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合作保密协议书甲方:_ 合同编号:_法定代表人:_ 签订地址:_乙方:_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身份证号码:_鉴于:1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正在进行_项目(以下简称“项目”);2甲乙双方对该项目进行具体研究工作(以下简称“合作”);3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4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第一条 保密信息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在合作过程中,一方从另一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
2、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_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
3、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经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项目终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权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6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2
4、)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4)在不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责任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5)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披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6)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该种情况发生时,接受方应立即向披露方发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说明。7双方均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8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
5、权的情况,接受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第三条 保密期限_年,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第四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作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守约方确认,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仅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是不够的,则守约方还有权采取禁令、实际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第五条 免责条款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或政策变化等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第
6、六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2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3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补充与变更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第八条 生效条件1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式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 乙方(签字):_授权代理人:(签字)_ 授权代理人:(签字)_单位地址:_ 单位地址:_邮政编码:_ 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 联系电话:_传真:_ 传真:_电子信箱:_ 电子信箱:_开户银行:_ 开户银行:_账号:_ 账号: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