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规模纳税人采购货物的实例筹划代购货物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经营行为:受托方不垫付资金,销货方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受托方按代购实际发生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收取手续费。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代购货物免征增值税” 。这一规定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了筹划空间,小规模纳税人据此筹划,可降低税负,扩大销售。 如:A 公司欲向 B 公司购进一批货物,A 公司购进货物价款合计 90 万元(适用增值税率 17) ,B 公司销售货物价款合计 110 万元,A 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B 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率17,双方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均为 7和
2、 3,本文中除注明外,货物价款均为不含税价。A 公司设计两种方案:方案一购进后销售,含税售价为 104 万元。A 公司应纳增值税104(14)44(万元)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04 万元,税负总额 44 万元,税前收益 104(14)90(117)0457(万元) ;B 公司应纳增值税110174147(万元)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147 万元,总额 1617 万元,税前收益 110104(14)147853(万元) 。方案二代购货物,B 公司支付手续费 10 万元。A 公司应纳营业税10505(万元)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005 万元,税负总额 055 万元,税前收益 10055945
3、(万元) ;B 公司应纳增值税 11017901734(万元)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034 万元,税负总额 374 万元,税前收益1109010034966(万元) 。从 A 公司的筹划方案看,采用方案二时,A 、B 公司税负总额较方案一降低,A 公司可实现盈利,B 公司税前收益较方案一增加,因此方案二是比较理想的方案。但是 B 公司能否同意方案二呢?企业的经济行为应充分考虑对方的经济利益,在本例中,A 公司设计的方案应充分考虑 B 公司的利益,即不能使 B 公司比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货物减少收益。下面分析假如 B 公司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货物的情况。如:B 公司从 C 公司购进一批货物,C
4、公司购进货物价款 90 万元,B 公司销售 110 万元,C 公司、B 公司均是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均为 17,双方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均为 7和3。B 公司有两种购进方案:方案甲直接购进,购进货物价款 100 万元。C 公司应纳增值税10017901717(万元)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017万元,税负总额 187 万元,税前收益10090017983(万元) ;B 公司应纳增值税110171001717(万元)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017万元,税负总额 187 万元,税前收益110100017983(万元) 。方案乙委托 C 公司代购货物,B 公司支付手续费 10 万元。C 公
5、司应纳营业税 10505(万元)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005 万元,税负总额 055 万元,税前收益 10055945(万元) ;B 公司应纳增值税 11017901734(万元)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034 万元,税负总额 374 万元,税前收益1109010034966(万元) 。可以看出,B 公司采用方案甲时,较采用方案乙税负总额降低、税前收益增加,C 公司采用方案乙较采用方案甲税负总额虽有所降低,但即使与 B 公司协商,仍不足以弥补 B 公司的损失。因此,方案甲是比较理想的方案。可见,A 公司要想与 B 公司达成代购协议,A 公司应在手续费上让利 B 公司,以弥补 B 公司较采用方案甲多负担的增值税 17万元,A 公司收取的手续费至多应为 1017(133)746(万元) 。这时方案二变为:代购货物,另支付手续费 746 万元。A 公司应纳营业税 7465037(万元)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004 万元,税负总额 041 万元,税前收益746041705(万元) ;B 公司应纳增值税11017901734(万元)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034万元,税负总额 374 万元,税前收益11090746034122(万元) 。由此看出,小规模纳税人制订代购方案时,要关注购销双方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使税收筹划顺利实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促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