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类试卷]合同法律制度练习试卷14及答案与解析.doc

上传人:outsidejudge265 文档编号:597935 上传时间:2018-12-17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4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经类试卷]合同法律制度练习试卷14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财经类试卷]合同法律制度练习试卷14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财经类试卷]合同法律制度练习试卷14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财经类试卷]合同法律制度练习试卷14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财经类试卷]合同法律制度练习试卷14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合同法律制度练习试卷 14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2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5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1 甲公司与乙空调器厂签订一份空调器的买卖合同,约定货到后 7 天内付款。后乙空调器厂在交货前有确切的证据证明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面临破产。根据规定,乙空调器厂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A)同时履行抗辩权(B)后履行抗辩权(C)不安抗辩权(D)解除合同2 关于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则,表述正确的是( )。(A)合同履行的主体是债务人,债务人必须有行为能力(B)同一债务,只能约定一个履行地点(C)当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

2、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到期债务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则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的债务(D)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则抵充的顺序是: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主债务、利息3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一定比例的,可以认为是“过分高于” 。该比例是( )。(A)10(B) 20(C) 30(D)504 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而危及债权人利益时,为保全债权,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时,下列说法符合规定的是( )。(A)债权人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B)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

3、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C)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要求债务人行使其权利(D)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要求债务人行使其权利5 债权人享有对债务人行为的撤销权,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定期限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其撤销权消灭。该一定的期限为( )。(A)2 年内(B) 1 年内(C) 4 年内(D)5 年内6 甲与乙签订一份约定由丙代替甲向乙履行的合同,后丙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而构成违约。根据规定,该合同应由( )。(A)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B)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C)丙向乙承担违约责任(D)甲和丙共同向乙承担违约责任7 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为合同债务人的债务履行

4、作保证人的是( )。(A)税务局(B)公司市场部(C)国有企业(D)中国红十字会8 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锗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下列存关承担民事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则不承担赔偿责任(B)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 13(C)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则不承担民事责任(D)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应承担

5、的民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 12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2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40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9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且当事人没有约定,则( )。(A)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B)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C)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D)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

6、当先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10 下列各项中,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的是( )。(A)土地使用权(B)上市公司的股份(C)乡村企业的厂房(D)正在建造的楼房11 根据担保法规定,下列不得用于抵押的财产是( )。(A)国有土地使用权(B)企业的机器设备(C)学校的教育设施(D)依法被查封的财产12 甲将面值 5 万元的凭证式国库券为乙提供担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这种担保属于权利质押(B)这种担保属于动产抵押(C)甲应将该国库券交债权人占有(D)甲可以将该国库券交债权人占有,也可以自己占有该国库券13 下列关于质权设立时间的表述中,符合担保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以

7、机器设备出质的,质权自机器设备移交质权人占有之日起设立(B)以仓单出质的,质权自仓单交付之日起设立(C)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D)以依法可转让的专利权出质的,质权自向其管理部门出质登记之日起设立14 下列合同中,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的是( )。(A)保管合同(B)行纪合同(C)运输合同(D)加工承揽合同三、判断题本类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表述正确的,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表述错误的,则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每小题判断结果正确得 1 分,判断结果错误的扣 0.5 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

8、低得分为零分。15 甲、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甲公司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前,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 )(A)正确(B)错误16 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因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因此无需通知对方当事人。 ( )(A)正确(B)错误17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 )(A)正确(B)错误18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它们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 )(A)正确(B)错误19 根据担保法律制

9、度的规定,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 )(A)正确(B)错误20 甲以一台笔记本电脑出质于乙,同时约定由甲代为保管。根据规定,该质押权应认定为尚未设立。 ( )(A)正确(B)错误21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返还定金。 ( )(A)正确(B)错误22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 )(A)正确(B)错误23 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 )(A)正确(B)错误四、简答题本类题共 3

10、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15 分。24 2007 年 7 月 1 日,甲钢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发函,其中有甲公司生产的各种型号钢材的数量,价格表和一份订货单,订货单表明:各型号钢材符合行业质量标准,若乙公司在 8 月 15 日前购货,甲公司将满足供应,并负责运送至乙公司所在地,交货后付款。7 月 10 日,乙公司复函称:如果 A 型号钢材每吨价格下降 200 元,我公司愿购买3000 吨 A 型号钢材,贵公司如同意,须在 7 月 31 日前函告。7 月 25 日,甲公司决定接受乙公司的购买价格,在甲公司作出决定后。同日收到乙公司的撤销函件,表示不再需要购买

11、A 型号钢材。7 月 26 日时,甲公司正式发出确认函告知乙公司,表示接受乙公司就 A 型号钢材的购买数量及价格,并要求乙公司按约定履行合同,乙公司于当日收到甲公司的该确认函。乙公司认为其已给甲公司发出撤销函件,故买卖合同未成立,双方因此发生争议。要求: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2007 年 7 月 1 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简要说明理由。(2)2007 年 7 月 10 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是否构成承诺?简要说明理由。(3)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是否成立? 简要说明理由。25 某承租人与某出租人签订一项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的租赁期限为

12、30 年。在合同期限内,发生下列事项:(1)为了美观舒适,承租人自己对房屋内部进行了简单装修,要求出租人承担 50的装修费用;(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3)租赁期间房屋需要维修,承租人也要求维修,但由于没有维修,致使房屋侧墙倒塌,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4)在承租期间,出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将房屋出售。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并说明理由。(2)承租人要求要求出租人承担 50的装修费用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关系是否解除?并说明理由。(4)房屋侧墙倒塌,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责任应

13、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5)出租人将房屋出售,是否需要承租人的同意? 并说明理由。五、综合题本类题共 1 题,共 10 分。26 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 100 台精密仪器,甲公司于 8 月 31 日以前交货,并负责将货物运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 10 日内付清货款。合同订立后双方均未签字盖章。7 月 28 日,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双方约定由丙公司将 100 台精密仪器运至乙公司。8 月 1 日,丙公司先运了 70 台精密仪器至乙公司,乙公司全部收到,并于 8 月 8 日将 70 台精密仪器的货款付清。8 月 20 日,

14、甲公司掌握了乙公司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确切证据,随即通知丙公司暂停运输其余 30 台精密仪器,并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及时提供了担保。8 月 26 日,甲公司通知丙公司将其余 30 台精密仪器运往乙公司,丙公司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30 台精密仪器全部毁损,致使甲公司 8 月 31 日前不能按时全部交货。9 月 5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甲乙两公司订立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2)甲公司 8 月 20 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3)乙公司 9 月 5 日要求甲公司承

15、担违约责任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4)丙公司对货物毁损应承担什么责任? 并说明理由。合同法律制度练习试卷 14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2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5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的规定。根据规定: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如: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合同。中止履行后,只有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的担保,中止履行的一方才能解除合同。

16、【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则。履行行为为事实行为的,不要求债务人有行为能力,选项 A 错误;同一债务,也可以约定数个履行地点,选项 B 错误;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则抵充的顺序是: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务,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 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 “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代位权的行使。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时,应向人民法院请求以

17、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除外。【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对撤销权行使的时效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 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 5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考生要注意与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相区分,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只有 1 年的期限,没有 5 年的期限规定。【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涉及第三人履行的责任承担。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18、。因此,该合同应由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保证人资格。按照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无效担保合同的责任。根据担保法解释规定,(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

19、12。(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 13。【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2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40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9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共同担保。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

20、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10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抵押物的登记。以上市公司的股份进行担保也应依法办理登记,但该担保的形式是权利质押,并不是抵押。【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11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抵押的财产范围。根据合同法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包括:(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

21、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本题中,学校的教育设施和依法被查封的财产,是不得用于抵押的。【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12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权利质押的概念。以债券出质属于权利质押,出质人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1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质权设立时间。【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14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留置权的适用。根据物权法,所有合同只要符合法定条件都可以适用留置权,所以本题正确答

22、案为 ABCD。【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三、判断题本类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表述正确的,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表述错误的,则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每小题判断结果正确得 1 分,判断结果错误的扣 0.5 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行使的后果。当事人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通知对方暂时中止合同,只有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的效力。合同当事人行使不

23、安抗辩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以免给对方造成损害,也便于对方在接到通知后提供相应的担保,使合同得以履行。【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1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表见代理。【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1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保证人的资格。只有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职能部门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为保证人。【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1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债务人转让债务后保证责任的界定。【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2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质押权的设立。根据规定,质押权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

24、时设立。本题出质人并未将质物移交于债权人占有,仍由自己保管。因此,该质押权应认定为尚未设立。【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2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定金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2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主合同解除对担保合同的影响。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23 【正确答案】 A【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四、简答题本类题共 3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15 分。

25、24 【正确答案】 (1)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是要约。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应具备内容具体确定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本题中,2007 年 7 月 1 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具备订立合同的数量、价格、标的物品种、质量、交货方式等主要条款,并表明了经乙公司同意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2)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不构成承诺。根据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本题中,乙公司对要约内容中的价格条款进行了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因此不构成承诺,应为新要约。(3)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

26、形下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本题中,乙公司 7 月 10 日发出的要约中已经确定了承诺期限(7 月 31日前函告),因此该要约是不得撤销的。【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25 【正确答案】 (1)房屋租赁合同部分有效。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20 年。超过 2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承担 50的装修费用不合理。根据合同法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

27、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该承租人没有得到出租人的同意自己进行装修,违反法律的规定,因此要求出租人支付一半的费用是不合理的。(3)此时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关系并没有解除。根据合同法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4)责任应当由出租人承担。根据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5)不需要承租人的同意,但应当提前通知承租人。根据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

28、制度五、综合题本类题共 1 题,共 10 分。26 【正确答案】 (1)甲乙两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虽然甲乙双方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但甲公司已将 70台精密仪器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也予以结算并付款,所以合同成立。(2)甲公司 8 月 20 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合同。(3)乙公司 9 月 5 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4)丙公司对货物毁损应向甲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资料 > 职业资格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