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 T 1651-2012 埋地式液化石油气储罐检验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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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75.180.30 E 98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16512012 埋地式液化石油气储罐检验规则 Buried type Liquefied petroleum gas tank Inspection Regulation 2012 - 11- 28发布 2012-12-15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DB13/T 16512012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沧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振海、周迎义、李 宁、郝 冰、贯陆一。 DB13

2、/T 16512012 1 埋地式液化石油气储罐检验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埋地式液化石油气储罐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检验人员、检验仪器设备、检验周期、检验准备工作的要求、检验项目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方法和出具检验报告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盛装液化石油气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埋地式储罐的定期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805

3、特低电压(ELV)限值 TSG R7001-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3 检验机构、检验检测人员、检验周期和检验项目 3.1 检验机构 承担埋地式液化石油气储罐(以下简称“埋地储罐”)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应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RD3检验资格。 3.2 检验人员资格 检验检测人员应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相应资格证。 3.3 检验周期 3.3.1 定期检验是指在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一般应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下次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埋地储罐的安全状况等级,按以下要求确定: a) 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

4、 b) 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c) 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周期不得超过3年; d) 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e) 埋地储罐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按照TSG R7001进行,检验周期符合缩短条件的,可以适当缩短。 3.3.2 定期检验中的耐压试验是指埋地储罐停机检验时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埋地储罐,定期检验时应进行耐压试验: a) 用焊接方法更换主要受压元件的; b) 主要受压元件补焊深度大于二分之一厚度的; c) 停止使用2年后重新复用的; DB13/T 1651201

5、2 2 d) 从外单位移装或者本单位移装的; e) 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机构对埋地储罐的安全状况有怀疑,认为应当进行耐压试验的。 3.4 检验项目 埋地储罐的检验项目如下: a) 内表面检查; b) 结构检查; c) 几何尺寸检查; d) 壁厚测定; e) 无损检测; f) 强度校核; g) 耐压试验; h) 气密性试验; i) 安全附件检查; j) 外防腐蚀层检查。 4 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4.1 检验前应审查以下资料: a) 设计单位资格,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 b) 制造单位资格,制造日期,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竣工图等; c) 制造、安装监督检验证书; d) 使用

6、登记证; e) 运行周期内的日常检查记录; f) 历次全面检验报告; g) 运行记录以及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h) 有关维修或者改造的文件,重大改造维修方案,告知文件,竣工资料,改造、维修监督检验证书等; i) 罐体外防腐蚀层资料和其它防腐蚀设施资料。 4.2 检验前受检埋地储罐内部介质应全部排放干净,并用盲板隔断所有液体,气体来源,并应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拆除安全阀。 4.3 对储罐进行吹扫、置换、水洗,打开人孔盖。 4.4 现场取样化验分析,填写化验单。 4.5 罐体内部空间的气体含氧量应当在1823(体积比)之间,可燃气体含量应小于1.5%。必要时,还应配备通风、安全救护等设施。

7、 4.6 进入埋地储罐内部作业时,埋地储罐外应有人监护,并有可靠的联络措施。 4.7 清理罐体内部的污物和小液室底部的残留液体应清理干净,将罐体内表面彻底清理干净,母材表面应露出金属本体,对内部焊缝及热影响区进行打磨,露出金属光泽。 4.8 检验人员认真执行使用单位有关动火、用电、罐内作业、安全防护、安全监护等规定,确保检验工作安全。 4.9 检验用的设备应在有效的检定或者校准期内,应采用防爆、防火花型设备。检验灯具电源电压应符合GB/T 3805的规定。 DB13/T 16512012 3 5 检验所需工具及仪器设备 150mm钢板尺、钢卷尺、焊缝检测尺、样板,510倍放大镜、磁粉探伤机、着

8、色探伤剂、超声波测厚仪、超声波探伤机、防爆手电筒、游标卡尺、内径测量杆、记录本等。 6 内表面外观检查 6.1 主要检查埋地储罐本体对接焊缝、接管角焊缝等部位的裂纹、腐蚀、变形、机械损伤、咬边、鼓包等。储罐顶部人孔及接管附近的埋沙应进行开挖,检查外防腐蚀层是否完好。焊缝表面(包括近缝区)用肉眼或者510倍放大镜检查裂纹。 6.2 外观缺陷处理及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6.2.1 腐蚀 6.2.1.1 分散的点腐蚀,同时符合下述条件时可不做处理: a) 腐蚀深度不超过壁厚(不含腐蚀量)的1/3; b) 在任意直径为200mm的范围内,点腐蚀总面积不超过4500mm2; c) 沿任一直径点腐蚀长度之和不

9、超过50mm。 6.2.1.2 均匀性腐蚀如剩余的平均壁厚(应扣除至下一次检验周期的腐蚀量)校核强度合格,可不作处理。补焊合格的定为2或3级。 6.2.1.3 局部腐蚀,腐蚀深度超过壁厚余量的,应确定腐蚀坑形状和尺寸,并考虑检验周期内腐蚀坑内尺寸的变化,按TSG R7001-2004中第四十条规定评级。 6.2.2 鼓包 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鼓包,按TSG R7001-2004中第四十七条评级。 6.2.3 机械损伤,工卡具损伤,电弧灼伤、变形等缺陷 一般打磨消除或打磨消除后补焊(对电弧擦伤,弧坑要检查有无表面裂纹)。变形不处理不影响安全的,不影响定级;根据变形原因分析,不能满足强度和安全要求的,

10、可以定为4级或者5级。 6.2.4 咬边 内表面焊缝咬边不超过0.5mm连续长度不超过100mm且焊缝两侧咬边总长度不超过该焊缝长度的10%时;外表焊缝咬边深度不超过10mm,连续长度不超过100mm且焊缝两侧咬边总长不超过该焊缝长度的15%时,如果未查出新生缺陷,可定为2或3级,查出新生缺陷或超过上述要求应修复。 7 结构检查 下列检查项目仅在首次定期检验时进行,以后的检验仅对运行中可能发生变化的内容进行复查: a) 封头形式:主要参数不符合制造标准,但未查出新生缺陷,可以定为2或3级;如有缺陷适当降级; b) 筒体与封头连接方式:不等厚对接未按规定削薄的,经过检验未查出新生缺陷(不包括正常

11、均匀腐蚀),可定为3级,否则定为4级或5级; DB13/T 16512012 4 c) 开孔及补强:开孔位置不当,未查出新生缺陷的定3级或4级;如孔径超规定,补强未特殊考虑的定4级或5级; d) 焊缝布置:焊缝布置不当,未查出新生缺陷的定3级,有新生缺陷并确认是焊缝布置不当引起的,定4级或5级; e) 排污口:检查排污口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排放介质。 8 几何尺寸检查 下列检查项目仅在首次定期检验时进行,以后的检验仅对运行中可能发生变化的内容进行复查: a) 错边量:用焊缝检验尺测量,A类焊缝最大错边量应3mm;B类焊缝最大错边量应1/4s; b) 棱角度:用弦长等于1/6设计内径,且300mm长

12、的内、外样板和长度300mm的检查尺测量,纵环焊缝最大棱角度应(1/10s2)mm,且5mm; c) 焊缝余高: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余高为焊缝最大高度(015)s且4mm; d) 角焊缝:角焊缝的焊脚高度应符合图样要求,无设计资料可查时,测量其值应大于等于焊件中较薄者厚度;补强圈焊脚,当补强圈8mm时,焊脚高度应大于等于补强圈厚度的70%,且8mm; e) 圆度:用内径测量杆测量壳体同一断面上最大内径与最小内径之差e, eiD1,且25mm; f) 封头表面凹凸度:用弧长不小于封头3/4设计内径的内样板、塞尺、直尺检查封头内表面形成的偏差其最大间隙(封头内表面与测量板间)不小于封头设计内径的

13、1.25%,检查时样板应垂直于待测表面; g) 封头直边:封头直边不应有纵向皱折。封头公称直径DN2000 mm时直边高度宜为25mm;封头公称直径DN2000 mm时直边高度宜为40mm。直边高度公差为(-5-10)h。 9 壁厚测定 9.1 测定部位应有代表性并有足够的测点数,测定后应标图记录。 9.2 测定点的位置一般应选择下列部位: a) 液面经常波动部位; b) 罐体底部、小液室周围,其它易腐蚀和冲刷的部位(腐蚀区打磨后重点测厚); c) 制造成形时壁厚减薄部位和使用中产生变形的部位; d) 表面缺陷检查时,发现的可疑部位; e) 罐体顶部接管部位。 9.3 测厚发现明显减薄时,应在

14、减薄部位附近增加测厚点,必要时可用超声波直探头扫查。严重减薄时,应开挖检测,进一步检查罐体外防腐层完好状况,牺牲阳极腐蚀状况。 10 无损检测 10.1 内表面检测 DB13/T 16512012 5 10.1.1 埋地储罐应进行不少于对接接头长度20%的内表面无损检测,重点检查应力集中部位焊缝。在检测中发现裂纹,检验人员应根据可能存在的潜在缺陷,确定扩大表面无损检测的比例;如扩检中仍发现裂纹,则应当进行全部焊接接头的表面无损检测。 10.1.2 对表面裂纹应分析原因,采取适当措施(如打磨挖补,或报废)彻底消除。表面裂纹定级按TSG R7001-2004中第四十条评级。 10.2 埋藏缺陷检测

15、 已进行过此项检查,再次检验时,如果无异常情况,一般可不复查。有下列情况时,一般应进行超声波检测: a) 制造中焊缝经过两次以上返修或使用过程中焊缝补焊的部位; b) 检验时发现焊缝表面裂纹,认为需要进行焊缝埋藏缺陷检验的; c) 错边量和棱角度有严重超标的焊缝部位; d) 使用中出现焊缝泄漏的部位及其两端延长的部位; e) 用户要求或者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的部位。 11 强度校核 11.1 埋地储罐腐蚀深度超过腐蚀裕量或者发现严重缺陷的,应进行强度校核。 11.2 强度校核应依据原设计标准。原设计不明的,可参照现行的标准规范进行强度校核。 12 耐压试验 12.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埋地储罐,上

16、述检验项目合格后必须进行耐压试验: a) 用焊接方法更换主要受压元件的; b) 主要受压元件补焊深度大于二分之一厚度的; c) 停止使用两年重新复用的; d) 从外单位移装或者本单位移装的; e) 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机构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有怀疑,认为应当进行耐压试验的。 12.2 耐压试验压力应按TSG R7001-2004中第二十九条确定。 12.3 耐压试验采用水压试验,水质应符合设计图样要求,试验合格后应立即将水渍去除干净。试验水温不低于5。 12.4 水压试验必须用两个量程相同,并经过校正的压力表测量压力,压力表的量程应是试验压力的1.5倍3.0倍,最好2倍。 12.5 试验程序和步骤

17、 排净埋地储罐内的气体并充满水。当埋地罐体壁温与水温度接近时,缓慢升压至设计压力,确认无泄漏后继续升压到规定的试验压力,保压30min;然后降至设计压力,保压足够时间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压力应当保持不变。 12.6 试压合格标准 试压过程中埋地储罐应无渗漏、无可见的变形和异常响声。 DB13/T 16512012 6 13 气密性试验 13.1 气密性试验应在液压试验合格后进行。 13.2 试验所用气体,应为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 13.3 气密试验压力为埋地储罐设计压力。 13.4 进行气密试验时,一般应当将安全附件装配齐全。 13.5 保压足够时间经过检查无泄漏为合格。 14 安全附件检查

18、 14.1 安全阀 14.1.1 安全阀的选型、数量、要符合图纸要求。 14.1.2 安全阀应铅直安装并装设埋地储罐液面以上的气相空间或与连接在压力容器相空间上的管道相联接。 14.1.3 埋地储罐与安全阀之间的连接管和管件的截面积不得小于安全阀的进口面积。 14.1.4 埋地储罐和安全阀间不宜装设中间截止阀。 14.1.5 安全阀使用要在校验有效期内并且整定压力不得大于埋地储罐设计压力,且应有校验铅封标志。 14.1.6 安全阀的装设位置应便于检查和维修。 14.1.7 安全阀制造单位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14.2 压力表 14.2.1 选用压力表必须与埋地储罐内部介质相适应。 14.2.

19、2 压力表精度不应低于1.6级。 14.2.3 压力表盘刻度的极限值为设计压力的1.53倍,最好为2倍,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 14.2.4 压力表的使用要在有效期内,并有计量部门认可的校验铅封标志。 14.2.5 压力表应便于操作人员观察清洗。 14.3 液位计 14.3.1 液位计能够平稳指示埋地储罐内部液位变化情况,安装位置应便于观察。 14.3.2 液位计应有防止泄漏的保护装置。 14.3.3 液位计应便于观察。 15 外防腐蚀层检查 检验牺牲阳极装置运行参数(电流、电位等)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16 检验报告的签发 16.1 各单项检验报告 检验人员根据现场记录,按TSG R7001要求,认真准确填写各单项检验报告,并统一收集。 DB13/T 16512012 7 16.2 检验结果报告 16.2.1 根据收集的各单项检验报告结果,评定安全状况等级,做出允许继续使用或监控使用或判废的结论。确定使用参数和限制性条件,确定下次检验日期。 16.2.2 按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检验报告的审批签字打印后发出。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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