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GF-92-0304)合同编号_托修方:_ 签订时间:_ 承修方:_ 签订地点:_ 一、车辆型号车种 牌照号 型号 车型 底盘号 发动机 编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送修 接车日期 方式 日期 方式 地点 地点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预计维修费总金额(大写)_(其中工时费_)四、材料提供方式:_五、质量保证期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_天或行驶_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六、验收标准及方式:_。七、结算方式及期限现金:_ 转帐银行汇款:_ 期限:_。八、违约责任及金额:_。_。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本。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2、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_。托修方单位名称(章) 承修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代表人) (代表人)电 话 电 挂 电 话 电 挂开户银行 帐 号 开户银行 帐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说明:1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一千元以上的。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承、托修方签章生效。3本合同维修费是概算费用。结算时凭维修工时费、材料明细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4承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维修期限时,承修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5承、托修方签订本合同时,应以汽车维修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依据。注:本合同一式_份。承、托修双方各一份,维修主管部门各_份。监制:_ 印制: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