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事代理合同书代理机构:_(简称甲方)委托人:_(简称乙方)根据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代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三、乙方应在_年_月_日将有关材料整理后送交甲方。乙方要将需要归档的材料及时转交甲方归档。 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代理项目:1人事政策咨询;2接受、保存和管理人员人事档案(包括专业技术档案);3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保留原有身份;4办理符合档案规定的查阅、借用和转递人事档案手续,按规定向有关组织提供档案中的材料;5为委托人员参加当地招干、招工、
2、出国(境)政审等出具有关证明;6办理与委托人员有关的材料归档事宜;7档案工资调整;8代办养老保险;9党组织关系挂靠;10集体户口挂靠;11医疗保险。 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条中所列第_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六、甲方有如下责任: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的有关事宜;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3甲方尽可能为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责任;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内容相关的材料;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化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1_2_3_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旅行签行签约手续。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 _ 乙方:_(盖章) (签字) 签订日期:_ 签订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