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49679 机动车 辆噪声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型汽车、摩托车、轮式拖拉机等机动车辆的车外、车 内噪声的测量。 一 、测量仪器 1 使用精密声级计或普通声级计和发动机转速表。 2 声级计误差应不超过2dB(A)。 3 在测量前后,仪器应按规定进行校准。 二 、车外噪声测量 (一) 测量条件 4 测量场地应平坦而空旷,在测试中心以 25m 为半径的范围内,不应有大 的反射物,如建筑物、围墙等。 5 测试场地跑道应有 20m 以上的平直、干燥的沥青路面或混凝土路面。路 面坡度不超过 0.5。 6 本底噪声(包括风噪声)应比所测车辆噪声至少低 10 dB(A)
2、。并保 证测量不被偶然的其他声源所干扰。 注:本底噪声系指测量对象噪声不存在时,周围环境的噪声。 7 为避免风噪声干扰,可采用防风罩,但应注意防风罩对声级计灵敏度的 影响。 8 声级计附近除测量者外,不应有其他人员,如不可缺少时,则必须在测 量者背后。 9 被测车辆不载重。测量时发动机应处于正常使用温度,车辆带有其他辅 助设备亦是噪声源,测量时是否开动,应按正常使用情况而定。 (二) 测量场地及测点位置 10测量场地示意图见图 1。 11 测试话筒位于 20m 跑道中心点 0 两侧, 各距中线 7.5m,距地面高度 1.2m, 用三角架固定,话筒平行于路面,其轴线垂直于车辆行驶方向。 (三)
3、加速行驶车外噪声测量方法 12车辆须按下列规定条件稳定地到达始端线: 行驶档位:前进档位为 4 档以上的车辆用第 3 档,前进档位为 4 档或 4 档以下的 用第 2 档。 发动机转速为发动机标定转速的四分之三。如果此时车速超过了 50km/h,那 么车辆应以 50km/h 的车速稳定地到达始端线。 拖拉机以最高档位、最高车速的四分之三稳定地到达始端线。 对于自动换档车辆,使用在试验区间加速最快的档位; 辅助变速装置不应使用。 在无转速表时,可以控制车速进入测量区:以所定档位相当于四分之三标定 转速的车速稳定地到达始端线。 13 从车辆前端到达始端线开始,立即将油门踏板踏到底或节流阀全开,直
4、线加速行驶,当车辆后端到达终端线时,立即停止加速。车辆后端不包括拖车以 及和拖车联结的部分。 本测量要求被测车辆在后半区域发动机达到标定转速。如果车辆达不到这个 要求,可延长 OC 距离为 15m,如仍达不到这个要求,车辆使用档位要降低一档。 如果车辆在后半区域超过标定转速,可适当降低到达始端线的转速。 14声级计用“A”计权网络“快”档进行测量,读取车辆驶过时的声级计 表头最大读数。 15同样的测量往返进行一次,车辆同侧两次测量结果之差不应大于 2 dB (A)。并把测量结果记入附录表 1,取每侧二次声级的平均值中最大值作为被测 车辆的最大噪声级,若只用一个声级计测量,同样的测量应进行四次。
5、即每侧测 量二次。 (四)匀速行驶车外噪声测量方法 16 车辆用常用档位、油门保持稳定,以 50km/h 的车速匀速通过测量区域。 拖拉机以最高档位、最高车速的四分之三匀速驶过测量区域。 17声级计用“A”计权网络,“快”档进行测量,读取车辆驶过时声级计 表头的最大读数。 18同样的测量往返进行一次,车辆同侧两次测量结果之差不应大于 2 dB (A)。并把测量结果记人附录表 1。若只用一个声级计测量,同样的测量应进行 四次。即每侧测量二次。 三、车内噪声测量 (一)车内噪声测量条件 19 测量跑道应有足够试验需要的长度。应是平直、干燥的沥青路面或混凝 土路面。 20测量时风速(指相对于地面)应
6、不大于 3m/s。 21 测量时车辆门窗应关闭。车内带有其他辅助设备是噪声源,测量时是否 开动,应按正常使用情况而定。 22车内本底噪声比所测车内噪声至少低 10 dB(A),并保证测量不被偶然 的其他声源所干扰。 23车内除驾驶员和测量人员外,不应有其他人员。 (二) 车内噪声测点位置 24车内噪声测量通常在人耳附近布置测点。话筒朝车辆前进方向。 25驾驶室车内噪声测点位置见图 2。 26 载客车室内噪声测点可选在车厢中部及最后排座的中间位置,话筒高度 参考图 2。 (三) 测量方法、 27车辆以常用档位 50km/h 以上不同车速匀速行驶,分别进行测量。 28用声级计“慢”档测量 A、C 计权声级。分别读取表头指针最大读数的平 均值。测量结果记于附录表 2。 29做车内噪声频谱分析时应包括中心频率为 31.5、63、125、250、500、 1000、2000、4000、8000Hz,的倍频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