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管理制度一、每次会议都要有明确的目的,都要解决一定的问题每次会议的议题不宜太多,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参加可不参加的人员不参加会议。属于部门职责范围或主管领导有权解决的问题不上会,已有成文规定或先例的事,非特殊情况不上会。 二、每次会议都应有充分准备,会前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将议题送到有关办事机构,由办事机构整理好议题,向主持会议的领导汇报,并将议题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准备不充分,没有提出解决方案的议题不上会;主管部门没有统一意见而“矛盾上交”的议题也不上会。 三、会议主持人必须紧紧抓住议题,既要启发诱导与会者充分发表意见,又要注意控制离题和重复的发言。发言者应办求语言准确、简练,到会领导要避免人必讲话的惯例。 四、会议决议,要责成有关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会议形成的决议,主持人要责成有关人员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办事机构要负责督促检查,并收集反馈信息及时间主管领导汇报。全校性的会议,由校办统一安排、组织。会议时间不宜过长,会议组织者要负责整顿会风,反对迟到、早退和会上交头接耳等不良现象。 五、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会议主持人应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重要会议应有两名记录者同时工作,有关办事机构要整理好记录,事后按档案管理办法立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