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过程质量异常处理办法第一条 目的明确制定发现质量异常时,所应采取的措施,使问题迅速确实地改善,并防止再发生,以维持质量的稳定。第二条 范围于制造过程中发现质量异常时。第三条 制造过程质量异常的定义1不良率高或问题大量出现。2管理图曲线有连续上升或下降趋势时。3进料不良,前一工序不良品纳入本工序中。第四条 实施要点1发现部门于制造过程中发现质量异常,应立即采取临时措施并填写异常处理单通知质量管理单位。2填写异常处理单需注意:(1)同一异常已填单后在 24 小时内不得再填写。(2)详细填写,尤其是异常内容,以及临时措施。(3)如本单位就是责任部门,则先确认。3质量管理部门设立管理簿登记,井判定责任部门,通知其妥善处理,质量管理部门无法判定时,则会同有关部门判定。4责任部门确认应立即调查原因(如无法查明原因则会同有关单位研商)井拟定改善对策,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5质量管理部门对改善对策的实施进行检查,了解现状,如仍发现异常,则再请责任部门调查,重新拟订改善对策,如已改善应向总经理报告并归档。第五条 本办法经质量管理部核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