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州市汽车买卖合同甲方(出卖人):_住所:_联系电话:_乙方(买受人):_住所(址):_联系电话:_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标的汽车品牌:_型号:_首选颜色:_次选颜色:_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车辆单价:_万元,数量:_台,总价:_万元(大写_)。车辆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备忘录(见附件一),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选择下述第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
2、价款,计人民币_万元,大写_。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21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计人民币_万元,大写_。22 _年_月_日前,办妥抵押贷款手续后支付余款,计人民币_万元,大写_。3其他付款方式:_。4车辆交付时,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第四条 质量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须能通过落籍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1交车时间:_年_月_日前。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3交车地点:_4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5甲方向乙
3、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二),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6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第六条 定金1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_万元,大写_。2乙方不能按约支付车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能按约交付约定车辆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七条 双方特别约定:_第八条 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1 逾期在_天之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_违约金。12 逾期超过_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按相当于全部车款的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
4、付约定的车辆,按逾期期限分别处理(不作累加)。21 逾期在_天之内,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车价款的万分之_违约金。22 逾期超过_天后,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对上述违约事项,双方有定金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对方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选择其一。4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5乙方所购汽车的整车质量保证期限为_年_万公里,
5、两者以先到者为限,除非不属于保证范围内。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到甲方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台州市汽车经营行业协会或甲方所在地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_种方式解决:1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 其他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
6、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第十一条 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代理人(签字):_ 代理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附件 附件一委托服务备忘录一、委托事项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1代办银行按揭2代办拍牌3代办上牌(含代办保险及代缴各类税费)4代办其他项目:二、委托报酬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支付代办劳务报酬,合计_元,大写_。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约定如下:1代办银行按揭。费用概算如下:_元。2代办拍牌。费用概算如下:_元。3代办上牌。费
7、用概算如下:_元。31 保险费(注明险种):_元,保险生效时间应_年_月_日起。32 购置税:_元。33 其他:_元。4代办其他项目。费用概算如下:_元。5以上费用除代办劳务费报酬由双方约定外,按支付凭证向乙方结帐;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四、委托完成期限:_年_月_日前。五、违约责任:_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附件二车辆交接书_年_月_日,甲、乙双方在_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_型号:_。乙方经过验收,认为符合双方_年_月_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
8、发动机号:_车架号:_),同意接受。2下列车辆项目(限于该型号车辆配套设置和使用功能)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反之打。 (1)外观及漆面 (9)灯光 (17)电动电线 (25)随车饰物(2)内饰 (10)反光镜 (18)CD -26(3)转向 (11)轮胎及备胎 (19)收放机 -27(4)制动 (12)雨刮器 (20)点烟器 -28(5)手刹 (13)发动机 (21)钥匙及摇控器-29(6)离合器 (14)空调 (22)千斤顶 -30(7)排档 (15)门窗 (23)随车工具 -31(8)仪表盘 (16)电动天窗 (24)警示牌 -323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31 销售发票。32 (国产车)
9、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3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3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36 移动证。4里程表显示数:_公里。5其他交接事项:_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买卖交易,且不得自行翻印。2签本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的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3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协议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