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安全责任协议书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心愿。教育管理好学生,使其健康成长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明确学校、家庭和学生自身的责任,构建学校、家庭、学生本人共同防护责任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特与家长(或监护人)签定以下安全责任协议书。一、因下列情况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1学校没有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或告诫的;2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
2、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3学校的建筑物及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清除,或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未加以封闭或增设警示标志的;4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要求的;5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6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制止的;7上学时教师没有和家长进行交接,放学时教师没有护送并和家长履行交接手续的。二、因下列情况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1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与学校设施无
3、关,或与学校设施有关但学校设施并无缺陷的;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教育管理或告诫职责,学生不服从管理或不听从告诫,导致发生伤害事故的;3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4在放学、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5学生在校突发疾病,学校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或送往医院治疗再发生意外,病情恶化的;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6来自不可抗拒性学校外部突发性、偶然侵害造成的;7参与他人矛盾纠纷、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的;8在危险处攀爬,私自在水塘、水库、河道等游泳的;9学生本人吃来源不明或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过
4、期、腐烂变质、无卫生防疫部门许可证食物中毒的;10乘坐“摩的”、“三轮车”、“农用车”、“面的”等非法营运交通工具的;11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等非法营运交通工具引发安全事故的;12玩尖锐物、其它危险物或危险游戏的;1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14学生自杀、自伤的;15.上学时家长没有护送,放学时家长没有来接并且和学校履行相关手续而造成伤害的;三、学生在校期间有意或无意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学生本人、家长(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被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由施加伤害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四、学生在校期间违反学校纪律,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学生出现伤害事故,发生矛盾纠纷时,双方根据本协议和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解。六、本协议有效时间为签字之日起至学生毕业离校。中途转学,此协议废止。甲方:_ 乙方:_校长:_ 家长(或监护人):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