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采用计算机全公司进行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在公司经营中推广应用计算机,对公司经济效益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计算机的管理与使用第二条 归口管理部门:1微型以上档次的计算机管理部门为企业管理部;2过程控制的计算机(主要指单板机)管理部门为总工办。第三条 管理员职责:1负责计算机使用的长远规划;2根据资金的安排,负责机器及外围设备的计划与采购;3负责软件的开发规划制订,组织开发成果鉴定工作;4与培训部门共同组织计算机技术培训工作;5对分散使用的计算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2、第四条 硬件使用:1各部门使用计算机,需首先提出上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机型、外设使用;2上机申请分为单次上机、每月定时上机、每日定时上机三类;3软件开发等上机时间较多的部门,可以申请配置机器。第五条 软件管理:1各部门需开发的应用软件,应先将申请提交企管部;2应用软件的开发分为自动开发、协作开发、委托开发三类;3企管部负责与其他公司在有偿或对等的基础上进行软件交流。软件开发任务书的编制与审批第六条 任务书的编制依据:1公司对软件开发的总体要求以及项目的具体要求;2各部门要求开发的项目;3设备及软件开发人员的任务。第七条 任务书内容:1软件名称;2软件应达到的技术性能;3软件的操作环境;4更高
3、层次软件对开发软件的要求;5源程序清单;6设计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协作部门情况;7经费预算。第八条 任务书的审批:设计任务书编制完成后,由企管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议,认定可行后,由企管部经理批准实施。软件鉴定第九条 鉴定的基本要求:软件全部开发完成后,需经三个月到一年的实践运行(视软件复杂程度) ,才能申请鉴定。第十条 鉴定资料:软件鉴定前,必须向鉴定小组提供下述资料:1设计任务书;2软件实现的功能;3使用机型对内存外设的要求和软件所需的支持环境;4 软件设计的流程图5源程序清单;6据库结构;7标准化室审议报告;8用户意见书。第十一条 鉴定小组的组成与鉴定程序:1鉴定小组由总经理和企管部、计划
4、部、财务部、总工办、标准化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总经理担任组长;2鉴定的议程:(1)软件设计者对软件的介绍;(2)宣读标准化审查报告;(3)用户代表发言;(4)操作示范;(5)讨论鉴定结果及提出进一步修改的建议;(6)通过鉴定报告,并由鉴定小组成员签字。第十二条 鉴定后的工作:1整理资料、存档;2将鉴定会的意见反馈到各有关部门。第十三条 软件的维护与完善:1软件开发人员对开发的软件要经常维护和不断完善,并对软件操作者和后续开发人员进行业务指导;2软件开发人员年底应向计算机管理人员提供修改的程序清单。机房管理第十四条 凡与计算机有关的业务联系由企管部负责接洽,机房管理工作也由企管部负责。第十五条 进人机房工作前,要认真填好上机申请表,经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上机操作。第十六条 外部人员因工作需要进人机房时,必须由企管部办理审批手续。第十七条 参观机房由企管部安排,参观者进人机房后应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乱动机房内设施。第十八条 进人机房必须换鞋,在机房内严禁吸烟,不得高声喧哗,自觉维护室内清洁卫生。第十九条 软件复制须经有关软件人员批准后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