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法的本质和渊源练习试卷 2及答案与解析 Question 1 1 简要解释一项法案成为香港条例之前在立法委员会的正式步骤。 (1985年 9月, 1989年 9月, 1995年 10月 ) 2 为什么需要制定附属法例 ? (1995年 10月 ) 3 阐述任意三项解释及确立成文法的普通法规则。 (1985年 4月, 1988年 10月, 1992年 10月, 1995年 4月 ) 香港法的本质和渊源练习试卷 2答案与解析 Question 1 1 【正确答案】 一项法案成为香港条例之前在立 法会的正式步骤与下议院的相应步骤一致,尽管它们的重要性是不同的。立法会的书记员一收到某项法案,就会在
2、政府公报上公布。一读将正式详述法案的题目,之后立法会将进行二读程序。立法会的官员将介绍法案 (通常是立法会的代理主席或者一名书记官 ),然后对法案要点进行解释,发表简短演讲,辩论会立即休会。二读将在立法会厂一次会议上重新进行。如果法案通过了二读,将很快在立法会的委员会中予以时论。关于一项法案送往选定的委员会之事,由议事规则加以规定。之后 ,代理主席或一名书记官向立法会报告委员会的程序已经完成,应对法案进行三读。直到 1985年,这些程序一直没有疑义地运用着。一日三读结束,其余要做的就是对总督同意的通知。这一同意将在下一期政府公报中宣布。由于任何一个法案在提交立法会之前都应取得总督的同意,因而总督的同意几乎成为一项程序。在总督同意通知之后,法案就成为香港的一项条例。 【知识模块】 香港法的本质和渊源 2 【正确答案】 附属法例涵盖了立法会议员所不熟悉的技术性的细节事宜;附属法例可在任何时间被制定当局以同样的方式修订。 【知识模块 】 香港法的本质和渊源 3 【正确答案】 解释及确立成文法的普通法规则有:字面规则;金科玉律规则;补偏救弊规则;成文法必须被视为一个整体的规则;同类的规则或者刑事规则应作狭义解释规则。 【知识模块】 香港法的本质和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