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档案收发、运转和保管规定文书档案是政策性、时效性很强的工作,为了规范文书档案管理工作,使文件能够正确地运转,及时指导本单位日常工作,根据上级领导指示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1办公室负责本单位一切来函、来文的收发、运转和保管工作。行文一律要编号归档。2上级来函、来文由办公室文件管理人员负责拆封, (开会带回的文件,应及时移交办公室)拆封后,管理人员应做好编号和有关内容的登记,并及时送达队部批阅。3办公室根据领导批示的意见,移交相关的部门处理。处理部门收文后,应根据要求及时处理,不得推委、拖延,同时,文件阅后,应填妥处理意见和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及时归还。4个人不得私自保存任何文件,需查阅的应向文件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阅后,及时归还。5文件借阅者应妥善保管文件,不得随意在文件上涂改、撕毁文件或积压文件。6每年第一季度前,由办公室负责把上一年的所有文件进行分类,装订成册归档。7向上级单位的请示、报告、总结等文件资料,上报前必须留底,同时,做好上报文件的有关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