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石场开采权经营承包合同书甲方(发包方):_ 合同编号:_身份证号码:_ 签订地址:_乙方(承包方):_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身份证号码: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承包采石场开采权开展经营活动的事宜,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承包_采石场独立经营,自主管理,自负盈亏,采石场地址:_采石场性质:_,主要矿产:_。承包期间乙方所生产的材料自产自销,甲方不承担责任或义务。第二条 开采权经营权承包年限为_年,即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第三条 承包费为人民币_元(大写:_),乙方竞得承包经营权后_天内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甲方收
2、到有关款项后向乙方出具有效收据。第四条 乙方于竞得承包经营权后_天内一次性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_元(大写:_)(不含在承包费内),保证乙方依法办理采石场的有关证件,修路及建厨房和炸药库、依法经营采石场,甲方收到有关款项后向乙方出具有效收据。承包经营期满后,甲方无息退还收取的押金。第五条 采石场的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及矿长等均过户到乙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承包期间国土局所收取的矿产出让金,工商局营业执照年检及水电局,公安,税务以及相关部门组织培训等所需收取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七条 甲方在办理采石场_证时已缴纳_费人民币_元,乙方于交纳押金时同时向甲方交纳该费用。第
3、八条 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转让和出卖采石场经营开采权给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第九条 乙方可以开采片石,不可开采其它用石,但经得甲方书面同意且有相关部分的法定核准的除外。第十条 乙方仅可开采现有洞口,如需增加洞口,需经有关部门和甲方同意且办理相关手续之后方可增加洞口,且最多只能同时开采两个洞口,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第十一条 承包期间本甲方因修采石场附近的道路或甲方村子范围内道路需采用石材的,乙方应免收材料费。第十二条 如乙方有以下任一项或多项事项未能完成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1维修好采石场至_及采石场至_的马路,以确保路面平整通畅,承包到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2承包到期后采石
4、场的全部证件全部无条件移交甲方,且协助甲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3维修并保管好甲方现有采石场的厨房,炸药库。第十三条 承包期间,如遇国家或政府统收或征收矿产资源,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如有此现象,甲方将按乙方经营年月按总承包金额平均退回所余承包时间的承包费给乙方,但不计息。第十四条 乙方在生产期间,应做到安全第一,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五条 乙方应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强炸药,雷管的安全管理,如出现任何因泄漏,出卖,被盗炸药,雷管等事故,其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第十六条 乙方应在安监局及其它相关部门的要求下进行开采作业,且尽量采用机械化作业。第十七条 甲方只提供采石场
5、现有的厨房,炸药库,不再添加其它任何设施和设备,如需添加任何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解决。承包到期后_内,所添置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逾期处理的,全部设施和设备归甲方所有。第十八条承包期满后,乙方不得在采石场内外存放片石、磋子等,如有余存,所余存材料均无条件归甲方所有。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第二十条 一方对因采石场经营开采权承包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但法律、法规另有规
6、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式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 乙方(签字):_授权代理人:(签字)_ 授权代理人:(签字)_单位地址:_ 单位地址:_邮政编码:_ 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 联系电话:_传真:_ 传真:_电子信箱:_ 电子信箱:_开户银行:_ 开户银行:_账号:_ 账号: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