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93.080.30 Q 84 备案号:30548-2011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 776.12011 道路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 第 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Setting guidance on intelligent traffic management facilities Part 1: General specifications 2011 - 04 - 28发布 2011 - 11 - 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1/ 776.12011 I 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2、综合设计要求 3 5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 4 6 车道灯设备 . 17 7 交通警示灯设备 . 20 8 可变情报板设备 . 20 9 交通违法监测设备 . 24 10 视频监控设备 29 11 交通流检测设备 30 12 交通量调查设备 32 13 轴载检测设备 35 14 道路气象检测设备 36 15 基础工程设施通用设计 37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智能化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底座及隔板结构图 . 40 参考文献 . 42 DB11/ 776.12011 II 前 言 DB11/ 776道路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分为三部分: 第 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第 2部分:城市道路; 第 3部分
3、:公路。 本部分为DB11/ 776的 第1部分。 本部分第4、 5、713 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部分按GB/T 1.12009 给出的 规 则起草 。 本部分由北京 市公安局、北京 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 本部分由北京 市公安局、北京 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 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 北京 市公安局 公 安 交通管理局 ,北京 市交通委员会 路 政局、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 起草人: 隋亚刚、张惠民、邹平、袁宏伟、王玲、梁玉庆、王建国、王岚、王世华、 申晓鹏、姜杰、刘金坤、魏然、李巨伟、史岩、 范 永强、张新城、张荣光、胡建军、单海辉、章长
4、彪、 宋玉宏、刘荣峰、乔梁、王晓峰、李斌、孔涛、张纪升、袁长亮、高 增 华、刘 立勇、 黄建玲、 汪祖云、 孙宇星、刘 文韬、王刚、邹迎 、赵静、王 家川、王 晶晶 、李静、张晓亮。 DB11/ 776.12011 III 引 言 近年来,北京 市 的 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相关研究 和工程 建 设 取得了显著效果 , 包括 道路交通信号控 制系统、 交通诱导发布系统 、 交通运 行监测系统等已经具备一定 的规模和 较高的应 用水平, 在日常的道 路交通管理 、事故预防 、 道路 养护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 要 的 作 用。 道路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包括 :交通信号控制、 交通可变情报板 、 交通视频监
5、控、 交通流检测 、 交 通违法监测 等类设备 , 是交通 运行管理和 安 全保障 设施 的 重 要 组成 部分, 在当前交通 安 全与 运行管理 中 发挥了重要 作用,与 道路基础设施同步 规划、建 设需 求迫切。 本部分对不同等级的新、 改、 扩建道路交通建设 中, 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 的综合布 设、 设置要求以 及基础工程 等予以规定。 本标准为系列标准,由 道路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通用技术要求、 城市道路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设置 要求、 公路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三部分 组成 , 为新、 改 、 扩建道路及大型养护工程规 划 、 设计 过 程 中, 同步设计 、 同步实施智能化交通管理
6、设施 提供指导, 为有关 部门审批 、 协 调工程项目 提 供 依据 。 DB11/ 776.12011 1 道路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 第 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 了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综合设计、 各类 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的主 要 功 能 、 性能、 设置要 求及配套基础工程等 。 本部分适用 于北京市 新、改、 扩建城市道路、公路及道路养护工程 的 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的 规划、 设计和实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 于本文件 的应用是 必不可少 的。 凡是 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 , 仅所注 日 期 的版 本 适 用于 本文 件。凡是不 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 ,其最
7、新 版本(包括 所有 的 修 改 单) 适 用 于本文件。 GB 2312 信 息交换用 汉字编码字符集 基本集 GB/T 3453 数据通信基本型控制规程 GB 42082008 外壳 防护等级 (IP代码 ) GB 5768 道路交通标 志和标线 GB/T 20609 交通信 息采集 微波 交通流检测器 GB/T 20999 交通信号控制机 与上位机间 的 数据 通信 协议 GB/T 212552007 机动车测 速仪 GB/T 21296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 GB/T 238282009 高速公路LED可变信 息标志 GA 47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 GA/T 4842004 LED 道
8、路交通 诱导可变 标志 GA/T 496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 通用技术条件 GA/T 4972009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 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T 509 城市交通信号控制 系统术语 GA/T 652 公安交通管理外场 设备基础施工通用要求 GA/T 7432007 太阳 能 黄 闪信号灯 GA/T 832 道路交通 安全违法 行为图像 取证技术规范 GA/T 8332009 机动 车号牌 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 JT/T 714 道路交通气象能见度 检测器 JT/T 715 道路交通气象环境 埋入式路 面状况 检测 器 DB11/T 3842009( 所有部分) 图像 信息管理 系统 技术
9、规范 DB11/ 776.12011 2 DB11/T 4932007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 于本文件。 3.1 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 intelligent traffic management facilities 将 计 算机、 自动 控制、 传感器 等 技术 应用于道路交通 安全与运行 管理, 辅助提 供各种 交通管理规 则 和 手段,提高 道路交通 有 序 化和规范化 ,并 对 违法 行为 进 行 监测 、 稽查设备 的 统 称。 包括:交通信号控 制设备、 车道灯设备 、 可变情报板设备 、 视频监控设备 、 交通违法监测设备、 交通流检测设备
10、 、 轴载检 测设备、道路交通气象检测设备 等 。 3.2 交通信号 traffic signal 在 道路上向 车辆和行 人发出通 行或停止 的具有法 律效 力的灯色信 息。 GA/T 509 2004,定义 2.1 3.3 交通信号灯 traffic signal light 由 红色、黄 色、绿色 的灯色按 顺序排列 组合而成 的显 示交通信号 的装置。 GA/T 509 2004,定义 2.2 3.4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 traffic signal controller 能 够 改 变交通信号顺序 、 调 节配 时 并 能控制交通信号灯 运 行 的 装置 , 根 据交 叉 口 和出 入
11、 口 等节点的 交通信号控制 、 闯红灯违法监测 以及交通流信息检测、 视频图像记录 等功能需 求, 综合利 用节点的 前端 探测装置、 控制 处理单元 和通信 单元及基础工程设施, 以 满足节点控制 需 求 的软 、 硬 件设备 集 成应 用设 备。 3.5 车道灯设备 lane-use signal controller 能 够 改 变用 以指示特 定车道是 否允许通 行的交通信号灯 运 行 的 装置 , 包 含指 示信号灯 、 车 辆检测设 备、通信设备和控制计 算机等 。 3.6 视频监控设备 video based traffic surveillance device DB11/
12、776.12011 3 利用视频、 图像识别等技术 , 通 过 自动手段辅助 管理 者对道路交通 进 行 监测 的 设备。 除具备闭 路电 视(Closed Circuit Television ,简称CCTV )监测 功能外,根据综合监控的需 求还可具备 事件检测、 流量检测、 号牌识别 等自动检测 功 能。 3.7 交通违法监测设备 traffic violation enforcement device 利 用图像处 理、 车辆 检测技术 等对机动 车的违法 行为 进行全天候 自动监测 记录的设备 , 违法监测设 备的组成根 据监测需 求而定, 至少包括 号牌自动识别 和图像记录 、存储
13、功 能。 3.8 交通流检测设备 traffic detecting device 具 备检测基础交通信 息数据, 如车流量 、车速、 车间 距、车辆类型 、 道路 占有率等 参数的设备。 3.9 道路气象检测设备 road weather detection device 具 备检测影响汽车行 驶的不利 气象条件 , 包括能 见度 、 路面干湿 度、 冰、 雪、 雨、 雾 等指标 的设备。 气象检测设备能全天候 监测道路气象参 数随时间 的变化情况,为监控中心提 供 能 见度 的实时 监测数据 。 3.10 交通警示灯设备 traffic warning light device 在 危险路
14、段、出 /入口区域 或未设信号控制设备 的交 叉口区域设置的, 通 过 频闪 方 式 警 告出 行 者 注 意潜在危险 的一种警示设备。 3.11 交通量调查设备 traffic volume survey device 具 备检测不同 机动车车 型 的 交通量及平 均速度、 跟 车 百分比、平 均 车 头 间 距 、时 间 占 有 率 等 参 数功 能的设备。能 够 检测的 车型至少 包括: 小 型客车、 大型 客 车 、 小 型货 车 、中 型 货 车 、大型 货 车 、 特 大型 货车、 铰接 及拖挂车 、 拖拉机 、 摩托车 等九类。交通量调查设备 以反映路 网宏观交通量特征 为主,主
15、 要 为公路需求 预测、路 网规划等 宏观决策 提供支撑 ,兼 具交通流检测设备的 功能。 3.12 轴载检测设备 axle load detector 具 备检测公路 断 面 车辆 载 重 、车 辆 超限 等功能的 设备。 4 综合设计要求 4.1 综合性原则 DB11/ 776.12011 4 4.1.1 应根据交通量变化及 区域发展 水平,采 取“总体 规划 、一次设计 ”的原则 进行智能化交通管理 设施的规划 、设计。 4.1.2 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设计应与 道路主体 工程、交通 标志 、 标 线 、隔 离 设施 、防护设施 等 交通 安 全设施进行同步综合设计,使之 成 为 统一 、
16、 协 调和 完整 的 系统工程。 4.1.3 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 各类设备 单项设计 完成之后 ,应 进行综合设计 , 确 保系统的连续 性和完整 性。 4.2 安全性原则 4.2.1 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 的设置不应对交通参 与 者 造成 干扰 , 确 保行 驶平顺性 、安全性。 4.2.2 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 的机柜等 所有设备 应合理设置 ,应具备防盗 等安全功 能。 4.3 数据共享原则 4.3.1 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 均应符合 开放式通信 协议并 满足 交通秩序管理 、 交通 运行管理 联网及数据 信 息安全要求。 4.3.2 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管理部门应具备数据 共享与 交换 的能力
17、及机 制,用于 共享与交 换的数据 应 满足相关国 家标准。 涉及公共 安全、执 法、车辆 私人 信息等数据 ,应按相关 规定执 行。 4.4 标准化原则 4.4.1 各类智能化交通管理设备应经过有关部 门的检测 认证 ,确保能够 纳入交通管理及交通 行 政主 管 部门的系统 管理。 4.4.2 本标准涉及 的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中用 于超速违法监测 、 轴载检测 等成套 设备应符 合中华人 民 共 和 国 依法管理的 计量器具 目录(型 式批准部分) ,并满足 国家或北京 市检定规程的要求。 4.4.3 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 涉及到电 路与系统 、通信与 信息 系统、计算机 应 用技术 、 电
18、力系统及其自 动 化 、 市 政工程、 结构工程、 环境工程 等多个专业 , 除 符 合本部分规定外 , 还应符 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 的 要求。 4.5 经济性原则 4.5.1 对暂不设置信号控制 或视频监控设备的平 面 交 叉口 应预 留 或 预 埋满足加装 该设备所 需的供电 、 通信管道( 应符合 15.5的要求)。 4.5.2 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 宜充分利 用交通标 志支撑结构及 行人过街天 桥、地下 过街通道 、立交桥 、 隧道、收费站 等 设施 作为基础 支撑;上下 游 200m范围 内 有已建 或待建支撑 杆 件 时, 宜 考 虑共 用 支撑 杆 件和综合负 载,并确 保安全和
19、景观协调。 4.5.3 应与附近已 建或待建 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 共 用 供电 、通信设施, 应综合确 定负载,并 预 留后续 建 设工程的 接口。 5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 5.1 设置要求 DB11/ 776.12011 5 5.1.1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应与 交通组织、渠化设计等交通工程设计统筹 考虑;信号灯组的 类型、数 量 应根据信号控制需要 配置,灯 组数量应 根据未来 信号控制的需求 适当考虑 预留。 5.1.2 对于设置左弯待转区 的交叉口, 如驶入 左弯待转 区的 车辆不易观 察到本方 向的信号灯 , 应在 左 弯待转区的 停车线前 方适当位 置设置左转 辅助信号灯。 5.1.3
20、设有非机动 车专用道和 人 行 横道 的 灯控交 叉 口 应设置 专用非机动 车信号灯和 人 行过 街灯。 5.1.4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应具 备路口 交通信号灯控制、 交通流检测、闯红 灯监测 、视频记 录、牌照 识 别等功能。 5.1.5 其他设置要求 应 符 合 DB11/T 4932007 中的信号控制设备设置要求。 5.2 设备功能 5.2.1 控制功能 5.2.1.1 一般要求 5.2.1.1.1 支持的控制 类型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是 采用开放 式通信协议 的 集 中协 调式 信号控制设备, 应具 备 手动 控制、 时 间表控 制、 无电缆 线协调控制 、 感 应控制、 动态 方 案
21、选择 控制 、 自适应 控制、中心强制手动 控制和路 段 行 人过 街 协 调控制 等功能。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可 应用于控制交叉口、出 入 口、 路 段行人过街, 具 备同时控制 两个 交叉口或 行人 二次过街的 功能。 应根据不同 控制类型 、不同日 期和时段 的需求, 设置 不同的控制 模式及控制参数。 5.2.1.1.2 信号时间、 闪动频率 、转换过渡 要求 信号持续时 间调节步 长不大于1s 。 黄 闪 信号频 率每分钟55 次 65次,其中 信号亮暗 时间 比1:l。 绿闪信号频 率、信号 亮暗时间 比同黄闪 信号。 在控制方式 转换、 配 时方案变化 时 ,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 应
22、 实 现 平滑 过 渡 ,平 滑 过 渡 应在 (0 5) 个 信号周期内 能根据需 要选择设定。 5.2.1.1.3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与 信号灯启动 要求 a) 信号控制设备 启 动 时序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通 电开始运 行时交通信号控制设备 应具备自检 功能,自 检后按如 下时序启 动: 各信号相位 应先进入 黄闪信号; 黄闪信号结 束后,各 信号相位 应进入全 红相位; 全红结束后 ,信号控制设备按 预设置的 方式运行 。 b)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启 动时序设置 启 动 时 序 应能 根 据 需要设定。 黄闪信号时 间应能根 据需要设定 , 范围: 0s20s ,缺省值:6s 。 全红时间应
23、 能根据需 要设定, 范围:0s 30s; 缺省值 : 6s(全 红灯色)。 DB11/ 776.12011 6 5.2.1.1.4 信号转换 a) 机动车、非 机动车信号 转 换序 列如下: 1) 红 绿 黄 红(含全红 ); 2) 红 绿 绿闪 黄 红(含全 红); 3) 红 红黄 绿 绿闪 黄 红(含 全红); 4) 红 红黄 绿 黄 红(含全 红)。 b) 行人信号转 换序列如 下: 1) 红 绿 绿闪 红(含全 红); 2) 红 绿 红(含全红 ); 3) 红 绿 红闪 红(含全 红)。 c) 机动车、 非机动 车 、 行人 信号转 换序列应同时具有 ,并 可 在 机动 车、 非机动
24、 车和行 人信号间 任 意组合设置及调用。 d) 信号转换持续 时 间 1) 机动车和非机动 车的灯色转 换持续时间 可设置(0s 255s),调整步长 :1s,缺省值 : 黄 灯 4s、全红 2s。 2) 行人的灯色 转换持续 时间可设置 (0s255s),调 整步 长: 1s, 缺省值 : 绿闪 3s、 全 红 2s。 5.2.1.1.5 控制模式转换 从 一 种 控制 模式转入 另一种控制 模 式 时, 信号状态 不应发生突变, 各相位 信号保持转 换 时 刻的 状态, 并从当前信号 状态开始 以 进入 的控制模 式进行工 作。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从 自动控制 模式转入手动控制 模式 时,
25、 手动开 关作用以 后, 应保 持原有相 位的最 小安全时间 ,最小安 全时间根 据控制点 实际情况 设定。 从 手动控制 模式转入自动控制 模式时, 信号 状态不 能 突变, 各相位信号 应保持转 换 时刻 的 状态,并 从 当 前信号 状态开始 以自动控制 方 式 运行 。 自动控制模 式间的转 换应实现 平滑过渡 。 在平滑 过渡 中, 交通信号 应保证 在交叉口 内等候的 车辆能 够安全驶离 交叉口。 5.2.1.1.6 控制容量 a) 相位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应具有不少于 16个相 位,并 能 够 扩 展 到 32个。 每个相位 应至少对应一个独 立驱动 端子组。 应能根据需 要设定每
26、个 相 位 连接接线端 子组的数 量, 设置范围为 零至信号控制设备 配置的最 大端子 组数。 每个相位连 接端子组 在驱动时 间上可实 现早断、 晚启 、晚断、早启 功 能。 应能根据需 要设置相 位参数,主 要参数 包括最大 绿灯 时间、 最小 绿灯时间 、单位延 长时间、 绿闪时 间、黄灯时 间、全红 时间等, 设置范围: 0s255s。 行人过街绿 灯时间参 数应能根 据需要设置 多 组 (3 组以 上 ) , 通过 配 时 方案 调用。 DB11/ 776.12011 7 b) 独立驱动端 子组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应具有不少于 16个独 立驱动端 子组, 可 扩 展 到 32个 。 端
27、 子 组的每个 端 子 应依据信号 类别或信号灯色, 用文 字或代码、 编号进行标 识 。 每 一 个 端 子组 可 任 意设定为机动 车 、 非机动车和 行人 驱动。 5.2.1.1.7 时钟校准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 应具有系统时钟校 准功能,时 钟校 准周期不大于24h,控制设备 时 钟 同步 精 度 应 在 1s之内。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应有 其 他 备用 授 时 模块 , 当 网络 中断时, 利用备用授时 模块为信号控制设备 进 行 对 时 , 时 钟 的 误差 范围:24h内小于1s ( 以 北京 时间 为基准),保证 系统中信号控制设备 之间的协调 运 行。 5.2.1.1.8 现场设
28、置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应 能通过操 作面板或手 持 终 端在 现场进行控制 方式的设置 、 信号参 数 的 调整 和 读 取 数据的操 作,并按 设置的控制 方 案 正常 运 行 。现 场操 作面板或手 持 终 端应 设置密 码保护。 5.2.1.1.9 断电数据保存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应 采用无电 池技术, 使之具有在 断电 情 况下的 数据保存 功能, 数据 保 存 期限 不 小 于 30d。 5.2.1.2 本地控制模式及要求 5.2.1.2.1 本地手动控制 以 手动方式进 行 信号 转换、黄 闪控制。 所有交通信号控制设备 均 应预 留遥控手动 接 口 。 手动控制可 采用步进式或选择
29、式,推荐 选择式。 手动控制放 行序列应 能根据需 要定义及调用,具有 区别于自动放 行序列的 选择。 5.2.1.2.2 本地时间表 控制 设置时段包括年、月 、周、日 、时、分。 日 时 段 划 分不应低于16 个 , 方案 数 不应 少于32个 。 设置内容应包括事件 、控制模 式、控制 方案和节 假日方 案 等 。 5.2.1.2.3 无电缆线协 调控制 支持根据时 钟同步, 通过 设定相 位差实现 的无电缆 线协 调控制, 日时 段划分应不 低 于 16个 , 方 案 应 不 少于32个 ,能设定 不同方案 的相位执 行顺序。 5.2.1.2.4 感应控制 DB11/ 776.120
30、11 8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 应具备本 地 半 感 应 /全 感 应 控制 功能 、 请 求调用功 能(含行 人请求和车 辆感应请 求),可设置 感 应 控制参数。 感应控制支持锁 定和非锁 定请求。非 锁定申请能 根据 需求设定感应请 求有效和 失效阈值时 间(用于 确认感应请 求的有效 性),设置范围:0s 255s 。 同一感应请 求信息应 能根据需 要设定为 绿灯调用 请求 或绿灯延长 请求。 控制逻辑应包 含 下 列功 能: 感应相 位有车辆 申请时按 设置时间 延长绿灯 ,绿 灯时间可延 长至最大 绿灯时间 ; 感应相 位无车辆 申请时可 执行相位 跳越(Phase Skip)或执行
31、最 小绿灯时 间, 上 述两种方 式可设 置; 具备线协 调 感 应控制功能。 5.2.1.2.5 动态方案选择 控制 可根据系统 控制需求 选择该功 能。 根据检测 的 交通信息、 从本地方案 库中调用 适宜配 时方案, 方案 数不应少于64 个 。 5.2.1.2.6 自适应控制 可根据系统 控制需求 选择该功 能。 根据交通流状况、实 时 调 整 相应 的 交通控制参数, 以适应交通流 变化的控制 方式。 5.2.1.2.7 路段行人过街协调控制 a) 人行横道控制 过 街 方式 1) 行人一次过 街方式: 即对 上下行的 机动车信号 进 行同步 控制, 上、 下行 的机动车信号采用 相
32、同的相位 差进行协 调。 2) 行人两次过 街方式: 适 用于道路 较宽有行 人安全等 待空 间 的 行 人过 街 控制。 即对上行 和下 行的两个方 向的机动 车和行人 进行各自 控制, 上、 下 行的机动车信号应用 不同的相 位差进 行协调。 b) 人行横道的 控制方式 1) 定周期控制 方式:行 人与机动 车周期性 轮流放行 ,此 方式下可设置 机动车 相位差。 2) 定周期下的 行人请求控制方式: 在行人提出过街 请求 后,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 根据运行 情况 决定行人放 行的时刻 。 如果没 有请求, 保持原有 运行 状态。 在此方 式下, 可设置机动 车相 位差。 3) 全感应控制
33、方式: 根据 行人请求和路面机动 车 的 流量进 行 运 算 , 决定 行 人 优先放行的 时刻。 c) 行人过街信号控制设备 至 少 支持 四 个 触发 信号。 d) 能识别车辆 检测器、 行人过街 按钮、优 先控制或 特殊请 求 等 输 入信号。 5.2.1.3 中心控制模式及要求 5.2.1.3.1 时间表控制 可运行中心 协调控制 方式下的 时间表控制。 DB11/ 776.12011 9 设置时段包括年、月 、周、日 、时、分。 日 时 段 划 分不应低于16 个 , 方案 数 不应 少于32个 。 设置内容应包括事件 、控制模 式、控制 方案和节 假日方 案 等 。 5.2.1.3
34、.2 感应控制 可根据中心 控制指令 运行感应模 式 。 5.2.1.3.3 动态方案选择 控制 根据检测的 交通流信 息,从系统方案库 中调用适 宜配 时方案,方 案数不应 少于64个 。 5.2.1.3.4 自适应控制 根据交通流 状况、实 时调整相应 的 交通控制参数 ,以 适应交通流变化的控制 方 式 。 5.2.1.3.5 中心强制手动 控制 接受中心强 制手动控制 命令。 5.2.1.3.6 路段行人过街协调控制 根 据 中心协 调控制指 令运行路 段行人过 街控制。 5.2.1.4 特殊控制功 能需求 5.2.1.4.1 紧急车辆优先 控制 根据特殊的 需要,为 不同的紧急 车
35、辆 提供相应的 优先 控制功能。 5.2.1.4.2 公交车辆优先 控制 通过检测到 的公交车 辆信息, 调整信号 配时,保 证公交车辆优先 通过。 5.2.1.4.3 倒计时功能 a) 采用通信方 式进行交通信号控制设备与 倒计时灯 具的 连接,使用 RS-485串 行接口。 传输速率应 至少包括2400bps/4800bps/9600bps 等,并 能 根 据 需要调整。 b) 灯色显示与 倒计时灯 具显示的 对应关系 信号灯红灯 时,倒计 时灯具用 红色数字 显示剩余 时间 。 信号灯绿灯 时,倒计 时灯具用 绿色数字 显示剩余 时间 。 信号灯黄灯 时,交通信号控制设备不输出 。 c)
36、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各种 工 作方 式计时屏 的显示要求 手动、黄闪 、启动等 工作方式 时应无显 示(黑屏 ); 其他工作方 式正常显 示。 d) 倒计时灯具显 示 数字 的跳变要求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 应有绿灯结 束 安 全保护时间段 (0s 10s可设置) ,此安全时 间段内不能 产 生跳变。 绿灯时间段 延长或缩短 引 发 “跳 变 ”时 , 倒计 时灯 具应如实反映 。 DB11/ 776.12011 10 没 有 跳 变情 况时,倒 计时灯具 数字正常显 示。 e) 倒计时灯具 和交通信号控制设备 之 间采 用“双向 握手 ”(双向信 息交流) 的方式。 信号控制设备 是 否 驱动 倒
37、 计 时灯 具应能 根据需要设置。 信号控制设备 应对倒 计时灯具 工作状态进 行 监视 、报警。 f) 信号控制设备 应 能 驱动 12块倒 计时灯具 。 5.2.1.4.4 可变标志控制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应具有驱动 可变标志 的能力。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可 输出开关 量,并接 受上端命令 和时 间 表 控制。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应 至少具备4 路驱动可变 标 志的 开关 量。 5.2.2 视频综合监测 功 能 5.2.2.1 闯红灯违法监测功能 5.2.2.1.1 闯红灯行为 记录功能 应对各个进 口方向的 机动车闯红 灯违法 过程进行不 间断 自动检测和 记 录。设备记录图 片 分 辨率 应
38、不 低于500万像 素,每个 进口方向 监测车道 数不少于 3条。 不应采用 破坏路面 的触发方 式。 闯红 灯 自动记录 系统应 记录机动 车 闯红 灯过程 中两至三 个位置 的信息 以反映 机动车 闯红灯违法过 程:第 一 个 位 置 的 信 息 应 能 清晰辨别闯红 灯 时 间、 车辆 类型、 红 灯信号、 机动车车 身未越过 停止线的 情 况;第 二 和第三 个位置的 信息应 能清晰辨 别闯红灯 时 间、 车辆类型、 红 灯信号和 整个机动 车车身已经 越 过 停止线并 且在相应 红灯相位 继续行驶 的情况; 至少 有一个位置 的信息能 够清晰辨 别号牌号 码。 各个位置间 应保持适
39、宜的距离 以反映机动 车 闯红 灯违法 过 程 , 不得 出 现 因间 距 太 大影响对违法 机动 车进行认定 的情形。 机动车在其 对应的绿 灯或黄灯 相位时越 过停车线 ,闯红 灯 自动记 录系统不应 记 录。 5.2.2.1.2 闯红灯捕获率 闯红灯捕获 率应按GA 4962009 中 4.3.4的规定 不小 于90%。 5.2.2.1.3 闯红灯记录有效率 闯红灯记录 有效率应 按GA 496 2009中的 4.3.5规定 不小于80%。 5.2.2.1.4 号牌识别率 设备具备号 牌自动识别功能, 应GA/T 4972009中的 4.3.2规定, 能同 时检测和 记录不少于 3条车道
40、 闯红灯和正 常通行车 辆的号牌 。白天号 牌识别准 确率 应不小于90% ,夜间号 牌识别准 确率应不 小于80% 。 自动识别车 牌颜色( 蓝、白、 黑、黄等 )。 5.2.2.1.5 图片记录要求 记 录 的 图 片 为 24位 真彩 色, 图片格 式应 采用 JPEG格 式 , JPEG图 片编码 应符 合ISO/IEC 15444:2000 的要求。 每 幅图片应 叠加时间 信息, 精确到0.01s , 时间 信 息 采 用白 /黄 字 体标 注 在 每幅 照 片 左上 角 , 叠 DB11/ 776.12011 11 加 的 字 体 应能 够 清晰 分辨, 且 不影响图 片中的相关
41、 信息 ( 如 不 能遮挡信号灯);记 录 的 多 幅 违法图片 应 组合为一个 图片文件 , 且应 将设备编码 、安 装 地 点 、监测方向 、 监测车道 、 违法 日 期时 间 、 红 灯 起 止时 间 等 信 息 以一 排 黑 底白 /黄 字 形式 合 成 于JPEG图 片上 方,合成的 字体采用 宋体。 图像文件应具有防篡 改功能。 5.2.2.1.6 夜间补光要求 当 外 界 光 线条件不能 满足监测 器工作需 要时, 宜 使用 辅助照明设备 , 不得对 驾 驶 人造 成 直 接强光刺 激,影响驾 驶安全性。 5.2.2.2 视频监视记录功能 具体功能要求 应 符 合 10.2.1的
42、 要求。 应具备全时 段视频记 录、 存储 功能, 视频 质 量 应清晰 反映不少于 三条监测车道内行 驶机动车 的车牌 号码。视频 以每2min 为时间段进 行 实 时滚 动 存储 ,每 路视频应至 少存储7d 。 上端中心可 对前端存储 的 视频 进行调用 ,具备查 询指 定日期和时 间段视频 的功能。 存储的视频 应能使用通用播放 器软件播 放。 5.2.2.3 开关量输出功 能 仿 线 圈 交通流检测,提 供与环 型线圈检测 器 相同 特性 的触点式信号 输出, 以接入交通信号控制设备; 检测输入、输出数量 不少于16 个线圈。 输出数据应包括:车流量和占 有率。 5.2.2.4 交通
43、流信息采集功能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应 至少能接 入24路检测通道, 可任 意设定检测通道。 基于视频综合监测设备 的 交通流检测功 能要求应 符合 10.2.4的要求。 在基于视频综合监测设备的交通流检测基础上, 根据 系统控制的 需要增加专 用 的 交通流检测设备。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应 能够准确地 自动采集 交通数据 , 其 中 至 少 包括 流量、 流向、 占 有率等数据 ,并 根 据各种交通控制需 求,按相应 的 数据 格式进行预 处理。 所有检测器 信息数据 应支持系统 传 输 要求 , 在系统 传输 正 常 的 情况下, 以 设定的时 间间隔上传数据, 时间间隔能 依系统需 求调整。
44、当系统传输中断时 , 信号控制设备能 存储检测的 信息, 存储容量至少 应满足存储 最 近 72h、 每5min 间隔的检测 数据,系统 传 输 恢复 正 常 后, 可 上传 存储 数据。 5.2.3 通信传输功 能 5.2.3.1 协议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通信 协议应 符合GB/T 20999,并 满足 开放式通信 协议。 应 向 需方提 供满足其 需求的、 能够高效 接入系统 控制 的接口参数 和规程, 便于其实 施系统联 网监控。 5.2.3.2 接口 DB11/ 776.12011 12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应 采用明确 定义、可 逻辑配置及 物理隔离的接 口。 为满足通信 需求,交通信号控
45、制设备应 至少预留 5个 接口,至少 有一个接 口能与中心 通信: 接口 1:网口 (RJ45 ),符合 IEEE802.3,带宽 10Mbps/100Mbps; 接口 2: 串行 接口 (RS-232C, 支持收数据 、 发 数据 、 信号地, 支 持异步多 速率, 如 : 2400bps, 4800bps,9600bps,19200bps 等,停止 位:1 位 或 2位,无流控); 接口 3:串行 接口(RS-232C); 接口 4:串行 接口(RS-485 或 RS-232C); 接口 5:串行 接口(RS-485)。 5.2.3.3 通信传输内容 系统应提供 中心计算机 和交通信号控制
46、设备之间上传 和下传的所 有信息参 数。 a)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上传 的 信 息应 至 少 包含 以 下 信息 : 1) 检测器信息 :检测到 的机动车 辆检测信 息。 2)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状态 信 息 : 包括 信号控制设备的 工 作状态、 车辆检测 器 的 状态 、 信号灯 的状态,如 发生故障 ,应实时 向系统中心 计 算机 发送 故障信息及 故障发生 变化后的 信息。 3) 信号灯灯色 信息:包括当前控制 点 信号灯 的 灯 色状态 和每一次的 灯色变化 的信息。 4) 工作模式信 息: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当前 的工作模 式, 如感应、定 时、黄闪 等。 5)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特征 参
47、数 :包括信号 周期、绿 信比 、相位、相 位差、配 时等主要参 数 。 6) 时间信息:交通信号控制设备 当 前 的时 间 信 息, 应包括 “ 年 、 月 、 周、 日 、 时 、 分、 秒 ” 。 7) 日志报告: 包括故障 报告和信 息报告。 b)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接 收下传的 信息应至 少包含以 下信 息: 1) 时间信息:用 于 校 准交通信号控制设备 时间,应包括 “年、月、 日、时、 分、秒” 。 2) 状态查询信 息:用 于 及 时 、 准 确地查 询交通信号控制设备的当前工 作 状态 (包括 信号控制 设备的工作 状态、车 辆检测器 的状态、 信号灯的 状态 )及故障情 况
48、。 3)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配 时方案信 息:用 于 更 新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的 信号周期、 绿信比、 相序、 相位差等配 时方案信 息。 4) 工作模式:用 于 设定、 改变交通信号控制设备的 工作模 式 , 如 感 应、 定 时 、 黄 闪 等 工作方 式。 5) 上端手动:用 于 调 节、 设定信号灯的开启 、 转 换及 持续 时 间 。 6) 其他人工指 定命令: 在特殊的 交通条件 下,控制 中心 根据具体情 况发出的 各种人工 指令。 5.2.3.4 通信传输恢复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应具 备 在 通信 链 路 连通 后 自动 恢复 通信的功能。 5.2.4 运行监测及 处理功能 5.2
49、.4.1 一般要求 DB11/ 776.12011 13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应具有机柜 运行监控 功能、 内 、 外 设备故障监测 、 自 诊断 和 记 录功 能 , 发现 故障 后应采取故障 处 理 措施 以 确 保交通安全 ,并发出 故障 警示信号。 5.2.4.2 机柜运行监测 5.2.4.2.1 智能门禁系统 机 柜 所 有 可开启机械 门 (包括 手动控制 开关盒) 采用 电子机械门 锁、 接触 式及钥匙混 合 门 禁。 自动 上报开锁信 息、非法 开门告警 、可预置 黑、红名 单管理 、中心( 远程)主 动开门功 能。 5.2.4.2.2 断电监测功 能 供电中断后 可保持4h 内智能门 禁工作正 常、备份 无线 通信工作正 常、柜门 开启功能 正常。 供电中断后 机柜管理和监控单 元可主动 通过无线 备份 通道上报断电 警 告 给中心(远 程)系统 。 5.2.4.2.3 机柜内部环境 监测功 能 机柜内部应具 备 环境 监测功能 ,应能至 少监测温 度、 湿度、烟雾 等。 5.2.4.2.4 无线备份通道 功 能 机 柜 管理和监控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