 26877-2011 续表序号污染物项目分析方法标准名称标准编号5 石油类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泊的测定红外光度法GBIT 16488-1996 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T 7494-1989 水质氮氧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5一-20

17、05釜L氨水质氮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 2009 7 水质氮氧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6一2009水质氮氮的测定蒸t留-中和滴定法HJ 537-2009 水质总氧的测定碱性过疏酸何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GB 11894一19898 总氨水质总氨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9-2005 9 总磷水质总磷的测定铝酸续分光光度法GB 11893-1989 6 实施与监督6.1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6.2 在任何情况下,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级环保部门在对设施进行监督性检查时,

18、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在发现排水量有异常变化的情况下,应核定企业的实际产品产量和排水量,按本标准的规定,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5 时间。N|卜卜SNmo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幸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877-2011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网址:h忧p:/电话:010-67112738 北京市联华印刷厂印刷版权所有违者必究(100062 1116 880X 1230 * 开本印张40千字135111 189 15.00元2011年11月第1 版2011年11月第l次印刷字数统一书号:定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国家标准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