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达市胡萝卜种植收购合同(HF-2011-0110)合同编号:_安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甲方(种植方):_ 签订地点:_乙方(收购方):_ 签订时间: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承诺在本村地块种植_种胡萝卜_亩,并按照乙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种植,在_年_月_日以前,共向乙方交售符合质量标准的胡萝卜_吨。在完成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乙方承诺提供_种胡萝卜种子,价格为:_元/公斤,并按约定数量、质量标准收购胡萝卜,无偿提供田间技
2、术指导。第二条 胡萝卜的质量标准:单体重量_克以上,个体完整、肉体肥厚、心柱细小、肉质及心柱呈红色、外形光滑、无侧根、呈现锤状,无青顶、抽薹、空心、伤口、霜冻、腐烂。包装物由_方负责。第三条 胡萝卜每吨收购价为_元。收购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格协商提高,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第四条 入窖冬贮的胡萝卜由乙方支付储存费,费用标准:11月_元/吨,12月_元/吨。第五条 胡萝卜由乙方上门收购,双方当面验收。_方负责装车,费用由_方承担。胡萝卜抽样率_%,基础扣杂率_%。第六条 货款的支付按下列第_项执行:1即时结清。2乙方应于胡萝卜交付之日起_日内支付货款。3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元;甲
3、方交付胡萝卜后,乙方应于胡萝卜交付之日起_日内支付货款,定金抵作货款或返还。4其他方式_。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事由,提供相应证明后,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对产品的处理,可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八条 违约责任1乙方无故拒收或未按合同约定收购的,应向甲方偿付拒收或少收部分总值_(5%25%)的违约金。2乙方应根据自身的收购能力制定有利于双方的收货安排计划,并提前告知甲方。因乙方安排不当造成甲方不能交货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3甲方不按乙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标准种植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4.其他_。第九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_种方式解决: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_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工商部门备案一份。第十一条 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_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地址:_ 地址:_法定代表人:_ 法定代表人:_居民身份证号码:_ 委托代理人(章):_电话:_ 居民身份证号码:_邮政编码:_ 邮政编码: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