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类试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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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3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2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5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1 2012 年 10 月 8 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 X 型号设备,请乙厂报价。10月 10 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 5 万元购买一台,甲厂 10 月 12 日复函称每台价格 6 万元。10 月 30 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 10 月 19 日复函称愿以 55 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 10 月 26 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 6 万元的报价。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

2、法律性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4 年 )(A)甲厂 10 月 8 日的发函为要约邀请(B)乙厂 10 月 10 日的复函为要约(C)甲厂 10 月 12 日的复函为新要约(D)乙厂 10 月 26 目的发函为承诺2 甲公司于 7 月 1 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出售一批原材料,要求乙公司在 1 个月内做出答复,该要约于 7 月 2 日到达乙公司。当月,因市场行情变化,该种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升,甲公司拟撤销该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能否撤销要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4 年)(A)不可以撤销该要约因该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B)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

3、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乙公司即可(C)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承诺期限届满前到达乙公司即可(D)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发出即可3 甲公司以招标方式采购一套设备,向包括乙公司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招标书,招标书中包含设备性能、规格、品质、交货日期等内容。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了投标书。甲公司在接到乙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投标书后。通过决标,最后决定乙公司中标,并向乙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出要约行为的是( ) 。(2013 年)(A)甲公司发出招标书(B)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投标书(C)甲公司对所有标书进行决标(D)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中标

4、通知书4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发出要约邀请的是( )。(2012 年)(A)甲公司向数家贸易公司寄送价目表(B)乙公司通过报刊发布招标公告(C)丙公司在其运营中的咖啡自动售货机上栽明“每杯一元”(D)丁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布招股说明书5 甲公司于 4 月 1 日向乙公司发出订购一批实木沙发的要约,要求乙公司于 4 月 8日前答复。4 月 2 日乙公司收到该要约。4 月 3 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实木沙发,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该信件于 4 月 4 日到达乙公司。4 月 5 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暂无实木沙发,问

5、甲公司是否愿意选购布艺沙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要约失效的时间是( )。(2011 年)(A)4 月 3 日(B) 4 月 4 日(C) 4 月 5 日(D)4 月 8 目6 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 10 天。5月 8 日,陈某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 5 月 9 日邮戳发出;5 月 11 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 5 月 15 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2007 年)(A)5 月 8 日(B) 5 月 9 日(C) 5 月 11 日(D)5 月 15 日7 4 月 24 日

6、,甲向乙发出函件称:“本人欲以每吨 5000 元的价格出售螺纹钢 100吨。如欲购买,请于 5 月 10 日前让本人知悉。”乙于 4 月 27 日收到甲的函件,并于次日回函表示愿意购买。但由于投递错误,乙的回函于 5 月 11 日方到达甲处。因已超过 5 月 10 目的最后期限,甲未再理会乙,而将钢材径售他人。乙要求甲履行钢材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的合同未成立,甲对乙不承担任何责任(B)甲、乙之间的合同未成立,但乙有权要求甲赔偿信赖利益损失(C)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甲有权以承诺迟到为由撤销要约(D)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且已生效,

7、乙有权要求甲履行合同8 王某与吴某通过电子邮件签订的化妆品买卖合同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 )(2014年)(A)正确(B)错误9 郑某和张某拟订一份书面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郑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其后,张某于丙地在合同上盖章合同的履行地为丁地。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2011 年)(A)甲地(B)乙地(C)丙地(D)丁地10 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书面买卖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尚未将书面合同邮寄给乙公司时,即接到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来的货物,甲公司经清点后将该批货物入库。次日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发给乙公司。乙公司收到后,即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根据合同法律制度

8、的规定,该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2007 年)(A)甲公司签字盖章时(B)乙公司签字盖章时(C)甲公司接受乙公司发来的货物时(D)甲公司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发给乙公司时11 16 岁的小林参加中学生科技创意大赛,其作品“厨房定时器” 获得组委会奖励。张某对此非常感兴趣,现场支付给小林 5 万元,买下该作品的制作方法。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4 年)(A)该合同可撤销,因小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B)该合同无效,因小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该舍同有效,因该合同对小林而言是纯获利益的(D)该合同效力待定,因需要由小林的法定代理人决定是否追认12

9、 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和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按合同订立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B)按合同订立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C)按合同履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D)按合同履行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13 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提供一批货物给乙,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合同签订后甲迟迟没有发货,乙催问甲,甲称由于资金紧张,暂无法购买生产该批货物的原材料,要求乙先付货款,乙拒绝了甲的要

10、求。乙拒绝先付货款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 ) 。(2008 年)(A)行使先履行抗辩权(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D)行使撤销权14 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机床一台,价格为 300 万元。同时,丙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一份内容为“丙公司愿为甲公司应付乙公司 300 万元机床货款承担保证责任”的保函,并加盖了公司公章。之后,由于市场变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将机床价格变更为 350 万元,但未通知丙。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机床后,甲公司无力按期支付货款,乙公司遂要求丙公司代为清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丙公司出具保函是其单

11、方行为。因。姑保证不成立(B)丙公司应在 300 万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C)在乙公司未就甲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之前,丙公司有权拒绝乙公司代为清偿的要求(D)丙公司应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适用 6 个月的短期诉讼时效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15 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时,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企业未经乙银行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一台生产设备出卖给不知道该设备已抵押的丙公司,钱货两清。后甲企业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银行能否对已出卖的生产设备主张抵押权的表

12、述中,正确的是( )。(2013年)(A)不能主张乙银行的抵押权不能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B)不能主张乙银行的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未设立(C)不能主张,因甲企业未经乙银行同意处分抵押物,属于无效行为(D)可以主张,乙银行的抵押权虽未经登记,但已设立。只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16 甲向乙借款 50 万元,约定以甲的 A 幢房屋抵押给乙,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在抵押登记时,登记为以甲的 B 幢房屋抵押给乙。后甲未能按约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行使抵押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9 年)(A)乙只能对甲的 A 幢房屋行使抵押权

13、(B)乙只能对甲的 B 幢房屋行使抵押权(C)乙可选择对甲的 A 幢房屋或者 B 幢房屋行使抵押权(D)乙不能行使抵押权,因为登记机关记载的抵押物与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物不一致,抵押无效17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应当依照有关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清偿。下列各项中,不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2009年)(A)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B)抵押权已登记且登记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C)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D)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抵押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2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40 分,每小题备

14、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18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拟订的下列格式条款中,属于无效的有( )。(2012 年)(A)内容理解发生争议的格式条款(B)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D)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得以免责的格式条款19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属于无效格式条款有( )。(2008 年)(A)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格式条款(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D)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20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有( )。(200

15、7 年)(A)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21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 )。(2006.年)(A)甲、乙恶意串通订立的损害第三人丙利益的合同(B)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与善意第三人丁订立的买卖合同(C)代理人甲超越代理权限与第三人丙订立的买卖合同(D)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与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22 陈某向李某借款 10 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张某向李某单方面提交了签名的保证书。其中仅栽明“ 若陈某不清偿到期借款本息,张某将代为履行” 。借款到期后,陈某未清偿借款本息

16、,经查,张某并不具有代偿能力。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证合同的效力及张某承担保证责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2012年)(A)张某可以以自己不具有代偿能力为由主张保证合同无效(B)张某可以以自己未与李某签订保证合同为由主张保证合同不成立(C)张某须向李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D)张某须向李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3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 500 万元,为此,丙、丁以各自的房产分别向乙银行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戊、庚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现借款合同己到期,甲无力还款由于丙、丁、戊、庚对担保债权的份额及顺序均未有约定,引发纠纷。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乙银行行使权

17、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银行可以就丙或者丁的房产行使抵押权(B)丙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甲公司追偿。也可以要求丁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C)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庚承担全部保证责任(D)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甲公司追偿24 陈某用自己的轿车作抵押向银行借款 40 万元,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陈某驾驶该车出行时,不慎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该车的价值损失了 30。保险公司赔偿了该车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抵押担保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0 年)(A)该轿车不再担保银行债权(B)该轿车应担保银行债权(C)保险赔款不应担保银行债权(D)保险赔款应担保银行债权三、判断题

18、本类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表述正确的,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表述错误的,则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每小题判断结果正确得 1 分,判断结果错误的扣 0.5 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25 甲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甲、乙在抵押合同中约定,若甲到期不返还借款本息,该房屋所有权归乙,该约定条款无效。( )(2013 年)(A)正确(B)错误四、综合题本类题共 1 题,共 10 分。26 (2014 年)甲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 5 月发生下列事实:(1)5 月 8 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钢材,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钢材总价款100 万元;甲公

19、司在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支付定金 20 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 1 个月内交付全部货物;甲公司于乙公司交付货物后 10 日内支付全部货款。5 月 16 日,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 10 万元定金,乙公司接受并未提出异议。(2)5 月 20 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的租赁合同到期,但丙公司尚未支付 50 万元到期租金。5 月 30 日,因欠丁公司的债务到期,甲公司将其对丙公司的 50 万元的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3)5 月 26 日,甲公司所在地发生自然灾害,当地政府组织救灾募捐活动,甲公司当场承诺捐款 20 万元,但一直未履行。其后甲公司因业务不景气,欲撤销该项赠与。

20、要求: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本案例中,支付的定金数额与约定的定金数额不符,有效定金数额应为多少?简要说明理由。(2)甲公司转让债权的行为对丙公司是否生效? 简要说明理由。(3)甲公司是否有权撤销赠与? 简要说明理由。27 (2013 年)A 市甲公司向 B 市乙公司购买 10 台专用设备,双方于 7 月 1 日签订了购买合同。买卖合同约定:专用设备每台 10 万元,总价 100 万元;乙公司于 7 月 31 日交货,甲公司在收货 10 日内付清款项;甲公司在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乙公司交付定金 5万元;双方因合同违约而发生的纠纷,提交 C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7 月 3 日

21、。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了 5 万元定金。7 月 20 日,甲公司告知乙公司,因向甲公司订购该批专业设备的丙公司明确拒绝购买该批货物,甲公司一时找不到新的买家,将不能履行合同。7 月 22 日,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定金不予返还,并要求甲公司赔偿定金未能弥补的损失。甲公司不同意赔偿损失,乙公司遂向 C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乙公司的仲裁申请,甲公司认为: (1)只有当合同履行期满甲公司未履行合同,乙公司才可以解除合同,所以,乙公司于 7 月 22 日主张解除合同不合法,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即使合同可以解除,那么合同被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即失去效力。所以,乙公司应向 A 市法院提起

22、诉讼; (3)甲公司愿意承担定金责任,但乙公司不能再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据查,甲公司不履行合同给乙公司造成 10 万元损失。要求:根据合同、担保、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乙公司 7 月 22 日通知解除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2)甲公司主张乙公司应向 A 市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简要说明理由。(3)甲公司认为乙公司不能要求赔偿损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28 (2012 年)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一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 5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09 年 8 月 1 日至 2011 年 7 月 31 日,以及利息支付等事项。张某

23、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签字。甲企业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当事人之间未约定担保权实现的顺序。借款期限届满后,甲企业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无力清偿到期借款。乙银行经调查发现:(1)甲企业可供偿债的财产不足 100 万元; (2)在借款期间,甲企业将一台生产设备以市价 40 万元出卖给丙公司,并已交付;(3)甲企业另有一台生产设备,价值 50 万元,因操作失误而严重受损,1 个月前被送交丁公司修理,但因甲企业未交付 10 万元维修费,该生产设备被丁公司留置。查明情况后,乙银行于 2011 年 8 月 20 日要求张某承担

24、保证责任。张某主张:借款债权既有保证担保,又有甲企业的抵押担保,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同日,乙银行分别向丙公司与丁公司主张,就丙公司所购买的生产设备及丁公司所留置的生产设备实现抵押权。丁公司则认为自己有权优先实现留置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张某提出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2)乙银行是否有权向丙公司就其购买的生产设备主张抵押权?简要说明理由。(3)丁公司提出自己有权优先实现留置权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3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2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5、 25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1)甲厂 10 月 8 目的发函中无价格,属于内容不具体、不确定,只能作为要约邀请对待;(2)乙厂 10 月 10 日的复函,明确了价格使得内容具体、确定,并且表达只要甲厂同意 5 万元台的价格,合同即告成立的意思表示,构成要约; (3)甲厂 10 月 12 日的复函对乙厂 10 月 10 日的要约价格进行修改,属于对要约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4)乙厂 10 月 19 日的复函,亦是对甲厂 10 月12 日的要约价格进行修改,构成新要约,同时也使得甲厂 10 月 1

26、2 日的要约失效(甲厂 10 月 12 目的要约中虽然设定了承诺期限,属于要约人不得撤销的要约,但并不妨碍该要约因受要约人作出反要约而失效);(5)由于甲厂 10 月 12 日的要约已经失效,乙厂 10 月 26 日的发函也就不能构成承诺。【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法律规定了两种不得撤销的要约:(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在本题中,要约人甲公司确定了承诺期限,该要约不得撤销。【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1)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

27、; (2) 投标人投标属于要约;(3)招标人定标属于承诺;(4)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在指定的期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合同正式成立。【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1)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一般应界定为要约邀请;(2)自动售货装置出售商品明码实价且正在出售,符合要约的两个条件(内容具体确定,一经接受即受约束),属于要约。【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得撤销;(2)受要约人接到要约后,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该要约失去效力。在本题中,甲公司在要约中要求乙公司于

28、 4 月 8 日前答复,属于不可撤销的要约,因此 4 月 4 日撤销要约的通知到达时,不产生撤销要约的效力,直到 4 月 5 日乙公司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时,要约才失去效力。【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陈某未在信件中栽明承诺开始日期,承诺期限应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5 月 9 日) 开始计算。【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况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如投递错误)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承诺为有

29、效承诺。在本题中,甲应当及时通知乙承诺已经迟到且不接受,否则,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且生效,乙有权要求甲依约履行。【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选项 C:当事人采用合同书、确认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虽然甲、乙公司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是乙公

30、司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前,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发货),甲公司接受(清点入库),该合同成立。【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是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面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1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价款、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照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的:(1)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一般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

31、的市场价格履行;(2)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在本题中,履行地点应推定为海口,履行价格为订立合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13 【正确答案】 B【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1)选项 A: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2)选项 B: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主合同的变更,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3)选项 C: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

32、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在本题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对保证方式没有进行约定,丙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4)选项 D:保证期间与保证的诉讼时效是两回事儿,选项 D 的表述将二者混为一谈。【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1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在抵押财产确定前,浮动抵押权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抵押物登记记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1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时,抵押权未登

33、记的,按照“债权比例”( 而非抵押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2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40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18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选项 A: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只是需要解释,而非直接导致无效)。【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19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1)选项 A: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不

34、直接影响该格式条款的效力; (2)选项 BCD: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 52 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时无效。【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20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选项 A: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的,该要约压根儿未生过效。谈不上失效。【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21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1)选项 A 属于无效合同;(2) 选项 B 属于有效合同(代表与代理不同,除另有规定的外,法定代表人的行为直接视为该公司的行为。合同对该公司直接有效)。【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2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1)选项 A: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

35、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为由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选项 B: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3)选项 CD: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23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1)选项 A:“人保”与“物保”并存, “物保”由第三人提供的,债权人可以选择就“物保”或“人保”(不分先后)主张权利;(2)选项 B:“人保”与“物保”并存的,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扭保责任后,只能向债务人追偿;不能向其他担保人追偿;(3)选项 C:戊、

36、庚与乙银行之间既未对保证方式作出约定,也未对各自承担的份额作出约定,应视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共同保证;(4)选项 D: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24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1)选项 AB:担保物部分灭失,残存部分仍担保债权全部;(2)选项CD: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三、判断题本类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表述正确的,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表述错

37、误的,则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每小题判断结果正确得 1 分,判断结果错误的扣 0.5 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2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如果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该条款无效。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知识模块】 合同法律制度四、综合题本类题共 1 题,共 10 分。26 【正确答案】 (1)有效定金数额应为 10 万元。根据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在本

38、题中,乙公司接受了 10 万元定金并未提出异议,视为双方当事人对定金合同进行了变更,故有效的定金数额为 10 万元。(2)甲公司转让债权的行为对丙公司不生效。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本题中,甲公司转让债权时未通知丙公司,故对丙公司不发生效力。(3)甲公司无权撤销赠与。根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27 【正确答案】 (1)乙公司 7 月 22 日通知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

39、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甲公司于 7 月 20 日明确表示将不能履行合同,属于预期违约,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2)甲公司主张乙公司应向 A 市法院提起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或者:根据规定,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3)甲公司认为乙公司不能要求赔偿损失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

40、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在本案中,甲公司支付的 5 万元定金不足以弥补乙公司的损失 10 万元,因此,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28 【正确答案】 (1)张某提出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的主张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2)乙银行无权向丙公司就其购买的生产设备主张抵押权。根据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但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3)丁公司的主张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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