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14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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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14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选项中,属于消极义务的是(A)给付财产(B)交付货款(C)邻人对他人装修房屋产生噪声的容忍(D)完成工作成果2 下列选项中,属于负担行为的是(A)免除债务(B)抛弃所有权(C)设立行纪合同(D)转让债权3 下列选项中,属于无因行为的是(A)出售房屋(B)汇票的出票(C)赠与电脑(D)继承遗产4 甲邀请朋友乙喝酒,酒过三巡后,甲当着众人的面开玩笑声称将给乙一辆轿车。从意思表示角度看,甲的行为属于(A)错误表示(B)隐藏行为(C)伪装表示(D)真意保留5 下列关于身份权的表述,正确的是(A)身份权直接体现了财产内容(B

2、)身份权须以一定社会关系的地位或者资格为前提(C)身份权限于亲属权(D)人格尊严是身份权内容的核心6 下列关于物权客体特定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A)物权客体仅限于物(B)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物权(C)物的组成部分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D)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所有权7 根据物权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下列情形不能办理预告登记的是(A)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的(B)不动产买卖、抵押的(C)以预售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的(D)以在建工程预售的8 我国物权法在不动产物权公示上采取的原则是(A)登记对抗主义(B)登记生效主义(C)登记生效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的结合(D)物权行为主义与债权意思主义的结合9 2

3、016 年 3 月,甲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一套预售商品房,并依法办理了预告登记。4 月,商品房通过竣工验收。5 月,乙公司以更高的价格将该商品房卖给丙,并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同月,甲得知乙公司出卖商品房后向法院起诉,不同意乙公司出售商品房。则(A)丙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B)甲只能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C)预告登记失效(D)甲取得房屋所有权10 下列选项中,不能成为典当标的的是(A)房地产抵押(B)建设用地使用权(C)权利质押(D)动产质押11 个体工商户甲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未经乙银行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一台生产设备

4、出卖给丙。后甲不能向乙银行履行到期债务。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该抵押权因抵押物不特定而不能成立(B)该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不能成立(C)该抵押权虽已成立但不对抗善意第三人(D)乙银行有权对丙从甲处购买的生产设备行使抵押权12 下列关于共同抵押的表述,正确的是(A)共同抵押属于连带抵押(B)共同抵押的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分别行使抵押权(C)共同抵押是为担保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清偿而设立的抵押权(D)共同抵押是两个以上的抵押权共同担保同一债权二、多项选择题13 下列关于民法性质的表述,正确的是(A)民法是权利法(B)民法是实体法(C)民法是私法(D)民法是调整市民社会关系的基本法1

5、4 民法基本原则所具有的功能有(A)指导功能(B)约束功能(C)补充功能(D)解释功能15 民法的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有(A)民事主体权利能力一律平等(B)民事主体行为能力一律平等(C)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D)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平等协商16 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条件有(A)当事人(B)意思表示(C)标的(D)行为内容合法17 下列选项中,属于一般人格权的有(A)人格独立(B)人格尊严(C)人格自由(D)人格平等18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有(A)平等保护原则(B)物权客体特定原则(C)物权法定原则(D)公示、公信原则19 甲发现一树根,但并不知道该树根为乙所有。甲将该树根加工成精美的雕塑品。下

6、列表述正确的是(A)乙可依据不当得利要求甲给予补偿(B)甲的行为属于附合(C)甲取得加工后雕塑品的所有权(D)甲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20 动产浮动抵押的确定事由有(A)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B)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C)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D)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三、简答题21 简述民事责任的特征。22 简述法人的特征。23 简述非法人组织的特征。24 简述意思表示的特征。25 简述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特征。26 简述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四、法条分析题26 物权法第 101 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

7、的权利。”请分析:27 如何认定本条规定中的“同等条件”?28 其他共有人请求优先购买权不予支持的情形有哪些?28 合同法第 125 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请分析:29 本条第 1 款确立的合同解释规则。30 根据本条规定分析如何适用文义解释规则?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14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8、C【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义务主体行为方式为标准,可以将民事义务分为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积极义务又称为作为义务,是指义务人应当作出一定积极行为的义务,例如,给付财产、完成工作、交付货款等。消极义务又称为不作为义务,是指义务人应为消极行为或者容忍他人行为的义务,例如,不侵害他人物权的义务、相邻容忍义务等。可见,选 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效果的不同为标准,可以将法律行为分为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负担行为是以发生债权债务为内容的法律行为,主要产生请求权,包括单独行为如捐助行为(这里的单独行为不同于抛弃所有权这种单方行为)和合同行为如设定买卖

9、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等。处分行为则是直接完成权利转移的行为,如抛弃所有权、转让债权、免除债务等。可见,选 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法律行为与原因的关系为标准,可以将法律行为分为有因行为和无因行为。有因行为是指行为与原因不可分离的行为,绝大部分法律行为都是有原因的,如各类合同关系、物权关系等。无因行为是指行为与原因可以分离,不以原因为要素的行为。例如票据行为中汇票的出票,不受买卖等基础法律关系效力的影响。A、C、D 项表述都是有因行为,只有 B 项表述的汇票的出票,属于票据行为,系无因行为。【知识模块】 民法学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从

10、意思表示角度分析,甲的行为属于真意保留。所谓真意保留,是指表意人把真实意思保留心中,所作出的表示行为并不反映其真实意思,是一种自知非真意的意思表示。【知识模块】 民法学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的地位和资格而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因此,身份权须以一定社会关系的地位或资格为前提。可见,B项表述正确。身份权并不直接体现财产内容,故 A 项表述错误。身份权不限于亲属权,配偶权也属于身份权的范畴。可见,C 项表述错误。人格尊严属于一般人格权,而非身份权,故 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物权客体特定原则并不意味着物权

11、的客体仅限于物,权利也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即便权利成为物权的客体,也须特定化。可见,A 项表述错误。物权客体特定原则意味着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的所有权,即所谓“一物不能容二主”,但这并不否认一物之上存在其他物权形式,如同一物之上既可以存在抵押权,也可以存在质权。可见,B 项表述错误,D 项表述正确。物权客体特定原则要求物权的客体物必须是独立的、完整的物,而物的组成部分不能成为物权的客体,否则物权就无法特定化。可见,C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预告登记的对象只能是不动产。根据现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商品房等

12、不动产预售的; 不动产买卖、抵押的;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在建工程未必是不动产,即便是不动产,也未必符合办理预告登记的条件,可见,不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我国物权法在物权的公示上采取的是登记生效和登记对抗相结合的做法,其中,登记生效主义是原则,登记对抗主义是例外。可见,选 C 项。D 项表述的情形并非属于物权的公示所采取的原则,而是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采取的立法例。【知识模块】 民法学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 4 条规定,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

13、,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 20 条第 1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物权法第 20 条第 1 款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根据上述规定,对于一房二卖的,只要办理了预告登记,物权法确认第一个买卖合同有效,出卖人有义务为第一个买受人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第二个买卖合同无效,第二个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房屋所有权。总之,D 项正确。本题表述中,甲并未放弃债权,且只要求法院

14、确认物权,故不选 B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可见,典当涉及的担保方式限于动产质押、权利质押和房地产抵押,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等不动产权利不能成为典当的标的。可见,选 B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89 条第 1 款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 181 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动产浮动抵押),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5、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C 项表述正确,A、B 项表述错误。物权法第 189 条第 2 款规定,依照本法第 181 条规定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据此,由于丙是以合理价格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乙银行无权对现在已经归丙所有的生产设备行使抵押权,故 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同一债权由两个以上抵押权共同担保的,为共同抵押。共同抵押分为按份共同抵押和连带共同抵押。可见,A 项表述错误, D 项表述正确。在共同抵押中,债权人应一体行使抵押权,而不能分别行使抵押权,故 B 项

16、表述错误。C项表述的不是共同抵押,而是最高额抵押。【知识模块】 民法学二、多项选择题1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从性质上看,民法是私法,民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民法是调整市民社会关系的基本法,民法是权利法,民法是实体法。可见,备选项应全选。【知识模块】 民法学14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民法基本原则具有指导功能、约束功能和补充功能 3 项功能,故选A、B、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5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平等原则的内容包括: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任何公民在法律上不分尊卑贵贱、财富多寡、种族差异、性别

17、差异,其抽象人格都是平等的。不同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处于平等的地位。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协商。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可见,选 A、B 、D 项。民事行为能力不可能一律平等,故不选 B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有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之分。一般条件包括当事人、意思表示和标的 3 要素。此外还有特殊成立条件,实践性法律行为要求标的物的交付。【知识模块】 民法学1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一般人格权的内容通常概括为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及人格尊严 4 个方面。

18、【知识模块】 民法学18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备选项表述的都属于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其中,物权客体特定原则又称为一物一权原则。【知识模块】 民法学19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添附的情形包括混合、附合和加工。甲的行为属于加工,而非附合,B 项表述错误。甲并不知道树根为乙所有,系善意。物权法并没有规定添附,但根据添附理论,加工后所有权应作如下确认:加工物的所有权原则上归原材料的所有人,如果加工后增加的价值明显超过了原材料的价值,则归加工人,但加工人具有恶意的除外。根据添附规则取得添附物所有权的人应当向因此丧失原物所有权的人返还不当得利。可见,选 A、C 项。假如甲存

19、在恶意,则应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0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196 条规定,设定动产浮动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 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据此,选 B、C、D 项。A 项表述为最高额抵押权的确定事由。【知识模块】 民法学三、简答题21 【正确答案】 (1)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一方对他方承担的责任。(2)民事责任主要是为了补偿权利人所受损失和恢复民事权利的圆满状态。(3)民事责任既有过错责任又有无过错责任。(4)民事责任的内容可以由民事主体在法律允

20、许的范围内协商。【知识模块】 民法学22 【正确答案】 (1)法人是社会组织。(2)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体。(3)法人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知识模块】 民法学23 【正确答案】 (1)非法人组织是具有稳定性的人合组织。(2)非法人组织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非法人组织不具有一般意义上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3)非法人组织不能完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知识模块】 民法学24 【正确答案】 (1)意思表示的表意人具有旨在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意图,该意图不违反法律强制性和公序良俗,因而发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效力。(2)意思表示是一个意思由内到

21、外的表示过程。单纯的停留在内心的主观意思是没有法律意义的,该意思必须表示于外部,才能够为人所知晓。(3)意思表示依据是否符合生效要件,法律赋予其不同的效力。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意思表示可以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不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意思表示发生的法律效果可能与当事人的意思不尽一致。【知识模块】 民法学25 【正确答案】 (1)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已经成立,但因缺乏处分权或行为能力而使效力不齐备。(2)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效力既非完全无效,也非完全有效,而是处于效力不确定的中间状态。(3)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否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知识模块】 民法学26 【正确答案】 (1

22、)法律后果不同。除斥期间届满的法律效力是形成权消灭,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只消灭胜诉权,不消灭实体权利。(2)适用范围不同。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3)起算时间不同。除斥期间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间或者权利发生的时间起算,诉讼时效一般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4)适用条件不同。除斥期间届满,法院可依职权主动适用有关规定而无须当事人提出主张。义务人自愿履行的,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追回。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自愿履行的,则不能再要求返还。(5)期间可变性不同。除斥期间是一个不变期间,法律规定多长时间就固定为多长时间,不能变动;诉讼时效期间则可因各种原因而中止、中断和延长。

23、【知识模块】 民法学四、法条分析题【知识模块】 民法学27 【正确答案】 “ 同等条件 ”,应当综合共有份额的转让价格、价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因素确定。【知识模块】 民法学28 【正确答案】 其他按份共有人的请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支持:未在依法规定的期间内主张优先购买,或者虽主张优先购买,但提出减少转让价款、增加转让人负担等实质性变更要求;以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仅请求撤销共有份额转让合同或者认定该合同无效。【知识模块】 民法学【知识模块】 民法学29 【正确答案】 本条确立的合同解释规则有文义解释、整体解释、目的解释、习惯解释和诚信解释。【知识模块】 民法学30 【正确答案】 文义解释规则:文义解释以合同的文义为出发点,采取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相结合对合同进行解释,以确定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如果合同的文字或条款的含义发生歧义,应以目的解释确定合同用语的含义。【知识模块】 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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