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域使用金征缴协议第一条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征缴方(以下简称甲方):_法定代表人:_地址:_联系电话:_缴款方(以下简称乙方):_法定代表人:_地址:_联系电话:_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_和其它有关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第二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并经_省人民政府的批准出让海域使用权,海域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内矿产资源、埋藏物、天然生物资源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海域使用权出让范围之内。第三条 海域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和经营活动,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_省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四条 本协
2、议所涉及的海域使用项目为_,出让海域位于_,海域使用面积_公顷。第五条 依照本协议缴纳海域使用金的前提下,海域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年,起止日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权证书确定的日期执行。第六条 乙方只能按照所领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权证书登载的用途作使用。在出让期限内,乙方如需改变海域使用用途,应当在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前提下,重新报_省人民政府批准,并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海域使用金,重新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第七条 乙方同意按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海域使用金。第八条 海域使用金征缴标准为_,总额为_元人民币,缴纳方式为_。按一次性计征的,第一次缴_元人民币,于_年_月_
3、日前支付。第二次_元人民币,于_年_月_日前支付。按年度计征的,于每年_月_日前支付本年度海域使用金_元人民币。第九条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将本宗海域使用金第一次支付款项_元人民币汇入甲方指定银行。甲方开户行:_;单位名称:_;帐号:_。第十条 乙方逾期未支付海域使用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海域使用金的3缴纳滞纳金。第十一条 甲方在收到第一次支付的海域使用金后10日内,依照规定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为乙方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权证书,出让海域使用权。第十二条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第十四条 本协议于_年_月_日在_签订。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后作为附件。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