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副院长职责一、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医技、护理、科研、教学工作;做好相应的医院分级管理,指导各科室的医疗业务工作。二、组织草拟、修改、制定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汇报、总结。三、深入门诊部和住院部各科室,掌握和了解、医护人员在检查、诊疗及护理过程中,新科技、新医疗技术在本院的开展和运用情况。四、必要时组织指导对危重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掌握医疗业务信息,定期分析医疗指标,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医疗安全,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负责组织和检查病历书写,监督病案文书完成及归档。五、领导医疗质量控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讨论,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有计划、有组织地领导和开展医院学术活动。领导护理质量,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活动并开展相应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充分发挥其在医疗业务管理中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六、负责组织意外性灾害事故的现场急救,接收成批伤员的院内急救工作。七、领导和指导全院的医疗、护理业务培训、学术交流、互教互学讲课;组织检查门诊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卫生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