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 B河j七省张家口市地方标准飞播造林2002-10-14发布Y 2002-10-14实施张家口市质食技术监督局妨前 J 吕二二 暇翎本标准由张家口市质量技术t督 #131 tQ fi本标准由琢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琢fl-F I& J l l- 4 ij NO,共同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育新、吴玉根飞播造林I I围 :本标准规定了飞播谐林的管护、出苗调查及飞播/T “V苗效 mow定 4本标准适用于当年降雨充沛且严如管护的播区成林2114 - Al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
2、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r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i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3管护31组织以县、乡、村二级建立管护组织,落实保护管理制度按面积确定护林人员。一飞播除开展调查和辅助造林外,严格实行死封,封禁期连续10年,死封期间严禁开垦、放牧、割草、砍柴、挖药等人为活动。3. 2设施在播区显著eft.m,建立工程碑。相应制作护林防火固定碑牌和标语,按面积每20伪亩修建护林房一座,每10000亩修建一座望火楼按规定配备防火器械,开设防火道,同时要做好病虫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发现,综合治理子3. 3
3、人工辅助造林口Ei3071TUO7-2(,廴)z飞vais林后,加强丿、工辅助造林是促成播区成林的必要措施,在飞播后第3年.fy始连续2年实施人工辅助造林,保证飞播和人一植苗平均每亩达100株以仁。4 Lb“91 All 1,714. 1当年出苗调查飞播当年秋季进行出苗调查,在调查ri :选择具fTt表I ICJ地形(分为不同海拔A .坡向,地类、盖度k)设置调汽点。调查点的设置比例每万宙不低于10个D :J7积不小于10亩,内设L平方米样方10个调直有苗株数以10个样方的平均数表示该地块的有苗情况,每亩有苗300株以上为合格面积。4. 2幼苗保存调查(播后二年)4. 2. 1在原样方内进行对
4、比h苗调查。4. 2. ?鱼新设置样方进行调直,查清苗木保存面积和单位面积有苗株数。4. 3幼林验收(播后五乍)飞播林为每亩保存幼树167株以上,(含天然更新和萌生的目的伴生乔木树种,但飞播I每亩不小于70株)为合格而积,5飞播成苗效果评定飞播成苗效果评定按rl进-OB1307: T067-2002-P, I一灬飞一项目1二。评定指标可、一I - -”一一一一一一 i二一J!优、有一面积良、A. ri格丶分M, -t无效丬日- 1iI!lleeJ!、11es4!lwei一1Lwe!t111r一:有苗面积占:宜播面积r一一一二一琴飞流卜一30-39. 9二199飞播效果及要求少70株亩167株亩芯卜一希伙万弋签! J 1 ! 4户J口子二-I二二_ 1!公70株演且A167株/ IT 40 I-M补植子卜造 f ()株亩或无苗安排重播、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