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二)( )农银借合字第_号经中国农业银行_(下称贷款方)与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自_年_月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种类)贷款(大写)_元,用于_,还款期限至_年_月_日,利率按月息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分 期 用 款 计 划 分 期 还 款 计 划日 期 金 额 日 期 金 额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
2、同。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利息。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以_(详见清册),上述财物的所有权归_(借款方或第三方),现作价_元,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财物。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无特定理由的,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物,从中优先受偿。对不足受偿的贷款,贷款方仍有权向借款方追偿。第五条 抵押财物由_保管。抵押期间,借款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抵押财物,不得重复设置抵押。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抵押财物的保管方应当保证抵押财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
3、贷款本息未清偿期间,发生抵押财物毁损、灭失的,由保管方承担责任。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均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第七条 贷款到期,借款方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未与贷款方达成延期协议的,由贷款方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财物,清偿贷款本息。从逾期之日起至贷款全部清偿前,贷款方按规定对未清偿部分加收_的利息。并随时可以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第八条 在借款方
4、抵押财物之外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第九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第十条 其他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份,借、贷双方各持一份。借 方借款单位 公 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 章经办人 章开户银行及帐号贷 款 方贷款单位 公 章(或合同专用章)负责人 章经办人 章借 款 方 保 证 担 保 人(1) (2) (3)保证担保人 公 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 章经办人 章开户银行及帐号签约日期_年_月_日签约地点_制表单位:中国农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