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220.20 R 09 备案号 :58915-2018 DB11 北京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1322.39 2018 安全生产 等级评定 技术规范 第39 部分 :出租汽 车客运企 业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ade assessment of work safety Part 39 :Taxi passenger transport enterprises 2018 - 04 - 04 发布 2018 - 08 - 01 实施 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布DB11/T 1322.392018 I 目 次 前言 II
2、 1 范围 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1 3 评 定内 容 1 3.1 基础 管理 要求 1 3.2 场所 环境 2 3.3 生产 设备 设施 2 3.4 用电 3 3.5 消防 4 3.6 操作 人员 行为 规范 4 4 评 定细 则 5 附录A (规 范性 附录 ) 安全生 产等 级评 定一 级否 决条款 6 附录B (规 范性 附录 ) 基础管 理要 求指 标的 安全 生产等 级评 定细 则 7 附录C (规 范性 附录 ) 场所环 境要 素的 安全 生产 等 级评 定细 则 . 18 附录D (规 范性 附录 ) 生产设 备设 施要 素的 安全 生产等 级评 定细 则 . 19 附
3、录E (规 范性 附录 ) 用电要 素的 安全 生产 等级 评定细 则 . 22 附录F (规 范性 附录 ) 消防要 素的 安全 生产 等级 评定细 则 . 24 附录G (规 范性 附录 ) 操作人 员行 为规 范要 素的 安全生 产等 级评 定细 则 . 27 DB11/T 1322.39 2018 II 前 言 DB11/T 1322 安全 生产 等 级评定 技术 规范 分 为若 干部分: 第1 部 分: 总则 ; 第2 部 分: 安全 生产 通 用要求 ; 第3部 分: 加油 站; 第39 部分 :出 租汽 车 客运企 业; 本部分 为DB11/T 1322的第39部分 。 本部分
4、按照GB/T 1.1 2009 给出 的规 则起 草。 本部分 由北 京市 交通 委员 会 提出 并归 口。 本部分 由北 京市 交通 委员 会组织 实施 。 本部分 起草单位 : 北京 市 安全生 产科学 技术 研究院 、北京 市劳动 保护 科学研 究所、 北京市 交通 委 员会运 输管 理局 、北 京市 安全生 产技 术服 务中 心 。 本部分 主要 起草 人: 周轶 、季学 伟、 颜会 珠、 吴爱 枝、王 世平 、张 维、 郝靖 、薛文 来、 赵红 。DB11/T 1322.392018 1 安 全生产 等级评定 技术规 范 第 39 部分: 出租汽 车客运 企业 1 范围 本部分 规定
5、 了出 租汽 车客 运企业 (以 下简 称“ 企业 ”)安 全生 产等 级评 定内 容和评 定细 则。 本部分 适用 于企 业安 全生 产等级 的划 分与 评定 。 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 。 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 仅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 凡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其最 新版 本( 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 适用 于本 文件 。 GB 4387 工业 企业 厂内 铁 路、道 路运 输安 全规 程 GB 7258 机动 车运 行安 全 技术条 件 GB 8410 汽车 内饰 材料 燃 烧特性 GB 1416
6、7 汽车 安全 带安 装固定 点、ISOFIX固 定点 系统及 上拉 带固 定点 GB/T 18344 汽 车维 护、 检测、 诊断 技术 规范 GB/T 22485 出 租汽 车运 营服务 规范 GB 50016 建筑 设计 防火 规范 GB 50067 汽车 库、 修车 库、停 车场 设计 防火 规范 DB11/T 223 出 租小 客车 运行技 术要 求 DB11/T 782.1 出租 车安 全防范 技术 要求 第1 部分 :出租 车安 全防 范系 统 DB11/T 782.2 出租 车安 全防范 技术 要求 第2 部分 :车载 定位 终端 DB11/T 782.3 出租 车安 全防范
7、技术 要求 第3 部分 :车载 防劫 盗报 警终 端 DB11/T 1322.1 安 全生 产 等级评 定技 术规 范 第1 部 分:总 则 DB11/T 1322.2 安 全生 产 等级评 定技 术规 范 第2 部 分:安 全生 产通 用要 求 3 评定内 容 3.1 基础管 理要 求 3.1.1 基础管 理一般 要 求应 符 合DB11/T 1322.2 的规 定。 3.1.2 驾驶员 从业 上岗 培训 应满 足下列 要求 : a) 驾驶员 上岗 前, 企业 组织 开展安 全生 产的 法律 、法 规和安 全生 产知 识的 宣传 和教育 ; b) 驾驶员 上岗 前, 企业 管理 部门对 其进
8、 行车 辆设 备设 施、行车 安全 、 应急 处置 等的培 训 和 教 育 ; c) 新上岗 的驾 驶员 岗前 安全 培训时 间不 应少 于 24 学时。 3.1.3 驾驶员 日常 例会 培训 应满 足下列 要求 : a) 管理 部 门制 定日常 培 训计 划, 定 期对 驾驶 员进 行安 全法规 、 规 章制 度、 安全 操作规 程、 职 业 道 德的教 育, 每月 不少 于 1 次,每 次不 少 于1 个 学 时 ; DB11/T 1322.39 2018 2 b) 新技术 、新 设备 投入 使用 前,对 驾驶 员进 行专 项培 训。 3.1.4 驾驶员 在注 册期 内应 当按 下列规 定
9、完 成继 续教 育: a) 继续教 育周 期 为3 年; b) 每个连 续计 算的 继续 教育 周期内 应接 受不 少 于 54 学 时的继 续教 育; c) 取得从 业资 格证 超 过 3 年 未申请 注册 的, 注册 后应 当 在1 年 内完 成不 少 于 27 学 时的继 续教 育, 且继续 教育 予以 记录 。 3.2 场所环 境 3.2.1 总体布 局 3.2.1.1 企业应 具备 固定 的办 公( 经营) 场所 。 3.2.1.2 场 区 大 门、 场内 应符合 GB 4387 的规 定设 限速 和警 示标识 ,交 通视 线盲 区应 设置反 光镜。 3.2.1.3 场区应 设置 应
10、急 通道 、安 全出口 、消 防车 通道 ,通 道保证 畅通 。 3.2.2 办公场 所 3.2.2.1 办公( 经营 )场所 应符合GB 50016 的规 定, 并满 足 安全生 产条 件。 3.2.2.2 租赁办公 ( 经营 )场地 的 ,应提 供1 年以 上 租 赁合 同, 并 满足 安全 生产 条件 。 合同 中应 明确 双方安 全管 理责 任 。 3.2.3 停车场 3.2.3.1 停车场 为租 赁场 地 的 , 应 签订租 赁合 同, 合同 中应 明确双 方安 全管 理责 任 。 3.2.3.2 停车场 车位 设置 不应 阻塞 消防通 道, 安全 出口 的设 置应符 合 GB 50
11、067 的规 定 。 3.3 生产设 备设 施 3.3.1 车辆一 般要 求 3.3.1.1 运营车 辆应符合 DB11/T 223 及 相关 地方 标准 的规 定 。 3.3.1.2 运营车 辆检 验应 符 合 GB 7258 及 国家 汽车 强制 性检 验要求 。 3.3.1.3 运营车辆 应 持有 效的 机 动车行 驶证 、 出 租汽 车车辆 营运 证 等。 3.3.1.4 车辆 安 全设 备设 施 应 齐全 、完好 ,没 有改动 , 车辆 不应加 装或 改装 电器 设施 和线路 ,不 应增 加易燃 内饰 材料 ,内 饰材 料应符 合 GB 8410 的 规定 。 3.3.1.5 运营车
12、辆 宜 使用 节能 环保 车型。 3.3.1.6 运营车辆 的 使用 年限 或行 驶公里 数应 符合 本市 的相 关规定 。 3.3.2 车辆安 全要 求 3.3.2.1 运营车辆 应 配置 下列 安全 装置: a) 防抱死 制动 系统 (ABS) ; b) 前后刹 车盘 式制 动; c) 符合DB11/T 782.1 规定 的 安全防 护装 置; d) 高位制 动灯 ; e) 后排座 椅头 枕; f) 转向助 力装 置; g) 后车门 防止 儿童 误开 启装 置; h) 便于驾 驶员 在 车 内操 作的 行李厢 开启 装置 ; DB11/T 1322.392018 3 i) 中央控 制门 锁
13、; j) 四门电 动门 窗; k) 符合GB 14167 规定 的儿 童 座椅插 口。 3.3.2.2 运营车 辆安 全防 范系 统 应 符合下 列要 求: a) 运营车辆 安 全防 范系 统应 符合DB11/T 782.1 的规定; b) 运营车 辆车 载防 劫防 盗报 警系统 应符 合 DB11/T 782.3 的 规定 ,使用 的设 备、 终端应 具 有 产 品 检验合 格证 ,经 汽车 制造 企业确 认安 装后 应不 影响 汽车的 有关 性能 ; c) 运营 车 辆车 载 卫 星定 位导 航 系统 应符 合DB11/T 782.2 的 规定 。 3.3.2.3 辅助安 全设 备 应 符
14、合 下列 要求: a) 运营车 辆应 配备 警示 牌和 车载灭 火 器 ,车 载灭 火器 应便于 取用 ; b) 企业应 设专 人负 责安 全设 施及器 材的 监督 管理 。 3.3.3 运营车 辆检 测和 维护 3.3.3.1 运营车 辆的 日常 维护 、一 级维护 和二 级维 护应 符合 下列要 求 : a) 企业应 制定 并落 实车 辆技 术管理 制度 ,对 车辆 进行 定期维 护保 养; b) 企业应 落实 专人 负责 车辆 技术管 理。 拥有 10 辆以 上 (含) 营运 客车 的企 业, 应设置 专门 的 车 辆技术 管理 机构 ,配 备专 业车辆 技术 管理 人员 ;拥 有 10
15、 辆以 下营 运客 车的 , 应当配 备专 业 车 辆技术 管理 人员 ; c) 日常维 护、 一级 维护 和二 级维护 的主 要作 业内 容和 负责部 门应 符 合 GB/T 18344 的 规定 ; d) 一级、 二级 维护 周期 的确 定,应 以车 辆行 驶里 程为 基本依 据; e) 维护、 维修 作业 应在 具备 相应资 质的 汽车 维修 企业 进行 。 3.3.3.2 运营 车 辆安 全装置 、 安全 防范系 统、 辅助 安全 设备 等应定期 检测 。 3.3.4 其他车 辆 3.3.4.1 双 燃料 车应 符合 下列 要求 : a) 压缩天 然气 (简 称“CNG ” )车辆 应
16、具 有出 厂合 格登 记证明 ,运营 车 辆不 应擅 自改 装 CNG 系统 并加装 气瓶 ; b) 应由有 资质 机构 按规 定 对 气瓶及 燃气 设施 进行 安全 检测。 3.3.4.2 纯 电动 车应 符合 下列 要求 : a) 应定期 对电 动车 辆电 路、 电瓶 等 进行 维护 和保 养 ; b) 充电桩 应 按 规定 要求 使用 。 3.3.4.3 混合动 力车 应定 期对 车辆 电路、 油路 进行 维护 和保 养 。 3.3.5 车辆运 营安 全要 求 3.3.5.1 出车前 、行车 中、 收车 后均 应对 车辆 进行 安全 检查 。 3.3.5.2 建立 对 车辆 的动 态监
17、控 , 应对异 常运 营的 车辆 及时 采取相 应措施 。 3.3.5.3 企业应 掌握 极端 天气 及路 况信息 ,及 时提 示驾 驶员 谨慎驾 驶, 遇突发 事 件和 恶劣天 气, 启动 安全应急 预案 。 3.4 用电 用电应 符 合DB11/T 1322.2 的规 定。 DB11/T 1322.39 2018 4 3.5 消防 消防应 符 合DB11/T 1322.2 的规 定。 3.6 操作人 员 行 为规 范 3.6.1 一般要 求 3.6.1.1 驾驶员 应 取 得有 效的 机 动车驾 驶证 。 3.6.1.2 驾驶员 应取 得有 效的 出 租汽车 驾驶 员资 格证 , 在从事
18、出租 汽车 客运 服务 时,应 携带 有效 的从业 资格 证 。 3.6.1.3 出租汽 车驾 驶员 不应 转借 、出租 、涂 改、 伪造 或者 变造 出租 汽车 驾驶 员资 格证 。 3.6.2 驾驶员 入岗 前审 查 3.6.2.1 近3 年 内无 重大 责任 交通 事故。 3.6.2.2 无杀人 、抢 劫、 吸毒 等违 法犯罪 记录 。 3.6.2.3 应 审查 驾驶 员的 从业 资格 和驾驶 经历 ,聘 用驾 驶员 应无严重 服务 违 章记 录 。 3.6.3 驾驶员 行车 安全 要求 3.6.3.1 驾驶员 安全 行车 应符合 GB/T 22485 的规定 , 满足 下 列 基本 要
19、求 : a) 行车中 坚持 安全 第一 、预 防为主 ,应 急处 置应 遵循 先人后 物的 原则 ; b) 遵守道 路交 通安 全法 律法 规规范 ,安 全驾 驶, 平稳 行车; c) 严禁酒 后驾 驶、 带病 驾驶 、疲劳 驾驶 和超 速驾 驶; d) 不应有 强行 超车 、争 道抢 行、随 意变 道、 驾车 时拨 打接听 电话 或吸 烟等 行为 ; e) 载客时 不应 超过 核定 的载 客人数 ,禁 止装 载或 携带 违禁品 及可 燃、 易爆 等危 险物品 ; f) 驾驶员 不得 利用 车辆 为违 法 犯罪 提供 方便 , 发 现违 法 犯罪嫌 疑人 应当 及时 向公 安机关 或 本 单
20、位 报告; g) 出省、 市、 县境 或夜 间去 偏远、 冷僻 地区 时, 应向 本单位 和有 关部 门报 告并 办理相 关手 续。 3.6.3.2 复杂天 气和 危险 路段 ,驾 驶员行车 应 满足 下列 要求 : a) 遇情况 不明 、视 线不 良、 起步会 车、 交叉 路口 、危 险或繁 华地 段时 ,应 减速 慢行; b) 遇雨、 雾、 风 沙天 气时, 应注意 路面 情况 与行 人 、 车辆动 态, 打开 灯光, 减 速慢行 , 适 当延 长 车距, 尽量 避免 超车 ; c) 雪中行 车时 ,宜 沿已 有车 辙低速 行驶 ,避 免急 加速 或急减 速; d) 穿越铁 路时 , 应
21、连续 通过 , 不得 在火 车通 过区 内停 车。 通 过无 人值 守的 铁路 道口时 , 应 在 道 口 前停车 瞭望 , 确 认安 全后 方可通 过。 如发 生车 辆故 障, 应 请乘 客迅 速下 车至 安全区 域, 并 采 取 相应措 施; e) 通过交 叉路 口时 , 应 观察 前 方, 留意 左右 两侧 的车 辆和行 人, 控制 好车 速, 注意避 让, 不 争 道 抢行; f) 通过凹 凸不 平路 段时 ,应 紧握转 向盘 ,低 速行 驶; g) 遇积水 路段 时, 应提 前停 车查看 , 确 认安 全后 , 低 速通过 。 驶 离积 水路 段后 , 应连 续轻 踏 制 动 踏板,
22、 保持 车辆 制动 性能 良好; h) 通过急 弯时 ,应 减速 慢行 ,不得 超车 ;遇 视线 不良 弯道时 ,应 提前 鸣笛 ,靠 右侧行 驶; i) 下坡时 应控 制车 速 , 不得 空挡滑 行。 上坡 时应 提前 减挡, 低挡 行驶。 DB11/T 1322.392018 5 3.6.3.3 车辆 发 生故 障或 交通 事故 时,应 立即 靠边 停车 ,协 助乘客 下车 至安 全区 域, 并迅速 打开 危险 警告信 号灯 , 按规 定放 置 三角警 告牌 。 乘客 受伤 时 , 应 立即 拨打 急救 和报 警 电话 , 并 视情 况采 取相 应 急 救措施 。具 体按 下 列 要求 处
23、置 : a) 发生爆 胎时 ,应 紧握 转向 盘,控 制方 向, 轻踏 制动 踏板, 使车 辆缓 慢减 速, 避免紧 急制 动; b) 制动失 灵时 ,应 紧握 转向 盘,控 制方 向, 尽量 减速 ,设法 尽快 停车 ; c) 发生火 灾时 ,应 立即 停车 ,关闭 动力 开关 ,协 助乘 客安全 撤离 ,并 采取 有效 措施灭 火; d) 发生落 水时 ,应 立即 设法 开启车 门或 车窗 ,协 助乘 客安全 撤离 。 4 评定细 则 4.1 安全生 产等 级划 分应 符 合DB11/T 1322.1 的规 定。 4.2 安全生 产等 级评 定一 级否 决 条款 见附 录A 。 4.3 基
24、础管 理要 求 指 标的 安全 生产等 级 评 定细 则见附录 B。 4.4 场所环 境要素 的 安全 生产 等级 评 定细 则见附录 C。 4.5 生产设 备设 施 要 素的 安全 生产等 级 评 定细 则见附录 D。 4.6 用电要 素的 安全 生产 等级 评定细 则见附录 E。 4.7 消防要 素的 安全 生产 等级 评定细 则见附录 F。 4.8 操作人 员行 为规 范 要 素的 安全生 产等 级 评 定细 则 见 附录G 。 DB11/T 1322.39 2018 6 附 录 A (规范 性附 录) 安全生 产等 级评 定一 级否 决条款 表A.1 规定 了安 全生 产等 级 评定一
25、 级否 决条 款。 表 A.1 安全 生产 等级 评 定一级 否决 条款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分标准 对应条款编号 1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即为否决。 3.1 2 按规定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员。 a ) 从业人员100 人以下的, 配 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或者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 4%的比 例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b )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上的,设 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 1%的比例配备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未设置机构或配备人员,即为否决。 3.1 3 企业 运营车辆应持有效的出
26、租汽车车辆营运证 。 不符合要求 ,即为否决。 3.3.1.3 A A DB11/T 1322.392018 7 附 录 B (规范 性附 录) 基础管 理要 求指 标的 安全 生产等 级评 定细 则 表B.1 给出 了基 础管 理要 求 指标的 安全 生产 等级 评定 细则, 总分 为400分。 表 B.1 基 础管 理要 求指 标的安 全生 产等 级评 定细 则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1 基础管理要求 3.1 1.1 安全生产责任制 30 3.1.1 1.1.1 企业应建立、 健 全安全生产责 任制,
27、 至少应包括下列 内容: a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岗位从业人 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b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c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 10 1 )责任制度内容或要素不全,每缺 1 项扣2 分; 2 )安全生产职责未覆盖所有人员和岗位,每缺 1 个部 门或岗位的责任制,扣 2 分; 3 ) 安全生产职责描述不清晰, 与实际不符 的,扣 2 分; 4 )安全 生产 目标 未按 照部门 和 岗位逐 级分 解的 ,扣 3 分; 5 )未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的,扣 3 分。 3.1.1 1.1.2 企业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并逐级签订年度安全 生产责任书
28、。 10 1 )每缺 1 个部门、岗位的安全 生产责任书或承诺书, 扣 1 分; 2 )责任书内容不全的,扣 1 分; 3 )责任书未亲笔签字的,扣 2 分。 3.1.1 1.1.3 安全生产职责应每年审核,适时更新,并保存记录。 5 3.1.1 1.1.4 企业应每年考核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 5 1 )未按 考核 制度 对企 业负责 人 、各级 管理 部门 和从业 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进行定期考核, 予以奖惩,1 项不符 合扣 1 分;定期考核1 年少于2 次的,1 次扣 1 分; 2 )考核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1 次扣1 分。 3.1.1 DB11/T 1322.39 2018 8 表
29、B.1 基 础管 理要 求指 标的安 全生 产等 级评 定细 则 (续 )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1.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0 3.1.1 1.2.1 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 建立 、 健 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落实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 责分工, 明确培训目的、 计划 、 形式、 内容、 学时及 培训档案等要求; b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 分工, 排查内容、 方法和周期, 事故隐患治理过程管 理及档案等要求; c ) 安全生产检查: 规定组
30、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 检查范围、内容、方式、频次及检查档案等要求; d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明确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 责分工,考核方法、内容及奖惩档案等要求; e )事件事故 管理:规定组织实施部门及职责分工, 事 件 事 故 报 告 程 序 、 时 限 、 内 容 , 调 查 处 理 流 程 及 档案等要求; f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 的安全管理: 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 危险源范围、 防范措施及人员行为等要求; g )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 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日常维护保养及档案等要求; h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
31、, 设备设施检查检测、 维护保养、 报废及台帐档案 (车 辆应一车一档)等要求; i ) 相关方 (供应商和承包商) 安全管理: 规定责任 部 门 及 职 责 分 工 , 准 入 条 件 、 监督指导 、 评价考核 等要求; j )安全投入保障:明确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经费 提取标准、用途、使用状况审查及档案等要求; k )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 规定责任部 门及职责分工,记录范围及管理等要求; l )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0 1 )缺少 规章 制度 的( 如单位 不 涉及相 关内 容, 可没有 相关内容,下同) ,每项扣 5 分;但未建立驾驶员行车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扣
32、10 分; 2 )制度内容不全,或与实际不符的,扣 3 分。 3.1.2 DB11/T 1322.392018 9 表 B.1 基 础管 理要 求指 标的安 全生 产等 级评 定细 则 (续 )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1.2.2 企业应及时跟踪并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 准规范, 定期更新, 确保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 符合现行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10 1 ) 未定期识别和获取的, 不得分; 无清单的, 不得分; 2 )未及时汇总的,扣 1 分; 3 )本单 位 安 全生 产规 章制度 与
33、现行法 律法 规 、 规章标 准要求不相符,每项扣 2 分。 3.1 1.2.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实施, 现 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相关岗位和从业人员。 10 1 )主要 负责 人未 对 安 全生产 规 章制度 签署 公布 批准实 施的,不得分;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发放的,不得分; 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更新后未及时发放的,扣 3 分; 4 )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的,每人次扣 1 分。 3.1 1.2.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每年评审, 适时更新, 并保存记 录。 10 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修订的,不得分; 2 )评审记录未存档的,扣 2 分。 3.1 1.2.5 安全
34、生产规章制度应有执行记录, 且记录至少保存 3 年。 10 1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相关执行记录未存档, 不得分; 2 )制度 涉及 的档 案记 录不全 , 或伪造 记录 ,或 未保存 3 年的,扣3 分。 3.1 1.3 安全操作规程 30 3.1 1.3.1 企业应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 1 )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并追加扣 20 分; 2 )岗位 安全 操作 规程 与实际 岗 位数量 不符 的, 每缺 1 个扣 2 分。 3.1 1.3.2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适用范围; b )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及控制要求; c )设备使用方法或作业程序; d )
35、个体防护要求; e )严禁事项; f )紧急情况现场处置措施。 10 1 )岗位操作规程内容每缺 1 项 ,扣 1 分; 2 )岗位 操作 规程 不适 用、不 具 有可操 作性 的, 每项扣 1 分。 3.1 1.3.3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实施, 现行有 效版本应发放至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 10 1 )主要 负责 人未 对 岗 位安全 操 作规程 签署 公布 批准实 施的,不得分; 2 )操作规程未发放至岗位的,不得分; 3 )发放不到位的,每处扣 1 分; 4 )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的,每人次扣 1 分。 3.1 DB11/T 1322.39 2018 10 表 B.1 基 础
36、管 理要 求指 标的安 全生 产等 级评 定细 则 (续 )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1.3.4 设备发生变化后应及时修订或更新岗位安全操作规 程,并保存相关记录。 5 1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及时修订、更新的 ,不得分; 2 )该修订而未修订的,每项扣 3 分; 3.1 1.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 10 3.1 1.4.1 企业应建立涵盖各层级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10 未建立涵盖各层级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的,不得分。 3.1 1.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25 3.1 1.5.1 企业应制订年度安全生产
37、培训计划。 10 未制订年度培训计划的,不得分。 3.1 1.5.2 企业应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 国 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标准; 本单位安 全生产责任制、 管理制度、 操作规程、 应急预案; 本 行业危险有害因素; 安全设备 设施、 个人防护用品的 使用和维护; 自救互救、 急救 方法、 疏散和 现场紧急 情况的处理应对措施;典型事故案例等。 10 培训计划内容不完整的,每缺 1 项扣2 分。 3.1 1.5.3 安全生产培训学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 间不应少于 32 学时,每年再 培训时间不应少于 12 学时;
38、 b )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应进行 “单位、 部门、 基层 (班 组) ”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应少 于 24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 应少于 8 学时。 10 1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不 符合要求的, 不得分; 2 )其他每项不符合,扣 2 分。 1.5.4 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 6 个月以 上重新上岗时, 应重新接受部门和基层 (班组) 的安 全培训。 5 每 1 人相关培训不符合要求 (包括记录不完整、 记录内 容不详实、学时不足的) ,扣 2 分。 1.5.5 企业应对相关方作业人员 (短 期临时作业人员、 实习 学生、 学习参观人员及其他外 来
39、人员) 进行安全教育 培训。 10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3.1 1.5.6 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详细、 准确记录培 训考核情况。 培训档案应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提纲或课件、 培训签到表、 考试 试卷等有关书面材料 和图片资料,培训材料保存时间应不少于 3 年。 20 1 )无教 育培 训档 案或 伪造培 训 档案, 视同 未开 展安全 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 评定要素不得分; 2 )发现 1 人相关安全生产培训 记录不完整、记录内容 不详实、学时不足的,扣 10 分; 3 )培训资料不全的,扣 5 分; 4 )培训材料未保存 3 年的, 扣 5 分。 3.1
40、 DB11/T 1322.392018 11 表 B.1 基 础管 理要 求指 标的安 全生 产等 级评 定细 则 (续 )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1.5.7 驾驶员从业上岗培训应满足下列要求: a )驾驶员上岗前,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b )驾驶员上岗前,企业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车辆设备 设施、行车安全、应急处置等的培训和教育 ; c ) 新 上 岗 的 驾 驶 员 岗 前 安 全 培 训 时 间 不 应 少 于 24 学时。 30 1 )新员工未进行“单位、部门、
41、班组”三级安全培训 教育的,不得分 2 )未建立培训制度的不得分;培训内容不全的,扣 2 分;未建立相应档案台账的,扣 3 分。 3.1 1.5.8 驾驶员日常例会培训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管理部门制定日常培训计划,定期对驾驶员进行 安全法规、 规章制度、 安全操 作规程、 职业道德的教 育,每月不少于 1 次,每次不 少于 1 个小时; b )新技术、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对驾驶员进行专项 培训。 20 未建立培训制度的不得 分;培训内容不全的,扣 2 分; 未建立相应档案台账的,扣 3 分。 3.1 1.5.9 驾驶员在注册期内应当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 a )继续教育周期为 3 年; b )
42、 每个连续计算得继续教育周 期内应接受不少于 54 学时的继续教育; c )取得从业资格证超过 3 年未 申请注册的,注册后 应当在 1 年内完成不少于 27 学 时的继续教育。继续 教育应予以记录。 10 每项不符合,扣 2 分 。 3.1 1.6 应急救援 70 3.1 1.6.1 应急救援组织或人员 10 3.1 1.6.1.1 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建立专 (兼) 职应急救援 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10 1 )未建立应急指挥系统的,扣 5 分; 2 )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扣 2 分; 3 )未明 确各 级应 急指 挥系统 和 救援队 伍职 责的 ,1 项 不符合
43、扣 1 分。 3.1 1.6.2 应急预案 40 3.1 1.6.2.1 企业应 在 编 制 应 急 预 案 前 进 行 事 故 风 险 评 估 和 应 急 资源调查。 5 未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不得分; 3.1 DB11/T 1322.39 2018 12 表 B.1 基 础管 理要 求指 标的安 全生 产等 级评 定细 则 (续 )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1.6.2.2 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 生产规模、 危险 源的性质以及可能发生的车辆自燃、 交通事故、 自然 灾害、 火灾事故、
44、 突发事件等 事 故类型确定应急预案 体系, 并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 情况, 确定是否编制专 项应急预案。 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只编写现场 处置方案。编制应急预案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 a )综合应急预案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 及职责、 应急预案体系、 事故 风险描述、 预警及信息 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b )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指挥 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c )现场处置方案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工作 职责、 应急处置和注意事项等 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 根据风险评估、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危险性控制措施, 组织本单位现场作业人
45、员及安全管理等专业人员共 同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d )应急预案中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 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 应急物资 储备清单等 信息应与实际相符。 5 1 ) 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 “应急救援” 评定要素不得 分; 2 )应急 预案 不符 合本 单位安 全 生产实 际情 况的 ,不得 分; 3 ) 应急预案未涵盖本单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的, 不得分; 4 )应急 组织 和人 员职 责分工 不 明确, 或缺 少具 体落实 措施的,扣 5 分; 5 )缺少 明确 、具 体的 事故预 防 措施和 应急 程序 ,或与 本单位应急能力不相符的,扣 5 分; 6 )应急保障措施未明确的
46、,扣 5 分; 7 )应急预案基本要素不齐全完整的,扣 5 分; 8 ) 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不能相互衔接的, 扣 5 分。 3.1 1.6.2.3 重点岗位应设置岗位应急处置卡,并便于携带。 5 重点岗位未张贴岗位应急处置卡,不得分。 3.1 1.6.2.4 应急预案应经评审或论证, 并 经批准实施, 现行 有效 版本应发放至本企业有关部门、 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 队伍。 5 1 )生产 经营 单位 未对 应急预 案 进行论 证的 ,或 未提供 论证记录的,不得分; 2 )主要 负责 人未 对应 急预案 签 署公布 批准 实施 的,不 得分。 3.1 1.6.2.5 根据本企业的事故预防重点
47、, 每年至少组织 1 次综合 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每半年至少组 织 1 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每三 年应实现 对本单位所 有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的全覆盖。 应急演练内容应包括预警与报告、 指挥与协调、 应急 通讯、 事故监测、 警戒与管制、 疏散与安置、 医疗卫 生、 现场处置、 社会沟通、 后期处置和其他应急功能。 10 1 )无演练记录视同未开展,不得分; 2 )演练记录不全的,不得分; 3 )演练方案简单或缺乏执行性的,扣 5 分; 4 ) 未实现每三年对本单位所有 专项预案演练全覆盖的, 扣 5 分。 3.1 DB11/T 1322.392018 13 表 B.1 基 础管
48、 理要 求指 标 的安全 生产 等级 评定 细则 (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1.6.2.6 单位应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 撰写演练评估 报告, 分析存在的问题, 并对应 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演练评估内容通常包括: a )演练基本情况:演练的组织及承办单位、演练形 式、 演练模拟的事故名称、 发 生的时间和地点、 事故 过程的情景描述、主要应急行动等; b )演练评估过程:演练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过程和 主要工作安排; c )演练情况分析:依据演练评估表格的评估结果, 从演练的准备及组织实施情况、
49、 参演人员表现等方面 具体分析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演练目标的实 现、演练成本效益分析等; d )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对演练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 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e )评估结论:对演练组织实施情况的综合评价,并 给出优 (无差错地完成了所有应急演练内容) 、 良 (达 到了预期的演练目标,差错较少) 、中(存在明显缺 陷,但没有影响实现预期的演练目标) 、差(出现了 重大错误, 演练预期目标受到 严重影响, 演练被迫中 止,造成应急行动延误或资源浪费)等评估结论。 5 1 )无预案演练评估报告的,不得分; 2 )评估报告内容不全的,每缺 1 项扣2 分。 3.1 1.6.2.7 企业应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评估, 并对应急预案是否 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5 1 )无预案演练评估报告的,不得分; 2 ) 评估报告内容( 包括: 演练基本情况、 演练评估过程、 演练情 况分 析、 改进 的意 见和 建议、 评估 结论 等) 不全 的,每缺 1 项扣2 分。 3.1 1.6.3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10 3.1 1.6.3.1 企业应根据实际需求, 配备应 急设施和装备, 储备应 急物资, 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建立使用状况台账, 定 期检测和维护。 10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