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影片洗印加工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电子信箱: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电子信箱:鉴于:1甲方系一家从事各类影片的洗印及后期加工制作服 务的企 业;2乙方委托甲方为其提供电影 /电视剧 (以下简称“该 片/该剧”)的洗印及后期加工制作服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 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平等自愿、 诚实 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 委托事项11乙方委托甲方为其提供影片的洗印及后期加工制作服务,甲方同意向
2、乙方提供上述服务。12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制作1 至3校拷贝3个,以及其它相关服务。13拟加工的影片规格如下:片名: 幕种:声别: 毫米别:双方商定,影片定名开拍后,中途不得更改片名,如确需更改,须待进入后期制作时进行更改。14工作周期: 。15甲方原因造成的影片加工 责任事故,甲方 应按故事片每米底片 元人民币,科技、纪录片及其它影片每米底片 元人民币的标准予以赔偿,但 赔偿总额不超过甲方应收取的服 务费用。除上述 赔偿之外,甲方无义务支付任何其他赔偿。乙方无 权就任何间接损失向甲方要求 赔偿,包括但不限于 订单损失、利润损失及生产损失。16乙方应在委托事项交付后立即 进行检查。如有瑕疵,应在
3、交付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超过上述期限,甲方不再承担任何 责任。第二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21本合同服务费用总计人民 币: 元整(甲方收费标 准见附件)。22如果乙方需甲方提前完成委托事 项,需要甲方加班的,须额外支付相应费用,双方约定增加费用金额为: 。23如乙方需要甲方在节假日期 间加班, 应在节假日放假前最后一个工作日上午 12点前与甲方进行加班预约。如需取消加班 预约, 应在节假日放假前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 10点以前与甲方取消加班预约,否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 元的经济补偿 金。24支付方式24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乙方付给甲方预付款 元。242乙方在全部委托事项加工结束后,将本
4、合同余款 元付给甲方。24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后,向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31甲方采用 标准工艺进行加工,并 协助乙方通过拍摄试验片、 鉴 定胶片、确定技术条件。32甲方负责对每批冲洗加工的底 样、拷 贝及其他完成项目提供 质量鉴定意见。33一校完成后,甲方通知乙方看片,并按双方商定的意见调光、印洗二校和标准拷贝。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41送洗原底,并须将摄影报告单、镜头场记单同时送至甲方,并在每批冲洗片盒 签上具体注明:(1)单位、(2)片名、(3)片种、(4)胶片型号、(5)卷数、(6)冲洗长度、( 7)其他需要特殊说明的问题和要求。42送交甲方的所有材料必须 以
5、安全方式包装,并 标注品名、种类及运输、存放及处置等方面的要求。送交影片加工、存储、运输中的风险,由乙方承担。43进入后期制作前,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审查通过后的双片,并不再修改内容。如需做特殊改动,须得到审查影片部 门及甲方的同意,由此增加的加工成本由乙方承担。44后期加工完成后的影片素材(原底、光学声底、试验片、光号卡、程序带等),如由甲方加工大量拷贝或翻正/翻底片,则由甲方负责移交国库。拷贝送审通过后十日内,乙方应将底片编余片取走,逾期不取,甲方将按每本每天人民币贰元收取保管费。如逾期60日仍未取走并未付保管费,甲方有权代为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一切法律责 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45乙方如委托甲方加工预告片,在预告片制作完成后,乙方应在取片时,将预告片的剪余片一并取走。逾期不取,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如乙方委托甲方代为保管,则甲方有权收取相应保管费。46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证,乙方对送交甲方加工的所有影片 拥有完全的著作权、所有权或处置权,或乙方已得到影片所有 权人、版 权所有人的充分授权 ,将影片送交甲方进行加工。甲方不会因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而招致任何第三方的诉讼或权利主张。如上述诉讼或权利主张发生而致使甲方受到损失,乙方有义务赔偿 甲方的全部损失。第五条 违约责任5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 应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52乙方未按本合
7、同约定按时 足额向甲方支付制作费用,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千分之的违约金。5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 按质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委托事 项交付乙方, 应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6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 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 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62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 权变更本合同,否 则,由此造成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7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 过书 面形式通知乙
8、方而解除本合同:711乙方拖欠应付甲方服务费的百分之;712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履约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7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 过书 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72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经乙方催告后_日内仍未完成并交付;722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的。73除本合同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第八条 保密义务8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其在签约过程中知悉或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
9、另一方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 营活动、财务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等)。82甲乙双方保证对其在讨论 、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 计划、运 营活 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83在本合同终止之后,甲乙双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 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 义务,直到 对方同意其解除此 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84任何一方若违反上述保密 义务, 应赔偿对方
10、因此而遭受的一切 经济损失。第九条 不可抗力9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 间应予中止。9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 应尽可能在最短的 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 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9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 执行本
11、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 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 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 任。当事人 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9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 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 该方 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 论曾否宣战)、动乱、 罢工
12、,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10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意向合同而相互 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 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 传真、 电子邮件以邮寄或 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 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 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 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10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三日视为送达。通 过传真、 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
13、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二日视为 送达。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11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 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11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 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2 种方式(二 选一)解决:112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设在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 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 行仲裁。仲裁裁决是 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12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转让121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 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
14、意之前,不得 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13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 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13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 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 释。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和签署141本合同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 让人均有约束力。142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 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 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143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 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
15、无效或不具有 执行力,或 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 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14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以最后签字、盖章日期 为本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未尽事宜,需修订或变更时由双方签署 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6本合同之任何修改除非经 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确认,否则均属无效。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15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 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52本合同及本合同的附件和 补充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