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49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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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 49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赵某驾车回家经过一路口,贸然闯红灯,撞上经过此路口的行人孙某,坐在后排座位上的王某见状,对赵某说:“赶紧走,现在没有人看见。” 赵某遂加大油门,狂奔 5 公里。孙某因得不到及时的救助而不幸身亡。赵某因交通肇事罪被依法逮捕,请问,此时王某的行为如何认定?( )(A)不构成犯罪(B)构成交通肇事罪,但不是共同犯罪(C)与赵某构成交通肇事共同犯罪(D)构成故意杀人罪2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关于首要分子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首要分子只能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人(B)首要分子只能是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

2、罪分子(C)首要分子都是主犯(D)首要分子既可以是主犯,也可以不是主犯3 根据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情况,可将共同犯罪人分为( )。(A)主犯、从犯、胁从犯(B)首犯、教唆犯、帮助犯(C)组织犯、教唆犯、实行犯、帮助犯(D)教唆犯、主犯、从犯4 (2011 年真题) 甲指使 15 周岁的乙盗窃轿车,乙将盗得的轿车交给甲,甲销赃得款 10 万元。在本案中( )。(A)甲、乙构成共同犯罪(B)甲是教唆犯,且属于主犯(C)乙是实行犯,是从犯(D)甲是实行犯5 (2013 年真题) 我国刑法划分共同犯罪人种类的依据是( )。(A)作用(B)作用为主,兼顾分工(C)分工(D)分工为主,兼顾作用6 (2013

3、年真题) 甲为泄愤,教唆乙炸毁某公司办公楼,乙因害怕没有实施爆炸。对甲的行为( )。(A)应以教唆罪定罪处罚(B)应认定为爆炸罪的犯意表示(C)应以爆炸罪定罪,但应当免除处罚(D)应以爆炸罪定罪,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7 (2014 年真题) 甲受乙教唆,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 h 情节严重。甲、乙的犯罪属于( )。(A)必要的共同犯罪(B)简单的共同犯罪(C)特殊的共同犯罪(D)任意的共同犯罪8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仅有共谋行为而未参与犯罪实行的,也可以构成共犯(B)各犯罪人相互之间有意思联络且参与共同作案的,构成共同犯罪(C)事后的帮助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D)甲挟持

4、司机乙开车撞死自己的仇人丙,由于甲属于间接正犯 (把他人的行为当工具利用的情况),与乙不构成共同犯罪9 下列对主犯的表述,正确的有( )。(A)主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B)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C)对于主犯,应当从重处罚(D)教唆犯因为不直接实施犯罪,因此一般按从犯处罚10 对从犯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从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次要的实行犯、帮助犯和胁从犯(B)从犯也应该对共同犯罪的整体行为及其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C)从犯只存在于复杂的共同犯罪中(D)对于从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1 关于教唆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5、)(A)甲唆使不满 16 周岁的乙强奸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了丙的财物 1 万元后即离开现场,甲应成立强奸罪、抢夺罪的教唆犯(B)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C)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吸食、注射毒品罪的教唆犯(D)有的教唆犯是主犯,但所有的帮助犯都是从犯12 甲、乙、丙三人共同去盗窃。甲负责望风,乙入室行窃,丙负责接应转运赃物,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A)简单的共同犯罪(B)复杂的共同犯罪(C)必要的共同犯罪(D)有组织的共同犯罪13 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与丙( )。(A)构成共同犯罪(B)不

6、属于共同犯罪(C)以共同过失犯罪论处(D)甲单独构成犯罪14 甲与乙想盗窃某厂仓库的钢材,乙的一个亲戚恰好在该厂工作,甲让乙设法配一把钥匙,乙将钥匙配好交给甲。某日晚,二人约好在仓库门口会合,但乙思前想后,觉得事情早晚会败露,最后没有如约前往。甲久等乙不来,只好自己用钥匙打开仓库大门,盗走钢材。几日后,甲将钢材卖出,得赃款 30 000 元,甲分给乙 10 000 元,但乙拒绝接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是共同犯罪(B)甲的行为是盗窃既遂,乙的行为是犯罪中止(C)甲的行为是盗窃既遂,乙的行为是犯罪未遂(D)对甲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对乙应当按照中止犯的规定减轻处罚 15 甲为某超市

7、仓储管理员,利用职务便利另外配制了仓库的钥匙,其后甲将该钥匙交给乙,并且告诉乙仓库的位置和名贵化妆品所在位置,还要求乙盗窃销赃后要“感谢”他。乙成功盗窃名贵化妆品价值 4 万元,销赃后送给甲 1 万元。对于甲、乙行为的定性表述正确的是( )。(A)甲、乙成立盗窃罪的共同犯罪(B)甲、乙成立职务侵占罪的共同犯罪(C)甲成立贪污罪(D)乙成立盗窃罪 16 。甲给丙人民币 10 000 元,让丙在 5 天时间内把自己的仇人乙杀死。丙受命后于次日夜潜入乙家,因其家中无人,遂翻箱倒柜盗走乙家中金银首饰价值人民币 3 000 元。在这一案件中,甲的行为( )。(A)应当从重处罚(B)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8、C)不构成犯罪(D)应当从重处罚二、多项选择题17 以下情况不能成立共同犯罪( )。(A)一方为故意而另一方为过失(B)缺乏共同意思联络的同时犯(C)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D)事前通谋的事后窝藏、包庇行为18 李某(22 岁) 伙同其弟(15 岁) 共同实施诈骗行为,骗取大量财物,则( )。(A)二人构成共同犯罪(B)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C)李弟不构成犯罪(D)李弟构成犯罪19 下列犯罪中,属于必要的共同犯罪的有( )。(A)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B)聚众持械劫狱罪(C)组织越狱罪(D)武装暴乱罪20 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丙身受一处重伤,但不能查明该重伤由谁

9、的行为引起。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由于证据不足,甲、乙均无罪(B)由于证据不足,甲、乙成立故意伤害(轻伤)罪的共犯,但都不对丙的重伤负责(C)由于证据不足,认定甲、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较为合适(D)甲、乙成立故意伤害(重伤)罪的共犯21 甲抱着侄女乙(刚满 4 个月,不会走路)经过工地,为了洗手方便,甲将乙放置在起降机上。起降机上有“远离,危险!” 的警示牌。此时,起降机操作人员丙(在 10米远的操作平台上)在没有依照有关规定确保升降机的安全使用的情况下,启动起降机,致使乙坠地身亡。下面对甲、丙的行为表述正确的是( )。(A)甲、丙两人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B)甲构成过失致人

10、死亡罪(C)丙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D)甲、丙是共同犯罪22 关于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刑事责任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A)共同犯罪中,所有的主犯都是实行犯(B)共同犯罪中,从犯也必须是实行犯,只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C)对于从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D)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23 下列关于教唆犯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A)教唆犯既教唆他人实行犯罪,自己也参加犯罪的实施(B)对教唆犯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因教唆犯都是起主要作用的,故对教唆犯都是按主犯处罚(C)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则教唆犯不构成犯罪(D)教唆犯虽然具有独立的

11、犯罪性或可罚性,但并非独立的罪名24 甲请乙为其在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某日晚,甲、乙按约定前往丙家,乙在屋外望风,甲进入丙家,见丙女一人在家,就对丙女实施了强奸行为,对本案应如何处理?( )(A)甲、乙都构成强奸罪的共犯(B)甲、乙在盗窃范围内成为共犯(C)甲、乙分别构成强奸罪的单独犯(D)甲成立强奸罪25 张某,男,39 岁,农民。一天,农民叶某挖菜窖,占了张某家的地,张便找叶讲理。叶不但不认错,反而倚仗自己身强力壮,打了张某。张非常气愤,咽不下这口气,便伺机报复。第二天,张见叶的 15 岁女儿在地里干活,便产生了报复叶某女儿的念头,但又怕自己打伤小女孩而犯法,便找来自己 13 岁的小儿

12、子替他报仇,叫儿子去打叶某的女儿。小儿子受到父亲的怂恿,拿起一把铁锹冲过去,对准叶某女儿的小腿就是一锹,顿时将其大动脉血管砍断,流血不止。终因流血过多,叶某女儿抢救无效死亡。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张某与其儿子构成共同犯罪(B)张某属于间接正犯(C)张某的儿子应负刑事责任(D)张某应独立承担刑事责任26 甲、乙密谋越狱,某夜,甲、乙使用老虎钳绞断监所的铁丝网,意图逃跑,恰逢巡视的狱警经过发现,甲为了兄弟义气,上前抱住狱警,并催促乙赶紧逃跑。乙成功越狱逃跑,甲被制服。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乙是脱逃罪的共同犯罪(B)甲、乙成立脱逃罪的既遂(C)甲成立脱逃罪(未遂),

13、乙成立脱逃罪(既遂)(D)甲、乙不成立共同犯罪,甲、乙分别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27 下列哪些情形成立共同犯罪?( )(A)甲与乙合谋共同杀丙,但届时乙因为生病而没有前往犯罪地点,由甲一人杀死丙(B)甲在境外购买了毒品,乙在境外购买了大量淫秽物品,然后,二人共谋共雇一条走私船回到内地,后被海关查获(C)甲发现某商店失火后,便立即叫乙:“现在是趁火打劫的好时机,我们一起去吧!”乙便和甲一起跑到失火地点,窃取了商品后各自回到自己家中(D)医生甲故意将药量加大 10 倍,护士乙发现后请医生改正,医生说: “那个家伙(指患者 )太坏了,他死了由我负责。” 乙没有吭声,便按甲开的处方给患者用药,

14、导致患者死亡28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共同犯罪主观故意的意志因素既可以表现为共同直接故意,也可以表现为共同间接故意,还可以表现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结合(B)共同犯罪的客观行为既可以表现为共同的作为,也可以表现为共同的不作为,还可以表现为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C)共谋实行犯罪,在现场没有直接实行犯罪行为,但在一旁呐喊助威的,也认定为是共同犯罪(D)事后的帮助行为,如果事先有通谋的,以共犯论处三、简答题29 (2013 年真题) 简述因缺乏共同故意从而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具体情形。四、法条分析题30 (2016 年真题) 我国刑法第 29 条规定:“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

15、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请分析: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如何理解?(2)“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包括哪些情形 ?(3)“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包括哪些情形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 49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但有一个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5 条第 2 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

16、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本题情形应适用该条的规定,赵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乘车人王某指使肇事人赵某逃逸,致使被害人孙某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对王某应当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故正确答案为 C。【知识模块】 刑法学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B 两项结合起来才是首要分子的全部范围。 C 项错误在于,首要分子原则上应属于主犯,但在刑法明确规定对某些聚众犯罪仅处罚首要分子的情形下,就无所谓主犯。【知识模块】 刑法学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查要点是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共同犯罪人按照作用可以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根据分工的不同可以分为组织犯、

17、教唆犯、实行犯和帮助犯。故应选 C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利用没有责任能力或没有达到责任年龄的人去实行犯罪的,利用者和被利用者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这时把利用者视为间接实行犯。本题中,由于乙盗窃轿车时只有 15 周岁,未达到对盗窃行为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因此不能与甲构成共同犯罪,甲将乙作为犯罪的工具,属于实行犯。 【知识模块】 刑法学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划分标准。我国刑法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主,并适当考虑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情况,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B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6

18、【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教唆犯及其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此时教唆犯独立构成犯罪,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犯虽然具有独立的犯罪性或者可罚性,却不是独立的罪名,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所教唆的犯罪确定罪名。因此,A、C 选项错误,D 选项正确。犯意表示,是指具有犯罪意图的人通过一定的形式单纯地将自己的犯罪意图表露出来的外部活动。只有犯意流露,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不构成犯罪。本题中甲教唆乙实施爆炸行为,已属于犯罪的实施行为,而非犯意表示,B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形式分类。根据是否

19、能够依据法律的规定任意形成,共同犯罪可以分为任意的共同犯罪和必要的共同犯罪。任意的共同犯罪,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可以由一个人单独实施的犯罪,当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时,所构成的共同犯罪;必要的共同犯罪,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本题中,甲受乙教唆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构成共同犯罪,但由于本罪并非法律规定的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构成的犯罪,因此属于任意的共同犯罪。简单的共同犯罪和复杂的共同犯罪是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工所划分的共同犯罪形式,一般的共同犯罪和特殊的共同犯罪是依据共同犯罪有无组织形式而对共同犯罪形式进行的划分。【知识模块】 刑法学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

20、析】 仅有共谋行为而未参与犯罪实行的,也可以构成共犯,A 选项正确。各犯罪人相互之间有意思联络,但如果缺乏“性质相同的犯罪故意”,即使共同作案也不成立共同犯罪,B 选项错误。事后的帮助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如事后的窝藏、包庇行为,窝赃、销赃行为以及事后帮助他人毁灭证据的行为等。但是,如果事先通谋事后予以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C 选项错误。甲挟持司机乙开车撞死自己的仇人丙,不属于把他人的行为当工具利用的情况,因为这种情况要求被利用人不知情。乙属于胁从犯,与甲成立共同犯罪,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主犯包括两类犯罪分子,即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

21、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A 选项错误。首要分子与主犯不是一一对应关系,主犯不一定都是首要分子,首要分子也不一定都是主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但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不一定是主犯,B 选项正确。从轻、从重处罚是量刑的情节,主犯也可能存在从轻处罚的情节,C 选项错误。对教唆犯按照他在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起主要作用的,按主犯处罚;如果仅起到次要作用的按从犯处罚。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从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次要的实行犯、帮助犯,但不包括胁从犯,胁从犯是与从犯相并列的单独的共同犯罪人类型,A、C 选项错误

22、。在共同犯罪中,由于各共同犯罪人协同犯罪,形成了一个整体,所以每一个共同犯罪人都应该对共同犯罪的整体行为及其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再根据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区分承担刑事责任的大小。因此,B 选项正确。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 项中,被教唆的人在犯罪时超出了被教唆之罪的范围,教唆犯只对自己所教唆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故 A 项说法错误,甲不构成抢夺罪的教唆犯,属于强奸罪的教唆未遂。教唆犯也可以是实行犯。例如:甲教唆乙抢劫,甲同样也实施了抢劫行为,此种情况下,甲既是教唆犯,也是实行犯。因此

23、,B 项错误。在刑法分则中,某些教唆行为直接按照犯罪实行行为处理,直接依据刑法分则的规定定罪,。不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教唆犯的规定。B 项中的“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应该按照刑法第 353 条的规定直接以教唆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而不能再按照刑法总则关于教唆犯的规定来认定。因此,C 项错误。D 项中,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处罚。如果起主要作用,就按主犯处罚;如果起次要作用,就按从犯处罚。所以“有的教唆犯是主犯”的说法正确。根据刑法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其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通常就是指帮助犯,所以 D 项后半句也是正确的,故 D 项说法正确。【知

24、识模块】 刑法学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此题考查共同犯罪形式的分类问题。我国刑法理论按照四种不同标准,将共同犯罪分为以下四类八种:一是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这是根据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依据法律的规定任意形成对共同犯罪形式所作的划分。任意共同犯罪是指按照刑法分则的规定可以由一个人单独实施的犯罪,当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时,所构成的共同犯罪。必要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规定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的犯罪。二是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这是根据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对共同犯罪形式作出的划分。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指共同犯罪人的犯罪故意在着手实行前形成。事前无通谋的

25、共同犯罪是指共同犯罪人的犯罪故意是在实行犯罪之时或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形成的。三是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这是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工所划分的共同犯罪形式。简单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直接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四是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这是依据共同犯罪有无组织形式而进行的划分。一般共同犯罪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特殊共同犯罪,是有组织的共同犯罪。此题中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分工进行,属于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复杂共同犯罪、任意共同犯罪,因此选 B。【知识模块】 刑法学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26、】 成立共同犯罪要求在主观方面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如果一人是故意,一人是过失,不构成共同犯罪。本题中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二者不成立共同犯罪,B 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共同犯罪中部分共犯退出或者放弃犯罪的,可以成立中止,但除必须具备犯罪中止的一般要件外,还必须具备“有效性”,即有效地阻止共同犯罪结果发生或有效地消除自己先前参与行为对共同犯罪的作用。如果共同犯罪中部分共犯中止自己的行为,但其他共犯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时,不能单独成立犯罪中止,而应成立犯罪既遂。也就是说共同犯罪人要成立犯罪中

27、止,不仅要中止自己的行为,还要阻止其他共同犯罪人实施犯罪或有效阻止犯罪结果发生。因为共同犯罪实行的是“一部行为,全部责任”的原则,如果仅仅中止自己的行为,仍然要对整个犯罪承担责任,但其中止自己的行为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本题中,乙不能成立犯罪中止,甲、乙都是盗窃既遂。A 为正确选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中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的共同犯罪的定罪问题。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此种共同犯罪应该按照共同犯罪的基本特征定罪。共同犯罪的基本特征一般是由主犯犯罪的基本特征决定的。本题案例中,甲提供钥匙,教唆乙盗窃,是主犯,所以甲、乙应该成立职务侵占罪的共同犯罪。

28、B 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知识模块】 刑法学二、多项选择题17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考查要点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是两人以上的故意犯罪,所以一方为故意而另一方为过失的,不成立共同犯罪。共同犯罪需要有共同犯罪的故意,所以缺乏共同意思联络的同时犯以及故意内容不同,都不成立共同犯罪。事前通谋的事后窝藏、包庇行为,是在共同犯罪故意支配之下的共同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所以成立共同犯罪。故应当选 A、B、C。【知识模块】 刑法学18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考查要点

29、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和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依刑法第 17 条李弟不构成犯罪。而两个自然人共同犯罪的,要求各个犯罪人都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所以李某和其弟不构成共同犯罪,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故应当选 B、C。【知识模块】 刑法学1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必要的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依照刑法分则的规定,本题中 A、B、 C、D 均为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均属必要的共同犯罪。【知识模块】 刑法学20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在共同犯罪中,由于各共同犯罪人协同犯罪,形成了一个整体,所以每一个共同犯

30、罪人都应对共同犯罪的整体行为及其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即所谓“一部行为,全部责任”。本题中甲、乙成立故意伤害罪的共犯,均应对丙的重伤负责,故 A、B、C 均错误,为正确选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21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中甲没有尽到安全注意的义务,将侄女乙放置在起降机上,丙违反规章制度,也没有尽到充分注意的义务,甲、丙两人的行为共同造成了乙死亡的结果,但是由于丙的行为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构成,丙成立重大责任事故罪,而甲的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构成,甲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甲、丙二人为共同过失犯罪,对于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分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甲、丙二

31、人不构成共同犯罪,分别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B 、C 为正确选项。 【知识模块】 刑法学2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共同犯罪中,主犯既可以是实行犯,也可以是组织犯或教唆犯,A错误。共同犯罪中,从犯既可以是起次要作用的实行犯,也可以是辅助他人实行犯罪的帮助犯,B 错误。对于从犯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而非“可以”,C 错误。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D 正确。故正确选项为 A、B、C。【知识模块】 刑法学23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教唆犯的基本特点是教唆他人实行犯罪而自己并不参加犯罪的实施,A 错误。对教唆犯按

32、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起主要作用的按主犯处罚,仅起次要作用的则按从犯处罚,教唆犯一般起主要作用,故一般按主犯处罚,但并不排除作用较小按从犯处罚的可能,B 错误。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教唆犯独自构成犯罪,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 错误。教唆犯虽然具有独立的犯罪性或可罚性,但并非独立的罪名,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所教唆的犯罪确定罪名,D 正确。故本题正确选项为 A、B、C。【知识模块】 刑法学24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考查要点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是两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所以成立共同犯罪需要行为人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而本案中甲、乙只有共同盗窃的故意,而没

33、有共同强奸的故意,所以,甲、乙应当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而甲单独成立强奸罪,乙对甲的强奸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知识模块】 刑法学25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间接正犯不成立共同犯罪。所谓间接正犯,是指把他人当作工具利用的情况,分两种情形:(1)利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或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去实行犯罪;(2)利用不知情的人的行为。本案中,张某的小儿子年仅 13 岁,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张某利用其子去实行犯罪属间接正犯,张某与其子不构成共同犯罪,张某应对其小儿子的故意伤人致死行为独立承担刑事责任。B、D 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26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

34、脱逃罪中的共犯既遂和未遂问题。如果是单独犯罪,则只有脱离关押场所与摆脱监管人员控制才成立脱逃罪的既遂,没有脱逃成功的成立脱逃罪的未遂。但在共同犯罪中,只要有一人的行为导致犯罪既遂,则其他成员也视为既遂,故这里要特别注意在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形态与单个犯罪的犯罪形态判断标准不同。因此本题 A、B 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27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刑法第 25 条第 1 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对于共同犯罪的处罚,采取“一部行为,全部责任”的原则,每一个共同犯罪人都应对共同犯罪的整体行为及其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选项 A 中,甲、乙二人构成共同犯罪。选项 B 中,甲

35、的故意是走私毒品,而乙的故意是走私淫秽物品,两人没有共同的故意,因此不构成共同犯罪。选项 C 中,甲、乙虽然是临时起意,形成共同故意的时间很短,但不能否认二人存在共同的盗窃故意,并且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因此构成共同犯罪。选项 D 中,医生甲故意使用过量药品,最终导致患者死亡,其对患者死亡的结果持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护士乙开始虽然向医生指出使用药量过大的问题,但听了医生甲的话以后,没有再坚持减小药量,作为护士,乙明知使用如此大的药量会导致患者死亡的结果,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其对患者死亡的结果持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甲、乙对患者死亡的结果有共同的故意,又共同实施了行为,属于共同犯罪。【知识模块】

36、刑法学28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对于共同犯罪的意志因素,各共同犯罪人既可以是共同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也可以是共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还可以是有的共同犯罪人基于希望有的则基于放任,即共同犯罪主观故意的意志因素既可以表现为共同直接故意,也可以表现为共同间接故意,还可以表现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结合,A 正确。共同犯罪的客观行为既可以表现为共同的作为,如甲、乙二人共同将丙杀死;也可以表现为共同的不作为,如儿子、儿媳共同遗弃年迈无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还可以表现为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如铁道养护工甲与乙事先合谋破坏铁路设施,在乙实施破坏行为时,甲佯装熟睡,不履行其职责,故 B 正确。

37、只要共谋实行犯罪,即使没有直接实施犯罪行为,也认定为共同犯罪,只是在量刑上会予以考虑,C 正确。单独的事后帮助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但如果事前有通谋的,事后的帮助行为以共犯论处,D 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三、简答题29 【正确答案】 我国刑法学说通常以主观上有无共同犯罪故意作为标准认定共犯。下列情形貌似共同犯罪,但因缺乏共同故意或故意内容不一致,不认为是共犯:(1)过失不构成共犯。又分为两种情形:一是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分别追究刑事责任。二是故意犯罪行为与过失犯罪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2)间接正犯不认为是共犯。间接正犯又叫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的行为当工具利用的情况,利

38、用者和被利用者之间不是共犯。分两种情况:一是利用没有责任能力或没有达到责任年龄的人去实行犯罪;二是利用不知情人的行为实行犯罪。(3)事后的帮助行为不构成共犯。事前无通谋,只是事后的帮助行为不构成共犯。(4)过限行为不构成共犯。过限行为是指在共同犯罪中,有共同犯罪人实施了超出共同犯罪故意范围的行为。过限行为由实施者个人承担责任,其他人不承担共犯责任。【知识模块】 刑法学四、法条分析题30 【正确答案】 (1)“教唆他人犯罪的”是指明知他人没有犯罪意思,故意实施引起他人实行犯罪决意的行为。(2)“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包括:第一,教唆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犯罪。具体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教唆

39、已满 16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任何罪,都应当按照刑法第 29 条第 1 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二是教唆已满 14 周岁不满16 周岁的人犯刑法第 17 条第 2 款规定的行为,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行为的,应当对教唆犯从重处罚。第二,教唆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犯罪。即教唆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犯刑法第 17 条第 2 款规定以外之罪,以及教唆不满 14 周岁的人犯任何罪,由于被教唆人未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缺乏成为犯罪主体的条件,他们实施的刑法规定为犯罪的行为则不构成犯罪,因而教唆者不能成为教唆犯,实际上他是把被教唆者当作犯罪工具来达到自己的犯罪目的,完全符合间接正犯的特征,应当按照间接正犯处理并从重处罚。(3)“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包括:第一,被教唆者拒绝教唆;第二,被教唆者接受教唆,但未实施犯罪;第三,被教唆者实施犯罪,但实施的不是被教唆之罪;第四,行为人教唆时,被教唆者已有实行被教唆之罪的意思。【知识模块】 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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