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类试卷]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章节练习试卷3(无答案).doc

上传人:diecharacter305 文档编号:619445 上传时间:2018-12-20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经类试卷]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章节练习试卷3(无答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财经类试卷]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章节练习试卷3(无答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财经类试卷]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章节练习试卷3(无答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章节练习试卷 3(无答案)一、综合分析题共 20 题,每题 2 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1 案情:A 市 B 区税务所(国税)2007 年 7 月 15 日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大明服装厂(系个体工商户) 开业两个月没有纳税。2007 年 7 月 16 日,税务所对大明服装厂依法进行了税务检查。经查,该服装厂2007 年 5 月 8 日办理了营业执照,5 月 10 日正式投产,没有办理税务登记,共生产销售服装 420 套,销售额 90690 元,没有申报纳税。根据检查情况,税务所于 7月 18 口拟作出

2、如下处理建议:1责令服装厂 7 月 25 日前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 500 元罚款;2按规定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对未缴税款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处罚范围内,处以 10000 元罚款。2007 年 7 月 19 日送达税务处罚事项告知书,并告知服装厂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税务所 7 月 21 日按上述处理意见作出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下发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限该服装厂于 2007 年 7 月 28日前缴纳税款和罚款,并于当天将二份文书送达给了服装厂。服装厂认为本厂刚开业两个月,产品为试销阶段,回款率低,资金十分紧张,请求税务所核减税款和罚款,被税务所拒绝。7 月 28 日该服

3、装厂缴纳了部分税款。7月 29 日税务所又下达了催缴税款通知书,催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在两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经区税务局长批准,于 8 月 2 日,税务所扣押了服装厂 23 套服装,以变卖收入抵缴部分税款和罚款。服装厂在多次找税务所交涉没有结果的情况下, 8 月 15 日书面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税务所对其作出的处理决定,并要求税务所赔偿因扣押服装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1 服装厂提出复议,应当向( )提出。(A)A 市人民政府(B) B 区人民政府(C) A 市国税务局(D)A 市国税务局的上一级税务局(E)国家税务总局2 对于服装厂提出的行政复议,复议机关( )。(A)对补缴税款和

4、加收滞纳金的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对处罚的复议申请应不予受理(B)对补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的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对处罚的复议申请应予受理(C)对补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的复议申请应予受理;对处罚的复议申请应不予受理(D)对补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的复议申请应予受理;对处罚的复议申请应予受理(E)对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和处罚的复议申请都不予受理,但是如果服装厂提供了担保之后可以受理3 对于加收滞纳金和罚款的理解,正确的是( )。(A)加收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罚款属于行政处罚(B)加收滞纳金和罚款都属于行政处罚中的财产罚(C)税务所有权决定 2000 元以下的罚款(D)税务所必须以所属税务局的名义做出罚款决定

5、(E)加收滞纳金属于即时性强制行为4 本题中若当事人申请听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行政相对人提出听证的期限是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送达之日起 2 日内(B)行政相对人提出听证的期限是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之日起 3 日内(C)听证过程中的辩论应当先由听证申请人发言,再由调查人员答辩(D)听证主持人在听证过程中认为证据有疑问无法听证辩明,可能影响税务行政处罚的准确公正的,可以宣布延期听证(E)听证过程中,当事人声明退出听证会的,听证主持人可以宣布听证终止5 下列关于税务机关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A)税务所的扣押行为是税务保全措施(B)服装厂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务保全措施(C)税务所变卖扣押财产的行为是税务保全(D)服装厂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了行政复议,税务机关不能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E)服装厂没有在催告期间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资料 > 职业资格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