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16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 177 条第 1 款的规定,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消灭。该项规定体现了担保物权具有( )特征。(A)从属性(B)不可分性(C)物上代位性(D)优先受偿性 2 下列选项中,属于债权消灭原因的情形的是( )。(A)附合(B)混合(C)混同(D)撤销3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是( )。(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B)承诺发出时(C)合同确认书签订时(D)承诺生效时4
2、甲因售货员多找 40 元零钱而获利,甲用这 40 元钱买了一只猫。则甲的获利和买猫的法律事实在性质上属于( )。(A)事件、行为(B)行为、事件(C)事实行为、行为(D)事件、事实行为5 下列选项中,属于形成权的是( )。(A)委任权(B)介入权(C)催告权(D)代位权6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所具有的功能的是( )。(A)指导功能(B)约束功能(C)补充功能(D)解释功能7 甲,12 周岁。甲有如下亲属:父亲,精神病人;已成年的哥哥,常年在外打工;祖母,退休工人;外祖父,因病长期住院治疗。甲的监护人应为( )。(A)甲的父亲(B)甲的哥哥(C)甲的祖母(D)甲的外祖父8 浮动抵押权的
3、生效时间是( )。(A)抵押合同签订时(B)抵押合同生效时(C)浮动抵押权登记时(D)抵押财产确定时9 下列选项中,属于消极义务的是( )。(A)给付财产(B)交付货款(C)邻人对他人装修房屋产生噪声的容忍(D)完成工作成果10 甲租赁乙的商铺以经营化妆品,租赁期限届满后,甲以租赁费过高为由拒付租金。乙要求甲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1 年(B) 2 年(C) 3 年(D)4 年11 下列要素中,不能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是( )。(A)商务标语(B)声音(C)字母(D)颜色组合12 下列选项中,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是( )。(A)赠与(B)委托(C)遗赠(D)买卖13 下列各类所有权的
4、取得方式中,属于原始取得的是( )。 (A)甲接受其朋友馈赠的图书 3 册(B)乙在某天然池塘钓鱼获得鲤鱼若干条(C)丙在市场上购得自行车 1 辆(D)丁用手表换取绵羊 1 只14 下列选项中,属于主物权的是( )。(A)地役权(B)抵押权(C)典权(D)留置权 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5 下列民事权利中,公民和法人都可以享有的是( )。(A)宅基地使用权(B)受遗赠权(C)典权(D)名称权16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于违反非金钱债务的违
5、约行为,不适用继续履行的情形是( ) 。(A)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约的(B)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的(C)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的(D)债权人约定适用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的17 甲向乙银行贷款,以其独栋高档住宅设定抵押。之后,甲依法在其高档住宅上面附建了一个小花园,在住宅院内建造了独立的保健房。贷款到期,甲无力偿还。乙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财产有( )。(A)高档住宅(B)建设用地使用权(C)保健房(D)小花园18 下列合同的效力,属于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是( )。(A)含有流质契约条款的抵押权合同(B)以国家禁止买卖的物品作为履行标的条款的买卖合同(C)含有格式条款的保
6、险合同(D)含有“因手术导致患者伤亡,医院概不负责”条款的医疗合同19 甲、乙订立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于 3 月 1 日前交货,乙收到货后 3 个月内付款。到了 3 月 1 日,甲发现乙的财产状况严重恶化,甲于是停止交货。乙得知后向甲声称愿意以自己的一幢大楼抵押给甲,该大楼的价值远在货款之上。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甲有权解除合同,因为乙的财产状况严重恶化(B)甲可以继续中止合同的履行,直到乙的财产状况好转(C)甲有权拒绝乙提供的抵押,并解除合同(D)甲应当恢复自己的履行并发货20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有关当事人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手续,婚姻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的是( )
7、。(A)甲代乙与乙的未婚妻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B)女方丙是在男方丁的胁迫下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C)戊、己二人有亲属关系,且辈分不同,但二人属于四代旁系血亲(D)庚与辛系表兄妹关系21 甲死后留有房屋 1 套、存款 3 万元和古画 1 幅。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分给儿子乙,存款分给女儿丙,古画赠给好友丁,并要求丁帮丙找份工作。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的遗嘱部分有效(B)如果丁在知道受遗赠后 2 个月内没有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C)如果古画在交付给丁之前由乙代为保管,若保管期间意外灭失,丁无权要求乙赔偿(D)如果丁在作出了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后死
8、亡,则其接受遗赠的权利归于消灭22 下列关于著作权和邻接权及二者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著作权以邻接权为基础(B)著作权的主体多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邻接权的主体多为自然人(C)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D)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双重内容简答题第 56-5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3 简述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和主要内容。24 简述遗嘱继承的概念和适用条件。辨析题第 5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5 有人认为:“ 被继承人死后,继承人应当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的
9、遗产。” 请运用继承法的有关知识和理论对该说法加以辨析。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6 合同法第 230 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请根据本条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如何确定 “同等条件”?(2)如何确定 “合理期限”?(3)“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适用情形。(4)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主要情形。27 继承法第 31 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
10、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1)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2)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3)遗赠扶养协议和遗赠的区别。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8 王某与李某系单位同事,王某为一般职工,李某为部门经理。某日,王某与李某所在单位被盗,李某个人被盗债券价值 1 万元。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又在单位内召集职工说明政策,要求作案者投案自首。王某怀疑是其同学张某所为,因为张某曾到单位来找过王某。王某感到李某对其产生怀疑,害怕李某将其开除,产生了一种花钱买平安的心理,便私下约见
11、李某,声明债券并非其所偷,但可以由其支付李某 1 万元了结此事,并签订了还款协议,并要求李某不要让他人知道,也不要再追究。李某同意后,王某支付给李某 1 万元,李某也并未将此事报告公安机关。后盗窃犯张某因另案被捕,供认李某的债券也是其盗取。公安机关知道王某与李某之间私下了结此事后,即对王某进行审问,排除了王某参与犯罪的嫌疑。王某遂要求李某返还所得款项。李某认为所得款项合法,不同意返还,王某诉至法院。问:(1)王某与李某之间签订的还款协议是否有效? 为什么? (2)王某可否依据不当得利要求李某返还所得款项?为什么?29 某日,杭州 6 岁小男孩甲随母亲、舅舅等一行在植物园内的孔雀园喝茶,甲在一旁
12、观赏园内散养的孔雀时,突然被一只孔雀啄伤,当时上唇被啄破,伤口约 2 厘米长,血流满面,其母亲等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尽管甲的上唇缝合,但需要整形治疗方能恢复外形。后甲的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植物园赔偿,甲的父母称:植物园散养孔雀不加防护,造成孔雀致伤原告,植物园应负有完全责任。植物园称:植物园是根据孔雀的特点在园内散养的,另根据中国动物志鸟纲第四卷记载:孔雀的特点是“性机敏畏人,不易接近” ,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且原告不注意看管自己的孩子,未尽到监护职责,故应责任自负。问:(1)植物园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为什么?(2)如果植物园承担侵权责任,则适用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责任还是推定过错责任?为什
13、么 ?(3)甲的母亲是否应当就甲的人身伤害承担监护人责任?为什么?论述题30 试论物权的公信原则。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16 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物权法规定了三类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这三类担保物权都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特征。担保物权的从属性是指担保物权属于从物权,从属于主债权,与主债权共命运、共存亡。故选A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债权
14、消灭的情形主要包括履行(清偿)、混同、免除、解除、抵销、提存六种。故答案为 C 项。附合与混合属于物权中添附的情形,而撤销则属于形成权。注意:不要将混同记忆成附合或者混合,也不要将抵销记忆成撤销、注销。【知识模块】 民法学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25 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据此,选 D 项。合同法第 16 条第 1 款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据此,不选 A 项。我国对承诺生效采取到达主义,承诺发出时,承诺尚未生效,更谈不上合同成立,故不选 B 项。 合同法第 32、33 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
15、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据此,C 项表述的情形仅适用于签订合同书时认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故不选 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甲获得的利益属于不当得利,依据通说,不当得利属于事件,而不是事实行为。行为有法律行为、不合法行为和事实行为之分,合同行为属于法律行为而不是事实行为。故答案为 A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撤销权、抵销权、介人权、选择权、追认权、解除权、继承权的抛弃、否认权、终止权、撤回权等都属于形成权。故答
16、案为 B 项。形成权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该权利一经行使,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就会发生变动,但委任权、催告权和代位权等权利,或因不属于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形成,或因权利的行使并不必然导致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动,故都不属于形成权。【知识模块】 民法学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法基本原则具有指导功能、约束功能和补充功能三项功能,只有D 项表述不是民法的功能。【知识模块】 民法学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16 条第 1、2 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1
17、)祖父母、外祖父母;(2) 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据此,应从 C、D 项中选择监护人,但因甲的外祖父因病长期住院治疗,没有监护能力,因而,应由甲的祖母作为监护人,故选 C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89 条第 1 款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设定动产浮动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选 B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18、】 以民事义务主体行为方式为标准,可以将民事义务分为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积极义务又称为作为义务,是指义务人应当作出一定积极行为的义务,例如,给付财产、完成工作、交付货款等。消极义务又称为不作为义务,是指义务人应为消极行为或者容忍他人的行为,例如,不侵害他人物权的义务、相邻容忍义务等。可见,选 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短期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短于普通诉讼时效(2 年)的时效。民法通则第 136 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1 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根
19、据上述规定第 3 项,选 A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商标法第 8 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据此,商务标语是经营者为了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而使用的广告宣传短语,它往往与商标同时出现,但它无法像商标一样通过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故选 A 项。注意:2014 年新修订的商标法将“声音”规定为可以申请商标注册的要素。【知识模块】 民法学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单方法律行为与双方法律行为相对应。单方法律行为是
20、指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生效的法律行为,如遗赠、授权行为、行使追认权、抵销权和撤销权的行为等。故选 C 项。而赠与、买卖、互易、委托等都属于双方法律行为。注意:赠与为双方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法律行为,其不同于遗赠。【知识模块】 民法学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B 项为先占,而先占属于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之一。故选 B 项。A 项为赠与,C 项为买卖,D 项为互易,而通过赠与、买卖、互易获得所有权的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式。【知识模块】 民法学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物权有主物权和从物权之分。属于主物权的类型包括所有权和除了地役权之外的所有用益物权类型,如典权,地上权,
21、永佃权,用益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采矿权,海域、滩涂使用权,取水权,探矿权等。故选 C 项。属于从物权的物权类型包括用益物权中的地役权和我国 物权法规定的三大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注意:第一,物权法没有规定典权,但我国仍然承认典权制度;第二,我国属于土地国有或集体所有,不承认土地私有,因此,我国不存在永佃权制度;第三,物权法中已经不存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字样,而用“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取代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知识模块】 民法学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
22、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5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法人和自然人在享有民事权利上存在如下差异:(1)就物权而言,法人和自然人一般都可以享有,但法人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法人享有的权利范围也受到限制。(2)就人格权而言,法人和自然人虽然都可以享有名誉权、荣誉权、信用权,但法人不能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尊严权。当然,法人享有名称权,而自然人则不能享有名称权。(3)就身份权而言,法人和自然人虽然都可以享有监护权、收养权,但与自然人身份有关的权利,如亲属权、配偶权、探望权等,法人不能享有。(4)就知识产权而言,虽然
23、法人享有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但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如著作权和专利权中的某些身份权,法人不能享有。(5)就继承权而言,法人不能享有继承权,但可以享有受遗赠权。综上分析,选 B、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110 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据此,选 A、B、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7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我国物权法强调“房屋所
24、有权主体与房屋占有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一致”原则,亦即“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物权法第 182 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据此,选 A、B 项。 物权法第 200 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据此,保健房属于新增建筑物,抵押权人对此无优先受偿权,故不选 C 项。对于添附物是否
25、属于抵押财产, 担保法解释第 62 条规定,抵押物因附合、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据此,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添附物。可见,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8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56 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担保法解释第 57 条第 1 款规定,当事人在
26、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该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据此,选 A 项。 合同法第 52 条第 5 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据此规定,以国家禁止买卖的物品作为履行标的的条款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故不选 B 项。合同法第 40 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 52 条和第 53 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据此规定,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仅是格式条款无效,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可见,选 C 项。合同法第 53 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
27、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据此规定,对于含有人身伤害免责条款的医疗合同,属于无效条款,但该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例如,在医院采取符合诊疗措施的治疗后,患者痊愈的,患者应当支付医疗费。可见,选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9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考查的是不安抗辩权。根据合同法第 68 条的规定,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包括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等情形。另据合同法第 69 条的规定,在先履行方中止自己的履行后,如果后履行方提供适当担保或者恢复履行能力的,先履
28、行方应当恢复自己的履行;如果后履行方没有提供适当担保或者没有恢复履行能力,先履行方有权解除合同。据此,本题中,乙的财产状况严重恶化,甲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并中止自己的履行,但如果乙提供了抵押,即提供了担保,则甲应当恢复自己的履行,而不能解除合同,更不能拒绝抵押。故 A、B 、C 项的表述都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民法学20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婚姻登记属于本人亲自为之的事项,不能适用代理。故选 A 项。受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对此,婚姻登记部门应当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故不选B 项。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禁止通婚的,而表兄妹恰恰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故选 D 项,但如果属于
29、三代以外的旁系血亲,不管辈分是否相同,都属于有效婚姻,婚姻登记部门应当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知识模块】 民法学21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 21 条的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本题中,甲在遗嘱中的安排都合法有效,故 A 项表述错误。根据继承法第 25 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遗赠。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 2 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
30、赠。可见,B 项表述正确。根据继承法第 24 条的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本题中,古画由继承人乙代为保管,其灭失系意外原因所致,与乙的行为无关。故 C 项表述正确。根据继承法意见第 53 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本题中,由于丁的遗赠附有负担,则其负担也应属于其继承人在应继承份额内负履行义务。故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22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著作权和邻接权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的联系表现在:邻接权属于广义的著作权范畴;邻接权以著作权为基础;对于著作权合理使
31、用的限制也适用于邻接权。二者的区别表现在:邻接权的主体多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的主体多为自然人;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邻接权中除了表演者权外一般不涉及人身权,而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双重内容。可见,C、D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简答题第 56-5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3 【正确答案】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正当行使权利并履行民事义务,不实施欺诈和规避法律的行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要求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32、1)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将有关事项和真实情况如实告知对方,禁止隐瞒事实真相和欺骗对方当事人。(2)民事主体之间一旦作出意思表示并且达成合意,就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法律禁止当事人背信弃义、擅自毁约的行为。(3)民事活动过程中发生损害,民事主体双方均应及时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知识模块】 民法学24 【正确答案】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包括:(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遗嘱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处理。(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合法有效。被继
33、承人须具有遗嘱能力,其所立遗嘱是真实意思表示,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也符合继承法的规定。(3)须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即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也未放弃继承权。【知识模块】 民法学辨析题第 5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5 【正确答案】 (1)该说法不正确。(2)被继承人死后,继承人应当依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遗嘱不存在无效的情形。有效遗嘱应当具备如下条件:立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内容和遗嘱形式符合继承法的规定。(3)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除了具备合法有效的遗嘱外,还须符合遗
34、嘱继承的适用条件,即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且继承人享有继承权。(4)如果遗嘱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那么,在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部分才可依据被继承人所立合法有效遗嘱来确定遗产的分配。【知识模块】 民法学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6 【正确答案】 (1)“同等条件”,应当综合共有份额的转让价格、价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因素确定。(2)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 3 个月通知承租人。该 3 个月期限为“合理期限”。(3)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35、: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 15 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知识模块】 民法学27 【正确答案】 (1)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以下特征: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双务、诺成、有偿、要式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不限于自然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
36、。遗赠扶养协议是生前生效与死后生效相结合的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在适用上具有优先性。遗赠的执行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又优先于遗嘱、遗赠。所以遗赠扶养协议是继承法规定的多种遗产转移方式中最具优先适用的方式。(2)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表现在,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其中,扶养人对受扶养人负有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负有将其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扶养义务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遗赠扶养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供养费用。(3)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主要表现在:遗
37、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是合同行为,遗赠是遗嘱行为。 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法律行为,遗赠是单务、无偿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是生前生效与死后生效相结合的法律行为,遗赠是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知识模块】 民法学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8 【正确答案】 (1)王某与李某之间签订的还款协议无效,因为该协议内容违反法律,依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借款合同关系,故谈不上有债权债务关系,此外,该协议内容明显规避刑法有关惩治犯罪的规定,故为无效协议。(2)王某要求李某返还款项的主张不成立,因为对于明知不欠债而
38、清偿的,当事人不得依据不当得利主张返还。本题中,王某虽然并没有实施盗窃行为,但是为了拿钱消灾而向李某支付 1 万元“封口费” ,这属于明知不欠债而为他人给付的行为,对此行为,王某不能依据不当得利主张返还。【知识模块】 民法学29 【正确答案】 (1)植物园应当对甲的人身伤害承担侵权责任。因为植物园是动物的饲养人,也是实际管理人,对于孔雀的散养没有采取安全措施,且存在明显的管理疏忽,只要动物致人损害,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植物园承担无过错责任。因为对于动物致人损害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甲的母亲不承担监护人责任。因为植物园的孔雀处于散养状态,受害人并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
39、失,植物园也不能以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为由拒绝承担侵权责任。【知识模块】 民法学论述题30 【正确答案】 (1)公示、公信原则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所谓公信,又称为公信力,是指以一定的方式使公众知悉物权变动的事实。一旦当事人变更物权时,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了公示,则即使依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不存在或存在瑕疵,但对于信赖该物权的存在并已从事了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仍然承认其具有与真实的物权存在相同的法律效果,以保护交易安全。可见,公信原则的功能在于,即使在公示的内容是虚假的、有瑕疵的情况下,第三人因信赖该公示的内容而从事交易,其从交易中所取得的权利仍然受到法律保护。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
40、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简而言之,不动产看登记,动产看交付或占有。(2)物权法的公信原则弱化了对物权人特别是所有权人的保护,然而该原则有效地保护了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使第三人在与他人从事交易时只需要信赖公示的内容,而不需要了解公示内容是否真实,对方是否真正享有权利。即使公示的权利并不存在,其从事的交易也受到保护,这极有利于维护交易的安全和秩序。当然,公信原则也难免存在一定的缺陷,例如因错误登记、重复登记、权利转移后未变更等现象时常发生,导致了登记的内容可能与实际的权利不相符合,在此情形下严格采取公信原则,难免使真正的权利人蒙受损害。因此,有必要采取登记的实质审查或国家赔偿的办法弥补公信原则的缺陷。(3)总之,物权法有关公信原则的规定是法律发展的优秀成果,如果不采取这种方法,而采取别的什么方法,必然导致经济秩序的混乱,最终影响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知识模块】 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