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债权法律制度)模拟试卷 7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共 40 题,每题 1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l 个最符合题意。1 美达家具厂得知 Z 机关所建办公楼要购置一批办公桌椅,便于 2 月 1 日致函 z机关以每套 1000 元的优惠价格出售办公桌椅,数量有限,售完为止。z 机关考虑到美达家具厂生产的家具质量可靠,便于 2 月 2 日回函订购 300 套桌椅,提出每套价格 800 元,同时要求 3 个月内将桌椅送至 z 机关,验货后七日内电汇付款。美达家具厂收到函件后,于 2 月 4 日又发函 Z 机关,同意 z 机关提出的订货数量、交货时间及方式、付款时间及方
2、式,但同时提出其每套桌椅售价 1000 元已属优惠价格,考虑 z 机关所订桌椅数量较多,可以按每套桌椅 900 元出售。Z 机关 2 月 6 日发函表示同意。2 月 7 日,美达家具厂电话告知 Z 机关收到 2 月 6 日函件。该合同的要约为( )。(A)2 月 1 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B) 2 月 2 日 Z 机关发出的函件(C) 2 月 4 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D)2 月 6 日 Z 机关发出的函件2 在一份保险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当事人对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 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投保人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则认为不属于赔付范围,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法院
3、认为双方的观点都有合理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B)人民法院应当采用有利于投保人的解释(C)人民法院应当采用有利于保险公司的解释(D)人民法院应当采用语言学专家的解释3 甲欲低价购买乙收藏的一幅古画,乙不允。甲声称:若乙不售画,就公布其不雅视频。乙被迫与甲订立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合同的效力为( )。(A)无效(B)有效(C)效力待定(D)可变更、可撤销4 甲公司、乙公司于 3 月 10 日签订买卖合同,3 月 15 日甲公司发现自己对合同标的存有重大误解,遂于 3 月 20 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合同,4 月 10
4、 日法院依法撤销该合同。下列表述中,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是( )。(A)合同自 3 月 10 日起归于无效(B)合同自 3 月 15 日起归于无效(C)合同自 3 月 20 日起归于无效(D)合同自 4 月 10 日起归于无效5 甲小学为了“ 六一” 儿童节学生表演节目的需要,向乙服装厂订购了 100 套童装,约定在“六一 ”儿童节前一周交付。 5 月 28 日,甲小学向乙服装厂催要童装,却被告知,因布匹供应问题 6 月 3 日才能交付童装,甲小学因此欲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小学应先催告乙服装厂履行,乙服装厂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的,甲小学才可
5、以解除合同(B)甲小学可以解除合同,无须催告(C)甲小学无权解除合同,只能要求乙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D)甲小学无权自行解除合同,但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6 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 18 万元违约金。后甲违约,给乙造成损失 15 万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应向乙支付违约金 18 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B)甲应向乙赔偿损失 15 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C)甲应向乙赔偿损失 15 万元并支付违约金 18 万元,共计 33 万元(D)甲应向乙赔偿损失 15 万元及其利息7 8 月 10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货物买
6、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应于 8月 20 日到甲公司的库房提取所购全部货物。乙公司由于自身原因至 8 月 30 日才去提取该批货物,但 8 月 25 日甲公司的库房因雷击发生火灾,致使乙公司应提取的部分货物毁损。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承担该批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起始时间是( )。(A)8 月 10 日(B) 8 月 20 日(C) 8 月 25 日(D)8 月 30 日二、多项选择题共 30 题,每题 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 2 个或 2 个以上符合题意。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8 陈某向贺某借款 20 万元,借期 2 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
7、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示愿意以 50万元购买陈某的房屋。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陈某将该房屋卖给谢某应得到贺某的同意(B)如陈某经贺某同意将该房屋卖给了谢某,则应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C)如谢某代为偿还 20 万元借款,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D)张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E)张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2 年9 甲向乙订购 30 万元货物,双方约定:“乙收到甲的 10 万元定金后,即应交付全部
8、货物。”合同订立后,乙在约定时间内只收到甲的 6 万元定金,但并未提出异议,而是在收到 6 万元定金当日即交付全部货物。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生效(B)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变更(C)甲乙就给付定金达成协议时,定金合同发生效力(D)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定金合同无效(E)定金合同在 6 万元的范围内有效10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定金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 3 倍返还定金(B)收受定金一方履行合同义务时,定金所有权发生转移
9、(C)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D)既约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一方违约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同时适用(E)因不可抗力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三、综合分析题共 20 题,每题 2 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10 定金合同+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原告与被告于 8 月 5 日在原告、被告住所地以外的甲地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供给被告自行车 400 辆,单价 350元,总计货款 14 万元;被告须在同年 10 月底以前将货款汇人原告账户,款到 10日内由原告在其所在的乙地为被告代办托运将货运送到被告所在的丙地,到期不履行合
10、同,承担货款 4的违约金;合同订立后,被告须于 5 日内向原告交付 3 万元定金。同年 10 月 22 日,原告向被告发去传真,要求被告付款。被告复电声称:因资金短缺,希望先发货再付款,原告予以拒绝。在原告多次催促下,被告于同年11 月 21 日复函正式表示,自愿放弃已交付的 3 万元定金,作为解除合同的代价。原告于同年 11 月底起诉,要求被告履行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被告则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11 下列关于本案定金、定金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本案中定金合同于被告交付定金时成立(B)本案中约定的定金数额违反法律规定,因此,定金合同不成立(C)根据法律规定,定金数额不能超过
11、主合同标的额的 20。本案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 20的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D)根据法律规定,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30。本案定金数额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E)本案中定金合同因为当事人不能履行而无效12 如果法院判决本案被告对原告承担民事责任,则法院( )。(A)可以判决被告向原告同时承担定金责任和违约金责任(B)只能判决被告向原告承担定金责任或者违约金责任中的一项责任(C)可以判决被告承担超过定金数额或者违约金数额部分的损失(D)可以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E)应当判决被告承担缔约过失责任13 根据法律规定,本案一审诉讼的管辖法院有( )。(A)乙地中级人民法院(B)
12、丙地中级人民法院(C)乙地基层人民法院(D)丙地基层人民法院(E)甲地基层人民法院13 (2009 年,经调整) 买卖合同+ 定金合同+民事诉讼+ 诉讼时效原告:五湖贸易公司被告:天云农场原告、被告于 2005 年 9 月 6 日签订了一份棉花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供应乙级皮棉 1000 担,每担 220 元,共计 22 万元;交货时间为当年 11 月;交货方式为原告自提。合同还约定:原告应向被告交付 6 万元定金;如一方违约还需承担等同于实际损失数额的违约金。合同订立后,原告立即向被告全额交付了定金。5 天后,原告与某纱厂订立购销乙级皮棉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纱厂供应乙级皮棉1000
13、担,每担 300 元。如果一方违约,应按价款的 20承担违约责任。同年 9 月27 日,被告法定代表人向原告的经办人打来电话,声称由于雨水过多,棉花长势不好,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数量交货。原告立即派人赴被告当地了解情况,得知雨水问题并未影响棉花的收成,被告不愿交货的真正原因是棉花价格不断上涨,被告已与外市的一家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价格高于被告与原告约定的价格。原告多次要求与被告协商,希望被告能按期交货,但均遭到被告拒绝。原告为防止被告向他人交付货物,遂于 2005 年 10 月 10 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实际履行,否则被告应双倍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赔偿利润损失,并为其承担向纱厂支付
14、 6万元违约金的责任。14 在双方签字后的 9 月 7 日,棉花购销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状态有( )。(A)合同还未成立,也未生效(B)合同已成立,并已经生效(C)合同已成立,但效力待定(D)合同已成立,但可撤销(E)合同已成立,但还未生效15 根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违约金和定金约定的效力、法律适用及相应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合同中定金和违约金的约定全部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B)原告只能在违约金和定金中任选一项主张权利(C)合同中定金的约定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定金数额的上限应当为 55 万元(D)合同中定金的约定全部无效(E
15、)合同中的定金属于保物权,应当适用物权法 的规定16 本案中,被告对原告可以提出的抗辩理由有( )。(A)本合同无效,约定定金及违约金的条款均无效(B)原告向纱厂所承担的违约责任是其在订约时不可预见的(C) 6 万元违约金属于另一合同关系中的问题,原告不得要求被告为其向纱厂支付 6 万元违约金(D)原告与被告约定的定金数额的上限应为 4 4 万元,超过部分可以抵作预付款(E)合同未届履行期限,原告无权请求被告实际履行,也不能追究被告的违约责任17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诉讼所涉及的程序及时效问题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本案可以由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纱厂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16、(B)本案不得采用简易程序审理(C)本案如果在 2008 年 10 月 10 日起诉,则必然超过诉讼时效(D)本案既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审理,也可以采用普通程序审理(E)本案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后,可以订立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解决17 债的分类+侵权责任甲乙系同事,共同合租丙的一套两居室住房,经丙同意,甲、乙请丁对该两居室进行简单装修。丁找来戊等 3 名装修工人进行具体施工。在装修过程中,戊嫌甲养的一盆绿色植物碍事,遂将其搬到阳台窗台上。一日,狂风大作,将该盆绿色植物吹落,砸伤楼下躲避不急的骑车人庚,庚在躲避掉落的植物时,庚的自行车又将路旁停的辛的轿车剐蹭,相关当事人对赔偿事项各持己见,发生
17、纠纷。18 根据民法相关理论,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法律关系属于( )。(A)按份之债(B)法定之债(C)特定之债(D)连带之债(E)选择之债19 根据民法相关规定,庚人身损害所属的责任形态为( )。(A)过错推定责任(B)过错责任(C)无过错推定责任(D)补充责任(E)公平责任20 本案中依法应当对庚所受人身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 )。(A)丙(B)甲(C)乙(D)戊(E)丁20 侵权责任制度+民事诉讼陈文、韩耀、顾飞三人合伙开办了饭香快餐连锁店,3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陈文负责对外开拓市场业务,韩耀和顾飞负责店内经营。陈文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排挤竞争对手,在未告知韩耀、顾飞的情况下散布谣言
18、,称竞争对手闻就香快餐公司(以下简称“闻就香公司 ”)在其食品中使用了地沟油。网民吴石将该条消息张贴到蝴蝶网站上,引来许多网民批评,致使闻就香公司营业额明显下降。3 月 23 日,闻就香公司接到为民律师事务所发来的传真称:可以为闻就香公司代理对饭香快餐连锁店的诉讼,费用 3 万元,是否愿意,请在 3 日内回复。闻就香公司 3 月 25 日回复:“可以考虑代理事宜,但费用太高,2 万元可接受,具体情况待我公司开董事会后确定。”4 月 10 日,闻就香公司召开董事会,决定起诉饭香快餐连锁店。闻就香公司认为,为民律师事务所没有知名律师,于是委托博法律师事务所王天有律师代理诉讼,并在 4 月 20 日
19、与博法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王天有律师代理案件后,于 4 月 30 日向饭香快餐连锁店发去“律师函” 称:饭香快餐连锁店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否则将起诉追究其法律责任。饭香快餐连锁店接函后回复称:“ 陈文不是其合伙人和员工。 ”王天有律师此时获知,陈文已在 3日前退伙。5 月 3 日,闻就香公司派代表与蝴蝶网站交涉,要求即刻删除有关批评性评论。蝴蝶网站以国家法定假日期间有关工作人员不在为由,没有立即删除。5月 8 日,蝴蝶网站删除相关批评网页。5 月 23 日闻就香公司提起对饭香快餐连锁店的诉讼。21 在本案中,陈文散布闻就香公司使用地沟油的行为属于( )。(A)陈文的个人行为(B)饭香
20、快餐连锁店的侵权行为(C)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D)侵害他人身份权的行为(E)事实行为22 下列关于本案中闻就香公司委托律师代理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闻就香公司给为民律师事务所的回复使原要约失效(B)闻就香公司与为民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代理关系已经成立(C)王天有律师发出“律师函”的行为是代表博法律师事务所的行为,不是代表闻就香公司的行为(D)王天有律师代理诉讼可以提交委托代理协议以代替授权委托书(E)王天有律师的代理行为属于表见代理23 下列关于本案中网络侵权行为及相应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网民吴石的行为构成侵权(B)网民吴石与蝴蝶网站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C)蝴蝶网站
21、延迟删除侵权网页的原因属于不可抗力(D)蝴蝶网站延迟删除侵权网页构成过错侵权(E)蝴蝶网站如果于 5 月 3 日删除论坛上的帖子,则不承担法律责任24 下列关于本案责任归属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吴石与蝴蝶网站承担连带责任(B)饭香快餐连锁店承担侵权责任(C)闻就香公司应向为民律师事务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闻就香公司应向为民律师事务所承担违约责任(E)陈文、韩耀、顾飞应承担共同侵权的民事责任24 甲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的净资产为负,财务状况不断恶化。有关资产:商业用房一间,账面价值 100 万元;机器设备一套,账面价值 20 万元;银行存款 30 万
22、元;应收乙的账款 30 万元(2013 年 1 月 20 日到期);应收丙的账款70 万元(2013 年 2 月 6 日到期)。甲公司有关负债:应付丙的账款 50 万元(2013 年3 月 5 日到期);应付丁的账款 180 万元(2013 年 1 月 10 日到期)。2013 年以来,甲公司的资产处理及债权债务清偿情况如下:(1)1 月 20 日,丁请求甲公司偿还欠款未果。但在 1 月 28 日丁发现甲公司曾于 1月 15 日将机器设备赠送给了戊。(2)2 月 3 日,甲公司将拥有的商业用房以 60 万元的价格(市场价格为 120 万元)转让给非关联企业己公司,己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让该
23、房产,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3)2 月 21 日后,甲公司一直催告乙偿还债务,但乙到 8 月底仍未偿还,甲公司亦未采取其他法律措施。(4)3 月 15 日,甲公司向丙提出就抵销有关的债权债务。(5)4 月 10 日,甲公司与庚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对丙的 20 万元债权以 1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庚。25 针对要点(1)和要点(2),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丁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机器设备赠送给戊的行为(B)丁无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机器设备赠送给戊的行为(C)丁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商业用房转让给己公司的行为,己公司无权取得该商业用房的所有权(D)丁有权请求人民法院
24、撤销甲公司将商业用房转让给己公司的行为,但己公司有权主张善意取得该商业用房的所有权(E)丁无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商业用房转让给己公司的行为,己公司已经取得该商业用房的所有权26 针对要点(3),丁拟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下列有关该代位权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原告为丁,被告为甲公司,第三人为乙公司(B)原告为丁,被告为乙公司,第三人为甲公司(C)原告为甲公司,被告为乙公司,第三人为丁(D)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乙公司应当直接向丁清偿债务(E)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乙公司仍应向甲公司清偿债务,由甲公司再向丁清偿债务27 针对要点(4),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25、A)由于债权额不相等,甲公司的抵销主张不成立(B)甲公司的抵销主张成立,甲公司和丙的债权债务关系在 50 万元的范围内消灭(C)甲公司的抵销主张成立,甲公司和丙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消灭(D)甲公司提出抵销主张时,可以根据情况附加条件(E)甲公司提出抵销主张时,不得附有条件和期限28 针对要点(5),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公司与庚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应当经丙同意(B)甲公司与庚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应当通知丙(C)甲公司与庚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应当经丁同意(D)丁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与庚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E)甲公司与庚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生效后,丁仍有权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
26、丙向其清偿 20 万元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债权法律制度)模拟试卷 7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共 40 题,每题 1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l 个最符合题意。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1)2 月 1 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属于要约邀请;(2)2 月 2 日 Z 机关发出的函件属于要约(已失效);(3)2 月 4 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属于新要约,即该合同的要约;(4)2 月 6 日 Z 机关发出的函件属于承诺。【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
27、条款一方的解释。【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且合同内容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被撤销的合同同无效合同一样,“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违约) ,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1)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
28、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2)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 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在本案中,甲乙约定的违约金 18 万元不属于“过分高于”,甲无权要求降低,应当按照约定支付 18 万元的违约金。【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二、多项选择题共 30 题,每题 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 2 个或 2 个以上符合题意。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29、 分。8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1)选项 AB: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2)选项 C: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3)选项 D:当事人根本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4)选项 E:当事人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9 【正确答案】 B,E【试题解析】 (1)选项 ABC:当事人双方设立定金的行为是一种实践性合同,定金合同在当事人实际交付
30、的定金数额上成立、生效;在本题中,甲只交付了 6 万元定金,乙接受,应视为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定金数额。(2)选项 DE:定金的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超过部分”无效;在本题中,如果甲按原约定交付了 10万元,定金合同仅在 6 万元范围内有效,超出部分(4 万元)视为预付款处理。【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10 【正确答案】 C,E【试题解析】 (1)选项 A: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选项 B:定金一旦交付,定金所有权即发生转移。(3)选项 D:既约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一方违约时,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定金条款或者违约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
31、度三、综合分析题共 20 题,每题 2 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11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1)选项 A: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实际交付定金时合同成立;(2)选项 BCD: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超过部分”无效;(3)选项 E:当事人不能履行应依法适用定金罚则,而非导致定金合同无效。【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12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1)选项 ABC: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2 选 1),超过部分的损失可以要求对
32、方承担赔偿责任;(2)选项 D:合同责任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3)选项 E:本题买卖合同、定金合同均为有效合同,不涉及缔约过失责任。【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13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1)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本题既不涉外,标的额又小(14 万元),且为普通买卖合同纠纷,明显不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丙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而非合同签订地,与甲地无关)人民法院管辖;(3)“合同履行地”: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3、。本题中双方约定“代办托运”,即由原告方(发货方)代为办理运输,实质是上门提货。因此合同履行地为原告所在的乙地。【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已经达成合意,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1)选项 ACD: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超过部分无效;在本题中,原被告合同标的额为 22 万元,约定的定金最高额应为 44 万元,超过的 16 万元无效。(2)选项 E:我国物权法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抵押、质押和留置,并未规定定金。【知识模
34、块】 债权法律制度16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1)选项 A:本案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是已经成立并生效的,定金数额超过限额,只导致超过部分无效,而不致使合同全部无效;违约金和定金可以同时约定,不得同时适用。(2)选项 B:违约损失赔偿额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即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如果有关损失系订约时不可预见,则被告有权提出抗辩。(3)选项 C:6 万元的违约金是原告和第三人(纱厂)的合同中约定的,与原被告的合同无关。(4)选项 D: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对方不要求返还的,抵作预付款。(5)选项
35、E:被告的行为属于预期违约,即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17 【正确答案】 D,E【试题解析】 (1)选项 A: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选项 BD: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并无任何迹象表明不适用简易程序;(3)选项 C: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如果原告在提起诉讼之前还有其他的要求履行的行为,或者被告有承认债务的行为,诉讼时效重新计算,至 2008 年 10 月 10 日起诉并不一定会超过诉讼时效;(4)选项 E:仲
36、裁协议可以事先订立,也可以事后订立。【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18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1)选项 AD:按份之债,是指多数债权人或多数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或负担债务的债。连带之债是指当债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数人时,各债权人均得请求债务人为全部债务的履行,各债务人均负有为全部履行的义务,并且,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一次全部给付而归于消灭的债,本题属于连带之债;(2)选项 B:意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决定的债。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予以规定的债。本题属于意定之债;(3)选项 C:特定 (物)之债是指以特定物
37、为标的的债;种类(物)之债是指以种类物为标的的债。本题属于特定之债;(4)选项 E:简单之债,是指债的标的只有一种,当事人只能按照该种标的履行。选择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有数种,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之一为履行标的。本题属于简单之债。【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1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推定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20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建筑物、构筑物或
38、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丙)、管理人或者使用人(甲、乙)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推定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21 【正确答案】 B,E【试题解析】 (1)选项 AB:散布闻就香公司使用地沟油的行为,是陈文退伙前实施的执行合伙事务(负责对外开拓市场业务)行为,应直接视为饭香快餐连锁店的行为,侵权行为主体为饭香快餐连锁店;(2)选项 CD:陈文的行为是诋毁商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3)选项 E:侵权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件,属于事实行
39、为。【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2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1)选项 AB:闻就香公司将原要约中的代理费用由 3 万元变更为 2万元,属于对原要约的实质性变更,原要约失效,相应地,其与为民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代理关系也未建立;(2)选项 C:王天有律师能否 “代表”博法律师事务所,案情未交待,但是其与闻就香公司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能“代理”闻就香公司委托的事项,但不能代表闻就香公司;(3)选项 D: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不能以其他文件代替);(4)选项 E:表见代理的前提是代理权缺失,在本题中,闻就香公司与博法律师事务所已经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
40、,王天有律师的代理为有权代理。【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23 【正确答案】 A,D,E【试题解析】 (1)选项 A: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第 5 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信息;吴石的行为并非单纯的转帖(案情也未表明陈文以发帖形式散布信息),而是对未经核实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信息进行传播,我们认为吴石存在过错,构成侵权。(2)选项 BE: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
41、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在本题中,如果蝴蝶网站及时删除帖子则不承担责任,谈不上与网民吴石构成共同侵权。(3)选项 C:不可抗力是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由,“国家法定假日期间”可以安排加班,并非“不能克服”,不属于不可抗力。(4)选项 D:利用网络侵权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2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1)选项 A:蝴蝶网站未及时删除帖子,应当就 “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吴石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蝴蝶网站对吴石侵权行为事先知情,又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则应与吴石承担连带责任。(2)选项 BE:散布该谣言是陈文退伙前执行合伙事务的行为,应当以饭香快餐连锁店为侵权人,由其
42、承担侵权责任。(3)选项 CD:闻就香公司与为民律师事务所的合同尚未订立,谈不上违约;在合同磋商过程中,闻就香公司不存在过错行为,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25 【正确答案】 A,E【试题解析】 (1)选项 AB: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本题中,甲公司将机器设备赠送(无偿转让)给戊,且赠送时甲公司的净资产已经为负,显然对丁的债权构成损害。(2)选项 CDE:因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本题中,己公司
43、属于善意第三人,债权人丁无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选项 D:即使丁有权主张撤销,也谈不上善意取得,因为本题根本不涉及无权处分)。【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26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1)选项 ABC:在代位权诉讼中,原告为债权人(丁)、被告为次债务人(乙)、第三人为债务人 (甲公司) ;(2)选项 DE: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27 【正确答案】 B,E【试题解析】 (1)选项 ABC: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债务标的物种
44、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均可主张抵销;在本题中,甲欠丙的账款 50 万元和丙欠甲的账款 70万元在 3 月 15 日时均已到期,甲有权向丙主张就 50 万元的债权债务予以抵销。(2)选项 DE:抵销的意思表示不得附有条件和期限。【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2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1)选项 AB: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2)选项 C:对该债权的处分权仍归甲公司享有,丁公司并无任何法定权利予以限制。(3)选项 D:甲公司以合理对价转让债权,该行为不属于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危害债权的行为”。(4)选项 E:债权转让合同生效后丙对甲公司将不再负有债务,丁无权可代。【知识模块】 债权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