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仓储合同(BF-2001-0901)合同编号:_保管人:_ 签订地点:_存货人:_ 签订时间:_第一条 仓储物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仓储物名称 品种规格 性质 数量 质量 包装 件数 标记 仓储费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第二条 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_。第三条 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第四条 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第五条 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_ 第六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第七条 储存期限: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八条 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第九条 保管人发
2、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第十条 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_;保险金额:_;保险期限:_;保险人名称:_。第十一条 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_。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与时间:_。第十三条 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具体如下:_;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第十四条 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第十五条 存货人违约责任:_。保管人违约责任:_。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一)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_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