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绩效考评实施细则一、考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二、考评流程:每月 5 日进行。各部门员工由部门经理负责考评,部门经理由主管副总经理负责考评,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由总经理负责考评。三、考评方法:按考评 5 项内容计分,95 分以上为优,9480为良,7960 为中,60 分以下为差。四、奖惩条例:1奖励:凡符合以下条例之一者,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季平均考评分值在 95 分以上者;工作业绩突出,对公司业务有重大贡献者;工作积极主动、团结互助,受到好评者;对工程项目存在的隐患或不合理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经济损失者;对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有一定经济效益者;合理控制各项费用支出,防止“跑、冒、滴、
2、漏” ,有显著成绩者;保护公司财产(设备、资金、资料、声誉等) ,见义勇为者。奖励方法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经济奖励。2处罚条例:出现以下情况,由部门经理上报主管领导,酌情处理;季平均考评分低于 80 分,每低一分扣季度奖金额德一个百分点(即季度奖金额100)季平均考评分低于 60 分,调岗或解聘;无故迟到一次扣发当月工资 5 元,二次扣发当月工资 10 元,累计迟到三次按旷工半天计;无故早退一次扣发当月工资 10 元,二次扣发当月工资 20 元,累计早退三次按旷工半天计;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予以除名。对外不遵纪守法、对内不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制造事端、破坏团结、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工作中不顾及公司声誉,言行恶劣,给公司造成损失;私自或指使他人涂改、销毁、伪造原始凭证或资料,影响公司利益;私留公司各类资料不交或向外界泄漏公司机密并给公司造成损失;因工作渎职造成公司财产、经济损失并造成极坏影响。惩罚方式分为口头批评、书面通报、经济处罚、除名。本办法自_年_月试行,考评表于每月 1 日前连同考勤表报送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