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三)出租人:_ 承租人: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_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年零_月,出租人从_年_月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年_月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人逾期
2、不搬迁,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第五条 出租人与承租人的
3、变更 1如果出租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元。 2出租人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元。 3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的,负责赔偿损损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元。 5承租
4、人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出租人、承租人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份,送_单位备案。 出租人(盖章)_地址:_法定代表人(签名):_委托代理人(签名):_开户银行:_银行帐号:_电话:_承租人(盖章)_地址:_法定代表人(签名):_委托代理人(签名):_开户银行:_银行帐号:_电话:_鉴(公)证意见_鉴(公)证机关(章)_签约时间:_年_月_日签约地点:_有效期限: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