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书(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我厂(公司)使用在第_类_商品上的_商标,已经你局核准注册,证号_。依照商标法第 30 条规定,对_厂(公司)经你局初步审定,列入编号第_号,刊登于_年_月_日第_期商标公告的_商标提出异议,请裁定。理由如下:_。商标注册人:_(章戳)地址:_附送:副本一份,证据_件。其他_。说明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应向商标局交送商标异议书正副本各 1 份。商标异议书应注明本文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品名称、商标名称、证号;对方单位名称、经过初步审定的商标编号、名称、 商标公告刊登的日期;着重写明异议的理由;最后签字、盖章,注明地址。有其他证明材料的应填写件数,一并交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