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隋唐宋法律制度和元明清法律制度)模拟试卷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关于开皇律内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通过“议、减、赎、当” 制度,使贵族官僚的特权扩大化(B)完善了“八议” 和“ 官当”制度(C)对 “十恶” 制度作了规定,首次正式列入法典(D)删除了前代酷刑,将主要刑罚定型为死、流、徒、杖、赎五刑,封建五刑正式确立2 唐朝的主要法律形式主要有律、令、格、式四种,其中格是指(A)有关国家政权组织制度与行政管理活动的法规(
2、B)皇帝针对百官以及政府部门日常事务临时颁布的各种敕令(C)国家机关的公文程式和活动细则,具有行政法规性质(D)关于定罪量刑的基本法典3 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古代法典,也是中国古代最具社会影响力的法典是(A)开皇律(B) 永徽律疏(C) 唐六典(D)宋刑统4 唐律作为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其影响力远远超越国界,对亚洲特别是东亚各国产生了重大影响,受唐律影响的法典不包括(A)朝鲜的高丽律(B)日本的大宝律令(C)印度的摩奴法典(D)越南李太尊时期的刑书5 按照唐朝的定罪量刑原则,下列说法能够成立的有(A)武周时期,兵部尚书、侍郎涉嫌私吞军费,依律尚书撤职,侍郎撤职下狱(B)开元年间,某甲杀人越货,并嫁
3、祸他人,依律数罪并罚处斩(C)肃宗时期,某乙因累犯盗窃罪,被加重处罚(D)大中年间,贪官某丁逃避抓捕藏匿于山中,其子因知情不报而被处同罪受刑6 下列各选项,属于“ 十恶 ”中的大不敬的是(A)某甲图谋毁坏宗庙(B)某乙殴打年迈伯父(C)某丙伪造御宝(D)某丁图谋背叛朝廷,投奔西域7 唐律规定的强制离婚条件是(A)七出(B)三不去(C)义绝(D)和离8 唐朝中央政府沿用隋朝的三省六部制,六部中掌管科举考试的是(A)吏部(B)礼部(C)户部(D)民部9 宋朝复活肉刑所出现的复合刑是(A)脊杖(B)刺配(C)凌迟(D)黥面10 关于宋朝官员选任制度和课考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科考中第只是取得了
4、做官的资格,真正入仕还需要通过吏部的 “释褐试”(B)切近国家实际治理的策论成为主要的考试内容(C)宋朝官制区分官、职、遣,官代表品级和俸禄,职是文官的虚衔,差遣才是正式职责(D)考察地方州县官员的标准是“四善二十七最”11 下列不属于元典章内容或者特点的是(A)它对世祖以来约五十年间有关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方面的圣旨条例进行了汇编(B)它是元朝统一中国后中央政府颁布的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较为全面地反映了元朝法制基本状况的法典(C)它以六部划分法规体例,是大明律以六部分篇之滥觞(D)它仿照大明律附载五服图,体现了元代 “祖述变通”、“ 附会汉法”的立法思想12 关于元朝刑事立法,下列
5、说法不能成立的是(A)元朝基于民族分治和歧视政策,在刑罚的适用上实行蒙汉异法、同罪异罚的原则(B)作为外来民族统治者,元朝在量刑原则上总的趋势是处罚加重,重法治国(C)元朝罪名体系最显著的变化,是强奸幼女罪的确立(D)元朝刑罚明显地带有蒙古民族的旧俗,公开允许私刑的合法存在13 元朝的最高宗教审判机关称之为(A)大宗正府(B)宗人府(C)宣政院(D)大理寺14 最先对明刑弼教立法思想进行新的阐释,有意提高了礼、刑关系中“刑” 的地位的是(A)周公(B)董仲舒(C)朱熹(D)朱元璋15 在明朝地方行政机构中,“三司” 同为一省长官,其中掌管司法和监察的是(A)通政使司 (B)布政使司(C)指挥使
6、司(D)按察使司16 关于明代申明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申明亭设于各州县乡间,由本里百姓推举正直乡里耆老、里长主持(B)亭内树立板榜,定期张贴榜文,公布本地有过错人的姓名和过错行为,以示惩戒(C)调处和审判有关婚姻、田土、斗殴等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D)若经申明亭调解仍不愿和息,始可向官府起诉,否则谓之越诉17 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明朝法定监察机构的是(A)风宪衙门(B)六科(C)巡抚(D)锦衣卫18 为规范各部院政务活动、保障其正常运转,清朝针对中央各部门的职责、办事规程而制定的基本行政规则是(A)编例(B)则例(C)条法事类(D)决事比19 清朝明确规定了典当回赎权的年限,即若约定
7、年限超过这一年限即认定为买卖契约,必须缴纳契税,这一年限是(A)十年(B)十五年(C)十八年(D)二十年20 清代独创的继承规定是(A)嫡长子继承制(B)昭穆相当的子侄继承绝户(C)独子兼祧(D)财产继承诸子均分制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21 下列各选项,属于或符合唐朝立法思想和技术特点的有(A)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B)明法慎刑、以宽治天下和民本思想(C)礼法融合、相互为用(D)立法务求宽简,取便于时22 根据唐律中贵族官员犯
8、罪减免刑罚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具体有议、请、减、赎、当五项具体特权制度(B)上诉五项特权制度由高到低针对不同等级的特权者(C)官员自首减免刑罚也是一种特权减免(D)若犯“十恶 ”重罪,上述特权皆不适用23 下列各选项中,能够反映唐律详细区分法律责任轻重的规定或制度的有(A)区分自首和自新(B)老幼废疾减刑(C)区分 “六杀”(D)保辜制度24 关于唐律中的经济立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有(A)唐朝有土地国家所有和私人所有两种所有制形式,其中私有土地包括永业田和口分田(B)唐代赋役实行租庸调制,其中调是指按人丁摊派来调动人员服徭役(C)宰相杨炎主张推行的两税法,是指按每户的土地面积征收地税,
9、按财产多寡确定的户等征收户税,每年分夏秋两季征收(D)对外国商船贩至中国的龙香、沉香、丁香、白豆蔻四种货物,政府抽取十分之一的实物税,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项外贸征税法令25 关于唐代主要的司法制度,说法正确的有(A)重大疑难案件由皇帝特诏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长官会同审理,称 “三司推事”(B)凡主审官员与当事人系五服内的亲属或姻亲,或师生关系,或曾为本部长官以及此前有仇嫌者,皆应换推,此即“换推制”(C)死囚执行前一日复奏两次,执行当日仍可复奏一次,提请皇帝审慎考虑是否立即执行,即死刑三复奏程序(D)要求有关的大理寺卿、少卿、丞、府、史等官员共同审案判决,共同承担错判的责任,以利于互相监督,避
10、免错判,称为同职连署制度26 宋朝不动产买卖契约的成立要件有(A)“先问亲邻 ”(B) “输钱印契”(C) “过割赋税”(D)“原主离业 ”27 下列关于财产继承的规定,属于宋代的有(A)沿袭唐律中的家产的兄弟均分制(B)承认遗腹子与亲生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C)继子与绝户之女同享继承权(D)在室女可分得相当于未婚兄弟聘财的一半之财28 下列我国古代法律制度或规定中,体现了重农思想的有(A)务限法(B)初税亩(C)秋冬行刑(D)公廨田29 下列各选项,属于元朝立法指导思想的是(A)祖述变通,附会汉法(B)明刑弼教,重点治吏(C)因俗而治,蒙汉异制(D)轻徭薄赋,约法省刑30 作为异族政权,元朝在
11、婚姻制度上有一些特点,下列各选项中属于这些特点的有(A)诸色人同类自相婚姻者,各从本俗法(B)实行一夫多妻,“父兄弟婚”的制度(C)建立婚姻必须订立婚书,婚书载明聘礼数额或者招赘则写明养老或出舍的年限(D)媒妁规范化,只有经过相关人员推荐的“信实妇人”才能充任媒妁31 明代基本立法中,内容直接载有或涉及案例的有(A)大明律(B) 大诰(C) 问刑条例(D)大明会典32 流刑在中国古代有多个变种,即与一般流刑有所区别的特别流刑,下列选项中属于这类刑罚的有(A)刺配(B)充军(C)发遣(D)戍边33 关于明朝会审制度,下列说法不能成立的有(A)三司会审的“ 三司” 是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B)朝审
12、是一种定期由皇帝委派宦官会同三法司官员审录囚徒的制度,是一种全面的狱案清理工作(C)热审是指在每年暑天小满后十余天,由宦官、锦衣卫会同三法司会审囚犯,是一种决遣和清理在押未决犯及对现监囚犯减等发落的制度(D)会审制度是慎刑思想的反映,有利于皇帝控制和监督司法活动,纠正冤假错案34 清代旗人犯罪享有特权和优待,其中对于一般旗人刑事案件的审理权属于(A)宗人府(B)步军统领衙门(C)内务府慎刑司(D)内务府监所35 为贯彻“重农抑商 ”政策,清朝政府广设钞关,重征商税,以严刑峻法推行禁榷制度,依此制度由官府垄断经营的民生物资有(A)盐(B)茶(C)酒(D)矾36 关于秋审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
13、)秋审是清朝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因在每年秋天举行而得名(B)秋审审理的对象是各省上报的死刑案件(C)会同秋审的有九卿、詹事、科道以及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等重要官员(D)如秋审认为罪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则立即执行死刑三、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6 材料一:“ 奏画已讫,应行刑者,皆三复奏讫,然始下决不待复奏报下而决者,流二千里;限未满而行刑者,徒一年。”永徽律疏材料二:贞观五年(632 年),相州人(今属河南安阳)李好德言涉妖妄,唐太宗李世民下令将其关进监狱。此案交给大理丞(大法官)张蕴古审理
14、。张审后上奏说:“好德癫病有征,法不当坐。” 太宗准备采纳。蕴古在狱中与好德博戏 (两人相对而坐玩游戏),泄露了圣旨。治书侍御史权万纪劾奏之。太宗大怒,令斩于东市。事后,太宗后悔道:“ 蕴古身为法官,与囚博戏,漏泄朕言,此亦罪状甚重。若据常律,未至极刑。” 李世民还责怪丞相房玄龄等人没有及时谏诤。为了避免再错杀人,太宗颁诏:“ 凡有死刑,虽令即决,皆须五复奏。”问题:37 简述上述材料中的唐律制度?38 该制度反映了唐代法律思想的哪些特点?38 南宋庆元年间,某地发生一桩“杀妻案” 。死者丈夫甲被当地州府逮捕,受尽拷掠,只得招认“ 杀妻事实”。但在该案提交本路(路为宋代设置的地位高于州县的地方
15、行政区域)提刑司审核时,甲推翻原口供。断然否认杀妻指控。问题:39 对甲翻供行为,应该按照什么制度处理?40 除了上述制度外,宋代还有哪一司法制度也是为了保障审判质量的?请简述。40 运用中国法制史相关知识,分析下述材料。“天下重罪逮京师者,收系(锦衣卫) 狱中使断治。”“令宦官访辑谋逆大奸,与锦衣卫均权势。”“(西厂)以太监汪直领之所领绮骑倍东厂,势远出卫上。”“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接行之,至未造而极。举朝野命,一听之武夫、宦竖之手,良可叹也。”问题:41 这三段话描述了明代的什么现象?42 介绍相关机构的基本情况。43 这些机构以及现象反映了明代政治法律制度的什么特点?43 结
16、合法制史知识分析下述材料,回答后附问题。材料一:若农民佃户雇请工作之人,并店铺小郎之类,平日共坐共食,彼此平等相称,不为使唤服役,素无主仆名分者,亦无论其有无文契、年限,俱依凡人利断。乾隆五十三年(1767 年)定例材料二:凡士工商贾,皆赖食于农,故农为天下之本务,而工商皆末也。清世宗实录卷五十七材料三:凡客商匿不纳课程者,笞五十,货物一半入关入门不吊印者,同匿税法。大清律例.户例.课程问题:44 三段材料分别是关于什么问题的?45 它们共同反映了清代的什么现象和政策?如何评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隋唐宋法律制度和元明清法律制度)模拟试卷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
17、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一节中的开皇律的内容。开皇律中的五刑为死、流、徒、杖、笞五刑,赎刑在该法典中也有规定,但属于减刑的方式之一,而不是五刑的内容。其他三个选项是开皇律内容方面的要点。【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二节中的唐朝法律形式。有关国家政权组织制度与行政管理活动的法规是“令”;皇帝针对百官以及政府部门日常事务临时颁布的各种敕令是“格”;国家机关的公文程式和活动细则且具有行政法规
18、性质的是“式”;关于定罪量刑的基本法典是“律”,这四种法律形式在各朝指代的法律类型或者内容大致是相同的,这是因为作为法律技术,通常会沿用,学习时候注意联系各章节记忆。【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二节中的唐律疏议。上述四部法典都有非常重要的历史地位:开皇律标志着古代法典体例由繁到简过程的完成;永徽律疏在元代以后称为唐律疏议,是现存最早最完整且最具社会影响力的法典;唐六典规定唐朝官制,对后世王朝的行政立法产生了重要影响;宋刑统又叫宋建隆重详定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法典。【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19、】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二节中的唐律的历史地位。摩奴法典是古印度法典,相传为“人类的始祖”摩奴所编,故名。实际上,是婆罗门教的祭司根据吠陀经与传统习惯,于公元前 2 世纪一公元 2 世纪(一说为公元后的头几个世纪)编成,因此,该法典不可能受公元七世纪唐律的影响。当然,本题侧重的是唐律对周边朝鲜、日本和越南的影响。【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二节中的唐代定罪量刑原则。依照唐律:在职官共同犯罪,长官为首犯,处重刑,故而尚书不可能比次官侍郎刑轻,A 选项错误;唐代数罪并发,合并论罪从重,而非数罪并罚, B 选项错误;依照累犯加重原则,
20、某乙属于累犯,应当加重处罚,C 选项正确;根据同居相隐不为罪原则,子为父隐不追究刑事责任,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二节中的唐律对“十恶”的规定。“十恶”对罪名的规定非常之细,不能简单地以日常意思理解相关行为的罪名对应。图谋毁坏宗庙属于谋大逆;殴打伯父属于恶逆;伪造御宝属于大不敬;叛逃国外属于谋叛。大不敬主要针对的是对御用或者祭祀物品的错误行为,而不是一般的对人不敬。【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二节中的唐代婚姻家庭制度。“七出”只是夫家可以休妻的条件,并非强制
21、离婚条件;“三不去”是女方拒绝离婚的条件;“义绝”指夫妻之间情义已绝,符合义绝条件则必须强制离婚;“和离”是指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不以违法论。【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二节中的唐朝三省六部制。六部中礼部和吏部职责容易混淆,主要是在官员的选拔和任免问题上,吏部掌管官员的任命、考课和管理,但唯独选拔官员的科举由礼部掌管。【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三节中的宋代刑罚制度。题干中的限定词有二,其一是肉刑,其二是这种刑罚是复合刑。脊杖不属于肉刑;凌迟是广义的肉刑,黥面也是典型的肉刑,
22、但是两者都不是复合刑;只有刺配是将杖刑、配役、刺面三刑同时施于一人的复合刑罚。【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三节中的宋代官制。释褐试是唐代选用官员的制度,宋代选官并无这一步骤;此时考试内容仍然侧重诗赋和经义,策论只是受到重视;官、职、遣的区分是宋朝官制的一大特点,造成了宋朝文化的繁荣和冗官之弊两面结果;宋代考察地方官标准是“四善三最”,“四善二十七最”是唐代的标准。【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一节中的元代主要法典。元统一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典是至元新格,因其于至元年间颁布而得名
23、;较为全面地反映了元朝法制基本状况的法典是大元通制;元典章全称为大元圣政国朝典章,是元朝江西地方政府对世祖以来约五十年间有关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方面的圣旨条例的汇编,元典章以六部划分法规体例,是大明律以六部分篇之滥觞。大明律附载五服图的做法,在元典章中也已有先例。元典章虽非中央政府所颁法典,但它系统保存了元朝法律的内容,成为研究元朝社会及法律的珍贵材料。【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把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一节中的元代刑事立法。A、C、D 选项是比较好理解的基本知识点,B 选项说法是比较容易误解的,元朝虽然是外来民族王朝,但在量刑原则上总的趋势却是处罚
24、减轻,形成了元一代崇尚轻刑的风习。【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一节中的元朝司法制度。大宗正府是元代司法机构之一,审理蒙古、色目人和宗室案件,与中书省、枢密院并列,不受御史台监察,成为蒙古王公垄断的中央审判机构;宗人府是中国明清时期管理皇家宗室事务的机构;大理寺是南北朝至清末修律之前的最高审判机构;宣政院是主持全国佛教事务和统领吐蕃地区军、民之政的中央机构,同时也是全国最高宗教审判机关,负责审理重大的僧侣案件和僧俗纠纷案件。【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二节中的明朝立法指导思
25、想。周公在法制史上的作为是周公制礼以及提出以德配天的学说;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创了儒家思想在中国法制史上的支配地位;朱熹重新阐释了明刑弼教,提高了刑的地位;朱元璋在总结元亡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刑乱国用重典”的立法指导思想,明刑弼教的思想是重典治国的理论依据。【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二节中的明朝行政立法。明朝地方行政机构分为省、府、县三级。各省设布政使司掌行政,按察使司掌司法和监察,指挥使司掌军事,合称“三司”,同为一省长官,均直属于中央,彼此地位平等,互不统属,又互相牵制。通政使司统一收发各部门与皇帝之间的奏章文件,即
26、负责秘书工作。【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1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二节中的明代申明亭。申明亭虽然是作为地方基层司法组织存在,但是它更倾向于对百姓实施教化,以及调处纠纷,亦即只有调解的权力,而不是强制判决案件。【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1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二节中的明代监察制度和司法制度。风宪衙门是都察院的别称,是明代的中央监察机关;六科是中央六部每部设置负责内部监察的都给事中、左右给事中的合称,是与都察院并列的监察机构,直接向皇帝负责;巡抚在明朝时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朝廷还时常派出六部尚书、侍郎一级的官员“巡抚”各
27、省,行监察之职,明朝中后期才转为行政长官;锦衣卫是负责皇帝出入仪仗和警卫事宜的卫队,并非国家的正式司法或者监察机构。【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1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三节中的清代立法概况,以及法制史上其他有关立法形式的概念。编例是宋朝对皇帝和中央司法机关发布的单行条例,或者判例汇编,前者称为“条例”或“指挥”,后者称“断例”;则例是清代各部门职责和办事规程;条法事类是宋代对敕、令、格、式依事分门别类进行的一种法律汇编方式;决事比是汉代在律无正条的情况下,比照援引判例作为裁断案件的依据的判例法。对于每朝新出现的法律形式要特别注意。【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
28、度1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三节中的清朝债权制度的发展。清户部则例规定,若约定年限超过十年,即认定为买卖契约,必须缴纳契税。若十年后出典人无力回赎,“听典主执业转典”。这一规定跟我国合同法对房屋租赁期限最高 20 年的规定有异曲同工之处:租房最高期限也是为了避免以租代购,逃避房产税,只是清代出典年限只有十年。对这些包含了特定考虑或者法理的规定要特别注意理解。【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2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三节中的清代继承制度。独子兼祧是清朝的独创,民间俗称“两房合一子”,即一人可以继承两房的香火和财产。嫡长子继承制是
29、我国宗祧继承历朝历代都采取的做法;绝户继承的子侄必须符合辈分要求,即所谓昭穆相当,这一规定在唐朝就已经有同样规定了;财产继承的诸子均分制也是很多朝代长期共有的做法。【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2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二节中的唐朝立法概况。唐代立法特点有二:宽和简,体现这两个特点的主张或者做法都属于或符合唐朝立法思想,A 选项是唐律疏议.名例原话,体现德本、刑用; B
30、 选项体现“宽”;C 选项是德本刑用思想在制度上的体现,即礼、法融合关系;D 选项是唐高祖提出的立法宽简要求。【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22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二节中的唐律贵族官员犯罪减免刑罚制度。这一制度具体说来就是议、请、减、赎、当五项具体特权,这五项特权的内容最好适当了解,它们之间是由高到低针对不同等级的特权者,严格地说当指以官品抵罪,特指抵当徒罪,并不是当针对品级最低的官员或者特权者;自首减免刑罚是针对所有人的,而不是官员特权减免;触犯“十恶”重罪不适用减免特权,反映出了“十恶”重罪对阶级统治的重要性。这一制度还有其他一些细节规定,有必要详细
31、了解。【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2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二节中唐律对刑事责任的细致区分。区分自首和自新是看责任人的投案是主动自愿,还是无奈被动投案,显然前者承担责任较小;老幼废疾减刑也显然是不同主体承担不同轻重刑事责任;“六杀”也是根据杀人行为的不同情形来作不同处理;保辜制度是为了区分伤害罪和伤害致死的杀人罪,也是出于刑事责任轻重的考虑。综上,A 、B 、C、D 四选项均正确。本题有一定的综合性,但是只要理解了每一原则或制度的内涵就不难判断、选择。【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24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二
32、节中的唐代经济立法。唐代私有土地包括永业田和部分宅地,口分田、职分田、公廨田属于国有土地;租庸调制中,租是田赋;调随乡土所产;庸是按人丁摊派的徭役,不服役者可“输庸代役”。两税法和市舶制度也是唐代经济立法中的重点,必须掌握。【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25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二节中的唐代司法制度。三司推事制度、换推制、死刑三复奏程序、同职连署制度是唐代司法制度中的几个有专有名称的制度,这些专有制度都必须掌握,至少了解如上述四选项界定的基本定义。【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26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
33、三节中的宋代民事立法。首先,“先问亲邻”,即业主欲出卖不动产时,须先询问房亲和邻人有无购买意愿,他们对不动产有优先购买权。其次,“输钱印契”,即不动产买卖必须缴纳契税(输钱),并由官府在契约上加盖官印(印契)。再次,“过割赋税”,即在买卖田宅的同时,必须将附着其上的赋税义务转移给新业主。最后,“原主离业”,即转移标的实际占有,卖方须脱离产业,不动产买卖契约才最终成立。【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27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三节中的宋代财产继承制度。宋朝沿用唐朝的继承规定,由于商品经济和私有财产观念的发展,财产继承的规定也更加完备,形成了一般财产继承、遗
34、嘱继承、户绝财产继承、死亡客商财产继承等比较复杂的继承制度。宋朝除沿袭家产的兄弟均分制外,允许在室女享受兄弟继承财产权的一半,同时承认遗腹子与亲生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南宋又规定了绝户财产继承的办法。绝户指家无男性承继人,绝户立继有两种方式: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称“命继”。继子与绝户之女同享继承权。A、B、C 选项是正确选项,D 选项错在在室女可分得的财产是兄弟继承财产的一半,而不是未婚兄弟聘财的一半。【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28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各章中涉及或者反映了重农思想的制度。务限法即规定在二月至十月农务繁忙
35、季节中停止民事诉讼审判。初税亩是中国古代春秋时期鲁国实行的按亩征税的田赋制度,它是承认土地私有合法化的开始。秋冬行刑制度虽然是以天人感应为理论基础,不直接涉及农事,但秋冬行刑本身客观上有利于农业生产。公廨田则是为各级国家机关提供办公经费的用地,也严禁私自买卖,具有明显的财政内涵,并不涉及重农思想。【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29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一节中的元朝立法思想。元朝立法思想有二:一是“祖述变通”“附会汉法”。即一方面考稽成吉思汗以来蒙古汗国的制度,另一方面参用汉法对法律制度进行变通;二是“因俗而治”,蒙汉异制。元代仿照辽代“因俗而治”的办法,在
36、婚姻立法等方面明确规定蒙古人不适用汉法规范,在政治法律上贯彻“分而治之”的国策。“明刑弼教,重点治吏”是明代立法思想,强调的是刑的地位上升和加强对官员的控制以维护专制皇权;“轻徭薄赋和约法省刑”是西汉初年鉴于秦朝严刑酷法、徭役繁重导致灭亡的教训,转向黄老思想后在政治法律上的体现。【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30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一节中的元朝婚姻制度。各族婚姻依照本族的习俗方法,是元朝婚姻制度最基本的规定,A 选项正确;实行一夫多妻、夫兄弟妻制度的只是蒙古人,汉人只允许弟收亡兄妻,其他行为则视为乱伦或重婚,B 选项错误;C、D 选项也是考试分析原话
37、,正确。【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31 【正确答案】 B,C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二节中的明代立法概况。上述明代四种基本立法中,大明律是基本法律,以“律”为主;大诰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朱元璋亲自审理的案例;问刑条例是司法机关根据典型案例拟定的;大明会典在记载六部官制时,在每一官职之下,先载律令,次载事例。这一做法使得相关法律更详细,可以增强操作性,但同时也使得文本整体不够简练。【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3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三节宋代刑罚,第四章第二节明代刑罚和第三节清代刑罚。流刑的基本方式就是将罪犯流放到一定的地区,一定
38、期限内不允许返回。刺配是宋代特别流刑,是将杖刑、配役、刺面三刑同时施于一人的刑罚,其中配役就是流放,但是距离可能有远有近;充军是明代强迫罪犯至边远地区充当军户的刑罚;发遣是清代仅次于死刑的重刑,即将罪犯发配到边疆地区给驻防八旗官兵当差为奴的刑罚,比充军重,也是一种特殊的流刑。戍边是边防的旧称,并非刑罚,当然,流刑有时候可能发配边疆戍边。【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33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二节中的明朝会审制度。明代三司是大理寺、刑部和都察院,都察院实际上也就是前朝的御史台;朝审是对已决在押囚犯的会官审理,是古代录囚制度的延续和发展,参加的机关包括五军都督
39、府、六部、都察院、六科给事中、通政司、詹事府以及驸马都尉等,后来又增加了内阁学士等,朝审之后,死罪及冤案奏闻皇帝,其他依律判决;热审即是 C 选项的表述,此外还有大审,即定期由皇帝委派宦官会同三法司官员审录囚徒的制度,是一种全面的狱案清理工作。【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34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三节中的清代刑事立法。清代旗人在司法方面享有的特权包括刑罚方式(减等)、特定审理机关、特定监所三方面,其中特定审理机关分别为:一般旗人由步军统领衙门和内务府慎刑司审理,宗室贵族由宗人府审理,民事案由户部现审处审理。满人在地方涉讼,虽可以由州县审理,但州县无权对满
40、人作出判决,只能将证据和审判意见转送满人审判机关处理。满人如需监禁,也不入普通监所,贵族宗室入宗入府空房,一般旗人入内务府监所。【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35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三节中的清代经济立法、专卖制度。这些实行政府专卖的都属于高利润物资,因此才会被列入专卖。类似的,考试分析上还提到汉唐两朝也实施专卖政策,汉代专卖物品是盐、铁、酒,唐朝是盐、茶、酒。对这些可以适当进行归纳。【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36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三节中的清代秋审制度。秋审审理的对象是各省上报上来的斩监候、绞监候案件,即一
41、定意义上的死缓案件,不包括立决案件;如果秋审认为情实,则一般情况下奏请执行死刑,但是根据留养承祀制度,即便案情属实、罪名相当,但如果罪犯为独子而祖父母、父母年老无人奉养,或符合“孀妇独子”等条件的,则经皇帝批准,可改判重杖,枷号示众三个月,即不执行死刑。A、C 选项是基本情况,正确。【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三、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37 【正确答案】 上述两段材料中所体现的是唐律中有关死刑复核三复奏程序和五复奏程序,三复奏即死刑的执行必须经过三次重复上奏程序,死
42、囚执行前一日复奏两次,执行当日仍可复奏一次,提请皇帝审慎考虑是否立即执行。不作复奏就执行死刑的,可以对执行者处以二千里流放刑,期限未满而行刑的,处以徒刑一年。材料一就是永徽律疏关于三复奏制度的具体规定;三复奏是基本制度,五复奏是在太宗时期鉴于张蕴古案而要求增加复奏次数,即在执行死刑前要五次重复上奏皇帝请示是否收回,材料二就是关于张蕴古案中唐太宗下诏要求五复奏的过程。此外,材料中没有体现的规定还有,犯有“恶逆” 以上罪以及部曲、奴婢犯杀主人罪者,则一复奏后,就可执行死刑。【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二节中的唐代三复奏程序和刑法宽仁、审慎的法律思想。考查的方式依然是从材料中发现相关的法
43、律制度,然后加以阐述,在此基础上,第二问探究其背后的法律思想,以实现深刻理解相关制度和法律理念。【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38 【正确答案】 三复奏和五复奏的死刑复核程序,反映了唐律疏议.名例中的“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的基本精神,既强调治理国家必须兼有德礼和刑罚;又强调德礼和刑罚在实施政教中的关系是“德本”“刑用”。具体表现为贞观君臣明法慎刑、以宽仁治天下的民本主义思想,对死刑复核的重视以及明确规定,正是反映了这种慎刑及以宽仁治天下的思想。【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39 【正确答案】 对于甲的翻供行为,应该按照翻异别推制将案件移交其他司法机构或者改
44、换司法官进行重审。具体而言,翻异别推制是为防止冤假错案而建立的复审制度,即在发生犯人推翻原有口供,而且“所翻情节,实碍重罪” 时,案件须重新审理,应将该案交由其他司法官或司法机构重新审理。改换法官审理称之为“别推” ,改换司法机关审理,称为“别移” 。但是,犯人翻异次数不得过三,若故意诬告、称冤,经查证属实,罪加一等。【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三节中的宋代司法制度。宋代司法制度中反映纯粹司法技术的制度或者规定比较多,这跟宋代文官体系发达和法制的进一步发展是分不开的,另一方面也为后世司法技术的发展提供了经验,值得深入研究和借鉴。【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40 【正确答案】 宋代另
45、一保障审判质量的制度是鞫谳分司制,即“审” 与“判”分为两事,分别由不同的官员担当,审问案情的官员无权量刑,检法量刑之事由其他官员负责。前者称“ 鞫司”( 又称 “推司”“狱司”) ,后者称“谳司”( 又称“法司”)。鞫谳分司制是宋朝审判制度的特色,自地方的州到中央的大理寺都执行这一制度,以便防止司法官因缘为奸,从而保证审判质量。【知识模块】 隋唐宋法律制度【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41 【正确答案】 这三段话描述的是明代东、西厂和锦衣卫干预司法活动的现象。具体而言,分别是关于锦衣卫收捕重罪犯人至锦衣卫狱中处理、宦官和西厂势力比锦衣卫更盛、厂卫特务以残忍手段横行朝野三方面。【试题解析】 本题
46、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二节中的明代司法制度,主要是关于厂卫机制对正常司法活动的干扰。三个问题的设置其实也是我们研究法制史材料的基本思路:首先通过材料看现象,然后结合相关知识深人全面了解具体情况,最后深入分析其时代背景或政治基础,因此,本题也再一次反映了材料的答题思路就是要找出材料所涉及的主题,然后结合相关知识回答问题或者阐述看法即可。【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42 【正确答案】 “ 厂” 是由太监组成、直属皇帝的特务机关,包括东厂、西厂、内行厂。“卫”是指皇帝亲军十二卫中的锦衣卫,主要职责是掌管皇帝出入仪仗和警卫事宜。从太祖开始,锦衣卫以兵兼刑,掌有缉捕、刑狱之权。所设南北镇抚司中,北镇抚司
47、专管诏狱,又称锦衣卫狱。厂卫并非国家正式的司法机关,但在皇帝的纵容之下,由宦官操纵,凌驾于司法机关之上,享有侦察缉捕、监督审判、法外施刑等种种司法特权。厂卫滥施法外酷刑,“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 。【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43 【正确答案】 厂卫特务的横行以及干预司法反映了明代皇权高度集中和恶性发展的特点,正是因为明代皇帝力图将权力集于一身,而不是适当分权运用大臣来处理朝政,相反还对官员疑心深重,所以不得不大力发展非司法性质的厂卫特务作为自己的爪牙,以实现控制,于是就出现了厂卫之制。【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44 【正确答案】 材料一反映的是雇工相对雇主的身份地
48、位有所改善,不再是主仆关系,而是平等主体,雇工的人身隶属关系获得了解放;材料二指出了农本思想,即农业是国家的根本,工商业和士都要依赖这一基础才能生存生活;材料三反映了清律对逃税者的刑罚是比较严的,以刑罚手段处理行政违法行为。【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三节中的清代民事立法和经济立法,以及重农抑商政策。同上,本题也是先分析材料所涉及的问题,然后分析具体的政策做法,并加以简单评价,从而对相关问题有比较全面的认识和理解。【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45 【正确答案】 三个材料共同反映了: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雇工的人身地位有所改善,另一方面,重农抑商政策仍然是政府的主导思想,这直接反映在言论和法律对工商业的严格规定上。重农抑商政策是维护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封建专制的需要,但是也抑制了我国的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的进步,所以具有一定的反动色彩。【知识模块】 元明清法律制度