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居民健康档案清理工作 方案 为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 提高居民健康档案质量, 做好 全县创建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根据 国家及省市 检查考核有关要求,全县 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村卫生室要经常 开展居民健康档案核查核对清理工作, 方案 如下: 一、 目标 确保 每个居民有且仅有一份与其生活状况和健康状况相符的个人基本信息表 及体检表 保存在居民健康档案系统内;系统内的每份个人基本信息表均能对应一个实实在在的居民。 二、 要求 将 每个居民的基本信息表和最近次体检 表打印后,请户主核对签名,进行纸质存档备查,同时录入系统;当个人健康状况或联系电话发生改变时,及时修改重新打印核
2、对签字存档备查。即做好居民健康档案的纸质备份和电子备份。 三、重点 项目 重点 清理湖南农村卫生信息系统中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完整,本人电话及联系人电话有效,情况相符;体检表记录情况基本一致。如果更换电话请及时通知村医师修改系统记录。 四、 清理方法: 可以采取打印每个人的个人基本信息表 和体检表,定期发村、组入户 逐一核对签字 ,然 后在系统中修正 ; 也可以采取打印花名册 ( 2014慢病培训资料 28面)发村、组 逐一核对,然后在系统中修正;在系统中清理时可以按核对记录逐一修正,也可以先将所有人口全部导出 EXCEL后,逐一标记修正情况。 村医日常开展医疗卫生工作时,随时可以使用全人口花
3、名册记录核对修正辖区个人档案记录。即可以集中清理也可以经常清理。 五、 清理内容: 1、清理重复档案:同身份证号码必经核实保留一份符合实际的基本信息表;先乡镇内清重档,再在全县档案中调取本乡镇对象进行调查清理,该迁入的迁入到位,该迁出的迁出到位 (迁出迁入管档人员及本人或户主三方联系协商),共同维护全 县居民健康档案; 2、清除无意义的错误档:将哪些已死亡多年或根本不存在对象的无意义的档案清除; 3、明确在 三年 前 ( 1 月 1 日为界) 死亡的人口档案予以清除。 三年内 死亡的 人口 档案保留在死亡档案中,并注明死亡原因、死亡时间 ,即人口死亡后其健康档案应在系统内归入死亡人口档案保留三年; 4、确保每个人的基本信息表有身份证号 (无身份证号者经本人或户主同意报公安安排), 有 1个(本人 或 联系人)以上是有效联系电话; 5、力求录入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并为上传照片作准备,共同做好 全县 建设 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