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T 1322.40-2018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40部分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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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220.20 R 12 备案号 :58916-2018 DB11 北京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1322.40 2018 安全生产 等级评定 技术规范 第40 部分 :道路货 物运输企 业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ade assessment of work safety Part 40: Road cargo transportation enterprises 2018 - 04 - 04 发布 2018 - 08 - 01 实施 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布DB11/T 1322.402018 I 目 次 前 言

2、II 1 范围 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1 3 评 定内 容 1 3.1 基础 管理 要求 1 3.2 场所 环境 2 3.3 生产 设备 设施 2 3.4 操作 人员 行为 规范 4 4 评 定细 则 4 附录A (规 范性 附录 ) 安全生 产等 级评 定一 级否 决条款 5 附录B (规 范性 附录 ) 基础管 理要 求指 标的 安全 生产等 级评 定细 则 6 附录C (规 范性 附录 ) 场所环 境要 素的 安全 生产 等级评 定细 则 . 21 附录D (规 范性 附录 ) 生产设 备设 施要 素的 安全 生产等 级评 定细 则 . 24 附录E (规 范性 附录 ) 操作人

3、 员行 为规 范要 素的 安全生 产等 级评 定细 则 . 36 DB11/T 1322.40 2018 II 前 言 DB11/T 1322 安全 生产 等 级评定 技术 规范 分 为若 干部分 : 第1部 分: 总则 ; 第2 部 分: 安全 生产 通 用要求 ; 第3部 分: 加油 站; 第40 部 分: 道路 货物 运输企 业; 本部分 为DB11/T 1322的第40部分 。 本部分 按照GB/T 1.1 2009 给出 的规 则起 草。 本部分 由北 京市 交通 委员 会提出 并归 口。 本部分 由北 京市 交通 委员 会 运输 管理 局 组 织实 施。 本部分 起草 单位: 中

4、国船 级社质 量认 证公 司、 北京 市劳动 保护 科学 研究 所。 本部分 主要 起草 人: 吴冰 、李菁 敏、 庄静 、张 晓峰 、敖波 、张 方慧 、霍 尧、 杨旭焘 、刘 志超 。 DB11/T 1322.402018 1 安全 生产等 级评定 技术规 范 第 40 部分: 道路货 物运输 企业 1 范围 本部分 规定 了道 路货 物运 输企业( 以 下简 称“ 企业 ”)安全 生产 等级 评定 内容 和 评定细 则。 本部分 适用 于 经 营性 道路 货物运 输企 业安 全生 产等 级的划 分与 评定 。 本部分 不适 用于 道路 危险 货物运 输企 业和 单位 。 2 规范性 引用

5、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 。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 ,仅 注日 期的版 本适 用于 本 文 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其最 新版 本( 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 适用 于本 文件。 GB 7258 机动 车运 行安 全 技术条 件 GB 17993 汽车 综合 性能 检测站 能力 的通 用要 求 GB/T 29912 城 市物 流配 送汽车 选型 技术 要求 JT/T 198 道路 运输 车辆 技术等 级划 分和 评定 要求 DB11/T 1322.1 安 全生 产 等级评 定技 术规 范 第1 部 分:总 则 DB11/T 1322.2

6、安 全生 产 等级评 定技 术规 范 第2 部 分:安 全生 产通 用要 求 3 评定内 容 3.1 基础管 理要 求 3.1.1 一般要 求 一般要 求应 符合DB11/T 1322.2 的 规定 。 3.1.2 资质要求 3.1.2.1 企业应 依法 取得 相应 的 经 营 资质 ,经 营范 围符 合要 求。 3.1.2.2 营运 车 辆应 依法 取得 相应 的 营运 资质 。 3.1.2.3 营运车 辆驾 驶员 应依 法取 得从业 资格 。 3.1.3 技术管 理要 求 企业宜 设置 相应 部门 负责 营运车 辆技 术管 理工 作, 根据营运 车 辆数 量和 经营 类别配 备车 辆技 术

7、 管 理人员 ,对 营运 车辆 实施 有效 的 技术 管理 。 3.1.4 安全生 产规 章制 度 3.1.4.1 企业应 制定 下列 制度 : a) 驾驶员 和营运 车辆 安 全生 产管理 制度 ; DB11/T 1322.40 2018 2 b) 营运车 辆安 全检 查及 维护 制度; c) 道路运 输举 报受理 制度 ; d) 交通违 法动 态信 息处 理和 统计分 析制 度; e) 营运 车 辆技 术管 理制 度; f) 营运车 辆技 术档 案制 度; g) 货物运 输环 节验 视制 度; h) 道路货 物运 输合 同管 理制 度; i) 营运 车 辆强 制报 废制 度。 3.1.4.

8、2 拥有 50 辆 及以 上重 型载 货 汽车或 牵引 车的 企业 ,还 应制定 : a) 卫星定 位系 统平 台的 建设 、维护 及管 理制 度; b) 卫星定 位系 统车 载终 端安 装、使 用及 维护 制度 ; c) 卫星定 位系 统监 控人 员岗 位职责 及管 理制 度。 3.2 场所环 境 3.2.1 企业宜 具有 符合 规模 要求 的停车 场地 。 3.2.2 停车场 应有 平面 图和 安全 设施布 置图 。 3.2.3 停车场 出入 口开 启门 应灵 活、方 便, 无卡 死现 象。 3.2.4 停车场 出入 口 应 优先 按照 支路、 次干 路、 主干 路 的 顺序设 置 , 并

9、远 离交 叉口 , 不 应 设在 人行 横 道、公 共交 通停 靠站 及桥 隧引道 处。 3.2.5 停车场 出入 口及 停车 区域 不应有 遮挡 视线 的障 碍物 和视线 盲区 。 3.2.6 停车场 出入 口及 停车 场内 危险路 段应 设置 交通 标志 。 3.2.7 停车场 内应 设配 备必 要的 消防设 施。 3.2.8 停车场 应施划 停 车位 、人 、车分 隔线 。 3.2.9 停车 场 照明 灯具 应完 好, 无照明 盲区 。 3.2.10 停车场 地面 应平 整, 无障 碍物和 绊脚 物, 坑、 壕、 池应设 置盖 板或 护栏 ,无 积水、 积油 或 垃 圾杂物 。 3.3

10、生产设 备设 施 3.3.1 车辆安 全技 术要 求 3.3.1.1 企业应 具有 与经 营业 务相 适应、 经检 测合 格的 营运 车辆, 并符 合下 列要 求: a) 车辆技 术等 级应 达到 二级 及以上 ; b) 从事大 型物 件 运 输 的 ,应 具有与 所运 输大 型物 件相 适应的 超重 型车 组; c) 从事冷 藏保 鲜、 罐式 容器 等专用 运输 的, 应具 有与 运输货 物相 适应 的专 用容 器、 设 备、 设 施 , 并固定 在专 用车 辆上 ; d) 从事集 装箱 运输 的, 应使 用集装 箱专 用运 输车 ,并 应有固 定集 装箱 的转 锁装 置。 3.3.1.2

11、企业应 对营运 车 辆进 行维 护和检 测, 营运 车辆 应符 合 GB 7258 和 JT/T 198 的 规定, 不应 使 用报废 、擅 自改 装、 拼装 、检测 不合 格以 及其 他不 符合国 家规 定的 车辆 从事 道路运 输经 营活 动。 3.3.1.3 机动车 牵引 挂车 应符 合下 列要求 : a) 载货汽 车、 半挂 牵引 车只 允许牵 引 1 辆 挂车 ,挂 车 的灯光 信号 、制 动、 连接 、安全 防护 等 装 置应符 合GB 7258 的 规定 ; b) 载货汽 车所 牵引 挂车 的载 质量不 应超 过载 货汽 车本 身的载 质量 ; c) 低速载 货汽 车以 及其 他

12、机 动车不 应牵 引挂 车。 DB11/T 1322.402018 3 3.3.1.4 营 运车 辆的 整车 及其 发动 机、转 向系 、制 动系 、照 明和信 号装 置、 行驶 系、 传动系 、 车 身 、 安全防 护装 置 、 标识 等应 符合 GB 7258 的 规定 。 3.3.1.5 城市配 送车 辆应 符 合 GB/T 29912 的 规定 ,采 用封 闭 、厢式 、罐 式等 装置 ,实 行无裸 露配 送 运输。 3.3.1.6 从事冷 藏保 鲜运 输的 城市 配送专 用车 辆, 还应 配备 全程温 控车 载设 备。 3.3.1.7 特殊条 件下 ,营运 车 辆应 根据需 要配 备

13、保 温、 预热 、防滑 、牵 引等 临时 性装 备,运 输 超 长 、 超宽、 超高 或保 鲜等 特殊 物资时 ,应 根据 需要 增加 临时性 装备 。 3.3.1.8 企业应 建立 营运 车辆 技术 档案, 实行 一车 一档 。 3.3.2 车辆维 护与 修理 3.3.2.1 企业应 依据 车辆 维修 手册 、 使用 说明 书等, 结合 营运 车辆 类别 、 运 行状 况、 行驶里 程、 道路 条件、 使用 年限 等因 素, 自行确 定营运 车 辆维 护周 期。 3.3.2.2 营运 车 辆的 日常 维护 应由 驾驶员 实施 。 3.3.2.3 企业具 备二 级维 护作 业能 力的, 可自

14、行对 自有 营运 车辆进 行二 级维 护作 业, 或委托 二类 以 上 机动车 维修 经营 者进 行二 级维护 作业 ; 不 具备 二级 维护作 业能 力的 ,应 委托 二类以 上机 动车 维修 经 营 者进行 二级 维护 作业 ,保 证 营运 车辆 符合 技术 管理 要求。 3.3.2.4 企业委 托进 行二 级维 护作 业后, 应留 存二 级维 护出 厂合格 证。 3.3.3 车辆检 测 企业应 定期 到 有 资质 的 机 动车检 测机 构对 营运 车辆 进行性 能检 测。 3.3.4 车辆报 废 3.3.4.1 根据 机 动车 强制 报废 相关 规定, 对达 到报 废标 准的 营运车辆

15、实 施强 制报 废。 3.3.4.2 企业应 建立 营运 车辆 使用 管理台 帐, 加强 对临 近报 废车辆 的技 术监 管, 及时 处理临 近报 废 营 运 车辆 的安 全隐 患。 3.3.5 车辆卫 星定 位系 统 3.3.5.1 重型载 货汽 车 、 半挂 牵引 车和城 市物 流配 送汽 车应 安装卫 星定 位装 置, 并接 入全国 道路 货 运 车辆公 共监 管与 服务 平台 (以下 简称 公共 平台 )。 3.3.5.2 拥有 50 辆 及以 上重 型载 货 汽车或 者牵 引车 的企 业, 应建设 道路 运输 车辆 动态 监控平 台, 或 使用符 合条 件的 社会 化卫 星定位 系统

16、 监控 平台 (以 下统称 监控 平台 ), 对营运 车辆 和驾 驶员 运行 过 程 进行实 时监 控和 管理 。 3.3.5.3 企业新 建或 变更 监控 平台 , 在投 入使 用前, 应通 过有 关专业 机构 的系 统平 台标 准符合 性 技 术 审查, 并向 道路 运输 管理 机构备 案。 3.3.5.4 企业监 控平 台应 与公 共平 台对接 , 在 监控 平台 中完 整、 准 确地 录入 所属 营运 车辆和 驾驶 员 的 基础资 料等 信息 ,并 及时 更新。 3.3.5.5 企业应 确保 车载 卫星 定位 装置正 常使 用, 营运 车辆 运行应 实时 在线 。 3.3.5.6 拥有

17、 50 辆 及以 上重 型载 货 汽车或 牵引 车的 企业 应配 备专职 监控 人员 。 3.3.5.7 企业应 根据 营运 车辆 行驶 道路的 实际 情况 , 设 置监 控超速 行驶 和疲 劳驾 驶限 值、 核定 的 运营 线路、 区域 及夜 间行 驶时 间等, 在所 属营运 车 辆运 行期间 , 对 车辆 和驾 驶员 进行实 时监 控和 管理 。 3.3.5.8 动态监 控数 据应 至少 保 存6 个月 ,违 法驾 驶信 息及 处理情 况应 至少 保 存 3 年。 3.3.6 营运 车 辆安 全检 查 DB11/T 1322.40 2018 4 企业应 做好 营运 车辆 出车 前、行 车中

18、 及收 车后 的检 查工作 ,保 留完 整的 “三 检”记 录。 3.3.7 超限运 输 3.3.7.1 企业运 输大 型物 件 , 应 制 定道路 运输 组织 方案 。 涉 及超限 运输 的 , 应 按照 超 限运输 车辆 行驶 公路管 理规 定办 理相 应 的 审批手 续。 3.3.7.2 载运不 可解 体物 品的 超限 运输车 辆 , 应 依法 办理 许 可手续 , 采取 有效 措施 后 , 按照指 定的 时 间、路 线、 速度 行驶 并悬 挂标志 。 3.3.7.3 大件运 输车 辆应 随车 携带 有效的 超限 运输 车辆 通行 证。 3.4 操作人 员行 为规 范 3.4.1 驾驶员

19、 应随 车携 带机 动车 驾驶证 、车 辆行 驶证 及相 关证件 ,不 应转 让、 出租 。 3.4.2 驾驶员 应遵 守道 路交 通安 全管理 规定 。 3.4.3 从业人 员在 从事 道路 营运 活动时 , 应 携带 相 关 证件, 遵守国 家相 关法 规和 道路 运输安 全操 作 规 程。 4 评定细 则 4.1 安全生 产等 级划 分应 符 合DB11/T 1322.1 的规 定。 4.2 安全生 产等 级评 定一 级否 决条款 见附 录A 。 4.3 基础管 理要 求 指 标的 安全 生产等 级评 定细 则见 附 录B。 4.4 场所环 境要 素 的 安全 生产 等级评 定细 则见

20、附 录 C。 4.5 生产设 备设 施要 素 的 安全 生产等 级评 定细 则见 附 录D。 4.6 操作人 员行 为规 范要 素 的 安全生 产等 级评 定细 则见 附录 E 。 DB11/T 1322.402018 5 A 附 录 A (规范 性附 录) 安全生 产等 级评 定一 级否 决条款 表A.1 规定 了安 全生 产等 级 评定一 级否 决条 款。 表 A.1 安 全生 产等 级评 定 一级否 决条 款 B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分标准 对应条款 编号 1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 3.1.1 2 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不符合要求

21、,即为否决。 3.1.1 3 企业应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资质 ,经营范围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 3.1.2.1 4 营运车辆应依法取得相应的营运资质。 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 3.1.2.2 5 营运车辆驾驶员应依法取得从业资格。 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 3.1.2.3 DB11/T 1322.40 2018 6 附 录 B (规范 性附 录) 基础管 理要 求指 标的 安全 生产等 级评 定细 则 表B.1 给出了 基础 管理 要求 指标的 安全 生产 等级 评定 细则, 总分 为460分。 表 B.1 基 础管 理要 求指 标 的安全 生产 等级 评定 细则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22、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 编号 1 基础管理要求 3.1.1 1.1 安全生产责任制 30 3.1.1 1.1.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 生产职责; b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c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 10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或要素不全的,每 处扣 1 分; 2 ) 未覆盖所有人员和岗位的, 每处扣 1 分; 3 )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法律法规或 实际不符 的,每处扣 1 分; 4 )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及奖惩

23、要求 的,扣 2 分。 3.1.1 1.1.2 企业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并逐级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 书。 10 1 )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不得分; 2 )未分解到部门和岗位的,扣 5 分; 3 )缺少部门或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的, 每 处扣 2 分; 4 )责任书内容不完整的,每处扣 1 分; 5 )责任书未亲笔签名的,每处扣 1 分。 3.1.1 1.1.3 安全生产职责应每年审核,适时更新,并保存记录。 5 1 )未定期进行审核的,不得分; 2 )未根据实际情况 适时更新的,扣 3 分; 3 )缺少评审、更新记录的,每处扣 1 分。 3.1.1 1.1.4 企业应每年考核安全生产职

24、责的履行情况。 5 1 )未至少每年度考核一次的,不得分; 2 )缺少部门或岗位考核记录的,每处扣 1 分。 3.1.1 DB11/T 1322.402018 7 表 B.1 基 础管 理要 求指 标 的安全 生产 等级 评定 细则 (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 编号 1.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5 3.1.1 3.1.4 1.2.1 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 建立、 健全下列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应 包括下列内容: a )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规 定 组织实施的部门 及职责分 工, 培训目的、计划、形式、内容、学

25、时及培训档案等要求; b )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规定 组 织实施的部门及 职责分工 ,排 查范围、内容、方法和周期,事故隐患的排查、登记、报告、 监控、治理、验收各环节过程管理及档案等要求; c )劳动防护用品配 备和管理 : 规定组织实施的 部门及职 责分 工, 劳动保护用品选择、 采购 、 发放、 使用、 维护 、 更换、 报 废及台账记录等要求; d )安全生产奖励和 惩罚:规 定 组织实施的部门 及职责分 工, 考核方法、内容及奖惩档案等要求; e )事 件事故管理: 规定组织 实 施部门及职责分 工,事件 事故 报告程序、时限、内容、调查处理流程及档案等要求; f )具有较大危险因

26、素的生产 经 营场所、设备和 设施的安 全管 理: 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 危险源范围、 防范措施及人 员 行为等要求; g )消防设施和器材 管理:规 定 责任部门及职责 分工,消 防设 施和器材配备、日常维护保养及档案等要求; h )设备设施安全管 理:规定 责 任部门及职责分 工,设备 设施 验收、检查检测、维护保养、报废及台账档案等要求; i )相关方(供应商 和承包商 ) 安全管理:规定 责任部门 及职 责分工、准入条件、监督指导、评价考核等 要求; j ) 安全投入保障: 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 经费提取标准、 用途、使用状况审查及档案等要求; k )应急管理:规定 应急管理

27、的 组织机构及职责 分工,救 援队 伍建设, 应急预案编制、 评审 和演练, 应急设施、 装备、 物 资 的配置和使用等要求; 20 1 )每缺一项制度扣 2 分(如企 业不涉及, 可不制定) ; 2 )制度中职责、范围、流程、要求等内容 不全的,每处扣 1 分; 3 )制度与实际不符的,每处扣 1 分。 3.1.1 3.1.4 DB11/T 1322.40 2018 8 表 B.1 基 础管 理要 求指 标 的安全 生产 等级 评定 细则 (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 编号 l )驾驶员和 营运车 辆安全生

28、 产 管理制度 :规定 责任部门 及职 责分工、 驾驶员资质、 从业资格、 驾驶经历、 安全行车 及对营 运车辆的安全管理要求; m ) 营运车辆安全检查及维护制度 : 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 营运车辆“三 检” 、 日常维护 、 一级维护 、二级 维护 与修 理 等 要求; n )道路运输举报受理 制度: 规 定举报受理部门 、职责、 公开 举报电话、 通信地址、 电子信箱 、 举报 受理、 信息反馈等要求 ; o )交通违法动态信 息处理和 统 计分析制度 :规 定责任部 门及 职责分工,交通违法动态信息的 收集频次、方法,处理原则、 处理方式、统计分析及统计结果的应用要求 ; p )

29、营运车辆技术管 理制度 : 规 定责任部门及职 责分工, 对 营 运车辆进行定期检测及技术管理 要求; q ) 营运车辆技术档 案制度 : 规 定责任部门及职 责分工, 档案 内容、 档案建立、 更新、 销毁 、 车辆所有权转移、 转籍移交 等 要求; r )货物运输环节验 视制度 : 规 定责任部门及职 责分工, 货物 运输出车前、行车中和交货前的验视要求 ; s )道路货物运输合 同管理制 度 : 规定责任部门 及职责分 工, 合同评审、签订、履行、变更、续签、废止等要求 ; t ) 营运车辆强制报 废制度 : 规 定报废 标准、对 临近报废 营运 车辆和报废营运车辆的管理、处置 等 要求

30、。 拥有 50 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者牵引车的企业,还应制定 下列制度: u )卫星定位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 v )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 w )卫星定位系统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3.1.1 3.1.4 1.2.2 企 业 应 及 时 跟 踪 并 获 取 适 用 于 其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安 全 生 产 法 律法规、 标准规范, 定期更新, 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符合现 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10 1)未定期识别和获取的,不得 分; 2) 制度与法律法规、 标准 规范 不符 的, 每处 扣 2 分。 3.1.1 DB11/T 1322.

31、402018 9 表 B.1 基 础管 理要 求指 标 的安全 生产 等级 评定 细则 (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 编号 1.2.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经批准实施, 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相关 岗位的从业人员。 5 1 )未经批准实施的,不得分; 2 )评审、批准记录不全的,每处扣 2 分; 3 )未发放至相关岗位从业人员 、发放记录 不完整的,每处扣 2 分; 4 )现场询问,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的,每 人次扣 2 分。 3.1.1 1.2.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每年审核,适时更新,并保存记录。 5 1 )未

32、定期组织评审的,不得分; 2 )未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的,不得分; 3 )评审记录缺少评审时间、评审人员、评 审内容及评审结论的,每处扣 1 分。 3.1.1 1.2.5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有执行记录, 相关资料应归档且至少保存 3 年。 15 1 )规章制度执行记录未存档的,不得分; 2 )档案、记录不完整或有伪造的,每处扣 2 分; 3 ) 未及时对上一年度档案进行编目、 整理、 归档的,每处扣 2 分; 4 )保存期限少于 3 年的,每处 扣 1 分; 5 )档案、记录储存场 所无防火、防盗、防 虫、防鼠、防潮等措施的,每处扣 2 分。 3.1.1 1.3 安全操作规程 35 3.1.1

33、 1.3.1 企 业 应 在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辨 识 的 基 础 上 , 编 制 岗 位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10 1 )无岗 位安 全操 作规程 的, 不 得分, 并追 加扣 10 分; 2 )岗位 安全 操作 规程未 基于 危 险有害 因素 辨识结果的,每处扣 2 分; 3 )未覆盖所有操作岗位的,每处扣 2 分。 3.1.1 1.3.2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a )适用范围; b )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及控制要求; c )设备使用方法或作业程序; d )个体防护要求; e )严禁事项; f )紧急情况现场处置措施。 10 1 )岗位 安全 操作 规程要 素和 内

34、 容不全 ,每 处扣 2 分; 2 )岗位 安全 操作 规程不 适用 、 不具有 可操 作性、 与实际操作要求不一致 的, 每处 扣 2 分。 3.1.1 DB11/T 1322.40 2018 10 表 B.1 基 础管 理要 求指 标 的安全 生产 等级 评定 细则 (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 编号 1.3.3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经批准实施, 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相关 岗位的从业人员。 10 1 )未经批准实施的,不得分; 2 ) 未发放至岗位从业人员的, 每处扣 1 分; 3 )现场 询问 ,员 工未

35、掌 握相 关 内容的 ,每 人次扣 2 分。 3.1.1 1.3.4 工艺、设备发生变化后应及时修订或更新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并保存相关记录。 5 1 )未及时修订或更新的,不得分; 2 )未保 留修 订、 更新、 评审 、 批准、 发放 记录的,每处扣 1 分。 3.1.1 1.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 15 3.1.1 1.4.1 从业人员 50 人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不低于 从业人员2% 的比例配备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但不应少于 2 人。 5 未 按 规 定 设 置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或 配 备 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不得分。 3.1.1 1.4.

36、2 企业应建立涵盖各层级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5 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的,不得分。 3.1.1 1.4.3 企业宜设置相应部门负责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根据 营运车 辆数量和经营类别配备车辆技术管理人员, 对 营运车辆实施有 效的技术管理, 包括择优选配、 正确使用、 周期维护、 视情修 理、定期检测和适时更新,保证投入 营运车辆符合技术要求。 5 1 ) 未设置管理机构或明确专人的, 不得分; 2) 管理机构或专人与实际不符 的,扣 2 分; 3 )现场 询问 ,管 理 人员 对职 责 、工作 流程 及相关要求不清楚的,每人次扣 2 分。 3.1.3 1.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5 3.

37、1.1 1.5.1 企业应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5 1 )未制订年度培训计划,不得分; 2 ) 培训计划中缺少培训目的、 时间、 对象、 培训方式、 主要培训内容、 学时及师资安排 等,每处扣 1 分; 3 )培训 计划 未涵 盖本评 定细 则 要求的 培训 项目的,每处扣 1 分; 4 )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的,扣 2 分。 3.1.1 1.5.2 企业应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培 训应包 括下列内容: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应急预案, 本行业危险有害因素、 职业 病危害因素, 安全设备设施、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疏 散

38、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应对措施,典型事故案例等。 10 1 )未按计划实施或计划变更后未组织培训 的,不得分; 2 )各层级、岗位人员培训内容相同,无针 对性的,扣 3 分; 3 )培训项目不全的, 每处扣 2 分。 3.1.1 DB11/T 1322.402018 11 表 B.1 基 础管 理要 求指 标 的安全 生产 等级 评定 细则 (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 编号 1.5.3 安全生产培训学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应少 于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

39、应少于 12 学时; b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应进行“单位(厂) 、部门(车间) 、基 层(班组) ”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应少于 24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应 少于 8 学时; c )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 素的单位, 其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初次职业卫生培 训不应少于16 学时,每年继续 教育不应少于 8 学时; d )工作场 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 素的单位,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初次职业卫生培训不应 少于 8 学时,每年继续教育不 应少于 4 学时。 10 1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参加培训 的,不得分;

40、 2 )教育培训学时、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每 人次扣 2 分。 3.1.1 1.5.4 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和其他特殊岗位人员应按 照有关规定, 经安全培训、 考核合格, 取得相应资格后, 方可 上岗作业,并按期参加复训或复审。 5 应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人员未取 得相应资格或资格过期的,每人次扣 2 分。 3.1.1 1.5.5 从业人员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 6 个月以上重新上 岗时,应重新接受部门(车间)和基层(班组)的安全培训。 5 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次扣 2 分。 3.1.1 1.5.6 企业应用新工艺、 新技术、 新材料、 新设备, 或者转岗导致从 业人员接

41、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 应对有关从业人员重 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职业卫生培训。 5 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次扣 2 分。 3.1.1 1.5.7 企业应对相关方作业人员 (短期临时作业人员、 实习学生、 学 习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 育培训。 5 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次扣 2 分。 3.1.1 1.5.8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档案应包括培训记录 表、培训签到表、培训试卷等有关书面材料和图片资料。 无档案或伪造档案,视同未开展培训, “安 全生产教育培训”评定要素不得分。 3.1.1 1.6 应急救援 100 3.1.1 1.6.1 应急救援组织或人员 20 3.1

42、.1 1.6.1.1 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 可不建立应 急救援组织,但应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10 1 )未建 立应 急救 援组织 或未 指 定兼职 应急 救援人员的,不得分; 2 )未明确应急通讯联络方式,扣 2 分; 3 )现场 询问 ,专 兼职应 急救 援 人员不 清楚 应急职责的,每人次扣 2 分。 3.1.1 DB11/T 1322.40 2018 12 表 B.1 基 础管 理要 求指 标 的安全 生产 等级 评定 细则 (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 编号 1.6.1.

43、2 企业应按规定建立专、 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 伍签订救援协议。 10 1 )未建 立专 、兼 职应急 救援 队 伍或未 与邻 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的,不得分 ; 2 )现场 询问 ,专 兼职应 急救 援 人员未 掌握 应急处置流程和方法的,每人次扣 2 分。 3.1.1 1.6.2 应急预案 65 3.1.1 1.6.2.1 应在编制应急预案前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 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 识别存在的危 险危害因素, 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 衍生后 果, 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 提出防范和控制事 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44、应急资源调查, 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 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 用 的 应 急 资 源 状 况 和 合 作 区 域 内 可 以 请 求 援 助 的 应 急 资 源 状 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10 1 )未进行事故风险评估的,扣 3 分; 2 )未进行应急资源调查的,扣 3 分; 3 )事故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要素或内 容不完整的,每处扣 1 分。 3.1.1 1.6.2.2 应根据本企业组织管理体系、 生产规模、 危险源的性质以及 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确定应急预案体系,并可根据实际情况, 确定是否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事故风险单一、 危险性小的企业 可只编写现场处置方案。

45、编制应急预案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综合应急预案包 括企业的 应 急组织机构及职 责、应急 预案 体系、 事故风险描述 、 预警及信 息报告、 应急响应、 保障措施、 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b )专项应急预案主 要包括应 急 指挥机构及职责 、处置程 序和 措施等内容; c )现场处置方案主 要包括应 急 工作职责、应急 处置和注 意事 项等内容。 应根据风险评估、 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危险性控制措 施, 组织本企业现场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等专业人员共同编制 现场处置方案; d)应针对道路交通事故、 火灾 、 恶劣天气、 治安事件、 驾驶员 突发疾病等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e )应急预案中向上 级

46、应急管 理 机构报告的内容 、应急组 织机 构和人员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信息应与 实际相符。 未制定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不符合 企业实际 或未涵盖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不符合应急 预案编制导则要求、 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 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不能相互衔接 的, “应急救援”评定要素不得分。 3.1.1 DB11/T 1322.402018 13 表 B.1 基 础管 理要 求指 标 的安全 生产 等级 评定 细则 (续) 1.6.2.3 重点岗位应设置岗位应急处置卡,并便于携带。 10 1 )重点岗位未设置应急处置卡,不得分; 2 ) 未规定 应急处置程序 、 措施、 联络人员、 联

47、系方式的,每处扣 2 分; 3 ) 未 做 到 重 点 岗位 “ 一 岗 一 卡 、 一 人 一 卡”的,每处扣 1 分。 3.1.1 1.6.2.4 应急预案应经评审或论证, 并经批准实施, 现行 有效版本应发 放至企业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10 1 )未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或论证的,不得 分,无评审纪要或论证记录视同未开展; 2 )应急预案未经评审、主要负责人 批准实 施的,扣 3 分; 3 )未发放至相关岗位 及从业人员, 扣 3 分; 4 )现场使用的应急预案不是现行有效版本 的,每处扣 1 分; 5 )现场询问,员工未掌握 应急预案主要内 容的,每人次扣 2 分。 3.1

48、.1 1.6.2.5 企业应根据事故预防重点, 每年至少组织 1 次综合应急预案演 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每 半年至少组织 1 次现场处置方案 演 练 。 每 三 年 应 实 现 对 本 单 位 所 有 专 项 应 急 预 案 演 练 的 全 覆 盖。 应急演练内容应包括预警与报告、 指挥与协调、 应急通讯、 事 故监测、 警戒与管制、 疏散与 安置、 医疗卫生、 现场处置、 社 会沟通、后期处置和其他应急功能。 15 1 )未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未实现每三年 对本单位所有专项预案演练全覆盖的, 不得 分,无演练记录视同未开展; 2) 主要负责人未每年至少参加 一次综合或 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49、的,不得分; 3 )应急演练内容不全的,每处扣 1 分; 4 )归档资料不完整,无演练过程记录、影 像资料的,每处扣 2 分; 5 )参加演练人员未亲笔签名的,每处扣 1 分。 3.1.1 DB11/T 1322.40 2018 14 表 B.1 基 础管 理要 求指 标 的安全 生产 等级 评定 细则 (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 素分值 评定细 项分值 评定条 款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 编号 1.6.2.6 企业应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 撰写演练评估报告, 分 析存在的问题, 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演练评估应包括 下列内容: a )演练基本情况:演练的组织及承办单位、演练形式、演练 模拟的事故名称、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事故过程的情景描述、 主要应急行动等; b )演练评估过程:演练评估 工作的组织实施过程和主要工作 安排; c )演练情况分析:依据演练评估表格的评估结果,从演练的 准备及组织实施情况、 参演人员表现等方面具体分析好的做法 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演练目标的实现、演练成本效益分析等; d )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对演练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的 意见和建议; e ) 评估结论: 对演练组织实施 情况的综合评价, 并给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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