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修理合同书本设备修理合同书由下列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本合同各方当事人甲方:_法定代表人:_住址:_邮编:_联系电话:_乙方:_法定代表人:_住址:_邮编:_联系电话:_乙方因生产需要,拟购买甲方设备。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设备修理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 定义“验收手册”是指由甲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所修理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
2、手册有关规定之处。“现场验收”是指乙方按照验收手册对所修理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第二条 修理项目项目内容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甲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乙方必要的监督检验。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乙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2份。由乙方在日内审议和同意验收手册。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第三条 修理费_第四条 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甲方款项:设备修复后试车,一个月后
3、如验收合格,则乙方应一次付清人民币万元。第五条 交货与验收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设备的修理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甲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甲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现场验收应在年月日起进行。第六条 更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协议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甲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
4、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第七条 保修甲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半年之内出现故障,甲方负责在收到乙方通知7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乙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第八条 保密一方对因设备修理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第十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
5、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授权代理人:(签字)_ 授权代理人:(签字)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