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53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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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 15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预防尚未犯罪的人实施犯罪,这是指刑罚目的中的( )(A)一般预防(B)特殊预防(C)刑罚报应(D)刑罚威慑2 拘役的执行机关是( )(A)社区矫正机构(B)监狱(C)公安机关(D)法院3 量刑情节中,应当在法定刑限度以下判处刑法的是( )(A)减轻处罚情节(B)加重处罚情节(C)从轻处罚情节(D)从重处罚情节4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按照一定的规则决定执行的刑罚,该规则是( )(A)

2、并科(B)先并后减(C)先减后并(D)以重刑论处5 有权裁定予以犯罪分子减刑的机关是( )(A)高级人民法院(B)中级人民法院(C)监狱管理局(D)公安部门6 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 )(A)10 年(B) 11 年(C) 13 年(D)15 年7 甲盗窃 5 000 元财物,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判处的法定最高刑是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甲盗窃行为的追诉时效为( )(A)3 年(B) 5 年(C) 10 年(D)15 年8 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关系是( )(A)实质与表象的关系(B)整体与部分的关系(C)形式与内容的关系(D)抽象与具体的关系9 在刑法分则条文中不直接叙明犯罪的特征,而只

3、是指出该犯罪行为所违反的其他法律、法规的罪状形式是( )(A)简单罪状(B)叙明罪状(C)空白罪状(D)引证罪状10 我国刑法规定的法定刑基本属于( )(A)绝对确定的法定刑(B)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C)相对确定的法定刑(D)相对不确定的法定刑11 下列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性质最为严重的一类犯罪(B)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C)危害国家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安全(D)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主体多数为特殊主体12 甲明知某书籍中载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内容,还将该书予以出版。甲的行为成立( )(A)非法经营罪(B)煽动分裂国家罪(

4、C)分裂国家罪(D)侵犯著作权罪13 甲不知道自己在工作中接触到的信息为国家秘密,甲将该秘密提供给境外某机构。甲的行为成立( )(A)间谍罪(B)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C)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D)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14 下列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侵犯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B)犯罪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C)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D)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15 放火罪是( )(A)行为犯(B)危险犯(C)状态犯(D)结果犯16 甲(15 周岁) 抢夺乙的钱包,被乙紧追不舍,为窝藏赃物,甲当场使用暴力将乙打至重伤。甲的行为构成( )(A)抢

5、夺罪(B)抢劫罪(C)故意伤害罪(D)故意杀人罪(未遂)二、多项选择题17 下列选项中,属于刑罚权内容的是( )(A)制刑权(B)求刑权(C)量刑权(D)行刑权18 追诉时效的起算时间为( )(A)犯罪之日(B)犯罪结果发生之日(C)犯罪行为终了之日(D)犯罪人被捕之日19 下列关于大赦与特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大赦的对象是不特定的犯罪人,特赦是赦免特定的犯罪人(B)大赦既可赦其罪,又可赦其刑,特赦只能赦其刑,不能赦其罪(C)大赦和特赦后再犯罪都不构成累犯(D)我国司法实践中没有使用过大赦20 下列关于放火罪与失火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放火罪与失火罪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对于

6、危害后果的态度(B)放火罪的行为人希望或放任火灾的发生(C)失火罪是结果犯(D)放火罪是行为犯21 甲乙二人共同盗窃后,盗窃结束后甲先走,乙又点火把库房烧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乙成立盗窃罪共犯(B)甲乙成立放火罪共犯(C)甲不成立放火罪(D)乙单独成立放火罪22 人民法院在宣告禁止令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A)犯罪原因(B)犯罪性质(C)犯罪手段(D)个人一贯表现23 构成特别累犯的犯罪类型是( )(A)危害国家安全犯罪(B)危害人身安全犯罪(C)恐怖活动犯罪(D)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三、简答题24 简述渎职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25 简述缓刑的适用条件。26 简述黑社会性质

7、组织的特征。四、法条分析题27 我国刑法第 16 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请分析:(1)根据本条规定,分析意外事件的特征是什么?何为“ 不能预见的原因”?(2)根据本条规定,分析不可抗力的内涵是什么?何为“ 不能抗拒的原因”?五、案例分析题28 甲与乙有仇,某日,甲叫自己的朋友丙帮助自己去报仇,丙同意。甲、丙找到乙,乙见势不妙,赶紧驾车逃跑。甲、丙驾车紧追不舍。甲为了能拦截乙的汽车而超速行驶。但是由于车速过快,汽车行至一急转弯处时,刹车不及时,撞到路边的水泥墩,甲、丙受重伤,并将路边行走的丁撞死

8、。后甲被警察抓获。在甲被起诉后,甲母为了使甲得到轻判,四处找关系,后得知一个远房亲戚戊在法院当法官,于是找到戊,要求戊无论如何要帮忙。戊正好是甲的案子的主审法官,在收了甲母 10 万元后,对甲的罪行予以轻判。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1)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2)戊的行为构成何罪 ?29 2014 年 1 月 6 日,王某在路上散步时见路边一辆汽车没有上锁,即将车开走,准备前往附近的景区玩玩。行驶途中,行人赵某拦车要求搭乘,王某同意。赵某在开包取水时,露出很多现金,王某于是顿起邪念。当车行驶到某偏僻处时,王某谎称汽车发生故障,请赵某下车帮忙推车。赵某将手提包放在车座位上,然后下车。王某乘机

9、发动汽车欲逃跑。赵某察觉出王某的意图后,紧抓住车门不放,被汽车拖行 20 余米。王某见赵某仍不松手并跟着车跑,便加速疾驶,使赵某摔倒在地,造成重伤。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以下问题:(1)王某开走汽车的行为构成何罪?(2)王某对赵某实施的行为构成何罪?六、论述题30 试论数罪并罚的原则及其在我国刑法中的适用。31 试论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 15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一般预防就是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预防尚未犯罪的人实施犯罪。国家通过颁布刑法、适用刑罚,不仅直接惩罚了犯罪人,预防其重新犯罪,而且对社会上不稳定分子也起到了警戒和

10、抑制的作用,从而预防犯罪的发生。A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C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刑法第 63 条第 1 款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A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 69

11、条的规定,根据“先并后减”的规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知识模块】 刑法学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刑法第 79 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因此本题选 B。【知识模块】 刑法学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刑法第 83 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 10 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A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12、】 根据刑法第 87 条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 5 年有期徒刑的,经过 5 年,不再追诉。本题的法定最高刑是 3 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 5 年,B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刑法总则和分则的内容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属于犯罪与刑罚的抽象规定与具体规定之间的关系,刑法总则指导刑法分则的运用与研究,分则使总则的规定具体化。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空白罪状是指在刑法分则条文中不直接叙明犯罪的特征,而只是指出该犯罪行为所违反的其他法律、法规。C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法定刑中的

13、刑种和刑罚幅度的确定程度,可以把法定刑分为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和相对确定的法定刑。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所规定的法定刑基本上属于相对确定的法定刑。C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特殊主体较少。D 项说法错误,本题选 D。【知识模块】 刑法学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司法解释规定,明知出版物中载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内容,而予以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传播的,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定罪处罚。因此本题选 B。【知识模块】 刑法学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行为人知道或者应

14、当知道没有标明密级的事项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而为境外非法提供的,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对于没有认识到国家秘密而将其提供给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的,应认定为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本题中甲没有认识到所泄露的信息是国家秘密,因此应成立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既可以表现为故意,也可以表现为过失。比如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就是过失。C 项说法错误, ABD 项说法正确,本题选C。【知识模块】 刑法学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放火罪是危险犯,行为人着手实施了放火的行为,并且已经将放火的对象点燃,且具有

15、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性,放火罪即达到既遂。完成放火行为后火灾是否实际发生、是否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不影响放火罪既遂的认定。【知识模块】 刑法学1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司法解释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因此本题选 C。【知识模块】 刑法学二、多项选择题1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刑罚权是国家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以惩罚犯罪人的权力,包括制刑权、求刑权、量刑权和行刑权四个方面。ABCD 项

16、全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18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刑法第 89 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AC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19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大赦是指国家对不特定的多数犯罪分子的赦免,其效力及于罪与刑两个方面。特赦是国家对特定的犯罪分子的赦免,只赦其刑,不赦其罪。大赦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特赦后再犯罪,如果符合累犯条件,构成累犯,C 项错误。我国实践中没有使用过大赦,只使用过特赦。ABD 项说法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20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失火罪是过失导致火灾的发生

17、,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持否定态度。失火罪是结果犯,放火罪是危险犯,D 项说法错误, ABC 项说法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21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过限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过限行为是指在共同犯罪中,有共同犯罪人实施了超出共同犯罪故意范围的行为。过限行为由实施者个人承担责任,其他人不承担共犯责任。本题中,甲乙只有盗窃的故意,没有放火的故意,放火是乙的过限行为,只有乙单独承担责任,AC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22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人民法院宣告禁止令,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原因、犯罪性质、犯罪手段、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一贯表现等情况,充分考虑与犯罪

18、分子所犯罪行的关联程度,有针对性的禁止其在管制期间、缓刑考验期间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一项或几项内容。【知识模块】 刑法学23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刑法第 66 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这条是对特别累犯的规定,因此构成特别累犯的犯罪类型是 AC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三、简答题24 【正确答案】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妨碍国家管理活动,致使公共财产或者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19、的行为。渎职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妨碍国家管理活动,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犯罪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个别犯罪也可能由非国家工作人员实施。(4)在主观方面包括故意与过失两种心理态度。【知识模块】 刑法学25 【正确答案】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适用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 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宣告缓刑不会对所居住社区产生重大的不良影响。这是适用缓刑的实质条件。(3)犯罪分

20、子不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知识模块】 刑法学26 【正确答案】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1)形成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得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知识模块】 刑法学四、法条分析题27 【正确答案】 (1)本条是对无罪过事

21、件的规定,无罪过事件包括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两种情况。意外事件具有三个特征:行为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 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所造成的结果既无故意也无过失;这种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能预见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见,而且根据当时客观情况和行为人的主观认识能力,也不可能预见的原因。(2)不可抗力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引起的,不是犯罪。不能抗拒的原因,是指行为人遭遇到的集全部智慧和力量都无法抗衡、不可能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力量。这种不可抗力的来源是多方面的,可以来自大自然,也可以来自他人,也可能来自行为人本人生理疾患或

22、心理障碍。【知识模块】 刑法学五、案例分析题28 【正确答案】 (1)甲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甲违反交通运输法规超速行驶,导致甲、丙重伤,丁被撞死,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甲是具有责任能力的人,成立交通肇事罪。(2)戊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徇私枉法罪。戊以为甲谋利益的目的,收受甲母 10 万元,成立受贿罪。戊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成立徇私枉法罪。根据法律规定,对戊应以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中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知识模块】 刑法学29 【正确答案】 (1)王某开走汽车的行为成立盗窃罪。虽然汽车没有上锁,但是该车依然是他人所有的财物。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窃取他人

23、财物,成立盗窃罪。(2)王某对赵某实施的行为成立抢劫罪。王某见到赵某手提包有很多钱后,产生了抢夺的意图。但是在赵某抓住车门不放时,王某加速行驶的行为已经属于暴力行为,因而不是转化型抢劫,而是直接认定为抢劫罪,而且属于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知识模块】 刑法学六、论述题30 【正确答案】 数罪并罚,是指对一行为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的制度。数罪并罚的原则,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应依据的规则。数罪并罚的原则,是数罪并罚制度的核心和灵魂。各国所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主要为并科原则、吸收原则、限制加重原则、折中原则。并科原则,也称为相加原则,是指将一人所犯数罪分别宣告的各罪刑罚绝对相加、合并执行的合并处罚

24、规则。吸收原则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采用重罪吸收轻罪或者重罪刑吸收轻罪刑的合并处罚规则。限制加重原则,也称为限制并科原则,是指以一人所犯数罪中法定(应当判处)或已判处的最重刑罚为基础,再在一定限度之内对其予以加重作为执行刑罚的合并处罚原则。折中原则,也称为混合原则,是指一人所犯数罪的合并处罚不单纯采用并科原则、吸收原则或限制加重原则,而是根据法定的刑罚性质及特点兼采并科原则、吸收原则或限制加重原则的特点,以分别适用于不同刑种和宣告刑结构的合并处罚规则。我国刑法确立了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中原则。吸收原则的适用情形:(1)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的,

25、采用吸收原则,仅决定执行一个死刑,而不得决定执行两个以上的死刑或其他主刑。(2)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无期徒刑或者最重刑为无期徒刑的,采用吸收原则,只应决定执行一个无期徒刑,而不得决定执行两个以上的无期徒刑,或者将两个以上的无期徒刑合并升格为死刑,或者决定执行其他主刑。(3)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拘役不再执行。并科原则的适用情形:(1)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2)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限制加重的适用情形:(1)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有期

26、徒刑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 35年的,最高不超过 20 年;总和刑期在 35 年以上的,最高不超过 25 年;(2)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拘役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最高不超过 1 年;(3)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管制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最高不超过 3 年。【知识模块】 刑法学31 【正确答案】 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成立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7、:(1)起因条件是,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所谓不法侵害,一般指犯罪行为的侵害,还包括一些侵犯人身、财产,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2)时间条件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这包括两层含义:其一是不法侵害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主观想象推测的。如果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以为存在而对误认的“ 不法侵害人 ”实行了防卫的,是 “假想的防卫”,不能成立正当防卫。其二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如果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而实行“ 防卫” 的,是 “防卫的不适时”(事先防卫或事后防卫),不能成立正当防卫。(3)对象条件是,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正当防卫只能是通过给不法侵害

28、人造成损害的方法来进行,而不能通过给第三者(包括侵害者的家属、子女在内)造成损害的方法来进行。(4)主观条件是,防卫必须是基于保护合法权利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防卫目的的正当性既是正当防卫成立的首要条件,也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重要根据。因此,“防卫挑拨 ”不能成立正当防卫。所谓防卫挑拨,是指为了侵害对方,有意挑逗对方首先实行侵害行为,然后借口遭到不法侵害,实施加害对方的行为。另外,在互殴的场合,因互殴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意图,所以原则上都不能成立正当防卫。但是如果一方逃跑或者求饶,另一方继续实行加害行为,前者可基于防卫目的进行正当防卫。(5)限度条件是,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指足以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对于明显没有立即危及人身安全或者国家和人民重大利益的不法侵害,不允许用重伤、杀害的手段防卫;明显能用较缓和的手段制止不法侵害时,不允许采用激烈手段,更不允许为保护微小利益而采用激烈的防卫手段,因为这些手段显然不是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所谓重大损害,指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知识模块】 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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