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01 A 16 备案号 :55989-2017 DB11 北京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356 2017 代替 DB11/T 356-2006 公共厕所 运行管理 规范 Standard for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public toilets 2017 - 09 - 14 发布 2018 - 01 - 01 实施 北 京 市 质 量 技术 监 督 局 发布DB11/T 3562017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1 3 术 语和 定义 1 4 公 共厕 所 运 行管 理类 别 划分 2 5
2、质 量要 求 2 6 服 务要 求 3 7 安 全要 求 4 8 维 护要 求 5 9 检 查要 求 5 10 台 账和 记录 要求 5 DB11/T 356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 2009 给出 的规 则起 草。 本标准 代替DB11/T 3562006 公共 厕所 服务 管理 规 范。 除编 辑性 修改 外, 主要技 术变 化如 下 : 修改了 标准 的适 用范 围( 见 1 ,2006 年版 的 1 ); 修改了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 见 2 ,2006 年版 的 2 ); 增加了 部分 术语 及其 定义 (见 3.1、3.2 、3.3 、3.4 、3.5
3、 、3.6 和 3.7) ; 删除了 部分 术语 及其 定义 ( 见 2006 年版 的3.1、3.2 、3.3 、3.4 和3.5 ); 增加了 公共 厕所 运行 管理 类别 划 分( 见 4 ); 删除了 一般 规定 ( 见 2006 年版 的 4); 增加了 质量 要求 ( 见5); 删除了 服务 提供 ( 见 2006 年版 的5 ) 增加了 服务 要求 ( 见6); 删除了 设备 、设 施( 见 2006 年版 的 6 ); 增加了 安全 要求 ( 见 7); 删除了 人员 ( 见 2006 年版 的7); 增加了 维护 要求 (见 8); 增加了 检查 要求 (见 9); 增加了
4、台账 和记 录要 求(见 10 ) 。 本标准 由 北 京市 城市 管理 委员会 提出 并归 口。 本标准 由北 京市 城市 管理 委员会 组织 实施 。 本标准 起草 单位 :北 京市 垃圾渣 土管 理处 、清研 灵 智信息 咨询 (北京 ) 有限 公司。 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 高茜 、 季 扬 、 李 香萍 、 李 彦富 、 佟卫 东、 王坦 、 周 学胜 、 田云 发、 连即 骧 、 王 立、刘 永伟 、张 艳敏 、郭 娜、汪 广荣 、刘 杨、 高著 平、李 成思 、赵 曙光 、杨晨 、王慧 。 本标准 历次 版本 发布 情况 为: DB11/T 356 2006。 DB11/T 3
5、562017 1 公 共厕所 运行管理 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公 共厕 所运 行的 质 量、 服务 、安 全、 维护、 检查 、台 账和 记录 要求。 本标准 适用 于城镇 化 管理 地区的 公共 厕所 ,其他 地 区可参 照执 行 。 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 。 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 , 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 本 文 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其最 新版 本( 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 适用 于本 文件。 GB 2894 安全 标志 及其 使用导 则 GB 27948 空气 消毒 剂卫 生要求 G
6、B 27952 普通 物体 表面 消毒剂 的卫 生要 求 GB 50140 建筑 灭火 器配 置设计 规范 DB11/T 190 2016 公共 厕所建 设规 范 DB11/T 334 2006 公共 场所双 语标 识英 文译 法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以及DB11/T 190 2016 中界定 的 术语 和定 义适 用 于本文件 。 3.1 公共厕 所环 境卫 生责 任区 sanitation responsibility area of public toilets 公共厕 所四 周划 定 的 应由 公共厕 所运行 管 理单 位负 责 的区域 。 3.2 公共厕 所运 行管理 operat
7、ion and management of public toilets 为满足 公众 如厕 需求 所进 行 的保洁 服务 等 工作 , 包 含公共 厕所 的质 量 、 服务 、 安全 、 维护 、 作 业 信 息和作 业检 查 。 3.3 擦洗 wiping work 用清洁 工具 擦拭 、清 洗厕 内 设备 设施 的工作 。 3.4 拖洗 mopping work 用清洁 工具 清洁 地面 的工作 。 3.5 DB11/T 3562017 2 清理 cleaning work 用清洁 工具 清洁 便器 、洗 手池、 纸篓 等的 工作 。 3.6 消毒 disinfecting work 喷
8、撒或 涂擦 消毒 剂的 工作 。 3.7 清除 removing work 清理非 法宣 传品 的工 作。 4 公共厕 所 运 行管 理类 别划分 4.1 公共厕所 运 行管 理类别 应 与DB11/T 190 2016 中6.1 的 规定 一致 。 4.2 位于商 业区 、 重 要公 共设 施、重 要交 通客 运设 施、 公 共绿 地及 其他 环境 要求 高或人 流量 较大 的公 共场所 的 三 类公 共厕 所宜 按一类 或二 类要 求执 行 。 5 质量要求 5.1 外围 5.1.1 公共厕 所环 境卫 生责 任区 内应保 持干 净整 洁, 不应 有私搭 乱建 、暴 露垃 圾、 粪便、 污
9、水 、污 迹 等。公 共厕 所责 任区 划定 范围如 下: a) 有明显 围挡 界限 的公 共厕 所,界 限范 围内 区域 为责 任区; b) 无明显 界限 范围 的公 共厕 所,公 共厕 所四 周 3m 范 围 内公共 区域 为责 任区 。 5.1.2 无障碍 通道 应功 能完 好, 使用正 常, 地面 干净 整洁 ,不应 有积 灰、 积水 、结 冰及废 弃物 等, 不 应堆放 杂物 。 5.1.3 粪井内 污物 距井 盖距 离应 大于50cm ,井 盖周 边不 应 有泄漏 、遗 撒痕 迹。 5.2 墙面和 地面 5.2.1 厕内天 花板 和墙 面 应 干 净 整洁, 不应 有 破 损、 脱
10、落 、 积灰 、污 迹、 水渍 、蛛 网、乱 涂画 等。 5.2.2 厕内地 面应 干净 整洁 , 不 应有破损 、 泛沙 、污 渍、 痰迹、 积水 、 废 弃物 等。 5.2.3 厕 外墙 面应 干净 整洁 ,不 应有脱 落、 乱涂 画、 乱张 贴、乱 吊挂 等 。 5.3 厕内环 境 5.3.1 通风、 采光 、照 明应 保持 完好, 一类 、二 类公 共厕 所不应 有臭 味 和 异味 ,三 类公共 厕所 不应 有 明显臭味 和 异味 。 5.3.2 整体环 境应 整洁 ,不 应有 蚊蝇、 蛆虫 ,不 应堆 放杂 物。 5.3.3 工具间 物品 应摆 放整 洁, 不应 存 放与 作业 无关
11、 物品 。 5.3.4 工作人员 管理 间 内各 类物 品应摆 放整 洁, 生活 用品 隐蔽贮 藏。 5.4 厕内设 备 5.4.1 照明灯 具、 排气 扇、 除 臭 系统、 烘手 器、 冲水 器 、 呼叫器 等设 备功 能完 好、 干净整 洁, 不应 有 积灰、 积水 、水 渍、 污物 、蛛网 等。 DB11/T 3562017 3 5.4.2 洗手器 具、 镜子 、挂 衣钩 、扶手 、手 纸架 等设施 应 安装牢 固 、 功能 完好 、干 净整洁 , 不 应有 积 灰、积水 、绣 渍 、污 物 、 蛛网等 。 5.4.3 门、窗 等设 施应 完好 , 开 闭灵活 , 干 净整 洁。 5.4
12、.4 灭火器 、消 防栓 应设 置醒 目标识 , 并 应符合 GB 2894 的规定 。 5.5 厕位 5.5.1 隔断板 (门 )应 保持 整洁 完好, 不应 有积 灰、 污迹 、蛛网 、乱 涂画 等。 5.5.2 小便槽 (斗 、池 ) 应 保持 整洁, 不应 有锈迹 、 尿垢 、污物 ;沟 眼、 管道 应 保 持畅通 。 5.5.3 便器外 侧不 应有 锈迹 、粪 便、污 物; 便器 内侧 不应 有积粪 、污 垢, 洁 净 见底 ,管道 畅通 。 5.5.4 厕位内 纸篓 不 应 满冒 。 5.6 标识标 牌 5.6.1 公共厕 所内 部应 设置 禁烟 标识 , 并应 符 合 GB 28
13、94 的规定 。 5.6.2 保洁作 业期 间应 设置 醒目 标识, 并 应 符合 GB 2894 的规定 。 5.6.3 公共厕 所粪 井周边 应 设置 警示标 识, 并应 符合 GB 2894 的 规定 。 5.6.4 厕内用 电设 备发 生故 障 应 设置警 示标 识, 并应 符合GB 2894 的 规定 。 5.6.5 设施维 修期 间应 设置 醒目 标识 , 并应 符合 GB 2894 的规定 。 5.6.6 公共厕 所外 墙应 设置 统一 铭 牌, 内容 包含 公共 厕所 名称 ( 编号) 、 管 理单 位 、 责任 单位 ( 人) 、 监督电 话、 开放 时间 及服 务时间 等。
14、 5.6.7 公 共厕 所周 边应 设置 统一 中英文 标识的 导 向 标 志牌 ,并应 符 合 DB11/T 334 的 中英文 名称 规定 。 6 服务要求 6.1 一般要 求 6.1.1 公共厕 所 应24 小时 开放 。 6.1.2 一类、 二类 公共 厕所 服务 作业时 间应 为 06 :00 22 :00, 应 随脏 随保 洁; 三 类公共 厕所 服务 作 业时间 应 为07 :00 21 :00,应 巡回 保洁 ; 特 殊区 域、节 假日 视需 求 宜 延长 保洁时 间。 6.1.3 一类、 二类 公共 厕所 应免 费提供 长度 约 80cm 的卫 生 纸、洗 手液 等服 务用
15、品。 6.1.4 同一保 洁单 位工作 人 员应 统一服 装 , 工作 时文 明用 语 。 6.1.5 工作人 员应 每日 检查 设备 设施 并 记录 ,设备 设 施损 坏 时应 及时 报修 。 6.1.6 工作人 员应 定时 查看 粪井 满溢情 况并 记录 ,需要 时 应通知 运输 人员 抽运 。 6.1.7 第三卫 生间 、无 障碍 专用 厕所间 应正 常开 放, 不应 随意停 止使 用、 移做 它 用 、堆放 物品 ;无 法 正常开 放时 应当 公示 停用 期限。 6.1.8 夏季应 每日 喷洒 灭蚊 蝇药 物,春 季、 秋季 应每两 日 喷洒一 次灭 蚊蝇 药物 。 6.1.9 公共厕
16、 所内 温度 应达 到 DB11/T 190 2016 中 5.2.6 的 设计 要求 。 6.1.10 公共厕 所应 通风 良好 , 通 风除臭 设备 运行 正常 , 宜 采用物 理除 臭方 式。 6.1.11 不应出 售商 品 。 6.2 具体要求 6.2.1 擦洗 6.2.1.1 一类、 二类 公共 厕所 每 班 应 不少 于 2 次; 三类 公共 厕所 每 班 应 不少 于1 次。 6.2.1.2 清洁工 具应 入水 漂洗 、沥 干 后 再 进行 作业 ;遇 有乱 涂画应 清除 后再 进行 作业 。 DB11/T 3562017 4 6.2.2 拖洗 6.2.2.1 服务作 业时间 内
17、 一 类、二 类公共 厕所 的 地面 污物应 立即拖洗 ,三 类公 共厕所 应在30 分钟 内拖 洗 。 6.2.2.2 清洁工 具应 入水 清洗 干净 、沥干 后 再 进行 作业 ,作 业后地 面应 见湿 不见水 。 6.2.2.3 厕外平 均温 度低 于 5 时 ,拖洗 作业 应注 意防 地面 结冰 。 6.2.3 清理 6.2.3.1 地面、 蹲位 、 便 器等 污物, 一类、 二类 公共 厕所 在服 务作业 时间 内应 立即 清理 , 三类 公共 厕 所 应在30 分钟 内清 理 。 6.2.3.2 用于清 理作 业的 各类 清洁 工具应 干净 完好 。 6.2.3.3 工作人员 在
18、清理 作业 前应 戴好防 护用品 。 6.2.4 消毒 6.2.4.1 公共厕 所消 毒频 次要 求如 下 : 公共厕 所全 面消 毒应 每日 不少 于 1 次 ; 一类、 二类 公共 厕所 的龙 头、扶 手、 烘手 器、 洗手 器、通 风口 等处 的消 毒 应 每日不少于 4 次 , 三类公 共厕 所应 每日 不少 于 2 次; 特殊时 期应 增加 消毒 次数 。 6.2.4.2 消毒作 业前 应对 工作 人员 进行培 训 , 并在 作业 前 戴 好防护 用品 。 6.2.4.3 消毒剂 应符 合GB 27948 和GB 27952 的 规定 。 6.2.5 清除 6.2.5.1 张贴类 非
19、法 宣传 品应 在本 班 内 清 理完 成, 作业 过程 中不应 损坏 设备 设施 。 6.2.5.2 喷涂类 非法宣 传品 应在24 小时 内 完成, 作业 时应选 用同类 材料, 材料 颜色应 与原色 相同 或 相 近。 6.2.5.3 作业应 在确 保安 全的 情况 下进行 。 7 安全要 求 7.1 运行管 理单 位 应 建立 、健 全安全 责任 制 , 定期 检查 安全工 作, 消除 安全 事故 隐患。 7.2 运行管 理单 位 应 制定 应急 安全预 案, 提高 应对 突发 事件的 服务 保障 能力 。 7.3 公共厕 所配置 灭 火器 应符合 GB 50140 的 规定 。 7.
20、4 厕内用 电设 备发 生故 障时 ,应 由 具备 相关 资质 的 人 员进行 维修 。 7.5 公共厕 所 管 理间 应做 到专 房专用 ,与 作业 无关 人员 不应在 内滞 留。 7.6 厕内不 应私 拉乱 接用 电设 备,不 应使 用明 火。 7.7 作业过 程中 发现 不明 包裹 或物体 ,工作 人 员不 应擅 自挪动 ,应 主动 拨打 报警 电话并 保护 现场 ,等 待相关 人员 处理 。 7.8 运行管 理单 位在 人流 高峰 期间 , 应对 重点 地区 及风 景名胜 区的 公共 厕所 采取 分流和 疏导 措施 ,避 免厕内 拥挤 ,防 止踩 踏现 象发生 。 8 维护要 求 8.
21、1 运行管 理单 位 应 建立 、 健 全 维护 管理 制度 , 制定 维 护计划 并组 织实 施 (包 括 大、 中、 小修 计划 等 ) 。 DB11/T 3562017 5 8.2 运行管 理单 位 应 制定 维护 应急预 案, 包括 停水 、停 电、紧 急报 修等 方面 的应 急措施 。 8.3 公共厕 所内 部设 施维 修时 间要求 如下 : 内部设 施故 障 导致 出 现停水 、 停 电、 漏 水、 便 器堵塞 等 急 迫性 维 修时 , 维修人 员 应 在 接报 1 小时 内 到达 现场 ,12 小 时 内修复 ; 门、窗 、纱 、灯具 、 标牌 、衣钩 、扶 手等 损坏 ,应
22、在24 小时 内修 复; 洗手台 、便 器、 面镜 、无 障碍设 施、 天花 板、 墙壁 涂层、 墙砖 、隔 板等 损坏 ,应在 48 小时内 修复; 地面损 坏应 在 72 小 时内 修复 。 8.4 公共厕 所 内 外墙 应定 期清 洗 , 涂 料面 层 应 根据 需要 2 5 年 进行 一次 粉饰 ; 墙 面 或地面 整体 损坏 面 积不 足25% 时 ,宜 进行 小 修;损 坏面 积超 过 25% 时 ,宜进 行更 换。 8.5 公共厕 所 屋 面、 地面 的防 水工程 应随 时维 护, 宜 每5 年进 行一 次防 水施 工; 暴 露的污 水管 、 水 管、 通气管 宜 根 据材 质要
23、求 每2 年油 饰一 次。 8.6 设施维修 期间 ,应 设置 标识 公示 停用 期限 。 8.7 公共厕 所停 用时 间超 过 48 小时的 , 运 行管 理单 位 宜 采 取设置 活动 式 公 共厕 所 的 方式解 决群 众如 厕 需求, 无法 满足 设置 条件 的, 应 引导 至距 离较 近的 周边公 共厕 所。 9 检查要 求 9.1 工作人 员应 积极 配合 ,接 受监督 检查 。 9.2 公共厕 所行 业管 理单 位和 运行管 理单 位应 建立 检查 制度, 制度 内容 应包 括检 查标准 、计 划、 实施 方案和 组织 机构 等 。 9.3 现场检查 应由 2 人( 含) 以上人 员组 成, 并对 检查 结果进 行记 录, 留存 相关 影像资 料, 记录 应完 整、准 确、 真实 。 10 台账和 记录 要求 10.1 运行管理 单位 应 按照 行业 管理部 门要 求建 立公 共厕 所业务 台账 , 并 及时 更新 , 台账 应 包括 厕所名 称、所 在区 、服务 单 位、 地址、 类别 、冲 洗方 式 、 坑位数 、 建 筑面 积 等 信息 。 10.2 各项记 录应 完好 保存 ,装 订成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