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年政法干警 民法备考,河北华图 张言20130906,一、考什么,二、怎么考,三、怎么办,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政 法 干 警,行测+申论,文化综合,行测+申论,民 法,行测+申论,专业1+专业2,(一)考察目标: 1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民法学基本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较为系统地掌握民法学的基本原理。(选择、简答) 2能够理解各种基本民事权利,具备在具体社会关系中识别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并力求准确地表述基本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简答、案例) 3具备运用民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案例),一、考什么考试大纲,民法大纲,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1、试卷满分及
2、考试时间: 满分为150分,时间为150分钟2、试卷题型结构单选: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客观题70分)简答: 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论述:1小题,20分案例分析: 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3、试卷内容结构总论 约20%物权 约20%债权 约20%人身权、婚姻家庭、继承权 约20%民事责任 约20%,(主观题80分),总论 物权 债权 人身权 婚姻家庭 继承权 民事责任,高分板块:总论、债权、物权、人身权(70%以上) 高频板块:合同法(买卖、赠与、租赁、承揽、保管、运输、委托、居间)、继承法; 难点板块:物权法的基础概念、特殊侵权责任。,1.(2011真题)下列选项中,
3、不属于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的是( )A.自愿原则 B.平等原则C.诚实信用原则 D.过错责任原则2.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6个月 B.1年 C.2年 D.4年,二、怎么考近2年真题,6.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几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A.1年 B.2年 C.3年 D.5年,9. 张某被李某打伤,张某向李某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 3个月 B. 6个月 C. 1年 D. 2年,13. 贾为某村农民,邻居乙越界建房侵入甲的宅基地。乙侵害了甲的( )A. 相邻权 B. 房屋所有权 C. 建房用地使用权 D. 宅基地使用权19. 下
4、列协议中,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的是( )。 A. 离婚协议 B. 收养子女协议 C. 货物保管协议 D. 遗赠抚养协议20.下列属于要约的是( )。A价目表的寄送 B. 招标公告 C. 招股说明书 D. 竞买表示,26. 下列选项中,不可以作为遗产的是( )。 A. 房屋 B. 文物 C. 图书资料 D. 非法取得的财产33. 甲见乙挥刀刺向丙,便上前制止,结果被乙刺伤,甲所受伤害( ) A. 应由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B. 应由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 应有乙和丙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D. 应有甲和丙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简答题:第3638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
5、的边框区域内。36. 简述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37. 简述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侵权责任类型。38. 简述债权让与合同的有效要件。,三、论述题:第39小题,2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39. 论善意取得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2012年 1.28周岁的张某系精神病人、张某的下列亲属中,应作为其第一顺序监护人的是( ) A配偶 B. 兄妹 C. 父母 D.祖父母 3.下列选项中,属于要式行为的是( ) A买卖 B. 结婚 C. 承揽 D.保管 4.甲公司业务员江某外出采购茶叶时,擅自代表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一批奶制品。乙公司明知江某无此权限仍与其签订合同。该合同
6、的效力为( ) A有效 B. 无效 C. 效力待定 D.可撤销,6.下列选项中,属于不可分物的是( ) A大米 B. 茶叶 C. 水牛 D.花生油 7.下列选项中,属于动产物权的是( ) A留置权 B. 宅基地使用权 C.土地承包经营权 D.建设用地使用权 9.下列财产中,不能设定抵押的是( ) A汽车 B. 正在建造的船舶 C. 生产设备 D.公立医院的医疗设施,11.刘某误将同事的手机当成自己的手机带回家。刘某对手机的占有属于( ) A有权占有 B. 间接占有 C. 善意占有 D.恶意占有 12.甲公司贷款10万元,后甲公司并入乙公司。甲、乙之间债消灭的原因是( ) A清偿 B. 抵销 C
7、. 免除 D.混同 14.下列事实中,构成不当得利的是( ) A甲将借用的电脑转让获利3000元 B. 甲赌球赢得1000元 C. 甲的房屋因地铁通车增值50万元 D.甲银行收回贷款40万元,15.以法律是否赋予特定名称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 ) A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B.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C.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D.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16.某出版社给某图书馆寄送最新图书价目表。该行为属于( ) A要约 B. 承诺 C. 单方允诺 D.要约邀请,20.甲偷看了乙的日记,知悉其有一非婚生子的秘密并向他人宣扬。乙得知后不堪压力而自杀身亡。甲的行为( ) A不构成侵权 B. 侵害了乙的生命
8、权 C. 侵害了乙的隐私权 D.侵害了乙的名誉权 21.自然人和法人均享有的权利是( ) A生命权 B. 身体权 C. 财产权 D.肖像权,26. 张某死亡时留有遗产若干,其生前未立遗嘱。张某的下列亲属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 )。 A. 张某的祖父 B. 代位继承 C. 张某的父母 D. 第二顺序继承 27. 甲的儿子乙先于甲死亡。甲死亡后,乙的儿子丙继承甲的遗产。该继承属于( )。 A. 转继承 B. 代位继承 C. 遗嘱继承 D. 第二顺序继承 28. 张某生前立有一份公正遗嘱,将其唯一的房产留给长子。后张某自书遗嘱一份,将房产留给次子。张某生病期间,又立了一份带书遗嘱,将房产留给女儿。张
9、某死亡后,该房产应归属于( )。 A. 长子 B. 次子 C. 女儿 D. 国家,31. 甲、乙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为报复丙,唆使乙将丙打伤。丙的损害应由( )。 A. 甲独自赔偿 B. 乙独自赔偿 C. 甲、乙连带赔偿 D. 甲、乙按价赔偿 32. 周某到酒馆饮酒大醉,与邻座的王某发生口角。王某离开后,周某将酒馆酒柜里的酒全部砸碎。该损失应由( )。 A. 周某独自赔偿 B. 酒馆自担 C. 周某与王某按份赔偿 D. 周某与王某连带赔偿,简答题:简述留置权的概念及成立条件。 答案要点: (1)留置权是指依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财产的债权人,于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可以扣留其占有的财产
10、,并以其担保债权得以实现的权利。 (2)留置权的成立条件是:第一,一方按照合同已经占有了对方的财产。第二,对方没有依约给付应付的款项。第三,对方没有履行给付义务超过了约定期限。,(2012年)论述题(20分):论述宣告失踪的概念、条件和效力。,四、案例分析题:第4041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 40. 周甲有两个儿子,周乙和养子周丙。周乙中年病故,留有一子,周丙生活在外地,并生有一女。周甲年老体弱,身边无人照顾,便与武某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约定死后将自己的银行存款赠与武某。2001年9月20日,周甲去世,留有房产、存款和其他动产。同年10月5日,周
11、丙出车祸死亡。10月10日,在对周甲遗产进行分割时,周乙之子拿出周甲的自书遗嘱,遗嘱写明存款留给周乙之子,此遗嘱所立时间早于遗赠抚养协议。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周甲所立自书遗嘱与遗赠抚养协议哪个效力优先?为什么?(5分) (2)本案哪些人对周甲的遗产享有继承权?法律依据是什么?(10分),(2012年)案例分析: 李某向赵某购买了1只母鸡和1只公鸡。因李某未带够钱,双方约定李某先带回公鸡,待次日付款后再取走母鸡。李某将带回的公鸡放在院中饲养,邻居王某带5岁儿子小王来作客,公鸡将小王的眼睛啄伤。李某未带回的母鸡下了一只鸡蛋。问: (1)小王是否有权请求李某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
12、鸡蛋应归谁所有?为什么?,参考答案:,(1) 小王有权请求李某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在本案中,公鸡把小王的眼睛啄伤,且小王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以因由公鸡的饲养人李某承担责任。 (2) 鸡蛋应当归赵某所有。鸡蛋应该归赵某所有。根据我国合同法和物权法规定,买卖合同中,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天然孽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本案中母鸡并未交付,故母鸡所有权归赵某,鸡蛋为母鸡之孽息,也应归赵某所有。,三、怎么办,重在基础构建体系侧重技巧强化练习,(一)重在基
13、础 概念、特征、 要件、制度、,1. 民法的概念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拒绝其履行要求的权利 具备要件: A须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B先履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C两个债务之间有先后履行顺序 D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E须先履行一方的债务有履行的可能。,(二)构建体系,理解、记忆关键词 练习 章节-套题,(三)侧重技巧,1.理解:关键词 2.分析定义特点: 1)权利类 1.权利主体: 谁享有权利 2.权利客体:对什么享有权利 3.权利内容:享有
14、什么权利 如物权: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概念的记忆,2)制度类 定义方法:本质特征描述 + 大概念如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死亡: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概念的分解 如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为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 特征: 代理行为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一般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为意思表示 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特点、构成要件的记忆,(四)强化练习,真题章节套题真题,知己知彼,科学备考,全面了解考试和自己的能力值 明确自己的复习目标,制定计划 资源获取 时间管理 心理调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