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43.180 R 16 备案号 :58912-2018 DB11 北京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1322.17 2018 安全生产 等级评定 技术规范 第17 部分 :机动车 维修企业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ade assessment of work safety Part17 :Enterprises for power-driven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2018 - 04 - 04 发布 2018 - 08 - 01 实施 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布DB11/T 1322.1
2、7 2018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1 3 术 语和 定义 1 4 评 定内 容 2 4.1 基础 管理 要求 2 4.2 场所 环境 2 4.3 生产 设备 设施 3 4.4 特种 设备 4 4.5 用电 5 4.6 消防 5 4.7 危险 化学 品 5 4.8 职业 病危 害预 防与 控 制 5 4.9 劳动 防护 用品 使用 5 4.10 操作 人员 行为 规范 . 6 5 评 定细 则 6 附录A (规 范性 附录 ) 安全生 产等 级评 定一 级否 决条款 8 附录B (规 范性 附录 ) 基础管 理要 求指 标的 安全 生产等 级评 定细
3、则 9 附录C (规 范性 附录 ) 场所环 境要 素的 安全 生产 等级评 定细 则 . 22 附录D (规 范性 附录 ) 生产设 备设 施要 素的 安全 生产等 级评 定细 则 . 28 附录E (规 范性 附录 ) 特种设 备要 素的 安全 生产 等级评 定细 则 . 41 附录F (规 范性 附录 ) 用电要 素的 安全 生产 等级 评定细 则 . 44 附录G (规 范性 附录 ) 消防要 素的 安全 生产 等级 评定细 则 . 47 附录H (规 范性 附录 ) 危险化 学品 要素 的安 全生 产等级 评定 细则 . 50 附录I (规 范性 附录 ) 职业病 危害 预防 与控
4、制要 素的安 全生 产等 级评 定细 则 . 54 附录J (资 料性 附录 ) 劳动防 护用 品使 用要 素的 安全生 产等 级评 定细 则 . 57 附录K (规 范性 附录 ) 操作人 员行 为规 范要 素的 安全生 产等 级评 定细 则 . 59 DB11/T 1322.17 2018 II 前 言 DB11/T 1322 安全 生产 等 级评定 技术 规范 分 为若 干部分 : 第1 部 分: 总则 ; 第2 部 分: 安全 生产 通 用要求 ; 第3部 分: 加油 站; 第17 部 分: 机动 车维 修企业 ; 本部分 为DB11/T 1322的第17部分 。 本部分 按照GB/T
5、 1.1 2009 给出 的规 则起 草。 本部分 由北 京市 交通 委员 会 提出 并归口 。 本部分 由北 京市 交通 委员 会 组织 实施 。 本部分 起草 单位: 北 京市 安全生 产科 学技 术研 究院 、 北京 市劳动 保护 科 学研 究所 、 北京 市安 全 生 产 技术服 务中 心 。 本部分 主要 起草 人 : 杨 宇 梁、 洪瑞 斌 、 陈 英 、 季 学 伟、 吴爱 枝 、 张慧、 郝 靖、 谢昱姝 、 张维 、 张鑫 。 DB11/T 1322.17 2018 1 安 全生产 等级评定 技术规 范 第 17 部分: 机动车 维修企 业 1 范围 本部分 规定 了 机 动
6、车 维修 企业( 以下 简称 “企 业” ) 安全 生产 等级 评定 内容 和 评定 细则 。 本部分 适用 于企业 安 全生 产等级 的划 分与 评定 。 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 。 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 仅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 凡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其最 新版 本( 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 适用 于本 文件 。 GB 2893 安全 色 GB 2894 安全 标志 及其 使 用导则 GB/T 3787 手 持电 动工 具 的管理 使用 检查 和维 修安 全技术 规程 GB 3883.1 手 持式
7、 、可 移 式电动 工具 和园 林工 具的 安全 第1 部 分: 通用 要求 GB 4674 磨削 机械 安全 规 程 GB/T 5624 汽 车维 修术 语 GB 5768.2 道 路交 通标 志 和标线 第2 部分 :道 路交 通标志 GB 9448 焊接 与切 割安 全 GB/T 11651 个 体防 护装 备选用 规范 GB 12158 防止 静电 事故 通用导 则 GB/T 15578 电 阻焊 机的 安全要 求 GB/T 16739.1 汽车 维修 业 开业 条件 第1 部分 :汽 车整车 维修 企业 GB/T 16739.2 汽车 维修 业 开业 条件 第2 部分 :汽 车综合
8、小修 及专 项维 修业 户 GB 50016 建筑 设计 防火 规范 GB 50057 建筑 物防 雷设 计规范 JT/T 155 汽车 举升 机 JT/T 324 汽车 喷烤 漆房 DB11/T 947 机 动车 维修 场所职 业卫 生技 术规 范 DB11/T 1038 在用 汽车 喷 烤漆房 安全 使用 综合 评价 规则 DB11/T 1322.1 安 全生 产 等级评 定技 术规 范 第1 部 分:总 则 DB11/T 1322.2 安 全生 产 等级评 定技 术规 范 第2 部 分:安 全生 产通 用要 求 3 术语和 定义 GB/T 5624 、GB/T 16739.1 、GB/T
9、 16739.2 界定 的以 及下列 术语 和定 义适 用于 本文件 。 3.1 DB11/T 1322.17 2018 2 机动车 维修 企业 enterprises for power-driven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以维持 或恢 复机 动车 技术 状况和 生产 功能 , 延 长机 动车使 用寿 命为 作业 任务 所进行 的维 护、 修 理 以 及保养 服务 等相 关经 营活 动的企 业。 4 评定内容 4.1 基础管 理要 求 基础管 理要 求应 符合DB11/T 1322.2的 规定 。 4.2 场所环 境 4.2.1 厂区 4.2.1.1
10、企业应 具备 与其 经营 业务 相适应 的维 修车 辆停 车场 、 客 户接 待区 和生 产厂房 , 并 应符合 GB/T 16739.1 和GB/T 16739.2 的规定 。 4.2.1.2 厂区出 入口 应 分 开设 置, 若场地 条件 不允 许, 应设 专人指 挥车 辆出 入。 4.2.1.3 厂区应 设置 应急 通道 、安 全出口 、消 防车 通道 ,保 证 通道 畅通 。 4.2.2 厂房及 作业 场地 4.2.2.1 厂房不 应设 置在 高压 输( 配)电 线路 下( 旁) 。 4.2.2.2 办公区 、生 活区 和作 业场 地应隔 离布 置。 4.2.2.3 应按维 修工 种分
11、 区、 分开 布置。 4.2.2.4 应实行 定置管 理, 各工位 器具、 料箱摆 放整 齐、平 稳,高 度合适 ,沿 人行通 道两边 不 应 有突 出或锐 边物 品。 4.2.2.5 作业区 域地面 应平 整,无 障碍物 和绊脚 物, 地面无 积水、 积油、 垃圾 杂物, 当班产 生的 废 积 油、工 业垃 圾, 如无 法及 时处理 ,应 暂存 在指 定地 点,且 应在 下班 前转 运至 规定位 置或 清除 。 4.2.2.6 厂房的 耐火 等级 、防 火间 距、层 数、 面积 、安 全出 口、疏 散门 和通 道的 设置 应符 合 GB 50016 的规定 。 4.2.2.7 从事燃 气汽车
12、 维修 的企业 ,应有 专用维 修厂 房,厂 房应为 永久性 建筑 ,不 应 使用易 燃建 筑 材 料,面 积应 与生 产规 模相 适应。 厂房 内通 风良 好, 不 应 堆 放可 能危 及安 全的 物品。 厂房 周 围 5m 内不应 有任何 可能 危及 安全 的设 施。 还 应设 有密 封性 检查 、 卸压操 作的 专用 场地 , 可 以设在 室外 。 应 远离 火源 , 应明示 防明 火、 防静 电的 标志。 4.2.3 配件 库 4.2.3.1 物品应 分类 、分 堆、 限额 存放。 定置 区域 线清 晰 。 每个堆 垛的 面积 不应 大 于150m 2 。 4.2.3.2 物品存 放平
13、 稳, 便于 移动 ,不超 高垛 放。 4.2.3.3 需要货 架堆放 物品 时,货 架应采 用非燃 烧材 料制作 。货架 不应遮 挡消 火栓、 自动喷 淋头 以 及 排烟口 。 4.2.3.4 涂料( 油漆 ) 、 溶剂 (稀 释剂) 、油 料、 清洗 剂等 易燃易 爆物 品 , 应单 独存 放。 4.2.4 建筑物 防雷 企业应 按GB 50057 的 规定 设置防 雷与 接地 系统 ,每 年检测 一次 ,并 应取 得专 业部门 安全 检 测 证 书 。 4.2.5 安全标 志 DB11/T 1322.17 2018 3 4.2.5.1 企业安 全标 识的 设置 应符 合 GB 2893
14、、GB 2894 、GB 5768.2 和GB 5768.3 的 规定。 4.2.5.2 应在产 生或存 在职 业病危 害因素 的工作 场所 、作业 岗位、 设备、 材料 保障、 贮存场 所设 置 相 应的警 示标 识。 4.3 生产设 备设 施 4.3.1 通用要 求 4.3.1.1 企业应 具备 与其 生产 作业 规模 、 生 产工 艺相 适应 的 维修 、 检 测设 备和 工具 , 配 备的仪 表工 具、 通用设 备、 专用 设备 、检 测设备 的规 格和 数量 应符 合GB/T 16739.1 和GB/T 16739.2 的 规定 。 4.3.1.2 各种设 备应能 符合 加工、 检测
15、精 度的要 求和 使用要 求。计 量器具 及检 测设备 应 取得 专业 部 门 的 检定 合格 。 4.3.1.3 汽车举 升机 、喷 烤漆 房及 设备等 涉及 安全 的产 品应 通过交 通产 品认 证。 4.3.1.4 企业 配 足有效 的安 全防护 、环境 保护、 消防 设备设 施及器 材。并 制定 定期维 护保养 计划 , 按 要求进 行定 期保 养。 4.3.1.5 设备所 有连接 螺栓 、管道 吊、支 架紧固 可靠 。设备 表面不 应有毛 刺、 利棱、 尖角及 凹凸 不 平 的表面。 4.3.1.6 设备中 旋转或 直线 运动的 零部件 、传递 运动 的部件 和 工件 ,应采 用固
16、定式防 护装置 或活 动 式 联锁防 护装 置。 4.3.1.7 允许外 协的 设备 , 应 具有 合同书 , 并 能证 明其 技术 状况符 合 4.3.1.5 和 4.3.1.6 的 相关 规定。 4.3.1.8 电气设 备的 金属 外壳 、 金 属构架 等非 带电 的裸 露金 属部分 均应 接地 或接 零保 护, 且 连接 正 确 、 可靠。 4.3.1.9 各类行 程限位 装置 、过载 保护装 置、紧 急制 动装置 、声光 报警装 置、 自动保 护装置 应完 好 、 可靠; 操作 手柄 、显 示屏 和指示 仪表 应完 好; 附属 装置应 齐全 。 4.3.1.10 应在设 备附 近醒 目
17、位 置设 置安全 生产 操作 规程 ,并 保持有 效。 4.3.1.11 存在一 定危 险因 素的 作业 场所和 设 备 设施 ,应 设置 明显的 安全 警示 标志 。 4.3.2 专用设 备 4.3.2.1 汽车喷 烤漆 房 4.3.2.1.1 在用汽 车喷 烤漆 房通 用技 术条件 应符 合 JT/T 324 的 规定。 4.3.2.1.2 在用汽 车喷 烤漆 房应 定期 进行安 全使 用综 合评 价, 并应符 合 DB11/T 1038 的 规定。 4.3.2.1.3 在用汽 车喷 烤漆 房应 指定 专人对 汽车 喷烤 漆房 进行 管理, 并在 醒目 位置 设置 负责人 基本 信 息 、
18、 安 全操 作规 程和 保养 文字标 志 。 4.3.2.1.4 在用汽 车喷 烤漆 房应 每天 进行例 检, 做好 相关 检查 记录 。 4.3.2.1.5 汽车 喷 烤漆 房内 不应 堆放 杂物, 应清 理汽 车喷 烤漆 房风道 ,无 污垢 堆积 。 4.3.2.2 汽车举 升机 4.3.2.2.1 在用汽 车举 升机 应符 合 JT/T 155 的 规定 。 4.3.2.2.2 应建立 举升 机操 作规 程。 4.3.2.2.3 每天使 用前 对举 升机 进行 例检 和 检查 维护 ,保 证技 术状态 良好 。 4.3.2.3 轮胎轮 辋拆 装设 备 4.3.2.3.1 设备润 滑良 好
19、, 无异响 。 4.3.2.3.2 绝缘电 阻值 不小 于 1 M 。 DB11/T 1322.17 2018 4 4.3.2.3.3 有定期 检测 记录 。 4.3.3 通用设 备 4.3.3.1 砂轮机 砂轮机 的防 护罩 、挡 屑板 、托架 、砂 轮片 以及 安装 和使用 应符 合GB 4674 的 规定 。 4.3.3.2 焊接设 备 4.3.3.2.1 电焊机 设备 及其 电气 线路 应符 合 GB/T 15578 的规 定 。 4.3.3.2.2 焊接设 备应 设置 在通 风、 干燥、 无碰 撞或 无剧 烈震 动、无 高温 、无 易燃 品存 在的地 方。 4.3.3.2.3 室内作
20、 业场 所应 保持 通风 ,多台 焊机 在同 室工 作时 ,应安 装强 制排 风设 施。 4.3.3.3 空气压 缩机 4.3.3.3.1 工作正 常, 无异 响, 表面 清洁, 无漏 油现 象 。 4.3.3.3.2 压力表 、 安 全阀 等安 全装 置应完 整、 灵敏 可靠 , 且 在检验 有效 期内 , 其 余附 件应齐 全 有 效 。 4.3.3.3.3 外露的 联轴 器、 皮带 传动 装置等 旋转 部位 应设 置防 护罩或 护栏 ,螺 杆式 空气 压缩机 在运 行 时保护 盖应 关闭 。 4.3.3.3.4 配套的 压缩 空气 管道 无腐 蚀,管 内无 积存 杂物 ,支 架牢固 可靠
21、 ,管 道漆 色正确 ,并 标有 流 向箭头 。 4.3.3.3.5 配套的 电气 设备 符 安 全要 求 ,机 组旁 应设 紧急 停机 按钮保 护装 置 。 4.3.3.3.6 应 放在 有足 够通 风的 房间 里,其 区域 内整 洁 , 留有 能便于 维护 和检 修的 足够 空间距 离。 4.3.3.4 手持电 动工 具 手持电 动工 具的 外壳 是金 属的, 接地 线 (PE ) 联 接 应 完好 无损 , 防 护罩、 盖 及手柄 、 开 关、 电 源线 长度、 绝缘 电阻 检测 和选 用等安 全要 求应 符合GB 3883.1 和GB/T 3787 的 规定 。 4.3.4 生产设 施
22、 4.3.4.1 调漆室 (间 ) 4.3.4.1.1 单独设 置, 隔离 墙应 为实 心隔离 墙或 采取 物理 隔离 措施 。 4.3.4.1.2 应做好 防静 电措 施, 并 应 符合 GB 12158 的规 定 。 4.3.4.1.3 使用符 合相 应等 级的 防爆 型电气 设备 或者 采取 防爆 技术措 施 。 4.3.4.1.4 应设置 醒目 的防 火标 志 。 4.3.4.1.5 设有安 全告 示牌 ,标 明该 作业区 涉及 的危 险化 学品 的特性 、操 作安 全要 点、 职业卫 生防 护 措施、 应急 措施 等 。 4.3.4.2 地沟设 施 4.3.4.2.1 边缘应 设计
23、地沟 回油 槽, 将废油 自动 倒入 回油 槽, 收集到 废油 罐内 。 4.3.4.2.2 地沟内 应安 装安全 照 明系 统,便 于维 修操 作。 4.3.4.2.3 地沟 无 遗洒 、积 水、 积油 、无易 燃易 爆物 。 4.3.4.2.4 在进行 地沟 维修 作业 时, 应在明 显位 置设 立警 示标 识。 4.3.4.2.5 不使用 地沟 设施 时, 应盖 上安全 盖板 。 4.4 特种设 备 DB11/T 1322.17 2018 5 特种设 备应 符合DB11/T 1322.2的 规定 。 4.5 用电 4.5.1 一般要 求 用电一 般要 求 应 符合DB11/T 1322.
24、2的 规定 。 4.5.2 电气装置 使用 4.5.2.1 在使用 新的 用电 器前 ,应 核对电 器的 额定 工作 电流 ,不应 超过 插座 或开 关允 许的工 作电 流。 4.5.2.2 使用电 器设备 应防 水 , 应 采用漏 电保护 装置 。移动 用电设 备前应 先切 断电源 (手持 电动 设 备 除外) ,防 止导 线被 拉断 。 4.5.2.3 不应使 用铜线 、铝 线、铁 线等代 替保险 丝, 空气断 路器损 坏后及时 更 换,保 险丝盒 空气 开 关 的 型号 应与 用电 容量 相匹 配 。 4.5.2.4 车间照明 设 备应 使 用 36V 以下的 低压 电源 。 移 动照
25、明 设备 不应 使用 碘钨 灯 。 4.5.2.5 电开关 、插 座下 方不 应放 置物品 。 4.5.2.6 特殊作 业区内 (如 烘喷漆 间、汽 油、涂料 仓 库等) ,应使 用封闭 或防 爆式照 明灯具 ,对 可 能 碰撞的 灯具 应加 金属 保护 网。在 该区 内的 电动 工具 应选择 防爆 电机 ,并 选用 防爆电 器设 备。 4.5.3 电气设 备检 修 应完成 停电 、验 电、 放电 、装设 接地 线、 挂标 示牌 和装设 遮拦 等措 施。 4.6 消防 消防应 符合DB11/T 1322.2的规定 。 4.7 危险化 学品 4.7.1 一般要 求 危险化 学品 一般 要求 应符
26、 合 DB11/T 1322.2 的 规定 。 4.7.2 危险废弃 物 4.7.2.1 企业应 建立 危险 废 弃 物收 集、贮 存设 施以 及采 取有 效污染 防治 措施 。 4.7.2.2 企业产 生的危 险废 弃物应 委托具 有危险 废 弃 物经营 许可证 资质的 单位 统一、 分类处 置, 不 应 自行处 置或 焚烧 利用 。 4.7.2.3 企业应 当建 立危 险废 弃 物 管理台 帐。 4.7.2.4 企业危 险废 弃物 收集 、贮 存应 符 合下 列 要 求: a) 应建立 专用 的危 险废 弃 物 的贮存 设施 或专 用贮 存区 域,做 到危 险废 弃 物 分类 收集、 分区
27、 存 放 , 并设置 危险 废 弃 物警 示标 志 ; b) 贮存房 间应 有防 渗的 硬化 地面 、 有 泄漏 液体 收集 装 置。 废铅 酸电 池存 放区 域 , 地 面应 采取 防腐 防渗处 理。 4.8 职业病 危害 预防 与控 制 职业病 危害 预防 与控 制 应 符合DB11/T 947 的规 定。 4.9 劳动防 护用 品使 用 DB11/T 1322.17 2018 6 劳动防 护用 品使用 应 符合DB11/T 947 的规 定。 4.10 操作人 员行 为规 范 4.10.1 一般要 求 4.10.1.1 作业人 员应 熟练 掌握 本岗 位安全 职责 、 安 全技 术操 作
28、 规程、 危险 有害 因素 及其 预 防控制 措施 、 自救互 救及 应急 处置 方法 。 4.10.1.2 从业人 员工 作期 间应 正确 穿着、 佩戴 和使 用工 作服 及劳动 防护 用品 ,做 好安 全防护 。 4.10.1.3 作业开 始前 应检 查设 备设 施、作 业环 境的 安全 状况 ,确认 无隐 患后 ,方 可作 业 。 4.10.1.4 从业人 员应 遵守 安全 生产 规章制 度和 操作 规程 。 4.10.1.5 作业过 程中 ,作 业人 员不 应从事 与操 作无 关的 活动 ;对非 本岗 人员 应 进 行安 全提示 。 4.10.1.6 设 备运 行时 ,不应 用 肢体
29、或手持 器械 触碰 设备 中运 动的 零 部件 或工 件。 4.10.1.7 作业结 束后 , 应 关闭 电源 、 气源 等, 对设 备和 作业 环境进 行检 查, 确认 无隐 患后, 填 写 交 接 班记录 ;如 有设 备处 在检 修状态 、设 备故 障待 排除 等情况 ,应 记录 说明 ,并 悬挂警 示标 识 。 4.10.1.8 排除设 备故 障和 进行 设备 清洁 保 养时 , 应关 闭设 备 , 设置警 示牌 , 明确 维修 人 员的名 字和 联 系 方式 。 4.10.2 危险作 业 4.10.2.1 焊接 4.10.2.1.1 应符合 GB 9448 的规 定。 4.10.2.1
30、.2 明火作 业, 应办 理动 火证 ,做好 动火 记录 。 4.10.2.1.3 焊接设 备、 焊机 、 切 割机 具、 钢 瓶、 电缆 及其 他器 具应放 置稳 妥并 保持 良好 的秩序 , 不 对 附近的 作业 或过 往人 员构 成妨碍 。 4.10.2.1.4 焊 接作业 时 应 保 持周 边环境 安全 。 4.10.2.1.5 应用不 可燃 或耐 火屏 板 ( 或屏罩 )将 作业 区 加 以隔 离保护 。 特 殊天 气 时 ,不 应露 天 施 焊 。 4.10.2.1.6 在施焊 过程 中, 当电 焊机 发生故 障 需 要检 查时 , 应 关闭设 备或 切断 电源 。 4.10.2.
31、1.7 焊接电 缆与 气焊 的胶 管 应 隔离摆 放 。 4.10.2.1.8 在焊接 时, 不应 将工 件拿 在手中 或用 手扶 着工 件进 行焊接 。 4.10.2.1.9 露天装 设的 电焊 机应 设置 在干燥 的场 所, 并应 有棚 遮蔽 。 4.10.2.2 涂装 4.10.2.2.1 喷 漆作 业应 在室 内进 行 。 4.10.2.2.2 涂装 作 业区 应设 有专 用的 废水排 放及 处理 设施 , 采 用干打 磨工 艺的 , 有 粉尘 收集装 置 和 除 尘设备 ,并 设有 通风 设备 。 4.10.2.2.3 每次喷 烤漆 作业 前应 检查 管道有 无泄 漏, 及设备 和
32、气压正 常 。 4.10.2.2.4 烤漆前 应检 查燃 烧机 的燃 烧状态 ,有 无燃 烧不 充分 及断续 ,偏 火闪 烁现 象, 在燃烧 机 1m 外观察 ,待 燃烧 稳定 后方 可以从 观察 口观 察。 4.10.2.2.5 烤漆房 内不 应有 烟火 ,作 业现场 应 备 有消 防器 材 。 4.10.2.2.6 漆房内 除作 业材 料外 , 不 应储存 涂料 和溶 剂等 易燃 易爆物 , 浸 有涂 料 和 溶剂 的棉纱 要 及 时 清理。 5 评定细则 DB11/T 1322.17 2018 7 5.1 安全生 产等 级划 分应 符 合DB11/T 1322.1 的规 定。 5.2 安
33、全生 产等 级评 定一 级否 决条款 见附 录A 。 5.3 基础管 理 要 求指 标的 安全 生产等 级 评 定细 则见 附 录B。 5.4 场所环 境要素 的 安全 生产 等级 评 定细 则见附录 C。 5.5 生产设 备设 施要 素 的 安全 生产等 级 评 定细 则见附录 D。 5.6 特种设 备要 素 的 安全 生产 等级 评 定细 则见附录 E。 5.7 用电要 素 的 安全 生产 等级 评定细 则见附录 F。 5.8 消防要 素 的 安全 生产 等级 评定细 则见附录 G。 5.9 危险化 学品 要素 的安 全生 产等级 评定 细则 见附 录 H 。 5.10 职业病 危害 预防
34、 与控 制要素 的 安 全生 产等 级 评 定细 则 见附 录I 。 5.11 劳动防 护用 品使 用要 素 的 安全生 产等 级 评 定细 则见 附录 J 5.12 操作人 员行 为规 范要 素 的 安全生 产等 级 评 定细 则 见 附录K 。 DB11/T 1322.17 2018 8 A 附 录 A (规范 性附 录) 安全生 产等 级评 定一 级否 决条款 表A.1 规定 了安 全生 产等 级 评定的 一级 否决 条款 。 表A.1 安全生 产等 级评 定一 级否 决条款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分标准 对应条款编号 1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即为否决 。 4
35、.1 2 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 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的, 配 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或者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 4%的比 例 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 ) 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上的, 设 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 1% 的比例配备专 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人员,即为否决。 4.1 3 企业应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不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 设备。 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 4.4 4 企业不应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 4.
36、7 DB11/T 1322.17 2018 9 附 录 B (规范 性附 录) 基础管 理要 求指 标的 安全 生产等 级评 定细 则 表B.1 给出 了基 础管 理要 求 指标的 安全 生产 等级 评定 细则, 总分 为300分。 表B.1 基础管 理要 求指 标的 安全 生产等 级评 定细 则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1 基础管理要求 4.1 1.1 安全生产责任制 35 4.1.1 1.1.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岗位从业人员
37、的安全生产职责; b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c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 20 1 ) 责 任 制 度 内 容 或 要 素 不 全 , 每 缺 一处 不符合要求 ,扣 5 分; 2 ) 安全生产职责未覆盖所有人员和岗位, 每缺 一个部门或 岗位的责任制,扣 5 分; 3 ) 安 全 生 产 职 责 描 述 不 清 晰 , 与 实 际 不 符 的,扣 5 分; 4 ) 未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的, 扣 5 分。 4.1.1 1.1.2 企业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逐级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 5 1 )每缺 一 个 部 门 、 岗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38、,扣 2 分; 2 )责任书内容不全的,扣 2 分; 3 )责任书未亲笔签字的,扣 1 分。 4.1.1 1.1.3 安全生产职责应每年审核,适时更新,并保存记录。 5 1 )未定期进行评审 ,不得分; 2 )未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不得分 ; 3 )未见记录视同未开展。 4.1.1 1.1.4 企业应每年考核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 5 缺少部门或人员责任制履职情况考核记 录的 ,不得分。 4.1.1 DB11/T 1322.17 2018 10 表B.1 基础管 理要 求指 标的 安全 生产等 级评 定细 则 ( 续) 序号 评定内 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39、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1.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90 4.1.1 1.2.1 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包括下列内 容: a )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规定 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 培训目的、 计划、形式、内容、学时及培训档案等要求; b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排查范围、 内容、方法和周期,事故隐患的排查、登记、报告、监控、治理、验 收各环节过程管理及档案等要求; c )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 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 劳动 保护用品选择、采购、发放、使用、维护、更换、报废及台账记录等 要求; d )
40、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 规定 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 考核方法、 内容及奖惩档案等要求; e ) 事件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和 职业病危害事故) 管理: 规定组织实施 部门及职责分工,事件事故报告程序、时限、内容,调查处理流程及 档案等要求; f )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 规定 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危险源范围、防范措施及人员行为等要求; g ) 危险作业 (爆破、 吊装、 动火、 有限空间、 高处、 临时用 电、 动土 、 断路、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 审批程序、防范措施及记录等要求; h )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 作人
41、员管理: 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 培训、取证、复审、证书保管及档案等要求; i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规定 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 购销、 出入库登 记、专用储存场所(专用仓库、专用储存室、气瓶间或专柜等)存储 和使用现场管理、应急措施及记录等要求; j )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 消防设施和器材 配备、日常维护保养及档案等要求; k ) 职业卫生管理: 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 职业病危害 告 知、 申报、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维修和个人使用的职业 50 1 )现有规章制度中未包含 上述内容的, 不得分; 2 ) 制度内容不全, 或与实际不 符
42、 的, 一 项扣 3 分。 4.1.1 DB11/T 1322.17 2018 11 表B.1 基础管 理要 求指 标的 安全 生产等 级评 定细 则 ( 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病防护用品维护、检修、检测,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等要求; l )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 设备设施验收、 检查 检测、维护保养、报废及台账档案等要求; m ) 相关方 (供应商和承包商 ) 安全管理: 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 准 入条件、监督指导、评价考核等要求; n ) 安全投入保障: 规定责任
43、部 门及职责分工, 经费提取标准、 用途、 使 用状况审查及档案等要求; o ) 应急管理: 规定应急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救援队伍建设, 应 急预案编制、 评审和演练, 应 急设施、 装备、 物资的配置和 使用等要求 ; p )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1.2.2 企业应及时跟踪并获取适用于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 准规范,定期更新,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 范的要求。 10 1 ) 未 明 确 获 取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 标 准 规范责任部门或人员的,不得分; 2 )未定期识别和获取的,扣 3 分; 3 ) 每 发 现 一 处 本
44、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与 现行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的规定不相符 的,扣 2 分。 4.1.1 1.2.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经批准实施,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相关岗位的从 业人员。 10 1 ) 主 要 负 责 人 未 对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签 署公布批准实施的, 不得分; 2 )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未 发 放 的 , 扣 0.5 分; 3 )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更 新 后 未 及 时 发 放 的,扣 0.5 分; 4 ) 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的, 每人次扣 0.5 分。 4.1.1 1.2.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每年审核,适时更新,并保
45、存记录。 10 1 )未定期进行评审 ,不得分; 2 )未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不得分 ; 3 )未见记录视同未开展。 4.1.1 1.2.5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有执行记录,相关资料应归档且至少 保存 3 年。 10 1 )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的 相 关 执 行 记 录 未 存档,不得分; 2 )制度涉及的档案 记录不全,或伪造记 4.1.1 DB11/T 1322.17 2018 12 表B.1 基础管 理要 求指 标的 安全 生产等 级评 定细 则 ( 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46、录, 或未保存 3 年的,不得分 。 1.3 安全操作规程 15 4.1.1 1.3.1 企业应在对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基础上,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6 1 ) 无 岗 位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的 , 不 得 分 , 并 追加扣20 分; 2 ) 岗 位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与 实 际 岗 位 数 量 不 符的,每缺一个扣 1 分。 4.1.1 1.3.2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a )适用范围; b )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及控制要求; c )设备使用方法或作业程序; d )个体防护要求; e )严禁事项; f )紧急情况现场处置措施。 4 1 ) 岗 位 操 作 规 程 内
47、 容 每 缺 一 项 , 扣 0.5 分; 2 ) 岗 位 操 作 规 程 不 适 用 、 不 具 有 可 操 作 性的,每个扣 0.5 分。 4.1.1 1.3.3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经批准实施,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相关岗位的从 业人员。 3 1 ) 主 要 负 责 人 未 对 岗 位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签 署公布批准实施的, 不得分; 2 )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发放的 , 扣 1 分; 3 ) 岗 位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更 新 后 未 及 时 发 放 的,扣 1 分; 4 ) 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的, 每人次扣 0.5 分。 4.1.1 1.3.4 工艺、设备发生变化后应及时修订
48、或更新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保存相 关记录。 2 1 ) 未 及 时 修 订 或 更 新 岗 位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的,不得分; 2 )无相关记录资料的,扣 1 分。 4.1.1 1.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 15 4.1.1 1.4.1 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应符合下 列要求: a ) 从业人员100 人以下的, 配 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或者按照不低 于从业人员4%的比例配备兼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 ) 从业人员200 人以上的, 设 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按照不低于从业人 员 1%的比例配备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 未 按要求设置安全生
49、产管理机构或配备 人员,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3 分。 4.1.1 DB11/T 1322.17 2018 13 表B.1 基础管 理要 求指 标的 安全 生产等 级评 定细 则 ( 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1.4.2 企业应建立涵盖各层级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5 未建立三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不得分。 4.1.1 1.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5 4.1.1 1.5.1 企业应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3 1 )未制订年度培训计划,不 得分; 2 )培训计划内容不完善,扣 2 分。 4.1.1 1.5.2 企业应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 案,本行业危险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安全设备设施、劳动防护 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应对措施,典型事故案 例等。 4 1 ) 未按培训计划实施教育培训 , 不得分; 2 ) 各 类 人 员 ( 主 要 负 责 人 、 专 兼 职 安 全 管理人员、 一线作业人员等) 培训内容相 同,不得分; 3 )培训内容不全,每缺 1 项扣 1 分。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