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95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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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95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选项中,属于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A)山羊与羊肉(B)项链和耳环(C)电视机与遥控器(D)苹果与果实2 某日,甲(9 周岁) 趁着父母不注意,自己到商场用零花钱购买了价值 1 000 元的手机一部,该购买行为( )(A)有效(B)效力待定(C)无效(D)可撤销3 以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必须依照某种特定的形式为标准,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 )(A)单务行为和双务行为(B)主行为和从行为(C)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D)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4 重大误解的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 )(A)一年(B)二年(C)三年(D)三个

2、月5 甲乙是男女朋友关系,甲认为乙留短发好看,于是劝说乙剪发,但是乙没有听从。一日,甲趁乙熟睡期间,将乙的长发剪短。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A)生命权(B)身体权(C)健康权(D)肖像权6 2009 年 3 月 4 日,甲向 A 公司购买其开发的商品房期房一套,预计 2009 年 10月 1 日交房。签订购买合同后,甲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了预告登记。2009 年 5月 6 日,A 公司又将该商品房卖给了乙。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属于 ( )(A)甲(B)乙(C) A 公司(D)国家7 乙将损坏的自行车交给甲修理,约定三日后取回。后又将损坏的手表交给甲修理,约定取自行车时同时取走手表。三日后,乙只支

3、付了修理自行车的费用,未支付修理手表的费用。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有权留置自行车(B)甲有权留置手表(C)甲无权留置手表(D)甲对手表和自行车都无留置权8 根据著作权取得方式的不同,著作权主体可分为( )(A)完整主体和部分主体(B)本国主体和外国主体(C)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D)自然人主体和单位主体9 发明专利权期限的起算日是( )(A)发明专利公布之(B)发明专利申请之日(C)发明专利形式审查之(D)发明专利实质审查之日10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的除斥期间为( )(A)一年(B)二年(C)三年(D)五年11 合同中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应( )(A)在接受货币一方

4、所在地履行(B)在支付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C)在合同订立地履行(D)在任意地点履行12 以担保标的为标准,担保可分为( )(A)约定担保和法定担保(B)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C)本担保和反担保(D)一般担保和特别担保13 甲与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自己闲置的房屋出租给乙,租期一年,并约定 10日后交房。3 日后,甲又与丙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并且到主管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约定 5 日后交房入住。4 日后,甲又与丁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并于当日交付房屋,丁搬人出租房中。乙、丙发现后,均向甲主张履行合同。该房屋的承租人为( )(A)甲(B)乙(C)丙(D)丁14 下列合同中,合同法明确规定享有留置权的是

5、( )(A)建设工程合同(B)承揽合同(C)融资租赁合同(D)买卖合同15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可以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年龄为( )(A)不满 18 周岁(B)不满 16 周岁(C)不满 14 周岁(D)不满 12 周岁二、多项选择题16 赠与合同是( )(A)单方合同(B)单务合同(C)无偿合同(D)诺成合同17 有权撤销婚姻的机关是( )(A)婚姻登记机关(B)公安机关(C)人民检察院(D)人民法院18 甲育有一儿一女,妻子已经去世,父母也均已去世,有一弟弟戌。甲的儿子乙生有儿子丙,甲的女儿丁生有女儿戊。2015 年 3 月 1 日,乙因车祸去世。2016 年1 月 5 日,甲生病去世。

6、对于甲的财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 )(A)戌(B)丁(C)丙(D)戊19 确定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时考虑的因素包括( )(A)年龄(B)智力(C)财产(D)民族20 下列行为中,属于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的有( )(A)甲带领一群人堵塞政府门口(B)乙瞒着妻子与另一女子同居(C)丙偷盗单位财物,为了惩罚丙,单位要求丙挂着“我是小偷” 的牌子围绕办公楼跑三圈(D)丁是某加油站员工,加油站在未给其配备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要求其上岗工作21 下列关于法人解散的表示,正确的是( )(A)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法人解散(B)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法人解散(C)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的,法人解散(

7、D)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人解散22 法学通说认为,共同共有的主要类型包括( )(A)夫妻财产共有(B)家庭财产共有(C)遗产分割前的共有(D)建筑物区分所有23 以下选项中,不会被授予专利权的是( )(A)科学发现(B)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C)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D)动物和植物品种三、简答题24 简述注册商标的种类。25 简述宣告失踪的条件。26 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四、法条分析题27 合同法第 42 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

8、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请分析:(1)法条中规定的是什么内容? 该内容的法理基础是什么?(2)法条中规定的内容的构成要件是什么?28 民法总则第 5 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请分析:(1)本条规定的是民法基本原则中的什么原则?(2)该原则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五、案例分析题29 2017 年 11 月 1 日,甲公司因经营需要,向银行借款 100 万元,借款期限自2017 年 1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 日。甲公司以价值 300 万元的写字楼作为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并且按照银行要

9、求由乙公司提供连带保证。2018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未经银行同意,擅自将写字楼出售给丙公司。后因经营不善,甲公司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银行向甲公司主张权利的最后期限是何时?(2)银行可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3)丙公司是否可以取得写字楼的所有权?30 随着空气污染的加剧,空气净化器逐渐成为紧俏商品。2015 年 1 月 6 日,甲贸易公司与乙厂订立合同,向乙厂购买 50 台空气净化器,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但对空气净化器的质量标准未做约定。甲公司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将合同邮寄至乙厂,乙厂未在合同上盖章,但是将 50 台空气净化器通过货运

10、的方式邮寄到甲公司。顾客丙在甲公司购买空气净化器一台,使用几天后,空气净化器出现故障,停止工作。顾客丙要求给予退货。经检测,50 台空气净化器质量均不合格。甲公司要求退货,并要求乙厂承担违约责任。乙厂不同意,理由是:第一,甲乙双方并未全在合同上盖章,合同尚未成立,故不构成违约;第二,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质量标准,不能认定空气净化器质量不合格。结合上述材料,请回答以下问题:(1)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为什么?(2)乙公司在净化器质量方面的主张是否成立? 为什么?六、论述题31 试论物权与债权的区别。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95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C【试题

11、解析】 主物与从物是可以分离、独立存在的两物,只是主物从物需共同使用才能更好的发挥作用。A 项中,山羊与羊肉是一体的,羊肉是山羊的一部分,所以不是主物与从物的关系。B 项项链和耳环不需要共同使用就能发挥各自的作用,所以不是主物与从物的关系。C 项电视机与遥控器是独立存在的两物,需要共同使用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是主物与从物的关系,电视机是主物,遥控器是从物。D项苹果是原物,掉下来的果实是孳息,二者不是主物从物的关系,而是原物与孳息的关系。本题选 C。【知识模块】 民法学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法总则第 19 条规定:8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

12、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本题中,甲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价值 1 000 元的手机,不是可以独立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该购买行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因此是效力待定的行为,B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单务行为与双务行为的划分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构成。主行为和从行为的划分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之间的相互依从关系。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的划分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效果。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的划分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的

13、成立是否必须依照某种特定的标准,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法总则规定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因此重大误解的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三个月,本题选 D。注意:民法总则对重大误解的除斥期间进行了修改,考生一定不要混淆。除了重大误解外,其他事由的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一年。【知识模块】 民法学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肢体、器官或其他组织进行支配并维护其安全与完整,从而享受一定利益的权利。身体权的内容包括保护自然人的身体完整性和安全性。本题中,甲违背乙的意志将乙的头发剪短,

14、破坏了乙的身体完整性,侵犯了乙的身体权,B 项正确。甲没有侵害乙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因为乙没有受伤,更没有丧命。甲也没有侵害乙的肖像权,因为甲没有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乙的肖像。【知识模块】 民法学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甲购买了商品房,但是未进行不动产登记,房屋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甲不是所有权人,A 项错误。甲对购买合同进行了预告登记,未经甲同意,处分该房屋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且乙购买房屋未办理登记,所以乙也不是房屋所有权人。A 公司开发的商品房,所有权属于 A 公司,其虽然先后与甲乙签订买卖合同,但是都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有权未发生转移,本题选 C。【知识模块】 民法学7 【正确答案

15、】 B【试题解析】 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本题中,甲通过承揽关系合法占有乙的自行车和手表,在乙不支付修理费用时,甲可以行使留置权。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乙已经支付了修理自行车的费用,甲无权再留置自行车。因为修理自行车与修理手表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甲有权留置手表,因为乙未支付修理手表的费用,B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著作权取得方式的不同,著作权主体可分为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C 项正确。以著作权人所具有的国籍为标准,著作

16、权主体可以分为本国主体和外国主体。根据主体享有著作权的完整程度不同,著作权主体可以分为完整主体和部分主体。【知识模块】 民法学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 20 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因此本题选 B。【知识模块】 民法学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104 条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因此本题选 D。【知识模块】 民法学11 【正确答案】

17、A【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62 条第 3 项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因此本题选 A。【知识模块】 民法学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以担保的产生依据为标准,担保可分为约定担保和法定担保。以担保标的为标准,担保可分为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以担保的对象为标准,担保可分为本担保和反担保。一般担保是指以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特别担保是以债务人的某项特定财产或者第三人的财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因此本题选 B。【知识模块】 民法学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城镇房屋

18、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书中简称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 6 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2) 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3)合同成立在先的。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本题中,丁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因此承租人为丁,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264 条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

19、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其他合同未有留置权的明确规定,因此本题选 B。【知识模块】 民法学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收养法第 4 条的规定,不满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二、多项选择题16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是双方合同,需要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合意。只有赠与人一方的意志,受赠人不同意接受的,不能达成赠与合同,A 项错误。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赠与可以附义务,但该义务不是赠与的对待给付义务,B 项

20、正确。赠与是无偿合同,受赠人无需对待给付,即使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的给付与赠与人也无对价关系,C 项正确。赠与是诺成性合同,赠与人与受赠人意思表示一致,赠与合同即成立,无需赠与物的交付,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17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在我国,有权撤销婚姻的机关有两个: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撤销婚姻,人民法院依照诉讼程序撤销婚姻,A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18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 10 条的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甲的配偶、父母已经死亡,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为子女乙、丁,B 项正确。继承法第

21、11 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本题中,甲的儿子乙早于甲死亡,则由乙的儿子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19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要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必须达到一定年龄,且智力发育正常,具有完全的意思能力。AB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20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学者在理论上将违反公序良

22、俗行为类型归纳为:危害国家公序的行为、危害家庭关系的行为、违反两性道德准则的行为、射幸(侥幸)行为、违反人权和人格尊严的行为、限制营业自由的行为、违反公共竞争的行为、违反消费者保护的行为、违反劳动者保护的行为、暴利的行为等。本题中 A 项是危害国家公序的行为,B 项是危害家庭关系、违反两性道德准则的行为,C 项是违反人权和人格尊严的行为,D 项是违反劳动者保护的行为,都是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ABCD 全选。【知识模块】 民法学2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民法总则第 69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1)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3、;(2)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3)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本题 ABCD 全选。【知识模块】 民法学2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人以上的所有人根据共同关系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共有关系。法学通说认为,共同共有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共有、家庭财产共有和遗产分割前的共有三种类型,ABC 项正确。D 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是共有,更不是共同共有。【知识模块】 民法学2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专利法第 25 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

24、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因此本题应选 ABCD。【知识模块】 民法学三、简答题24 【正确答案】 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品商标是指用于申请人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的商标。服务商标是指用于申请人提供的服务项目上的商标。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

25、成员资格的标志。证明商标,是指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适用于其商品或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知识模块】 民法学25 【正确答案】 宣告失踪的条件主要有:(1)须有公民离开其住所下落不明满 2 年的事实。“下落不明” ,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杳无音信。(2)须由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主要包括被申请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3)须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知识模块】 民法学26 【正确答案】 建

26、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根据使用功能,将一栋建筑物在结构上区分为各个所有人独自使用的部分和由多个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共同部分时,每一个所有人享有的对其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各个所有权之间基于共同关系而产生的成员权的结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主要有:(1)复合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权及成员权三要素构成,且区分所有人的身份也具有多重性,既是专有权人,又是共有所有权人,还是管理建筑物的成员权人。(2)整体性。这是指区分所有权人的专有权、共有权及成员权三者共为一体不可分离。(3)专有权的主导性。在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要素中,专有权具有主导性。(4)客体的多元性。建筑

27、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包括专有部分与共有部分,而不是仅局限于其中一部分。【知识模块】 民法学四、法条分析题27 【正确答案】 (1)该法条规定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违反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合同义务,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其法理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法学通说认为,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2)缔约过失责任的内容是损害赔偿,其构成条件包括:一方违背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应负的先合同义务。他方受有信赖利益的损失。 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与他方所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具有过失。【知识模块】 民法学28 【正确答案

28、】 (1)本条规定的是民法基本原则中的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愿,并按其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原则。自愿原则也即传统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2)自愿原则的法律要求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民事主体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民事活动以及如何参加民事活动。民事主体应当以平等协商的方式从事民事活动,就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达成合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民事主体有权依其意愿自主做出决定,并对其自由表达的真实意愿负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知识模块】 民法学五、案例分析题29 【正确答案】 (1)银行向甲公司主张权利的最后期限

29、是 2021 年 11 月 1 日。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甲公司债务到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1 日,银行请求保护债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也就是到2021 年 11 月 1 日。(2)银行应当先就甲公司抵押的写字楼行使优先受偿权,而不能直接要求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物权法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

30、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3)丙公司不能取得写字楼的所有权。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丙公司作为受让人,没有代为清偿甲公司的债务,抵押权未消灭。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财产的转让是无效的。【知识模块】 民法学30 【正确答案】 (1)甲乙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合同法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本案中,乙厂虽未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但是将 50 台空气净化器全部发给甲公司,履行了自己的主要义务,甲公司也接受了,合同成立

31、。(2)乙厂在质量方面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标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依照上述方法仍然不能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本案中,当事人对空气净化器质量标准未约定,依上述规则应适用国家标准,现经有关部门鉴定,该空气净化器质量不达国家标准,所以乙厂的理由不成立。【知识模块】 民法学六、论述题31 【正确答案】 物权是权利主体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债权是指债权人享有的以请求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为内容的权利。物权与债权的区别表现在:(1

32、)在权利的性质上,物权是支配权,而债权则是一种请求权。物权以物为支配对象,包括对物的全面支配和限定支配。权利人无须借助他人的行为就能行使其权利,并通过对标的物的直接管领、支配实现自己的利益。对物进行支配,不是物权人的目的而是物权人的手段,物权人的目的在于通过支配而取得物之利益。(2)在权利效力范围上,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物权的义务主体是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人,故又称为对世权,而债权人则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主体(债务人)主张权利。(3)在权利的客体上,物权的客体为物,债权的客体则不限于物。(4)在权利的效力上,物权具有优先力、追及力,还具有排他性,而债权则没有这些效力。物权与债权同时存在于同一物上时,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物权人得优先行使其权利,是为物权的优先力。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流向何处,权利人均得追及于物的所在行使其权利,是为物权的追及力。物权具有直接排除不法妨碍的效力。当物权人行使权利遇到不法妨碍时,可以凭借物权直接请求排除妨碍,一物之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互不相容的物权。(5)在权利的发生上,物权的设定采取法定主义,而债权(合同之债)的设定则采取任意主义。(6)在权利的保护方法上,物权的保护以恢复权利人对物的支配为主要目的,偏重于“物上请求权 ”的方法,赔偿损失仅为补充方法,而债权的保护则主要采取赔偿损失的方法。【知识模块】 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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