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模拟试卷32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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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模拟试卷 32及答案与解析 单项选择题 第 1-20小题,每小题 1分,共 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 ( )。 ( A)适用我国刑法典追究刑事责任 ( B)适用变通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C)不宜追究刑事责任 ( D)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刑事责任 2 已满 14周岁不满 16周岁的人,对 ( )承担刑事责任。 ( A)故意伤害 (致人轻伤 )罪 ( B)过失 致人死亡罪 ( C)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 D)投放危险物质罪 3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

2、以下哪项犯罪之中 ?( ) ( A)直接故意 ( B)间接故意 ( C)疏忽大意的过失 ( D)过于自信的过失 4 我国刑法将共同犯罪人分为 ( )。 ( A)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 ( B)首要分子、帮助犯、教唆犯 ( C)主犯、从犯、教唆犯 ( D)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5 在罪数形态中,继续犯与状态犯区别的关键是 ( )。 ( A)犯罪造成的不法状态是否继续 ( B)不法行 为是否继续 ( C)犯罪是否侵害同一客体 ( D)主观上是否出于同一故意 6 某甲 (女, 25岁 )与某乙有仇,一日将某乙家 3岁幼儿骗至郊外,推入河中淹死。一年后,该案侦破,某甲归案。经查明,某甲作

3、案时已怀孕 3个月。在无其他法定量刑情节的情况下,对某甲可以适用的法定最高刑是 ( )。 ( A)无期徒刑 ( B)死刑 ( C)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D) 15年有期徒刑 7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连续犯追诉期限的起算,是从 ( )。 ( A)实施犯罪预备行为时起算 ( B)着手实行犯罪时起算 ( C)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 D)犯罪行为既遂时起算 8 武装叛乱、暴乱罪的主体是 ( )。 ( A)所有参加人员 ( B)罪大恶极者 ( C)首要分子 ( D)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者 9 复员兵甲男在火车站候车,遇乙女后,两人热情攀谈。乙称自己也在候车并建议出去走走,又称自己最喜欢当兵的。至公园

4、僻静处,两人即拥抱、接吻,随后发生了两性关系。经查,乙女家就住在本地,是个精神病患者。甲某的行为 ( )。 ( A)不构成犯罪 ( B)构成强奸罪 ( C)构成犯罪但从轻处罚 ( D)构成奸淫罪 10 某国家工作人员李某与社会上的张某勾结,由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同后者共同骗取国家大量财物。对上述行为的定性为 ( )。 ( A)李某构成贪污罪,张某构成盗窃罪 ( B)李某构成贪污罪,张某构成诈骗罪 ( C)李某和张某共同构成贪污罪 ( D)张某构成诈骗罪,李某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 11 下列不属于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 ( )。 ( A)罪刑法定原则 ( B)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 C)以

5、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 D)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12 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处理 有以下特殊规定 ( )。 ( A)已满 14周岁不满 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B)犯罪时不满 16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 C)不满 14周岁的人犯罪一律免予刑事处罚 ( D)因不满 16周岁不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13 甲、乙、丙三人事先约定盗窃某个体商店,并决定由甲、乙二人进店盗窃,丙在店外望风。某日深夜,三人按事先约定和分工盗窃了该个体商店价值 4000余元的商品。甲、乙、丙的行为不属于 ( )。 ( A)事前通谋的共同犯

6、罪 ( B)任意共同犯罪 ( C)复杂共同犯罪 ( D)有组织的共同犯罪 14 在下述犯罪中,哪种犯罪行为是继续犯 ?( ) ( A)非法拘禁罪 ( B)虐待罪 ( C)贪污罪 ( D)抢劫罪 15 刑罚的目的是 ( )。 ( A)报应罪犯 ( B)预防犯罪 ( C)惩罚犯罪 ( D)消灭犯罪 16 适用死缓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 ( A)犯罪分子有悔改表现 ( B)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 ( C)罪不当死 ( D)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 17 以下被告人中,不能构成累犯的有 ( )。 ( A)某甲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 4年又犯强奸罪。 ( B)某乙犯间谍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

7、行完毕后第 2年又犯抢劫罪 ( C)某丙犯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后第 3年又犯故意杀人罪 ( D)某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 10年,执行 6年后获得假释,假释后的第 7年又犯诈骗罪,数额巨大 18 下列不属于刑法理论上的罪状概括的是 ( )。 ( A)简单罪状 ( B)复杂罪状 ( C)叙明罪状 ( D)空白罪状 19 下列哪些情形不构成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 ( A)私自架设电网致人伤亡 ( B)破坏交通工具 ( C)使用微生物或放射性物质进行破坏 ( D)在人群密集地方驾车撞人致多人伤亡 20 下列哪种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 ?( ) ( A

8、)在生产、销售商品活动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 B)未经许可经营国家专营、专卖物品的 ( C)仿造发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 D)倒卖文物,严重扰乱文物管理秩序的 多项选择题 第 21-25小题,每小题 2分,共 1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 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21 殷某在自然保护区内挖了一个陷阱准备捕杀大熊猫,一上山采药的老人落入陷阱死亡。殷某的行为构成 ( )。 ( A)意外事件 ( B)过失致人死亡罪 ( C)间接故意杀人罪 ( D)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22 刑法规定,

9、犯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 ( A)盗窃珍贵动物 ( B)盗窃公共财产数额特别巨大的 ( C)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 D)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23 下列犯罪中,只能由首要分子才能构成的是 ( )。 ( A)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 B)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 C)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 D)聚众哄抢罪 24 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有 ( )。 ( A)个人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 B)集体挪用公款外出旅游 ( C)个人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 ( D)个人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 3个月未还 25 渎职犯罪中,属于司

10、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有 ( )。 ( A)徇私枉法罪 ( B)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 C)私放在押人员罪 ( D)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简答题 第 26-27小题,每小题 6分,共 12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26 简述我国刑法中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特征。 27 简述牵连犯的概念、构成特征及处断原则。 辨析题 第 28小题, 8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28 请对 “只要没有被法院实际判处刑罚的,就不认为是犯罪 ”进行辨析。 法条分析题 第 29小题, 10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29 刑法第

11、243条规定: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 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案例分析题 第 30小题, 1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30 某甲,男, 22岁,大学生。 某乙,男, 21岁,大学生。 某甲与某乙系邻居,相处很好。某乙因与同班同学某丙发生争执, 对某丙怀恨在心,产生杀人意念。为此,某乙暗中购买了小刀一把,藏在身上。某日,当某乙得知某丙到另一同学家玩,遂决意动手杀某丙

12、。但因怕自己打不过某丙,便叫某甲帮忙 “打某丙一顿,出出气 ”,某甲考虑到与某乙的朋友关系,答应了某乙的要求。两人埋伏在某丙回家必经的小路上。当某丙路过两人埋伏处时,某乙首先跳出扑向某丙,与某丙扭打在一起;某甲随后也扑向某丙,并将某丙拦腰抱住,重重地摔倒在地,致其头部撞地昏迷。某乙趁机掏出刀子,对某丙胸部猛捅一刀。然后,某甲与某乙一起逃走。某丙因被刀刺中心脏,流血过多不治身亡。经法医鉴定:死 因系心脏被锐器刺中大出血所致。 试分析:某甲与某乙应当构成什么罪 ?说明理由。 单项选择题 第 31-50小题,每小题 1分。共 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

13、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31 公民战争期间下落不明满 ( )才能宣告死亡。 ( A) 2年 ( B) 4年 ( C) 1年 ( D) 3年 32 下列不属于法人成立的条件是 ( )。 ( A)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 B)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 C)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D)有上级主 管部门的投资 33 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 )。 ( A)有效 ( B)无效 ( C)部分无效 ( D)在撤销死亡宣告后才有效 34 张某 (25岁 )教唆杨某 (9岁 )实施侵权行为,则 ( )。 ( A)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 B)张某与杨某承担连带责任 ( C)张

14、某与杨某之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 ( D)张某承担主要责任,杨某的监护人承担补充责任 35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法人变更的是 ( )。 ( A)公司住所的改变 ( B)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换 ( C)公司 债券的发行 ( D)公司章程修改 36 36,某甲欲购买一台电脑,一日,其友某乙去出售电脑的丙贸易公司办事,某甲遂请某乙转告贸易公司自己欲按贸易公司寄送的价目表购买电脑一台,要求次日送货。这里的某乙,在民法上属于某甲的 ( )。 ( A)代理人 ( B)代表人 ( C)传送人 ( D)居间人 37 下列属于有偿法律行为的是 ( )。 ( A)保管合同 ( B)借款合同 ( C)保险合同 ( D)借用合同

15、 38 下列各项行为中,不属于民事代理行为的是 ( )。 ( A)甲委托乙 代理房产登记 ( B)丙受甲之托出席合同签字仪式 ( C)丁受甲之委托接受赠与 ( D)甲委托戊办理纳税 39 下列选项中,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 ( )。 ( A)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B)不可抗力 ( C)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 ( D)向债务人提出请求 40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共有的表述,正确的是 ( )。 ( A)按份共有人处分共有财产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 B)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实施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同共有人同意 ( C)共有人处分共有财产或者实

16、施重大修缮行为的,应当经全体共有人同意 ( D)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对共有财产实施管理,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都享有管理权 41 开发商甲与公民乙签订房屋预售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该房屋的预告登记。不久,开发商甲又以更高的价格将该房屋预售给公民丙。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 A)乙只能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B)甲与丙之间签订的房屋预售买卖合同无效 ( C)甲与乙之间签订的房屋预售买卖合同具有物权的效力 ( D)甲与丙之间签订的房屋预售买卖 合同具有物权的效力 42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因事实行为引发的物权变动,自 ( )起生效。 ( A)事实行为成就时 ( B)

17、事实行为发生时 ( C)事实行为被确认为合法时 ( D)依法办理登记或者交付时 43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因遗赠引起的物权变动,自 ( )生效。 ( A)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时 ( B)受遗赠人现实占有该受遗赠的财产时 ( C)受遗赠开始时 ( D)遗嘱执行人将财产交付给受遗赠人时 44 债务转让,自 ( )时发生效力。 ( A)债务人与受让人达成转让协议 ( B) 债务人与受让人达成转让协议,并通知债权人 ( C)债务人与受让人达成转让协议,第三人提供担保 ( D)债务人与受让人达成转让协议,经债权人同意 45 当事人对于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 ( )。 ( A)连带保证 ( B

18、)一般保证 ( C)共同保证 ( D)单独保证 46 甲以书信的方式对乙发出要约,依我国合同法规定,此项要约自 ( )之时生效。 ( A)甲将信投入邮局信箱 ( B)该信被投入乙的信箱 ( C)乙从信箱中取出该信 ( D)乙阅读完该信 47 甲与乙因故发生争吵 ,甲用木棒打击乙的头部致乙休克,甲侵害了乙的 ( )。 ( A)生命权 ( B)健康权 ( C)名誉权 ( D)身份权 48 以下对象中,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是 ( )。 ( A)时事新闻 ( B)计算机软件 ( C)教师的授课 ( D)工程设计图纸 49 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责任实行 ( )。 ( A)严格责任 ( B)过错责任

19、( C)一般责任 ( D)公平责任 50 下列可以作为遗产的是 ( )。 ( A)抵押权 ( B)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 C)肖像权 ( D)承包经 营权 多项选择题 第 51-55小题,每小题 2分,共 1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51 下列债权请求权适用 1年期的诉讼时效的是 ( )。 ( A)甲从商店购回暖瓶装水爆炸而要求商店赔偿的 ( B)甲从商店购回暖瓶因不保温而向商店主张违约责任的 ( C)甲因乙租房未付租金而要求支付的 ( D)甲因被乙所伤要求乙支付医药费的 52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

20、列选项可以形成准共有关系的是 ( )。 ( A)甲、乙共同对其购买的房屋享有的所有权 ( B)丙、丁共同对其发明专利享有的专利权 ( C)戊、己共同对某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享有的取水地役权 ( D)庚、辛共同对其债务人提供的汽车享有的抵押权 53 代理的法律特征有 ( )。 ( A)代理行为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 ( B)代理人一般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行为 ( C)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为意思表示 ( D)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54 依照我国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 ( )。 ( A)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

21、力 ( B)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 C)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 D)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5 对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 ( A)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只能变更不能撤销 ( B)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既可变更又可撤销 ( C)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只能撤销 ( D)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酌情变更 简答题 第 56-57小题,每小题 6分。共 12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56 简述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57 简述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概念和条件。 辨析题 第 58小题, 8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

22、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58 “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当提供财产价值相当的担保作为抵押物的代替物,这是由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所决定的。 ”试用担保物权理论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法条分析题 第 59小题, 10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59 民法通则第 37条规定: “法人应当具 备下列条件: (一 )依法成立; (二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三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案例分析题 第 60小题, 1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60 甲医院为乙的直肠癌作切除

23、手术,因重大过失遗留一块纱布于乙的体内。经查,手术前乙同意甲医院的规定: “对于任何事故,医院概不负责。 ” 试问: (1)乙对甲医院有无损害赔偿请求权 ? (2)如有,应为何种请求权 ?为什么 ?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模拟试卷 32答案与解析 单项选择题 第 1-20小题,每小题 1分,共 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 【正确答案】 D 【试题解析】 这是有关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的体现。根据我国刑法第 11条的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其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 ”解决。 2 【正确答案】 D

24、【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17条第 2款的规定,已满 14周岁不满 16周岁的人,仅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 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时,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犯的是这 8种以外的罪,则不负刑事责任。 3 【正确答案】 A 【试题解析】 一般认为,过失犯罪行为人主观上不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客观上只有出现了法定的危害结果时才能构成犯罪,因而过失犯罪没有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停止形态。对于过失犯罪来说,只有成立与否的问题,而没有既遂与未遂的区分问题。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也不存在于间接故意犯罪之中,而只能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行

25、为人既然只是对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持放任的态度,就不可 能积极地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间接故意犯罪只有发生了危害结果,才能构成犯罪。如果危害结果没有发生,就不构成犯罪。因此,间接故意犯罪也就无所谓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之中。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都不存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问题。 4 【正确答案】 D 【试题解析】 我国刑法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主,并适当考虑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情况,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 5 【正确答案】 B 【试题解析】 所谓继续犯,是指 犯罪行为自着手实行之时直至其构成既遂,且通常在既遂之

26、后在犯罪行为终了的一定时间内,该犯罪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中的犯罪形态。在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犯罪当中,除非法拘禁罪外,窝藏罪、遗弃罪等也是典型的继续犯。继续犯与状态犯区别的关键在于:不法行为是否处于持续状态中,即是否继续。 6 【正确答案】 B 【试题解析】 刑法第 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 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本题中,虽然甲作案的时候已怀孕 3个月,但至一年后审判时,她并没有怀孕,因而不适用该规定。同 时,因为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因此,对甲可以适用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 7 【正确答案】 C 【试题解析】 追诉时效,是指依法对犯罪分子追究

27、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法定的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超过这个期限,除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必须追诉的以外,都不得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根据刑法第 89条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所谓犯罪 之日,应理解为犯罪成立之日。所谓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是指连续犯和继续犯,其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8 【正确答案】 A 【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104条的规定,武装叛乱、暴乱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参加武装叛乱、暴乱的人

28、员,均成为武装叛乱、暴乱罪的主体,只不过刑法将这些参加人员具体区分三种 (一是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二是积极参加的;三是其他参加的 ),分别处以不同的刑罚。 9 【正确答案】 A 【试题解析】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行为人明知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程度严重的 痴呆者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何种手段,都以强奸罪论处。但是,从本题来看,甲事先并不知道乙是精神病患者,在这种情况下,甲与乙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也不构成其他犯罪。就选项 D而言,我国刑法上根本不存在奸淫罪。 10 【正确答案】 C 【试题解析】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

29、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 382条第 3款的规定,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据此,国家工作人员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同张某共同骗 取国家大量财物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共同构成贪污罪。 11 【正确答案】 C 【试题解析】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三个,即: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是刑法的基本原则,而是诉讼法上的基本原则。 12 【正确答案】 D 【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17条第 3款的规定,已满 14周岁不满 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选项 A不对。根据刑法第 49条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

30、满 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因此,选项 B不对。根据刑法第 17条的规定,不满 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应注意是, “不负刑事责任 ”并不等同于 “免予刑事处罚 ”。免予刑事处罚是以承担刑事责任为前提的。因此,选项 C不对。根据刑法第 17条第 4款的规定,因不满 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因此,选项 D是正确的。 13 【正确答案】 D 【试题解析】 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是指共同犯罪人的共同犯罪故意,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已形成的共同犯罪。任意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可以由一个人单独实施的犯罪,当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时,所构

31、成的共同犯罪。复杂的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有组织的共同犯罪,又称特殊共同犯罪,通常指犯罪集团。从本题来看,甲、乙、丙三人事先约定盗窃,显然属于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盗窃罪可以由一个人单独实施而构成,因此甲、乙、丙三人的行为构成任意共同犯罪;甲、乙、丙三人的犯罪行为存在分工(甲、乙二人进店盗窃,丙在店外望风 ),因而构成复杂的共同犯罪;甲、乙、丙三人并非犯罪集团,其行为不属于有组织的共同犯罪。 14 【正确答案】 A 【试题解析】 继续犯,亦称持 续犯,是指犯罪行为自着手实行之时直至其构成既遂,且通常在既遂之后在犯罪行为终了的一定时间内,该犯罪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不法

32、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中的犯罪形态。在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犯罪当中,除非法拘禁罪外,窝藏罪、遗弃罪等也是典型的继续犯。 15 【正确答案】 B 【试题解析】 刑罚目的,是指国家制定刑罚、适用刑罚和执行刑罚所预期达到的效果。我国刑罚的目的,概括起来,就是四个字:预防犯罪。所谓预防犯罪,包括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两个方面。特殊预防,就是通过刑罚适用,预防犯罪分子重新犯罪。所谓一般预防,就是通过对 犯罪分子适用刑罚,警戒社会上不稳定分子,防止他们走上犯罪道路。我国刑法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是紧密结合、相辅相成的。对任何一个犯罪人适用刑罚,都包含着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目的。 16 【正确答案】 D 【试题解析】

33、刑法第 48条第 1款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据此,适用死刑缓期执行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罪该处死。这是宣告死刑缓期执行的前提条件,它要求适用死缓首先必须符合适用死刑的条件。凡是刑法分则条文没有设立死刑的,就不可能 适用死缓;而刑法分则条文虽然设有死刑,但所犯罪行不该适用死刑的,也不可能适用死缓。总之,死缓是死刑的执行制度,而不是轻于死刑的一个刑种,所以它的适用必须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为前提。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这是宣告死刑缓期执行的实质条件。所谓 “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 ”,一般包括:一是犯罪分子的行为客观

34、危害十分严重,但其主观恶性并不大。二是犯罪分子虽然主观恶性较大,但其行为的客观危害性并不是特别严重。三是犯罪分子虽然主观恶性和行为的客观危害都比较大,但具有从宽处罚情节。 17 【正确答案】 C 【试 题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所谓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 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其构成条件是: (1)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也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3)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5年之内。所谓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

35、受过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其构成条件是: (1)前罪与后罪必须均为危害 国家安全罪;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 (3)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从本题来看, A、 B、 D都符合上述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只有选项 C不构成累犯,因为交通肇事罪不是故意犯罪。 18 【正确答案】 B 【试题解析】 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犯罪特征的描述。在刑法理论上,根据对罪状描述方式的不同,一般可以把罪状分为以下几种: (1)简单罪状,即在刑法分则条文中只简单地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特征。这

36、种罪状形式在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只占少数。 (2)叙明罪状,即在刑法分则条文中详尽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特征。(3)空白罪状,即在刑法分则条文中不直接叙明犯罪的特征,而只是指出该犯罪行为所违反的其他法律、法规。 (4)空白罪状与叙明罪状并存形式。 (5)引证罪状,即引用刑法分则的其他条款来说明某种犯罪的特征。 19 【正确答案】 B 【试题解析】 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投放危险物质、决水、爆炸方法的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司法实践,私自架设电网致人伤亡,使用微生物或者放射性物质进行破坏,在人群密集地 方驾车撞人等行为,其危险性与放火、投放危险物质、决

37、水、爆炸方法的危险性大体相当,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构成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0 【正确答案】 B 【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225条的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行为包括: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 付结算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选项 A属于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行为;选项 D属于构成倒卖文物罪的行为。 多项

38、选择题 第 21-25小题,每小题 2分,共 1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21 【正确答案】 B,D 【试题解析】 殷某在自然保护区内挖陷阱准备捕杀大熊猫,而大熊猫属于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因此,殷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同时,殷某应当预见 到可能会有人误入陷阱,但没有预见到,其主观上的过失导致采药老人落入陷阱死亡,因此,殷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殷某对于采药老人死亡的后果,其主观上并不存在故意,而是过失,因此,其行为不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当然也不属于意外事件。 22

39、 【正确答案】 C,D 【试题解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多次窃取或者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特征为: (1)侵犯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为多次秘密窃取或者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自然人。 (4)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根据刑法第 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23 【正确答案】 A,C 【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刑法第 242条第 2款 )和聚众扰乱公共场

40、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刑法第 291条 )只能由首要分子才能构成;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刑法第 290条 )和聚众哄抢罪(刑法第 268条 )既可以由首要分子构成,又可以由积极参 加人员构成。 24 【正确答案】 A,C,D 【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384条的规定,构成挪用公款的行为有三种不同情况:其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其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其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 3个月未还。挪用公款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归个人使用的目的。因此,选项 B集体挪用公款外出旅游,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25 【正确答案】 A,B,C 【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41、 399、 400条规定,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员罪, 均属于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在刑事诉讼中,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到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放走,使其逃离监管的行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渎职犯罪,而 非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42、。 简答题 第 26-27小题,每小题 6分,共 12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26 【正确答案】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如下要件: (1)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具体来讲,可以分为下列三种情形: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构成的共同犯罪。这种自然人共同犯罪,要求各犯罪人都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两个以上的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即刑法理论中所谓的单位共同犯罪。 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这在刑 法理论中通常谓之自然人与单位共同犯罪。 (2)客观要件。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犯

43、罪行为,是指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联系、彼此配合的犯罪行为。在发生危害结果时,其行为均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种共同行为就其表现形式而言,可以分为三种情形: 共同作为、共同不作为、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共同作为,即各共同犯罪人均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构成共同犯罪。共同不作为,即各共同犯罪人均未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而构成的共同犯罪。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 即共同犯罪人中有人系作为行为,有人系不作为行为。 共同直接实施犯罪。在这种场合中,共同犯罪人没有分工,均直接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 存在分工的共同犯罪行为。具体表现为有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实行行为和帮助行为。在这种场合

44、中,各人的行为形成有机的整体。 (3)主观要件。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其特征是: 共同的认识因素。包括 三个方面的要素:一是认识到不是自己一个人单独实施犯罪,而是与他人互相配合共同实施犯罪;二是不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产生某种危害结果,而且也认识到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也会引起某种危害结果;三是各共同犯罪人都预见到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共同的意志因素。其中,共同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共同直接故

45、意;共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共同间接故意;在个别情况下,也可能表现为有的基于希望,有的则是放任。 基于上述理解,下列几种情况均不能成立共同犯罪: (1)同时犯不是共同犯罪。所谓同时犯,是指没有共 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而在同一时间针对同一目标实行同一犯罪。 (2)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不构成共同犯罪。 (3)超出共同故意以外的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此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做 “实行犯过限 ”的行为。 27 【正确答案】 所谓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 (即本罪 ),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 (即他罪 )的犯罪形态。牵连犯的构成要件,表现为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牵连犯必

46、须基于一个最终犯罪目的。这是构成牵连犯的主观要件,而且是认定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的主要标准。这就是说,行 为人是为了达到某一犯罪目的而实施犯罪行为 (目的行为 ),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其所采取的方法行为 (手段行为 )或结果行为又构成另一个独立的犯罪。正是在这一犯罪目的的制约下形成了与牵连犯罪的目的行为、方法行为、结果行为相对应的数个犯罪故意,而在具体内容不同的数个犯罪故意支配下的目的行为、方法行为、结果行为,都是围绕着这一犯罪目的实施的。 (2)牵连犯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相对独立的危害社会行为。这是牵连犯的客观外部特征。也就是说,行为人只有实施了数个相对独立并完全具备犯罪构成要件

47、的危害社会行为,才可能构成 牵连犯。若只实施了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则因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无从谈起而根本不能构成牵连犯,这也是牵连犯与想象竞合犯相区别的重要标志之一。若行为人实施的数个危害社会行为中只有一个构成犯罪,则也因不存在数个犯罪之间的牵连关系而不能构成牵连犯。 (3)牵连犯所包含的数个危害社会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所谓牵连关系,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数个危害社会行为之间具有手段与目的或原因与结果的内在联系,亦即数个危害社会行为分别表现为目的行为 (或原因行为 )、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并相互依存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4)牵 连犯的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这是牵连犯的法律特征,也是确定牵连犯

48、的标志。如果行为人实行的危害行为只触犯一个罪名,就不能构成牵连犯。行为人的行为只有达到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基本要求,才可谓触犯了该种罪名。若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具有某种犯罪的形式特征,但并未符合该罪的构成的全部要件,就不能视为触犯了该项罪名。 对于牵连犯的处断原则应当是:凡刑法分则条款对特定犯罪的牵连犯明确规定了相应处断原则的,无论其所规定的是何种处断原则,均应严格依照刑法分则条款的规定,对特定犯罪的牵连犯适用相应的原则予以处断。除此之外 ,对于其他牵连犯,即刑法分则条款未明确规定处断原则的牵连犯,应当适用从一重处断原则定罪处刑,不实行数罪并罚。 辨析题 第 28小题, 8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

49、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28 【正确答案】 错。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但行为应不应当受刑罚惩罚与需要不需要进行刑罚惩罚是两个范畴的问题。应不应当受刑罚惩罚解决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只有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才能构成犯罪,不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犯罪。而需要不需要进行刑事审判,即是否需要由 “法院 实际判处刑罚 ”,则是在行为构成犯罪、应当受刑罚惩罚的前提下,对具体案件的具体行为人是否实际给予刑罚惩罚的问题。如果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情节轻微、行为人是未成年人、犯罪后有自首或立功表现,认为不需要给予刑罚惩罚的,则可以免予处罚;对于超过追诉时效的,司法机关的求刑权也归于消灭。因此, “只要没有被法院实际判处刑罚的,就不认为是犯罪 ”的论断是错误的。 法条分析题 第 29小题, 10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29 【正确答案】 本条是关于诬告陷害罪的罪状和法定刑的规定 。此条款所规定的罪状属于叙明罪状,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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