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060.25 P 41 DB13 河北省 地方标准 DB 13/T 2714 2018 代替 DB13/T 1161.2-2016 取水定额 电力生产 2018 - 04 - 09 发布 2018 - 05 - 09 实施 河 北 省 水 利 厅 发布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13/T 2714 2018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计算方法 . 1 5 取水定额 . 2 6 定额使用说明 . 3 DB13/T 2714 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
2、 准代替 DB13/T 1161.2-2016用水定额 第 2部分:工业取水中有关“电力生产( D441)”中火力发电的考核值、准入值,并增加了燃气联合循环发电的取水定额考核值、准入值。 本标准由河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河北省水资源研究与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 。 本 标准 主要起草人:聂建中、郭中磊、李静、胡海军、李丽玮、孙雪峰。DB13/T 2714 2018 1 取水定额 电力生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企业电力生产取水定额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企业电力生产取水考核管理和准入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 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
3、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与测试通则 GB/T 18820 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 GB/T 21534 工业用水节水术语 GB 2478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820和 GB/T 2153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单位发电量取水量 火力发电企业生产每单位发电量需要从各种常规水资源提取的水量 。 3.2 单 位装机容量取水量 按火力发电企业单位装机容量核定的取水量 。 3.3 考核值 现有企业生产单位产品(或完
4、成单位工作量、创造单位价值)的工业取水量。 3.4 准入值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生产单位产品(或完成单位工作量、创造单位价值)的工业取水量 。 4 计算方法 4.1 一般规定 4.1.1 取水量范围 DB13/T 2714 2018 2 取水量范围是指企业从各种常规水资源提取的水量,包括取自地表水(以净水厂供水计量)、地下水、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的水量。 采用直流冷却系统的企业取水量不包括从江、河、湖等水体取水用于凝汽器及其他换热器开式冷却并排回原水体的水量;企业从直流冷却水(不包括海水)系统中取水用作其他用途,则该部分应计入企业取水范围
5、。 4.1.2 各种水量的计量 取水量、外购水量、外供水量以企业一级计量表计量为准。 4.2 单位发电量取水量 单位发电量取水量应按式( 1)计算: QVV iui( 1) 式中: uiV 单位发电量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兆瓦 时 m3/(MW h); iV 在一定计量时间内,生产过程中取水量总和,单位为立方米( m3); Q 在一定计量时间内的发电量,单位为兆瓦时( MW h)。 4.3 单位装机容量取水量 单位装机容量取水量应按式( 2)计算: NVV hc ( 2) 式中: Vc 单位装机容量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秒百万千瓦时 m3/(s GW); hV 夏季纯凝工况(频率为 10%的日
6、平均气象条件下)机组满负荷运行的单位时间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秒( m3/s); N 装机容量,单位为百万千瓦( GW)。 5 取水定额 电力生产取水定额 见表 1。 DB13/T 2714 2018 3 表 1 电力生产取水定额 行业 代码 行业 名称 产品名称 定额单位 考核值( m) 准入值( m) 备注 D441 电 力 生 产 火力发电 考核值为m3/MW h, 准入值 m3/s GW 3.00 0.80 300MW,循环水冷 2.39 0.66 300MW,循环水冷 2.14 0.59 600MW,循环水冷 0.79 0.19 300MW,直流冷却 0.54 0.12 300MW,
7、直流冷却 0.46 0.11 600MW,直流冷却 0.95 0.23 300MW,空冷 0.63 0.15 300MW,空冷 0.53 0.13 600MW,空冷 燃气联合循环发电 - 0.38 带自然通风冷却塔的循环 供水系统。 余热发电 1.31 0.29 - 生物质发电 1.44 0.32 - 垃圾发电 1.46 0.33 - 6 定额使用说明 6.1 取水定额量指标为最高允许值,在实际运用中取水量应不大于定额指标值。 6.2 取水定额包括火力发电企业生产时使用的“单位发电量取水量定额”和设计火力发电企业时使用的“单位装机容量取水量定额”。 6.3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单位产品取水量定额执行准入值指标。 6.4 火力发电企业用水计量器具配置和管理应符合 GB 24789 的要求。 6.5 企业取水定额管理中,企业水平衡测试应符合 GB/T 12452 的要求。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